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网红的社会学思考

摘要

网红现在越来越多,在网络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对于社会而言网红已成为当下社会一个庞

大的群体。网红作为社会文化中的精神文化,是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的折射,也对社会的

精神文化起着重要的影响。对成长过程中的青少年的社会化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网

红在社会网络中也是一个节点,连接着广大网红粉丝。

关键词:网红社会文化精神文化人的社会化社会网络

Abstract

Internet star is more and more, the influence on the network is more and more big, for

the community, the network has become a huge social group. As a spiritual culture in

the social culture, Internet star is a reflection of the spiritual culture of the whole society,

and i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piritual culture of the society. The

socialization of young people in the process of growth ha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s. Network red in the social network is also a node, the network is connected with

the broad masses of red fans.

Key Words: Internet star, social culture,spiritualculture,socialization,social network

目录

1 引言 (1)

2 网红的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社会文化角度的网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人的社会化角度的网红....................................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社会网络角度的网红........................................................

6 总结

参考文献 (8)

致谢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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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2015,16年网络最流行的是什么——网红。微博上,微信朋友圈里各种微视频app直播平台上到处可见网红身影,铺天盖地,网红现在可谓是微博主力军,微视频app和直播平台更是全靠网红支撑。

2 网红的概念

网红——顾名思义,网络红人。虽然从这两年开始我们听到网红这个词的概率比较频繁,但其实在没有网红这个概念时就已经有网红存在了。现在网络上对网红分为,网红1.0时代,网红2.0时代,和网红3.0时代。

网红1.0时代是以芙蓉姐姐,凤姐为代表的时代,大多数都是以炒作为主要目的,以审丑和恶搞为手段博眼球,满足人们审丑的好奇心,经济变现价值低。

网红2.0时代以是郭美美,甘露露,最美(帅等)xx为代表的时代,这个时代微博兴起,网红们通过微博进行炫富,露肉等低俗媚俗的的行为满足人们对富翁阶层生活的好奇心,满足人们对无节操秀下限的好奇心,有一定经济变现价值。

网红3.0时代就是我们当下的时代,众所周知以papi酱,王思聪,以及几个泡上男明星的美女网红为代表。当前互联网大兴,智能手机普及,微视频app直播平台流行,网红们有了更多的展示渠道。主要通过拍微视频的方式传播。分为拍吐槽搞笑视频网红(如papi酱,穆雅斓);分享化妆穿搭小心得的网红(如张沫凡momo);长相或清纯或性感但都坦率诚实,努力上进,独立坚强,平易近人,有自己的奋斗故事,高学历,知性的美女网红;有自己一技之长,突出特色,或是唱歌厉害,或是撰文能力强的网红(如skm破音);本身有自己的事业,但喜欢在互联网上传播自己影响力的网红(如王思聪,董明珠,任志强)。3.0时代的网红们善于利用自己的宣传力和影响力实现自己的变现价值,一般通过分享化妆穿搭技巧来连接自己的淘宝店,接商业广告(如papi酱接下天价代言),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在网络上拉拢人气对自己的企业进行宣传(如现在万达集团经过王思聪已经被全国人民耳熟能详),在网络上发出自己的言论,说出自己的声音(如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女士经常在网络上发表一些轰动的言论)等途径实现经济价值。

网红这两年在社会上的流行已经成为一个现象级的社会问题,下面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网红现象。

3 社会文化角度的网红

从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角度来分析,网红是一种非物质文化。网红通过网络媒体展示自己的小视频,图片,文字,让大众观看,使大众获得视觉和听觉上的享受,获得全新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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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红本身,这两年,很多人通过网红这个角色发出自己的声音,传播自己的价值观,有的传播心灵鸡汤,有的传播反鸡汤,传播自己对美丑的理解,对善恶的理解,对利己主义与奉献的理解,对励志与安逸的理解。可以说网红给了当今更多的人发声的平台,使价值观的传播不再仅限于新闻媒体,电视书籍,也打破了原来只能通过文字在网络上传播价值观念的桎梏,使一些人的价值观通过说话,表演,自己的励志故事配图的形式传播。这是一个更大的,起点更低的平台。通过网红这个平台,当下形成了全民精神文化展示的饕餮盛宴。

