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波善老师新企业改制与重组实务(北京20140316)

企业改制与重组业务实务

祝波善

天强管理顾问

2014年3月16日北京

演讲者:祝波善先生

上海市咨询业行业协会副会长

上海企联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 )

上海市注册咨询专家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特聘教授

清华大学、上海交大、四川大学等特聘教授

应邀参加国家建设部、国家国资委关于改革与发展方面的有关课题研究

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首席咨询师

“2012中国管理咨询行业十大领军人物”获得者 “2010全球华商百业十大领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 “中国百名行业创新杰出人物金像奖” 获得者 “上海市首届十大青年咨询精英” 获得者

引子:推进企业改制要处理好几个平衡

政策

实践

历史发展

骨干群体

弱势群体改制、重组与

变革的内在统一

目 录

改制模式及改制工作流程

2

确立对于改制工作的理性认识

1

改制重组实务

3

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

4

案例分析:

?江苏某长江轮渡公司改制案例

?贵州省某单位的改革进程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政策导向信号1:混合所有制将是未来国企改革的主流形式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要鼓励民间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

扩股,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国际并购。 ——国资委主任张毅,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

未来将允许更多国有经济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20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

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 2013年11月21日)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

革的

息 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非公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

准确理解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导向

问题衍生:什么是混合所有制

国资委研究中心定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义

2

1

智库百科定义

3

百度百科定义

4

?所谓混合所有制经

济,是指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 ?

从所有制的构成来看,其主要形式是公有制经济和外资或私营企业联合组成的合资企业,以及公有制经济吸引个人投资组成的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公有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与非公有制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新型企业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

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

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

宏观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公有制和非公有

制经济的合资、合作经济,而在中国就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

微观指在一个企业中,产权主体多元化,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

案例一案例二

背景改革情况

上海绿地集团

绿地集团是上海市国有控股特大型企业集团,

成立于1992年7月18日。创立20年来,通过

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并举发展,形成“房地

产主业突出,能源、金融等相关产业并举发

展”的产业布局。

重点:增资扩股,降低国资持股比例

2013年12月19日,上海绿地集团增资扩股一事落定,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

国资在绿地的持股比例将下降。此次增资扩股之前,绿地的股权大半属于国

资,其中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股26%,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25.03%,绿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36.43%。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

资在绿地集团的持股比例将降为47%,平安创新资本等五家私募股权投资机

构(PE)成为绿地增资扩股案中的投资人,投下117.29亿元抢得绿地两成股权。

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绿地集团的发展。

中国建材集团

在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建

材集团做了积极的探索,创造的“央企市营”

模式实现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高度融合。

十年间,中国建材集团重组联合了上千家民营

企业,构筑了包括海外上市公司在内的混合所

有制产业平台。

重点:资本、资源、文化融合

目前,中国建材集团净资产650亿元,其中440亿元是社会资本,210亿元是国

有资本。例如集团核心企业香港H股中国建材股份公司中,国有资本目前只占

48%,社会资本和股民占到52%,成为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新型央企,同

时通过系统的管理整合,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优化重组,提高了经

济效益。

提倡竞合的市场理念、包容的企业文化,充分信任民企创业者并把他们转化为

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实现了共同发展。

案例三中国医药集团

中国医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

的中国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

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重点:民企、国企共同出资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

2003年,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

的我国最大的医药企业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了一家跨所有制、跨地域的合资企

业——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27亿元,此为私企和国企之间最大

的一笔交易。新成立的合资企业中,复星出资5亿元,获得49%的股权,中国医

药集团占51%的股权。

国有企业混和所有制改革案例

衍生: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导向的解读

混合所有制——

国资运营新模式(续)

新一轮改制的探索与特征

◆转企、脱钩

◆引进战略投资者

◆重组整合

◆骨干持股

问题衍生:前一轮改制的特点及运行状况

关注产权结构,而非内部的运作优化 关注改革进度,而非全面提升 针对性的差别化政策不到位 关注和谐,而非内部的效率提升 业务定位方面没有得到根本的优化 人员管理的机制体系没有根本突破 内部的组织体系没有及时优化 人员观念的转变滞后 较大的持股范围以及简单化的持股规则 过分平均的持股比例 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 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匮乏 股权结构异化 政府推动

机制优化滞后 关注产权结构,而非内部的运作优化 关注改革进度,而非全面提升 针对性的差别化政策不到位 关注和谐,而非内部的效率提升 业务定位方面没有得到根本的优化 人员管理的机制体系没有根本突破

