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常用文书)——(行政执法- 其他文书)

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常用文书)——(行政执法- 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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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时间:2017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XX县地税局五楼会议室 内容:县XX单位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拟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记录员: 申请人: 会前准备 (一)记录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听证人是否到场? 2、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二)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 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对违反以上听证会纪律的,听讲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听证会正式开始) 一、本次听证会由本局局长指定担任听证主持人(自我介绍关出示委托书),担任记录员(自我介绍)。 二、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申请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三、宣布本案案由: 申请人XXX对XX县地税局拟行政处罚一案申请听证,根据XXX单位2017年11月23日听证申请及12月8日的延期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XX县地方税务局决定组织本次听证。由于本次听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行政处罚,涉及个人隐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XXX院申请,县地税局确定,不公开听证。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听证的相关程序:1、听证调查:本案调查人员就申请人的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指控,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2、举证、质证: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申请人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辩驳,

听证报告

听证报告 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应当事人谢燕琳的申请,就本局拟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一案举行了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于2010年10月10日11时30分在本局八楼中会议室举行,听证主持人曾宏、听证员雷丽华、记录员涂三宝。参加听证会的调查人员矿管局干部冷木林、蒋罗林,当事人谢燕琳和其委托代理人(东太律师服务所律师)樊斌杰,征村乡乡长熊健旺、副乡长付忠于、征村乡乡村干部以及党员代表周彦、陈华荣、王国光、张待春、张学群、刘得全作为听证代表参与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开始后首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宣读了案件的事实,拟作出行政处罚依据及违法所得计算办法和拟处罚决定。经查证:谢燕琳在征村大坑开采青石板,其开采的地点不属于江西省修水县大坑绿石板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该采点离采矿证范围一公里以上。(有下列证据:1、大坑绿石板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复印件。2、矿权核查实测大坑绿石板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开采点现状图。3、大坑绿石板公司负责人刘森林的笔录证明。4、征村乡主管矿山副乡长付忠于证明)。因此,案件调查人员认定谢燕琳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

50%的罚款”;和《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其违法所得数额应当按照销售凭证确定,没有销售凭证的,按照决定行政处罚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得扣除开采成本”;因为青石板产量计算困难,2008年9月17日县国税局、地税局、矿管局、供电公司、征村乡政府、矿山企业代表共同到矿山现场进行以电测产,得出的计算方法是每生产一平方米灰板需电0.6度,每生产一平方米绿板需电1度,最后确定按总用电量的90%计算产量;销售单价经调查人员取证后确定每平方米灰板16元,绿板每平方米21元。国税、地税收税已按此计算方法实施了两年,整个征村、竹坪的采矿权人也一致同意按此方法计算。经查证谢燕琳2009~2010年6月份总用电量为25074度据此计算得出违法所得60.176万元和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12.0352万元。(证据:1、电量由征村供电所提供并由经办人签字。2、计量方法有国税、地税、征村乡政府等多人签字。3、销售单价证明复印件)。依据上述证据,我们认定谢燕琳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成立,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拟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60.176万元。 3、处罚款12.0352万元。 案件调查人员宣读了以上案件的事实,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理决定、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后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以下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案由××× 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案件调查人员: 案件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略)。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为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

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当事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听证主持人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答:不申请回避(有的可能申请回避)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调查人员:年月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也可以由举报发现等),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可记录证据①、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当事人申辩和质证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相反意见,可能举出相反证据证明他未实施违法行为,也可能要求从轻处罚,记录时要逐项记录清楚。) 四、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笔录 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陈述内容) 最后陈述完毕,听证主持人:现在,听证笔录已形成,请各位听证参加人审核后签名。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___、__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己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l)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三)主持人:(1)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四)主持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正式版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

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XXXX自治区XXX市XXX局 听证笔录 ()字第号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听证地点:本局楼室 是否公开:公开 旁听人数:人 听证主持人: 书记员: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听证会纪律: 一、所有到会人员,一律听从听证主持人统一指挥,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维护听证会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二、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关闭通讯工具;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听证会规则的人,听证主持人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或责令退