对于网民,由于越来越多的网红传播自己的价值观,粉丝们(包括真爱粉和黑粉)能从网红身上找到对自身的认同,找到自己奋斗的目标或爱好,证实了自己愿望实现的可能。找到认同感:当前的社会发展太迅速,使得新一辈与老一辈的代沟越来越大,多元化社会和社会分层的严重,使得人们之间的区别的越来越大,新一辈的很多人不易在自己接触的人中找到认同。而网红们通过网络宣扬自己的价值观念,粉丝们选择与自己有相同观念的网红,获得认同感,使自己知道了“哦,原来世界上有跟我想的一样的人,原来我的这种观念也是正确的,原来我不是不正常的”。认同感容易实现,能促进社会多元化思想的发展,迎来再一次百家齐鸣,百花齐放的时代。找到奋斗目标或爱好:一些网红通过网络平台展示自己的生活,炫耀自己的优越感,可以使人们找到自己的奋斗目标。例如一些美女帅哥网红,在网络上放上自己的减肥历程和现在的完美身材可以使一些胖女孩,男孩向他们学习减肥方法和精神,摆脱自己肥胖的负担;还有一些网红通过晒自己的的旅行,晒自己制作的音乐,让一些有梦的青年们发现自己梦想实现的可能。在网红3.0时代,大多数网红本身都是励志的,尽管有些网红宣扬的内容看似是在发泄负能量,但也是对社会的吐槽讽刺,反应了当今青年人在社会上面对的不公,困难,苦恼,和无助。总的来说,网红这种精神文化现象是对社会精神文化的折射与传播。

4 人的社会化角度的网红

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每个人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使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并且社会化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是只有在人类社会中才能实现的。(1)网红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网红本人的社会化,也通过网络为载体影响青少年网民的社会化过程。网红的社会化角度主要关于后者,网红影响青少年的的社会化。

00后,90后们大多都已经接触网络,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网红对他们有一定影响,对于一些依赖网络的青少年而言影响相当之大。那些励志型网红对青少年们的社会化起着促进作用,但网红群体之中,也有很多为负面影响。在“网红”与明星、名人交往的新闻出现之后,网上也出现诸如“教你如何变成网红搭上偶像”、“如何靠化妆术骗过他”等骗术教程。这种社会不良风气引发不少家长和教育界人士的担忧。还有就是,一些“网红”时常在社交平台上炫耀名牌汽车、名包等奢侈品,频频炫富引发网友跟风,更有一些女孩子为了明星梦不惜在脸上动刀打针,将自己变为尖下巴、巴掌脸。而这股“看脸”的风潮也直接导致不少

年轻女孩错误地认为想要成功、走红,专业、能力不重要,而是要想着法子让自己“变美”才是当务之急。起到了不良的示范作用。(3)

5 社会网络角度的网红

社会网络是由很多结点构成的社会,网红就是社会网络中的一个节点。网红一头连接网民,一头连接网红本身的特色长处,如前文所说,一些网红是一些本身有自己特殊能力,知识的人,网红给他们提供平台向广大网民展示自己的知识能力。例如,一些在某方面突出的达人们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学习过程,介绍经验,介绍自己行业(圈子)的现状和生存规则,就把一个社会圈子与小白们联系起来,网红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一个节点的作用。在传播知识经验过程中,网红起着好的社会作用。但是,我们要注意,当前还有一些网红常常在网络上进行炫富等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说向普通人展示了富人阶层的生活,使普通人了解到富人的吃喝住行用。这种行为对一些世界观,价值观尚未确定形成的青少年来说,虽然会起到促进青少年奋进的作用,但对于另一些少年,那些整天不工作还能过优渥生活的网红们会让一些青少年们只会做白日梦,也会加强对金钱的渴望,从而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

6 总结

网红现在如此火爆,一定程度上是对社会的反应与折射。在网红火遍全网的当下,从社会学角度观察网红的行为及影响,分析网红在社会中起的作用,扮演的角色,利弊,对于社会现状的把握,社会问题的折射,社会发展的走向,人们生活与精神的状态,以及青少年教育起着重大作用。我们要重视网红现象,趋利避害,让网红在社会发展中扮演推动者的角色。

参考文献

[1]郝铭鉴.咬文嚼字[M].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15

[2]郑杭生. 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本[M].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