内部的组织体系没有及时优化 人员观念的转变滞后

较大的持股范围以及简单化的持股规则 过分平均的持股比例 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 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匮乏 股权结构异化 政府推动 机制优化滞后

改制是为了发展 & 改制是资源的重新组合

对于企业改制本质的理性认识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资产、人员等)

长效发展机制的确立(激励约束、业务整合等) 适应市场竞争的相关观念转变 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国企改制是以产权制度

的变革为核心,对原有资源进行重新调整和配置的一个变革过程。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企业改制后建立一个长期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平台。

国企改制 = 拿股份、甩包袱、得补偿

天强改制方盒

产权

人员配置

业务结构 资产债务

土地资源

治理优化

观念革新 组织体系

战略管理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特点及策略

政策性 系统性 复杂性 敏感性 政府

上级单位 经营者 职工群体

指导思想、观念共识、操作方案、实施技巧

战略统筹 政策分析 积极沟通

动因主体:

政府 上级

企业本身(经营层、职工) 社会监管

相关利益者等

改制过程中的有关主体动因整合

国有资产占有方

国有企业

主体

对象 改 制

动因冲突

障碍

与上级单位的有效沟通

方案设计

领导层思想统一、目标明确

职工的宣传和观念疏导

相关政策的合

理运用

影响企业改制成败的因素

新形势下的持续健康发展

获取战略资源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人员长效激励

资 源 基 础

制 度 保 障

新形势下企业体制改革的主要出发点

目 录

改制模式及改制工作流程

2

确立对于改制工作的理性认识

1

改制重组实务

3

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

4

集体资产转让及集体企业改制 案例

集体资产转让及集体企业改制 1.玉龙股份(601028) 焦点:集体企业产权转让,审批手续等。 反馈问题: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等过程是否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完备性,确认其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权属及其他法律纠纷,是否会给发行人股权带来纠纷和风险。 解释: 1、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 等过程是否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陈述并经查验玉龙集团公司改制及玉龙有 限公司设立时的工商登记资料、玉龙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以及当时有效的企业章程,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及玉龙有限公司设立依据当时的企业章程履行了如下程序: 在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前,其适用的章程为1994年5月制定的《江苏玉龙钢管集团公司 章程》。该企业章程规定了玉龙集团公司的宗旨、名称和住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经营范围及经营方

式、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劳动用工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及公司终止程序。在“终止程序”条款中,企业章程规定“公司由于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歇业,法定代表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999年11月,玉祁工业总公司与唐永清签订《企业有偿转让协议书》,约定将玉龙集团公司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全部资产转让给唐永清,产权转让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1999年12月3日,玉龙集团公司向锡山市工商局提交《企业歇业申请书》,“因企业改制原因,经锡山市玉祁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歇业”,“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1999年12月6日,玉龙集团公司经锡山市工商局核准注销。 1999年12月12日,玉龙有限公司的股东唐永清、唐维君、吕燕青制定了新的企业章程,规定了公司宗旨、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时限、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财务、会计及利润分配、劳动用工制度、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章程的修改及附则。1999年12月22日,玉龙有限公司经锡山市工商局注册成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1999年玉龙集团公司产权转让、玉龙有限公司设立等过程符合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企业改制上市辅导手册

企业改制、上市辅导手册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O年六月 序言 在我们跨入新世纪之际,作为专业从事为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的证券公司,我们非常荣幸地结识了贵公司及贵公司的主要领导人,了解到贵公司光辉而充满挑战的发展历程,并由衷地为贵公司的智慧和胆略而深感钦佩。 任何企业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资本市场。股票上市不仅可以使企业获得一个长期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并降低负债比例、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而且企业上市后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利用管理层持股、认股权获得一种激励机制等,都可以给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股票上市还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迎战进入WTO后涌入的海外兵团、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从股份制试点到股票上市,我国股份制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主体中最活跃、最具增长潜力的代表。今天,股票上市已成为许多企业追求的目标。 贵公司发展到今天,开始考虑向资本市场迈进,是非常明智而且及时的英明决策。但如何在浩瀚的资本市场中,找到适合贵公司的航线并乘风破浪达到彼岸,是一项专业性很强且极具创造性的工作。由一个声誉卓着、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券商担任企业改制及上市辅导机构并进而担任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对于企业能否成功发行、上市起决定性作用。 作为国内最大及最具活力的证券公司之一,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直致力于协助中国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在1999年证券公司的主承销家数排名中摘取了亚军的桂冠;此外,光大证券利用自身的背景和渠道,积极协助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及民营企业上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我们坚信,随着中国迈入WTO的大门及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 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企业股权重组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企业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企业分立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五、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六、企业关闭、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后,债权人(包括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七、其他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第五、六款所称“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是指国有、集体企业买受人或关闭、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企业职工进行合理补偿,并与被安置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按照《劳动法》落实相关政策。 本通知自 2003年10月 l日起至2005年12月 31日止执行。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61号)停止执行。此前,按照财税…2001?161号文件规定应缴纳契税而尚未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主管契税征管工作的财政部门或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不再追缴,已经缴纳的,不予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问题的研究与思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区国资国企经过十年的改革发展,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依然存在制约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学习中央、北京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研究央企、市企重组整合的趋势和经验做法,思考区国企重组整合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认识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发展趋势 1、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发展历程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旋律主要是国企、央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同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兼并重组。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企通过重组踏上新的征途,翻开了新的篇章。但是,重