出听证会,对严重、扰乱听证会秩序的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听证主持人入席。 听证主持人:XXXX自治区XXXX市XXXX,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八条之规定,今天在此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当事人行政处罚一案,现在开始听证。 主:下面核对各方听证参加人基本情况。 调查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代理权限:,联系电话。 第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代理权限:,联系电话。 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鉴定人: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翻译:姓名,职业,联系电话。 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案由XXXX自治区XXXX市XXXX局XXX主持本听证会,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书记员担任听证会记录。 当事人在听证过程中享有如下权利,履行以下义务: 一、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 二、认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有对本案涉及的实施、适用的法律及案件调查人提出的处罚建议的内容等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四、有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五、有举证的权利; 六、有放弃听证的权利; 七、有阅读笔录及按照听证事实修改笔录的权利; 八、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提问的义务; 九、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对以上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听懂? 当:清楚。听懂了。 当代:清楚。听懂了。 三:清楚。听懂了。 主: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可以申请回避。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1)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时间:二○一二年月日 地点: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518会议室 内容: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温小铭听证员:罗晖 记录员:罗晖 当事人: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住 证人: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李雪瑛局工作人员 案件调查人:陈玲琼局工作人员 听证程序 一、听证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记录员)。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___、__有否到场?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 6、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 “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听证可以开始。” (四)主持人宣布案由及听证组成人员 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第一款和《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本人温小铭担任主持人,罗晖担任听证员、记录员。 (五)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 现在开始听证,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代理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姓名:李雪瑛年龄工作单位: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陈玲琼年龄工作单位: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三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范文

176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2、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3、拟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176 行政检查流程图进入受检现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进行 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行为发现日后难以 取得的证据请求报批制作检查笔录制作检查笔录责令 改正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按要求整改检查结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

保存证据检查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归档176 行政确认流程图立项受理通过行政检查、单位申报等途径确定需要确认、批准、验收的项目行政检查、验收确认向领导报告检查、验收结果,由领导审核批准,制作确认文件或在相对人申请(申报)的材料上直接确认送达将确认件送达相对人归档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176 行政处罚流程图受理简易程序处罚流程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执行结案归档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一般程序处罚流程案件受理审查:查明案件来源,落实相关材料,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调查取证: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抽样取证通知》《抽样取证登记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鉴定书》等。审查调查报告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3日内提出结案归档176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材料不全退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案由××× 时间:地点: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案件调查人员: 案件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一、听证主持人核对、介绍参加人员并告知权利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略)。关于一案,本机关受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申请后,依法指定×××为听证主持人,×××为听证员,×××为记录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中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但必须说 案件当事人代表签名:年月日 第三人签名:年月日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年月日听证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明理由;3、有权对本案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和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4、有权对本案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或者提出新的证据;5、在听证会结束前,有权陈述最后意见。请问,你(你们)听清了没有? 当事人:听清了(有时可能未听清楚) 听证主持人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答:不申请回避(有的可能申请回避)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调查人员:年月日,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也可以由举报发现等),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地点实施了×××违法行为,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可记录证据①、②……),根据××法(或××条例或××规章)××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当事人申辩和质证 听证主持人:现在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当事人:(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提出相反意见,可能举出相反证据证明他未实施违法行为,也可能要求从轻处罚,记录时要逐项记录清楚。) 四、听证参加人审核听证笔录 案件当事人代表签名:年月日 第三人签名:年月日 案件调查人员签名:年月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年月日听证记录人签名:年月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范围: (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处理地基等工程; (二)主体结构工程;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四)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特点确定的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 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段验收。 二、验收准备工作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全面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一份,将申请表和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单位。 (二)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审核工程技术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签署意见。 (三)监理单位通知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在验收5个工作日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到场实施验收监督。 三、验收工作内容 (一)审查工程技术资料;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三)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质量管理等做出全面评价,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一式四份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纪要一式四份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四、验收监督 重要分部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相关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行政听证申请书