[3]许民彤. “网红”现象的背后折射了什么?. 江城日报[N]. 2016-01-20

[4]刘阳. “网红”现象的背后折射了什么?. 人民日报[N]. 2016-02-16

[5]张祖韬. 网络红人进入2.0时代催生“网红经济”. 人民网[EB/OL]. 2016-02-28

致谢

武春燕同学帮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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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内容摘要: 我国从建国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渐强大。但是我国也面临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是我国未来的希望,是振兴我国的根基。所以,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去看待这个问题,分别从青少年自身、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四个大的方面去寻找根源。并去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社会学犯罪心理学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各个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GDP已经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日渐凸显其霸绝的实力,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但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凸现。这必将影响我国未来的发展,这其中关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社会思考和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通过研究表明,物质文明越是高度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就越是严重化,以至于很多的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都将青少年犯罪称之为社会的“癌症”。今年,据报道,中国青少年犯罪在“十一五”期间就增加了68%,未来五年里将会更进一步增加,青少年犯罪处于不断地上升趋势。由此可见我国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刻不容缓,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青少年本身来说,青少年个体在成长的过程中,走入了误区,也就是说青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在角色的扮演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个人在社会这个大圈子里,必不可少的就是生活技能,以此来作为自己独立和生存的基础。生活技能的学习主要是在初级社会群体中进行的,家庭占主要的位置,然后是邻里和伙伴群体。个人在初级社会群体中,主要通过模仿和重复实践逐渐掌握独立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如果青少年在这个模仿和重复实践掌握生活技能的过程中,接触到的是暴力文化或者是其他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发展的东西,如青少年见到一个小偷偷取东西从而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当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需要的时候,往往会像他所看到的那样进行偷盗行为,从而构成了犯罪事实。第二个方面是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青少年通过学习文化价值和道德规范,并用规则和道德规范知道自己行动选择的过程就是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青少年个体是社会中的一员,必须保持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一致,同时需要了解和遵守社会的各种规则,但是青少年由于心里不成熟、以及青春期的反叛,不愿意听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不学习主流的文化价值观和不理了解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不用规则和道德规范去指导自己的行动选择,导致青少年做出了错误的行动选择,从而极容易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第三方面是社会角色的扮演,社会就像是一个大舞台,其成员就是舞台上的每个演员,他们通过角色的扮演,把分散的个体组合成一台戏,每个青少年都是社会的一员,都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规范与行为模式。但是青少年由于自身心理不成熟和生理上发育不完全,又需要经过经历社会化中两个重要的阶段,启蒙的儿童期,发展完善的青年期,要完成的社会角色扮演的复杂性很足,因此,他们往往会有不协调的发展,也会越到各种角色扮演中的矛盾。青少年个体在其父母面前扮演的是一个好孩子、在学校里扮演的是一个好学生,但是青少年个体在众多的角色中常常会分不清角色,这就是会令青少年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自己所扮演的各种角色,从而树立了不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一开始就不自觉地在角色的构建上出现偏差,甚至是出现严重的错误。如有的青少年立下长大后要当坏人的理想,这些都是从青少年本身来看,所看到的其犯罪的本源。 总的来说,从青少年本身的角度来说,心理的不成熟和生理的发育不完全、不去学习主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第29卷第3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V ol.29, No.3 2009年3月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March. 2009, 081~082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贾春生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内容提要] “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这一命题的基础就是把法律与秩序等同,这就忽视了法的自我衍生功能而认为国家法的无用。在把这一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后作者认为法律制度是法律发展的关键,尽管这个结论也是现象性的。 [关键词] “活法”;法律制度;“无限倒退”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09)03-0081-02 一、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内涵 埃利希在《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中,提出一命题: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1]。埃利希以这个命题来作为其对《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的高度概括,它的特点就是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社会本身蕴含了实际支配社会生活的“活法”,“活法”是法律条文的丰富来源。对待埃利希命题的理解,需要在埃利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一前提下来看待。正如埃里希对利益法学所进行批判时所说“正确地对待‘利益情况’以认识法律的目的为前提,因为不顾及法律的目的,也许能决定何种利益实际上被涉及到,但其实并不能决定何种利益应被优先照顾。”[2]同样,如果离开埃里希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实也可以知晓这一命题的内涵,但也许不会了解埃利希所优先强调的为何物。 埃利希的命题的提出有两个目的,一方面,为了反对概念法学的“成文法规是法的唯一法源”的观点,埃利希提出了这一命题。以这一命题为基础,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法律观,一方面提倡法官的创造性作用,另一方面特别重视社会事实在法源中的作用”[3]。另一方面表达对传统法律概念的反对,即法律是以国家支持的强制性秩序。他认为这就包含了四个因素“有三个并不是法律的必要因素,因而需要排除在法律概念外。第一,由国家创造;第二,法院判决根据;第三,它是判决而来的法律强制力的根据;只有第四个因素是他学说的出发点,即法律是一种秩序化”[4]。 埃里希就是以此进行推演,即把法律和秩序等同。“如果我们不再把秩序作为人类可以建构的产物,我们的视野就会开阔,秩序的形成绝不是一套深思熟虑的而制定出来的规则体系单独作用的结果”[5]。而人类社会秩序的形成很明显是先于法律,所以作为人类内在秩序的“活法”也就因此同样先于法律存在;先于法律存在的“活法”在法律未出现时调整着人类社会;同样在,有了法律之后,“活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实际发挥作用。 由此可以看到埃里希的这一命题,一方面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是法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立法、司法的发展因其国家性也就不是法发展的重心;而法学又是以国家法为对象,所以法学的发展也同样不是法发展的重心。另一方面埃里希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并不起多大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活法”,而“活法”是“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埃里希认为在法律所涵盖的领域,并不存在多少要由律师来解决的纠纷。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反社会的情形及如何解决这些情形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活法”。“活法”存在于司法决定、商业文件、社会组织的秩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官来说,不仅仅要理解成文法,更重要的是理解“活法”。这就要求法官在制定法未涵盖的范围内,运用“自由判决”的方法,发现法律适用法律。既然“活法”是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同时这种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又是一种社会秩序,存在于社会当中,以此来看,法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也就是不言而喻了。 二、埃利希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 埃里希的命题指出了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而非立法、司法与法学。这种把法律为何发展及发展动力的答案求助于社会的观点并不是思想史上的第一次。自18世纪以来,诸多的西方法律学者均把法放置于法于社会的关系中来进行研究。如孟德斯鸠强调并致力于探讨地理、气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历史法学派的法学家在法律的研究中也在从“民族精神”、“法的观念”的社会土壤中去发现法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认为法的发展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有的人也正是从此点出发认为埃里希的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对社会依赖性”观点的发展,如有人认为“他对社会性以及社会的依赖关系的论述,则进一步发展了卡尔·马克思的学说” [6]。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题是一定经济基础决定一定法的内容,一定经济基础的发展决定了一定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这个命题与埃利希的命题有所差别但也有所共同之处。因为经济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本节通过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阐述,来发现这两个命题在法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上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发展对社会有依赖性。埃利希认为法的发展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发展。 2.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埃利希认为,以国家法形式出现的法律条文仅是法中的一小部分,大量的法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是人类组织的“内在秩序”即“活法”。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主观的产物而是一定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 (二)不同点 1.两者在社会(经济基础)在法发展中的地位上存在差异。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即埃利希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 [收稿日期]2009-01-01