组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国企兼并重组也经过了一个逐渐理性的探索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 十一届三中全会 ?放权让利、转换经营机制 ?经营责任制、承包、租赁等 ?资产重组的主要方式是与外商合资,出售和破产 ?1985年之后进行过股份制试点等探索,开始涉及国有产权的重组 第二阶段:1992-1995 十四届三中全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对国有企业的改组多属企业内部和少数企业之间的重组,试图通过制度建设搞好每个国有企业 ?1993年出台《公司法》 第三阶段:1995-2003 十五大 ?着眼于从整体搞好国有经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抓大放小 ?国有企业的大规模、深层次的重组展开 ?主辅分离资产重组 ?推动石油石化、电信、电力、煤炭、电子等行业国有大企业重组上市 ?对国有企业进行债务重组:2000年底,国务院批准580家债转股企业 ?银行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债务重组 ?中央企业对516家分属各企业的房产公司进行重组

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操作规范

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的操作,确保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根据《律师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结合本所有关规章和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实践,制定本操作规范。 本所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的,必须按照本操作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操作规范所称国有企业改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以公司制改建为主要形式,通过资产出售、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依法破产等方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的旨在实现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的一系列改革行为。 本操作规范所称专项法律业务,特指本所律师围绕国有企业改制,向参与改制的各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专业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进行与国有企业改制有关的法律事实调查、提供债权债务的法律定性分析以及处置方案、出具产权转让法律意见书、拟定资产处置重组方案、指导改制操作程序、出具改制方案法律意见书、规范和调整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企业公司制改建等业务。 第三条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应当围绕改制方案可行、操作程序合法、改制成本合理、职工安置得当等四个关键问题,坚持依法维护国企改制参与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确保国有资产保殖增殖的原则,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认真作好每项服务业务。 第四条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尽职尽责,确保改制成果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应当坚持保密原则,对国有企业改制业务中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第二章业务受理 第六条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实行统一收案制度,严格按照本所收案制度执行,本所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或变相私自收案。 第七条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实行集体受理制度,一般的单项的业务采取主协办律师形式,多项的复杂的业务采取律师团形式;本所律师不得个人独自承办此类业务。 第八条主协办律师以及律师团成员的确定,坚持尊重委托人意愿的原则,委托人有指定的,根据该指定确定;委托人没有指定的,由主办律师或律师团首席律师从本所国有企业改制专项业务律师名单中选择确定。 第九条受理国有企业改制专项法律业务,应与聘请纺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一般操作规范 第一节接受委托,尽职调查 第十条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签订后,主办律师应当首先主持对与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主要包括: (一)拟改制企业基本状况调查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案例(7个doc)2

从管理咨询顾问的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是倍受国内外关注的中心课题。但是,现在各方面研究的主要环节是外部激励问题,如公司化、停止财政补贴、建立竞争环境等;对于内部激励问题,则研究的很不够,对于市场导向的管理体制的研究与分析较少。正如世界银行中国蒙古局局长尼古拉斯?C?霍普先生所言,“我们在建议用市场方式来改善不良管理方面还不太成功,这种改善在具有成熟的资本市场的经济里是自动发生的。”我们认为,在建立外部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内部激励机制问题,建立在转型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向市场导向型的管理体制转变的基本理论框架,这就是:完成企业组织各项基本管理职能的转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特点,建立战略管理体制。 一、关于国企改革与管理的几个认识问题 1、目前中国企业的管理评估 从目前中国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大致有三种成功的管理模式:一是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二是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三是跨国公司的管理模式。这三类管理模式各有优缺点,应该相互学习,但其中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管理问题更突出。 国有企业的优点是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企业组织较成熟、较完整,制度较健全,与政府、与社会关系较密切;缺点是市场导向较差,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运行机制不灵活,战略管理刚刚起步,水平较低,尤其是对管理模式的转变不适应,各种管理都处于转型期的混乱状态。 民营企业的优点,是对转型时期的中国市场了解较深,战略管理水平较高,运行机制较灵活,对市场适应性较强,但管理组织、制度、监控、计划都还很粗放,管理与发展形成尖锐的矛盾,往往管理跟不上发展。