行政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地址及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贵局对2014年3月12日对申请人“涉嫌经销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达“X工商处听字【2012】2号”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提出异议要求举行听证。 一、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2003、GB18186_2000、GB2760_2011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违背GB2717_2003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2003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产地产权属管理 【发文字号】穗建市政[2015]1370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09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 设施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穗建市政〔2015〕13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业主):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电费补贴暂行办法》印发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广州市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电费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管理水平,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城市景观照明工作,保障景观照明效果,建设美丽广州,根据《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 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结合本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地区包括珠江前航道两岸、新城市中轴线两侧一线地块、本市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以及其他经市政府批准的需要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区域。 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未列入市(区)财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建(构)筑物的业主或管理单位作为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第三条重点地区业主自有产权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电费补贴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申请电费补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并且其规划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 (二)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三)安装有独立电表,可精确计量景观照明用电电量;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时间:年月日时 地点:会议室 内容: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申请人: ,代理人: 案件调查人:,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市安监局工作人员。 一、会前准备 (一)记录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是否到场? 2、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二)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 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 对违反以上听证会纪律的,听讲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四)主持人宣布案由及听证组成人员主持人:当事人 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第一款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本局局长指定担任主持人,担任记录员。 (五)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申请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请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六)下面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申请回避;(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3)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4)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5)有核对听证笔录的权利。 2、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统一实施

附件2 广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平台 操作指引 第一章系统总体流程

第二章租赁单位 2.1单位注册 ◆注意事项: ①未注册帐号的企业,需先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https://www.360docs.net/doc/9c1507388.html,/goweb/?sx=qzjx) ②通过上述地址进行登陆,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广州起重机械系统(网办系 统)(https://www.360docs.net/doc/9c1507388.html,:8020/loginIndex.jsp),企业需选择一 种单位类型,每家企业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类型的帐号 如:同一家企业,不能同时注册两个租赁单位的帐号 ③当企业同时是租赁单位、安装单位时,注册的单位类型为租赁单位帐号 ④企业登陆系统后,需完善企业信息、人员信息、资质信息 ⑤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企业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资料附件: ①营业执照 2.2产权备案(省平台已备案)

◆主要业务流程: ①网上申报“产权备案”登记--②自动通过。 ◆流程说明: ①已在省起重机械平台备案的广州设备,输入设备的产权备案编号,直接获取省平台该设备数据,然后完善,保存递交无须审核。 ◆资料附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设备产权证明材料(购置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产品出厂合格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 设备最近一次的安全检测报告或使用登记牌 建筑起重机械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 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页和带附着的最大安装高度示意图

2.3产权备案(省平台未备案) ◆主要业务流程: ○1网上申报“产权备案”登记--○2网上提交“电子档资料”- -○3各 区站受理,监督站初审--○4监督站复审--○5通过--○6网上报印 “备案证”。 ◆流程说明: ①未在省平台备案的新设备,需走上述流程,线下提交“纸质资料”,监督站进 行初审,复审。 ②初审或复审其中一项不通过的,直接将信息退回给企业。企业修改完善后需 重新走上述流程 ③通过后产生产权编号、最后打印产权备案证。由企业在网上进行打印 ◆资料附件: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报表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一、组织听证范围 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②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③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④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⑤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②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时间:2014 年10月 8日时 地点:工商局6楼会议室 内容: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申请人:代理人: 案件调查人:,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一、会前准备 (一)记录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是否到场? 2、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二)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 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 对违反以上听证会纪律的,听讲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四)主持人宣布案由及听证组成人员主持人:当事人 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第一款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

听证会由本局局长指定、担任主持人,为首席听证主持 人。担任记录员。 (五)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申请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请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六)下面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申请回避;(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3)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4)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5)有核对听证笔录的权利。 2、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 (3)遵守听证会场的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3、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如申请主持人回避,先询问要求回避的理由,再宣布暂停听证,电话向局长汇报请示,由局长决定是否回避,如果局长同意回避,则宣布听证会延期,反之继续进行。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二、听证调查阶段