社会学学习之我见

社会学学习之我见 社会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社会的科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学问。现代社会学起源于欧洲,是在近代以来的各种进步思潮的影响下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其基础是严密的逻辑、多角度的思考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发展至今,关于社会学到底是研究何种事物,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概括性的社会为主要研究对象;一是以个人及其社会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两种研究层面都是正确的,因为对于一个社会来讲,不仅仅包括整体的结构和体现,更包括了社会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件,这些是组成社会的主要因素,研究这些将是研究社会学的基础所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经济学,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社会学也有这两个层次的维度之分。当然,在研究社会学的时候,要以社会整体为出发点,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现象和规律。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而只有以一种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加以研究,才能找到正确的方法和应对措施,而这也是社会学的现实意义所在。 通过学习社会学,我认为得到的收获首先是思维层面的丰富和拓展,然后是相关方面的知识的增加。学习社会学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从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中,我们似乎可以总结出一些浅薄但却正确的结论,比如通过北京爱情故事这样一部现实的电视剧,我们可以清楚的明白现在社会中北漂的艰难以及各种矛盾,如仇富心理、住房矛盾等。其实我们很多人都经常是依据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来认识这个世界,而通过系统的学习社会学,我们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通过更加开阔的视野去观察,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想象力。从而使我们跳出个人情境的局限性,用一个理性人的思维将事情放在更广泛的背景上来加以思考。其次,通过学习社会学,我了解到许多关于社会方面的种种知识,我认识到孔德、斯宾塞、涂尔干、马克斯·韦伯等人的思维和著作,了解到社会学有历史社会学派、社会统计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等各家流派。总之,通过社会学的系统学习,让我在认识社会和思考社会的时候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性思考问题,在我学习法学各门功课的时候也有诸多帮助和启发。