跨国公司的管理优点是组织、制度都十分完善,市场化水平亦较高,但其本土化水平较差,面对中国市场的战略管理水平不高,机制亦不灵活。 2、改革和管理的关系 这是现在理论界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也有理论界人士强烈呼吁:不能以改革代替管理,必须加强企业管理。对此,我们的看法是,改革和管理的关系有两层:一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制度改革,以界定企业与政府、与社会、与投资者(股东)、与员工的关系,奠定企业管理的制度基础,带来企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这是企业现代管理赖以存在的基本前提。如果企业的产权界界不清晰,外部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即使内部管理改革取得突破,也是不能持久的;二是企业管理体制(或组织结构)的改革,以带来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以产权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以后,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更艰巨,对企业的竞争力、经营绩效的影响更直接。这两种改革是并行的、相互促进的,都直接与企业管理相关。就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珠管理现状来说,必须通过改革来加强和深化管理。一方面,,通过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改革,奠定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导向型的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向现代企业的组织转型,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否则,光是希冀于加强管理,采取的主要手段还是加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制度的方法,是无济于事的。改革,必须改变企业的组织结构,改革企业的管理模式。中国的国有企业,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市场化导向的改革还远没有完成,众多的企业从“外型”到“内核”都甚至上是工厂制企业;有些企业,组织形式虽然由工厂变成了公司,甚至是上市公司,但实际上只有一个现代公司的外壳,组织结构和管理形态还完全是工厂化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通过对现有组织的完善和加强管理来完成市场化的变革,必须通过改革来改变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使之成为一个法人意志明确的、能够贯彻企业战略意图的、进行科学的计划和合理的控制的真正的现代公司。 从企业改革的历程来看,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多年来的国有企业改

2016年《企业改制上市的流程及方法》继续教育答案

2016年《企业改制上市的流程及方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2.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应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 A.一个月内 B.二个月内 C.三个月内 D.半年内 A B C D 2.1.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审核人员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引发的后果是()。1.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审核人员发现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引发的后果是()。A.中国证监会将终止审核 B.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 C.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D.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 A B C D 3.1.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下列条件中不能视为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是()。

A.被重组方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B.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 C.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属于相同、类似行业。 D.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属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A B C D 4.2.保荐机构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所进行的持续督导的期限是()。 A.上市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 B.上市当年及其后二个年度 C.上市当年及其后三个年度 D.上市当年及其后四个年度 A B C D 5.2.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按照要求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两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B.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 C.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税务问题(0000034804)

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税务问题 一、所得税问题 (一)整体变更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个人股东的部份: 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 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注意,此处的资本公积仅仅局限于股 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 2)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及未 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3)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 2、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中属于法人股东的部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 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视同于利润分配行为,按以下原则处理: 1)资本公积不属于利润分配行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此处应不仅局限于股本 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尽管国税局最新文件中也进提及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 2)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 注意:不同于个人股东,公司制企业进行分红时法人股东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与企 业其他收入、成本及费用等科目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然就会存在重复交税(相关规定查看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但如果法人股东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 不一致时,法人股东是需要补缴所得税差额部份(国税发〔2000〕118号)。 3、用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这种情形 应该是不允许的,公司不能用将评估增值调整财务数据(必须满足法定重估和权属转移两 个条件才可以调整账务),因而也不能将该部分增值计入到资本公积,也就不能转为资本,否则,会存在出资不实的嫌疑。相关案例请参考金风科技(002202)招股意向书第52页。 由于不允许,因而不存在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二)改制设立评估增值 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资产评估增值部份按以下情况处理: 1)以整体资产出资时,收到的对价是被投资方的股权(即整体资产评估增值部份属于股权支付对价)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评估增值部份的所得或损失。 2)以其它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应当将其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额部份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2、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的个人所得 税问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

国有企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规范企业改制重组行为,推进财务集约化管理和资本集中运作,确保国有资本的安全性、收益性和公司产权结构的科学合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级单位”)所出资企业的改制重组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导致企业类型发生变化的以下行为: (一)分公司改为子公司,或子公司改为分公司;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 —3—

