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宣传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宣传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宣传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宣传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汉中市地方税务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汉地税发…2011?35号)相关要求,摘录相关政策予以解释。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学校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申报,由代扣代缴单位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人事等部门)及本单位内部当期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切实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学校履行扣缴税款义务,应自觉接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作用及开具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税完

税情况的证明,属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一种。近年来,完税证明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和接受。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仅是个人信用的一个凭证,也是最好的收入和资信证明。个人在办理贷款、留学、移民、误工补偿等事项中,完税证明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等,相关机构也要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可以说,完税证明能完整反映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个人信誉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学校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取得完税证明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对采用全员全额扣缴软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在次年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至代扣代缴义务人提供的地址;二是对暂未采用全员全额扣缴软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且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能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义务的财务资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

四、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费用后的余额)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的应纳税额为每次收入额乘以税率20%。

五、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六、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支付给个人的应纳税所得,应报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财务主管部门或办税部门汇总后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七、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一)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

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收宣传月策划方案

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书” 前期准备 1.活动月期间宣传单页的设计与制作 2.“齐风税韵”卡通形象的设计与制作 3.启动仪式前用于收集水的小瓶子的采购 4.100张骑行者与淄博五区三县公共设施的合影 策划方案 一、建立淄博国税局特有品牌“齐风税韵”; 二、举办为淄博国税局征集税收设计形象吉祥物; 三、开展独具特色的启动仪式(用水代替税,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举行税校“大企业‘齐风税韵’杯税收知识与税收服务辩论赛”; 五、“面对面·心连心·税企壹加壹”活动 六、“税收见证十一五”总结专题,“十个笑脸”活动; 七、与宣传月期间,在汇利通公司旗下“淄博城市信息告示机”上做税法税收政策 知识的宣传; 八、开展对“12366·税事通”平台的宣传; 九、“税·民生”大型图集的制作。 本次策划方案均以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国之税收以民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之间有着密切关系。策划目的是为了推进诚信税收、和谐税收的交流

与建设。 策划方向以突出国税的“服务”主题,分为两个方面: 2、国税对纳税人的服务 3、国税对普通老百姓的服务 重点放在以体现“民生”的第三点:国税对普通老百姓的服务。 从人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看起,使老百姓了解到,国税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例如:公共设施,家里说用的水电等等方面 具体内容 一:建立淄博国税局特有品牌“齐风税韵”; 活动目的:此方案根据本次宣传月以“税收·发展·民生”“服务”为主要重点宣传方面,结合淄博特有的齐文化特点,特出此套品牌方案。打造淄博税收工作品牌,使此品牌成为典型品牌。 "税"的名称最先出现于春秋鲁宣公十五年的"初税亩"。淄博也早在先秦时期的齐国建立起利民的税收政策,管仲的思想对当今的税收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所以淄博的税收文化博大深厚,税收工作一直走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所以品牌要结合淄博的“齐文化”齐风、齐韵。故命名为“齐风税韵”,名字雅致而富有亲和力,既具有淄博的地方特色,又体现淄博国税局的税收为民思想。 齐风税韵 “齐”主要指“齐国”淄博,又寓意为齐心齐力; 齐风:原指齐国之诗歌,这里将此引意为淄博的风尚,思想;史记记载,齐国风俗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二 四 五 三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60%

30% 15%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中国公民张某2015年12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 四 五 七 15.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

