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领取流程

生存金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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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领取/年金/红利

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司客服中心

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

公司确认应付生存金/年金/红利

客户领款生存金/年金/红利

1、生存金领取流程

1 作为生存金受益人,您可携带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到我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

2 我们将确认到期应付生存金;

3 您可以进行领款。

专家提示: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或约定领取年龄、约定领取时间,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向生存金受益人(一般为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或生存保险金。

您可选择的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和银行转账领取,建议您选择银行转账领取,请同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以保证转账划款的准确性。

?您领取的生存金可留存在我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实际累积生息的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深圳保险咨询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f2570972.html,

2、年金领取流程

1 作为年金受益人,您携带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到公司柜台办理(首次领取时还需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

2 我们将确认到期应付年金;

3 您可以进行领款。

专家提示:

?您可选择的领款方式有现金领取、银行转账领取,建议您选择银行转账方式领取。

若您选择银行转账领取,请同时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以保证转账划款的准确性。

?对于没有10年固定年金责任或有10年固定年金责任、但领取期限已超过10年的保险合同,每次领取养老年金时均需提供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

3、红利领取流程

1 作为保单投保人,您需要填写《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付费类)》,并携

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2 我们将确认到期应付红利;

3 您可以进行领款。

专家提示:

深圳保险咨询服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f2570972.html,

?您可以选择的领取方式有:现金领取(可采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累积生息、银行转账、抵交保费,若保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方式领取。建议您选择银行转账领取,请同时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以保证转账划款的准确性。

?若您选择累积生息,红利将由我公司管理,并按我公司每年公布的利率,从应给付日起以条款规定方式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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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杭州市外地户口怎么领失业金

1、申请流程 原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1999年1月1日前的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等资料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2、受理地点 用人单位在市社保局参保的,报市就业服务局;用人单位在区社险办参保的,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3、申领登记 在杭享受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受理其原用人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1)身份证; (2)暂住证; (3)1寸证件照片两张。 4、审核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7日内核定在杭享受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在杭享受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及时到失业保险

规章制度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北京社保抚恤金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9]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9

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9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9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社保缴费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登记的范围 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流程 三、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流程 四、办理转移业务流程 五、办理退休业务流程 六、办理撤保业务流程 七、社会保险稽核检查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及登记证年检流程 登记的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人员的范围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和其从业人员。 登记程序 1、新成立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书、执业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市内四区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首先到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稽查部填写一式两份《建户通知单》 3、经稽查部核准后,单位持《建户通知单》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登记 4、当地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长指定建户后,缴费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窗口专管员开始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完成登记工作。 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4、当年任意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 5、职工劳动合同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 (2)个体劳动者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个体劳动者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证。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受理时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登记事宜,并在10个工作内审核完毕。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齐备完整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的程序 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无误后,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重新核发社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 规章制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063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Unemployment insurance payment standards in 2020

2020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额有多少? 我们都知道失业保险是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那么,失业保险金是如何领取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以下的程序: 第一,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第二,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最后一个条件就是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第三,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几项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4联)、失业登记表(2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以上均要求出具社保局统一格式的材料。 第四,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领取时间是这样规定的:交一年可领取三个月,在此基础上每多交一年可多领取两个月。关于失业

期间的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可以报销六成到八成的医药费。 第五,失业人员个人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要办理,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连续缴费时间在一年到两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缴费两年到三年的,可以领取六个月;缴费三年到四年的可以领取九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然后怎么领失业金

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然后怎么领失业金 一、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办流程一本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1、《xx市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失业保险手册;5、人事档案含劳动合同书、招工备案表;6、求职登记证明;7、近期免冠照片2张。2寸二资格审查、核定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三办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统一办理失业保险金银行储蓄存折,失业人员按约定时间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银行卡。四失业保险金发放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底,通过指定银行代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持存折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规定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交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5个月,核定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个月。按以上规定办法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计算领取期限超过18个月的,按18个月核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计算领取期限超过24个月的,按24个月核定。四、失业保险金计发放标准的核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2018年)

社保知识解读六--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包括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金额标准 1、失业金的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如江宁区职工2018年平均缴费工资为3030元,那么职工失业后平均每个月可领取 3030*40%=1212 元失业金。) 三、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参保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待遇,缴费满2年可领取4个月失业金,依此类推,最 多可领取24个月即两年时间;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 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领取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本人应在失业保险机构审批后第10个工作日起,携带○1《南京市实业保险金审批表》○2本人 建设银行卡○3户口薄○4本人身份证○5两张1寸照片○6就业登记证(未办理就业登记证的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时间为每月3日至25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 3、在失业待遇审批后,如失业人员户籍跨区变动的,本人提供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 明,持《南京市实业保险金审批表》到原户籍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如今就业压力大,失业风险也大,尤其在大城市更是如此。在广东东莞,如果失业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不妨来看看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等相关知识。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我们身边不乏失业的人群,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失业的人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究竟什么人才可以领取呢?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以下三点: 第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就意味着,辞职、跳槽等主动申请离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第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市人保局指出,参保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符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到底能领多少失业保险金呢?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领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在过去的2013年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310元×80% = 1048元。区区1000元,在东莞生存下去谈何容易?其实,失业保险金只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难关,保障失业期间最低生活标准,如果怀有侥幸心理,想靠失业保险金不劳而获生活下去,是不大可能的。 另外,失业保险金也有领取期限,不可能无限制领取。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符合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流程很简单。参保人在每月25号前,向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所需资料。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对待遇并发给《失业保险待遇卡》。参保人凭《失业保险待遇卡》及社保IC卡或存折等证件于次月15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待遇。