社会学概论课后题答案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学 0.联系实际谈谈社会学的想象力? 答: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社会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困扰,公章不在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 社会学的想象力能够使我们关注有限的个人经验和更广阔的的社会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例如当社会走向工业化时,农民就自然转变为城市工人,不管他们愿意与否,当民族遭受战争蹂躏时,人民就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经济萧条时期,大批工人失业,不管曾经他们的工作效率多高。对此,任何人的力量都是无能为力的。社会学的想象力能使我们摆脱狭隘的个人观点,在思想上更清楚地认识个人活动同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 2. 什么是社会学?如何正确把握? 答:社会学是从变动的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是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和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具体社会科学。 正确把握社会学的定义,需要理解社会学的特点,研究对象,社会学的作用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社会行为,社会关系 社会学的特点是整体性,综合性,现实性,具体性,动态性。 社会学的作用有,1.描述功能:就是客观的、完整的搜集、整理和记录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与现状资料,真实的再现社会生活图景。 2.解释功能:弄清社会事实发生发展的主客观原因,从因果联系上对事物的现象和过程作出明确的理论说明,但因果联系不等于简单的决定论。 3.预测功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已知因素,运用现有知识、经验和科学方法去预计和推测事物今后可能的发展趋势。 4.规范功能:确定预定社会目标、达到预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手段,以及对社会目标、行动与手段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价的过程。 3.社会学研究有什么实际意义和功能? 答:1.描述功能:就是客观的、完整的搜集、整理和记录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与现状资料,真实的再现社会生活图景。 2.解释功能:弄清社会事实发生发展的主客观原因,从因果联系上对事物的现象和过程作出明确的理论说明,但因果联系不等于简单的决定论。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研究的特点如下: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因素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影响。如社会因素对于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手法行为的影响。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参考定量方法的说明) 法社会学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继受性质(参考我那个三大法学派内容)近三十年来,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上呈现出融合、复杂的态势。多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方法在研究同一主题时共存,即打破传统社会学和法社会学的宏观与微观割裂、静态与动态分离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以问题为结点的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理论与方法的边界在研究主题上也逐渐模糊,出现一种融合趋势 法社会学研究的意义 1法社会学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实现法学理论与方法的融合 法律社会学由于法律现象的特殊性,迄今为止更多的还是倚重方法论层面和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方法,但是法社会学一直在引入一些定量的研究方法,也是强调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一方面法社会学仍然重视定性研究,因为法社会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置于社会母体之中,是在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去研究的,这种关系研究就须采用与此相对应的方法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互动论、交换理论、冲突论、系统论等等,而关系研究本身是一种动态研究,主要需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而法社会学同时又通过量化研究去回答了各种社会因素如何对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发生影响的问题,布莱克《法律的运行行为》就是这样的代表作。 2法社会学通过中立的价值立场达成法学研究宏观与微观的穿梭 在法社会学领域,研究需要通过各种微观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来达成宏观的结论,但是同时,法社会学这种宏观结论的达成是通过微观统计中的不预设价值立场的中立的客观的分析实现的。这种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首先表现在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中,他一直在探索现代社会中渐增的规训力量的着落点,最终落在现实生活中微观层面的无数的局部环境上,如各种规训场合如监狱,各种常态化的惩罚方式从而建构起他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这种微观场景下获得的价值中立的各种数据与思考最终都成为他的大理论的基石。 3法社会学通过研究对象的预设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往往是行动中的法,法社会学既要研究相对静态的法律秩序,也关注于法运行状态的历史性的,流动性的全过程,从很大程度上,它不仅关注制度本身。强调从静态的、平面的事实与现象描述向主体间性的、关系的这种事实与动态过程描述与揭示转变。法社会学也因此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缺点 首先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共有缺陷,第一,法社会学研究的只是利益,制度只是手段,这让法社会的研究预设了价值中立的立场,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就忽视了制度正义的问题,也不利于法律信仰之塑就。第二,纯粹的法社会学只重视定量分析而不重视定性研究,这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方面,定量研究的样本科学性始终存疑,另一方面,即使样本正确,但也很容易