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开庭规范用语

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开庭规范用语 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开庭规范用语 一、开庭预备阶段 (一)记录员请听证参加人入庭: “请申请人、调查人、第三人(有第三人的)以及各方的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座。” (二)记录员查明申请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到庭的情况(如申请人未到庭的,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主持人,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三)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听证开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四)记录员向主持人报告核对申请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到庭情况: “报告主持人,经核查本案听证参加人均已到庭,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报告主持人,除×申请方×××未到庭外,其余听证参加人均已到庭。” 申请人或者调查人未到庭的:“报告主持人,经核查本案申请人(或者调查人)未按时到庭。” (五)主持人依法对申请人未到庭的情况作出处理。 二、宣布开庭阶段 (一)主持人宣布开庭:“××(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或不公开)组织申请人×××对调查人×××拟给予的行政处罚要求听证(案由)一案。现在开庭。” (二)主持人核对申请人、调查人的情况: “下面核对申请人情况。”“申请人,请报告你的姓名、职业、住所地,对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告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请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调查人,请报告你的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机关所在地,对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 “调查人委托代理人,请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第三人,请报告你的姓名、职业、现在住所地,对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告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请报告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律师担任听证代理人的案件,不应询问律师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应由主持人宣读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函。 如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到庭的,主持人应问明原因,由其委托代理人代替回答上述问题。 (三)主持人询问听证参加人对对方申请人、调查人出庭人员有否异议: “X申请人、调查人,你对本案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四)主持人宣布核对结果: “经核对,各方申请人、调查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听证。”或者“×申请人、调查人以×××为由对×申请人、调查人的出庭人员×××提出异议,经合议庭评议……(宣布结果)。” (五)主持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记录员名单: “本庭由听证员(处长、科长)×××担任主持人,听证员×××、×××组成合议庭,记录员×××担任本庭记录。” (六)主持人告知申请人听证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你是否收到听证须知,听证须知中列明的听证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如果没有制作听证须知,或者有一方申请人未收到听证须知或不清楚听证权利和义务的,主持人应当庭告知。 (七)主持人依申请人、调查人、第三人的顺序询问申请人: “是否听清楚?”“是否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记录员申请回避?” 申请人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的,主持人应当宣布休庭,报分管厅长决定; (八)主持人宣布本案审理方式: 主持人:“本案采取质辩合一的听证方式,不单独设立辩论阶段,请各方申请人、调查人和代理人注意在听证审查的各阶段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X申请人、调查人,是否听清楚?” 三、陈述行政争议阶段 (一)主持人宣布进行陈述行政处罚争议:

行政处罚听证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规定 为了对当事人违法的进一步澄清,核实证据,使行政处罚公开、公正、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中有关听证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张掖市区域内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当事人要求举行行政听证的,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和本规定执行。 2.听证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收费: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的费用。 4.听证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处,听证可以向社会公开,群众可以参加旁听。 5.听证会参加人: ⑴、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依据案情复杂程度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⑵、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人)。 ⑶、其他参加人: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 6.听证准备:在举行听证前,听证会主持人应进行必要的准备,仔细审阅调查人员提交的证据材料,拟定审理提纲,以便准确制定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确凿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7.听证程序: 第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首先查明到场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所、审查其作为当事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身份是否确定,或其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否合法,并说明案由,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宣读会场纪律,及其是否申请主持人回避等。 第二、案件调查人员说明被调查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第三、被调查人对被指控的事实进行答辩。 第四、互相辩论。 第五、调查人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8.听证笔录: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及其他人员(第三人、证人、鉴定人)阅读或向他们宣读。当事人或其他人员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的,可以补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分别签名或盖章,主持人、记录人也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9.听证结束: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所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行政机关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做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9c1507388.html,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以下仅对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作一些介绍。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特征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

程序。 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规定为: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将导致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后果。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主持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邮政部门一般应当指定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相关人员主持听证,案件承办部门不得主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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