责任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办法所称企业重组,是指采取合并、分立、资产(产权)置换、债转股、增资扩股(包括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减资缩股、产权转让、产权划转等方式,对企业资产、产权结构进行调整与整合的行为。企业重组后,其类型可能发生改变、也可能保持不变。 第四条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股权投资、产权转让、产权划转、终止清算、固定资产处置的,应同时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金融企业改制重组,国家和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引入新股东的,有关股东须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的条件。 第五条企业改制重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本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二)有利于公司资源集约化管理、产权结构优化和资本运营效率提高;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规范履行决策、审批、实施等程序,保障国有资本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保护债权人利益; —4—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促进集团改制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第一部分IPO 项目改制上市程序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就是将非股份制企业改造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股份XX并第一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企业IPO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XX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方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XX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XX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XX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企业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改制到上市成功是一个较长的流程。

第一章IPO项目流程框架图 注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消了辅导期限一年的要求,但明确仍需履行辅导义务,一般不少于3个月。

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内容如下: 前期准备阶段:定班子(确定内部协调机构、聘请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从财务经营业绩、规X运作、发展战略等方面就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确定发行上市方案;改制前运作(股权结构调整、业务及组织架构整合、财务规X)。 设立股份公司阶段:进行审计、评估及验资;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创立大会及准备各项法律文件;办理工商登记。 规X运行及辅导阶段:与券商签订辅导协议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完善改制时未彻底规X的事项;明确募集资金投向;证监局辅导验收。 申报与核准阶段:准备和制作申报材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发行方案;向证监会申报,证监会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和补充申报材料;进行预披露、发审会审核、核准。 发行与上市阶段:刊登招股意向书等发行材料;路演、询价和定价;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上市流通。 第二章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一、股份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本文只列示了实务中出现较多的改制方式审批程序 及申报材料目录) (一)内资企业设立(改建)股份XX(以下简称:设立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 1.申报审批程序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XX设立需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前置审批程序。若公司存在主管部门,则申报审批程序

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

改制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 上市的前提是将变更为股份,在变更过程中涉及一些税收问题,本文就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相关的税务处理意见,为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一、所得税 (一)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股本(股本) 1.个人所得税 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国税发〔2010〕54号)】 (1)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3)税款由股份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 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

企业改制与并购律师实务点睛网

企业改制与并购律师实务 主要问题: (一)当前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对改制与并购的影响; (二)改制与并购的基本法律问题以及律师的服务方式; (三)改制与并购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 一、当前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对改制与并购的影响 当今世界,社会转型的速度非常之快,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们的政治制度、经济结构、经济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速度与欧美国家相比,我们的二三年,就相当于别人的三四百年,可以说我们现在社会转型的速度非常之快。 这种转型经济的结构变迁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影响?我觉得认识当今中国的大趋势,最重要的一个关键词就是“转型经济”。所谓转型经济,是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这种转型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这种过程受制于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方面的影响,使得转制的进程并不是很顺利,

甚至是很曲折的,有时候还可能有一些倒退,总得趋势是不断往前发展的。 中国经济大势的核心特征就是转型加转轨背景 下整个结构变迁的经济,这种商业事件对于企业家来说、对于商家来说、对于我们律师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势,给我们提出了什么样的机会和挑战?它的关键命题就在于结构的变迁、格局的动荡下如何维持当前格局下的生存,同时又占领未来格局的先机。因为我们律师是感知社会变革最前沿的,“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在感知这种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他能够深切地感觉到这种变化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和冲击。 对于中国转型经济的特征,对于企业来说,它面临着什么?它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呈现出一种商业景象——“跑马圈地,逐鹿中原”。各类人马、各类组合、各类商家要在这种市场的变迁过程中,在这种市场份额的角逐过程中各显神通,通过占有各种市场的资源,去实现它自身的价值。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对于经营商家来说,他们的命运在转型经济的变迁过程中,决定中国大多数厂商的命运是结构的变迁和资源的占有。也就是说,你这个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

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42521户、供电改造40499户、供热改造38787户,分离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已完成21个小区9269户供水维修改造,完成55个小区22298户供电改造,完成49个小区13440户供热改造,使国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新编范本

文件编号:TP-AR-L6724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 新编范本

企业改制法律委托合同新编范本 使用注意:该合同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

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六届全国律协七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六届全国律协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有企业改制业务 第一节尽职调查与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编制《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第三节报批备案 第四节产权转让与产权交易 第五节政策文件的制定与改制辅导 第六节工商登记 第三章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第四章法律意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宗旨 为指导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0号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2条定义及业务范围 2.1本指引所称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改制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其他改制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的法律服务,协助改制后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 2.2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2.2.1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2.2.2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的工作,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 2.2.3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2.2.4编制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件; 2.2.5依法对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报批的《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职工安置的,一并发表意见;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教程文件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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