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及标准

所属单位社保办事处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确保集团公司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结合社保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养老保险费申报、征缴 工作内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与征缴。 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 1、每月3日前按规定填写《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按时向社保处申报。 2、申报征缴单所有项目不得空白;数字要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大小写要一致。 3、单位盖章,要盖缴费单位行政章,单位负责人、制表人要盖章。 4、《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申报征缴单》中的“缴费工资总额”、“本期职工人数”和“本期职工工资总额”与本单位上月劳资统计上报数一致;缴费人数为上月实际应缴费人数,本期缴费基数之和为本单位上月实际缴费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相加之和。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本人全部工资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的,按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申报职工养老保险费时,要带本单位职工劳动工资报表;申报的职工人数和工资要与劳资统计报表相吻合。 (三)、参保人数发生增减变化时,要报《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和《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花名册》。 1、《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缴费人数当月发生增加的,要另附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花名册中的“增加原因”是指:新招工、学生分配、

失业金领取告知书(申领时本人现场签

失业xx领取事项告知书 领取失业金期间,保险关系不可转移。个人养老保险可选择中断,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缴纳(咨询电话#)。失业金期满后,个人养老保险可办理转移手续。 由失业金基金代缴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医保代缴期限与失业金起止期限同步。失业金到期后,统筹内转移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去任意医保代缴机构续缴职工医疗保险,如需办理统筹外转移的人员,请联系我们咨询相关手续。(咨询电话:#) 医保领现金人员请按照申请书上列示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在缴费的。(三)应征服兵役的。(四)移居境外的。(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八)失业人员死亡的。 目前我省已经实现了信息联网,如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形的,本人或亲属应及时主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或经数据比对、审计稽核发现多领失业保险金的,应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资金退回。失业人员或亲属拒不退还多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资金的,可依据社会保险反欺诈的相关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并按规定将涉案人员名单上传至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当月的失业救济金将于本月月底之前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号中(如遇法定节假日酌情顺延或提前),如确有疑问,请持银行柜台人工打印的流水详单与我们联系(电话:#1)(ATM取款机自动打印的流水详单可能会有信息不全) 1/ 2

青岛失业金领取流程

青岛失业金领取流程 1、应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即非本人意愿中断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具体可咨询人事部门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2、在提交的离职报告中可以说明一下离职的原因为合同到期或其他非本人意愿的原因,并且与人事部门打好招呼想要领取失业金,人事部门的同事在办理手续时会注意相关的程序。 3、离职手续办理完之后,如果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人事部门会在一两天之内通知你领取《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 4、拿到了告知书,说明可以领取失业金。这时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局的失业保险科要一份失业保险的开户银行信息。 5、带着告知书,身份证,开户行信息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社保部门登记完后会一份转移函。 6、拿着转移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青岛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青岛失业保险金计发月数 城镇户口:(累计缴费1年,享受三个月;累计缴费2年,享受六个月;累计缴费3年,享受9个月;累计缴费4年,享受十二个月;满5年不满10年,享受18个月;满10年以上,享受24个月)。

农业户口: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享受1个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七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每人每月1337元;三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每人每月1211元。 注: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青岛市社保中心。 失业保险金离职多长时间就不能领了 失业保险金离职60日后未申报就不能领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流程图

“4050”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流程图 个人提出申请: 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 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交齐全完整的申请材料户籍所在社区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 年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二选 不通过 一):(1)银行开具的缴纳养 老保险《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 审核退回本人 电子缴税(费)凭证》; (2)浦城县地税窗口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5、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当年度):《劳动事务代理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二页和本年度医保缴费记录页); 6、邮政储蓄银行(仙楼邮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街道保障所 审核 政储蓄所)开户的储蓄存折原件 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填上本 人的联系电话。 通过 就业中心 审核不通过则退回 不通过 则退回 通过 县财政局 审核 通过 省就业局 不合格 审核 合格 发放到个人账户 不发放

资料不全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流程图 参保单位申请 告知补齐 窗口经办人员审 核材料是否齐全 或有错 受理 不通过 科室负责人审核 通过 不通过 30 日内 不符合申请条件 或不在受理范围 不予受理 通知书 中心领导审 批 作出许可决定(终止缴费,建立 待遇发放信息) 告知当事人