个人所得税综合练习及答案

个人所得税综合练习 1、中国公民温先生任职于境内某市N公司,同时还在K公司担任董事,2013年个人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N公司取得业绩奖励50000元,从K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 (2)应邀到C国某大学举行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从C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按C国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 要求:计算温先生2013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 (1)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3500)×25%-1005]×8+[(18000+5000-3500)×25%-1005]×4=36440(元) 12月份取得的业绩奖励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 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业绩奖励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105=4895(元)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36440+4895=41335(元) (2)C国所得个税抵免限额=14000×(1-20%)×20%+100000×(1-20%)×20%=18240(元) 在C国已纳税额=2100+17000=19100(元),所以无须补税。 2、中国公民郑某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管人员,2013年取得以下各项收入: (1)每月取得工资8000元,6月份取得上半年奖金10000元,12月份取得下半年奖金15000元,12月份公司为其家庭财产购买商业保险4000元,其所在公司选择将下半年奖金按照一次性奖金办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郑某还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2月份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代付郑某的个税; (3)郑某从4月1日开始按市场价格出租一套居住房屋,每月收取租金10000元(仅考虑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4)郑某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书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郑某收藏该书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要求:计算郑某2013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多少? 答案: (1)对于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是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该公司选择将下半年奖金按照一次性奖金办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月份取得的上半年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纳税。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10+[(8000+10000-3500)×25%-1005]+[(8000+4000-3500)×20%-555]=7215(元); 12月份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1250(元),适用税率3%。 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3%=450(元) 工资、奖金及商业保险应纳个人所得税=7215+450=7665(元) (2)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个税由公司代付,郑某取得的120000元是税后收入,应该还原计算个税。代付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00-7000)×(1-20%)÷68%=132941.18(元) 郑某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2941.18×40%-7000=46176.47(元) (3)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0000×4%)×(1-20%)×10%×9=6912(元) (4)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前提是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应税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1、基本工资、工龄(司龄、军龄)工资、职务工资等; 2、各种补贴、津贴; 3、奖金、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 4、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内容 1.设计。指按照客户的要求,代为制订工程、工艺等各类设计业务。 2.装潢。指接受委托,对物体进行装饰、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作业。 3.安装。指导按照客户要求,对各种机器、设备的装配、安置以及与机器、设备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装配和被安装机器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4.制图。指受托按实物或设想物体的形象,依体积、面积、距离等,用一定比例绘制成平面图、立体图、透视图等的业务。 5.化验。指受托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检验物质的成分和性质等业务。 6.测试。指利用仪器仪表或其他手段代客户对物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检测试验的业务。 7.医疗。指从事各种病情诊断、治疗等医护业务。 8.法律。指受托担任辩护律师、法律顾问,撰写辩护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业务。 9.会计。指受托从事会计核算的业务。 10.咨询。指对客户提出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会计、文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的业务。

个税宣传内容

1、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11年9月1日实施。 2、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适当延长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时间。 3、哪些纳税人适用35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为公平税负,还需要对两类纳税人的必要减除费用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已经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明确,将其必要减除费用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二是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其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 4、9月1日前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 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旧税法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计征个人所得税;9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按照新税法执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发放的是几月份工资,只要是9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照新税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5、个人哪些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7、下岗失业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版)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居民个人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

(一)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二)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 (三)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下称其他分类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三、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居民个人来源于一国(地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分类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为其抵免限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二)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三)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依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四)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已近岁末,小编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1 要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2)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2 要点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 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3 要点 明确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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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政,税收征管环境,扣缴税款申报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4﹞405号 【发文日期】2004-03-25 【实施时间】2004-03-2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完善纳税服务,改善体系税收征管环境,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税法宣传的重要意义,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1994年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把大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不断提高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引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促使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渐加强,调节收入分配力度不断加大,收入持续大幅增加。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历史仍然很短,许多公民和单位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义、目的、税法精神和具体政策规定不太了解或理解有偏差,导致部分纳税人、单位依法履行纳税和扣缴税义务的自觉性不高,税款流失严重,削弱了个人所得税的积极作用。鉴于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 个人所得税征管面向全体公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外籍人员,直接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征管难度大。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意义、目的、税法精神、政策规定被全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所掌握尤其重要,这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也是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多年来的实践早已证明,哪个地方税法宣传工作做得好,那个地方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局面就打得开、有力度。因此,各级税务机关都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个人所得税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年年抓、常抓不懈,以此赢得广大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1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 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28 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 1 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容提要 这三大分项收入的占比结构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占比结构 Abstract system can not adapt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analy sis and research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items of income,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i n strengthen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smooth personal income tax levy by the classification to the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ed levy reform. In this paper, based on 2014-2016 basic data of China's personal inc ome tax wage income tax revenue, operating income property incom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a nd growth, respectively, calculated analysis of the three sub revenue structure and discusse 目录 一、引言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7、下列情况中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的是()。 A、纳税人8岁的女儿放暑假了 B、纳税人儿子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 C、纳税人24岁的儿子在海外留学 D、纳税人的18岁的儿子辍学打工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父母可以享受专项费用扣除,但因主观原因导致的不包括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宣传资料 发布/更新时间: 2011年8月29日 14:26 来源: 县地税局作者: -浏览次数: 盐津县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宣传资料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7月1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600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一、此次修改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 《决定》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月,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现行4800元/月不变。 二、除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下列项目同步调整。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为公平税负,还需要对两类纳税人的必要减除费用进行相应调整:一是对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必要减除费用,已经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明确,将其必要减除费用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二是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必要减除费用,通过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其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到3500元。 三、修改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税率级次由9级简并为7级。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设计的主要原则:一是减少纳税级次,逐步简化税制;二是适当降低最低档税率,拉大低档次税率级距,避免中低收入者税负累进过快;三是维持最高档税率不变,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四是税负变化公平,避免出现较高收入者减税幅度高于较低收入者的减税幅度,防止税负增减幅度倒挂现象;五是税负变化平滑,避免出现税负陡升陡降的凸点现象;六是税负升降临界点适当。 四、减轻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负。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与工薪所得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负水平的平衡问题,在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的前提下,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各档级距做了相应调整,对于在我县适用个体附征率征收的定期定额户纳税人,将其附征率由原来的1.5%下调为1%。 五、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延长申报缴纳税款时间。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宣传册

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宣传手册Publicity Manual For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Comprehensive Income From Individual Income Tax In 2019

目录 一、什么是年度汇算? (1) 二、我是否需要做年度汇算? (6) 三、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年度汇算? (12) 四、应该由谁来办理年度汇算? (13) 五、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的申报? (14) 六、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的申报? (15) 七、单位集中代办年度汇算,应注意什么? (20) 八、如何办理退税或补税? (21) 九、年度汇算办理完成后还应注意什么? (22) 十、我们的建议 (22) 十一、总结 (24)

No.1 什么是年度汇算?年度汇算的基本概念 1.1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小贴士 page 1

年度汇算涉及综合所得外的其他所得吗? 1.2 年度汇算仅对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进行汇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纳小贴士 年度汇算涉及以前年度吗? 1.3 年度汇算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因此,2020年办理年度汇算时仅需要汇总 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现行分类税制弊端多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 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 让所得等共计11类。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 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 少等。 “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 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 考量。 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 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刘剑文认为,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 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 被考虑进去。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 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刘剑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如夫妻合并纳税。此外,根据家庭 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另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 应该纳入抵扣。 工资薪金等部分税率需要调整 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 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大幅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 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 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刘剑文认为,税率可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 或者减的问题。”他指出,还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 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 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 整体推进。 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个税改革是必然

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 2012年02月21日03:20新京报[微博]张奕我要评论(1849) 字号:T|T 国税总局解答热点问题,加班费不属于补贴津贴,需按工薪收入纳税 本报讯(记者张奕)昨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夫妻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咨询“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明确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解答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开辟的纳税咨询栏目,该栏目承诺“有问必答”,同时,纳税服务

领导讲话稿之税收宣传讲话稿

税收宣传讲话稿 【篇一: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4月,是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不但有利于增强全市 人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更有利于促进我们税务机关和全市广大 税务干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依法治税,不断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过去的一年,全市税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加快和龙经济 社会发展的战略, 不断加大依法治税力度,为增加我市财政收入做出 了不懈努力,广大纳税人也积极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依法诚信纳税,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去年,全市财政收入实现5.9亿元,其中,国、地税实现了新突破,分别达到了33055万元和20666 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固的财力保障。在这里,我代 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和龙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和龙市国家 税务局、和龙市地方税务局以及全市广大纳税人致以诚挚的谢意和 美好的祝愿! 围。全市各部门也要给予税务部门宣传工作上最大的支持,从而让“偷税抗税违法,纳税协税光荣”的意识深入全市每一个人的心中, 在全市形成理解税收、支持税收、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 同志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个 繁荣美丽的和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加强 税收征管,为铸造和谐和龙发展的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篇二: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上的致辞】 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上的致辞 2016年4月25日 各位观众朋友及广大纳税人: 大家晚上好!今晚,我们在这里举行“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 改革”税收宣传月文艺活动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专题文艺晚会。开展好本次活动,既是做好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构建和谐 征纳关系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的需要。受 书记和区长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共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纳税 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广大税务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 近年来,全区广大纳税人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 和谐社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区税务部门始 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第一要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依 法治税,积极培植税源,认真落实税收政策,2015年国、地两税完 成税收总收入???亿元,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6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5月1日起 将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这是国家财税改革的重头戏。全区税务 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碰头会议 专题探讨“营改增”工作。此次晚会,也是以“营改增”为主题。在此,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营改增”工作,确保广 大纳税人自5月1日起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 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区靠大家。共建和谐税收,不仅需要税务 部门努力工作,更有赖于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积极支持 和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纳税人严格遵照税收法律法规,一如既往依 法诚信纳税。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支持配合税收工作,共同为依法治税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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