单位申报 申请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流程图 离退休死亡丧葬补助金申报材 料: 1.《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补正申报材料 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 退休死亡的,另须提供《户 籍注销证明》复印件等有效的 死亡证明; 3.出国定居的,另须提供护照 等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及本人终 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 请。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经办岗 审核材料,核定待遇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审批岗 通过 不通过 财务复核 通过 不通过 社保机构领导审批 报送财务拨付基金 基金会计记账 业务与财务对账 材料存档 材料不全或有错 30 个工作日内 做出审批意见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精)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3)在职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4)在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已满一年; (5)有就业的愿望和要求,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手续。 1992年11月以后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判刑,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的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并报入本市城镇户口、档案退到地区后,方可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须办理以下申领手续: 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周后,携带退工单、身份证、户口簿和1寸证件照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领取《劳动手册》。 第二步:办理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您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如果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同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 登记手续一般由您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由代理人带着您在委托书、身份证、《劳动手册》、退工材料以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代为办理。

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由您(或您的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的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您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同时,职业指导员对您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您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申领手续完成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个三个月办理一次)办好以下各项手续后,从次月起您就可拿着《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的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一般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将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本次被停止的申领期限期满后,如果您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机会,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2018最新: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2018最新: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 少?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 的支出。那么,退休人员死亡后还要支付丧葬费吗?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答案,今天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2018年关于各类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三是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 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3、交通肇事丧葬费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

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4、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丧葬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时,其家属因安葬患者而支出的费用。《条例》规定该项费 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丧葬费标准过低,因此出于公平与合理的考虑,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双方协商,其最终数额多略高于《条例》的规定。5、丧葬费是否属于 遗产,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 亲属。(以上配图均来源网络,仅作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 删除)如果你有还有法律相关的问题或者需要律师帮助的,欢迎点击上方头像,进入我们的头条咨询我们的律师!

失业保险领取模板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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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领取模板标准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当我们面临失业时,可以领取失业险来缓解失业带给我们的困境。那么大家知道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

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 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 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 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 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 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 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有什么用 失业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其 他保险项目一道,起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政

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失业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经历的,但是当发生了也没办法,但是只要我们买了五险,我们失业就有保证,我们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相信不少人都有疑问,接下来,律伴网小编就个大家讲讲这个问题。 领失业金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2、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重庆失业金领取流程

重庆失业金领取流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银行卡或社保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重庆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重庆失业金领取材料 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

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 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4、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重庆失业金领取标准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累计缴费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累计缴费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累计缴费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重庆失业金计算标准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有些企业支撑不下去了,有些公司实行了裁员,有些进行了减薪,如果是裁员了的话,若一时半会难以重新就业,建议先去领失业保险金。 一、深圳失业保险领取的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本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资料 1、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2、离职证明原件(建议交复印件,原件可用于找到新工作时提供给单位)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 4、四大银行的银行卡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三、办理步骤、地点、时间 1、先去各街道行政大厅办理失业登记,持登记回执到街道社保站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若有四大银行的银行卡,则可以在行政大厅同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领取,不需再去社保站。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00-17:30,周六日、法假日休息。

3、若离职当月的社保已购买,请在次月1日后再去办理失业保险领取。 四、每月能领多少钱?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从2018年5月1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你每月可领取1980 元失业保险金(深圳最低工资的90%)。 五、其它可享受的权益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六、何时停发失业金? 领取月份已满即停发失业金;另外,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再就业;应征服兵役;到国(境)外定居;已办理退休手续;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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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农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农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险中的一种,但是由于对失业保险的不是太熟悉,也不清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更不知晓其发放的标准。下面,就和本人一起来看一看农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要满足三个条件 申领失业金应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其次,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三个条件是,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 那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金,每月领取标准多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根据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失业金的享受期限有所不同。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 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 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例如,目前辽宁省锦州市执行的发放标准是,市辖五个区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每月735元的失业金,10年及其以上的为每月840元;四个县(市)10年以下的参保人员将享受每月630元的失业金,10年及其以上的为每月720元。 【相关新闻】 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高发放标准增至1890元 日前,现代快报记者报道了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增至 1053 元的好消息。7 月 3 日,南京市社保中心又公布了一个利好消息,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高发放标准由 1770 元上调至 1890 元,月增加 120 元。 据了解,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 1770 元调整至 1890 元。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南京市历年失业保险金月最高发放标准均与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同步调整。 南京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缴费不满 10 年的,按失业前 12 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 40% 确定;缴费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

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本人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 方式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在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职工社保关系中断,失业原因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方式二:网上办理 (一) 用人单位通过“蓉e人社”——“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中断职工社保关系,对失业原因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并上传规定格式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功能查询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情况,并负责把办理结果和领取注意事项告知失业人员。 个人办理 方式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一)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区(市)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在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二)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在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方式二: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三个渠道之一进行网上办理。 (一) 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略),点击(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登陆后进入成都市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菜单中,选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二) 关注“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成都就业助你前行)〉业务经办栏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办理。 (三)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略),点击(失业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登陆后进行办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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