《社会学教程》每章要点及思考题

《社会学教程》每章小结及思考题 第一章社会学的对象与学科性质(2) 小结: 1. 奥古斯特·孔德(1798~1857)于1838年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个新名词及建立这门新学科的大体设想,提出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被认为是社会学的创始人。 2. 社会学学科形成的过程中,早期的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埃米尔·迪尔凯姆(涂尔干)(1858~1917)、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卡尔·马克思(1818—1883)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1897年严复翻译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1903年以《群学肄言》出版。严复被认为是引入西方社会学的第一人。在社会学的引进和学科化过程中,吴文藻、孙本文等做了大量工作。 4.关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学家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关注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社会行动与社会过程、社会制度。从综合的角度出发,可以这样界定社会学:社会学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来研究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社会过程及其原因和规律的社会科学。 5. 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包括三个部分: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应用社会学。 6.社会学的功能包括:1.为社会发展战略的选择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2.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社会规划;3.提供组织管理的知识;4.为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提供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关键术语 实证方法 社会关系 社会结构 社会行动 社会过程 思考题: 1. 社会学这门学科是如何产生的?

2.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3.社会学的功能有哪些? 第二章社会及其构成 小结: 1. 社会指由一定联系、相互依存的人们组成的超乎个人的、有机的整体,是人们生活的体系。社会是由有意志的个体组成的,是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由相关的社会关系积累、连结而成。 2. 作为社会的构成要素的人具有两重属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作为社会行动者反映了他的主体性与客体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阐述了需要对人的行为的激励作用。 3. 社会关系从更加抽象和概括的意义上说明处于相同或类似的社会相对位置上的人们之间的共有行为模式,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等。可分为三大类: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 4文化是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文化可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 5. 文化的功能包括整合;导向;维持秩序;传续。 6.文化纷繁多样,各具特色。在同一族群内,也会存在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区分。对待本族和他族文化存在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两种态度。 7.文化的变迁不可避免,它的出现主要是发现、发明和传播。两种文化接触时常常会发生文化的冲突。 关键术语 社会 社会关系 文化 主文化 亚文化 我族中心主义 文化相对主义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五、六章【圣才出品】

第五章文化的结构与功能 5.1 复习笔记 一、文化及其特征 1.文化的定义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产品的综合。 2.文化的特征 (1)可习得性。文化是超生物性的,任何文化都是人们后天习得和创造的,文化不能只通过生物遗传而获得,而是要通过一个个社会性的个体主动学习并综合起来的结果。 (2)共享性。文化是所有社会成员所共享的。 (3)象征性。象征性是指人类在创造文化时总是赋予其丰富的象征意义。 (4)全括性。文化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5)整体性。文化是一个有机系统和整体,由不同的要素有机构成,各构成要素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或规律形成一个统合的整体。 (6)文化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①文化的普遍性是指所有的人群都有文化; ②文化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个社会或人群,都有自己特色的文化。 二、文化的分类 1.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 (1)物质文化。指物质世界中,一切经过人的加工、体现了人的思想的东西。

(2)非物质文化。又称精神文化,指制度、规范、观念等。 (3)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在使用上是有差异的,物质文化因自然规律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被损耗,非物质文化却可以被反复使用而不损耗。 2.主文化与亚文化 (1)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主文化对社会上大多数成员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影响极大。 (2)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亚文化一般并不与主文化相抵触或对抗。 亚文化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①民族亚文化。是为社会中少数民族群体所特有的文化。 ②职业亚文化。指为各种职业群体特有的文化。 ③越轨亚文化。指为一些反社会集团所特有的文化。 (3)主文化与亚文化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两者都在发生变化,也可能互相转化。主文化可以转变为不占主导地位的亚文化,亚文化也可以转变为占主导地位的主文化。 3.主文化与反文化 (1)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对现存社会秩序起着维护、支持作用的文化。 (2)反文化。是对现存秩序的背离和否定,是对现存主文化的抵制和对抗。 反文化不一定都是坏的东西,反文化的性质取决于它所反对的文化的性质。 4.评比性文化与非评比性文化 (1)评比性文化。指有好坏、高下之分的文化,即在两种文化的比较中,可以评出孰优孰劣的文化。一般说来,评比性文化都是比较容易鉴别其价值的文化。 (2)非评比性文化。又称中性文化,指在文化比较中没有明显的优劣、高下之分的文

《通过社会学去思考》读后感2000字

我们与陌生人之间 ——《通过社会学去思考》读后感2000字 “陌生人不仅仅是一个不熟悉的人,而是指我们没有很好地了解的任何人,我们对他根本不了解,或是不知道。”英国社会学家齐尔格特•鲍曼这样告诉我们。 首先,陌生人是很不经意就闯进我们的生活的,他们是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这个,我们在生活中处处可以体会得到。他们就处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他们作为我们生活的背景,与我们共处一地,也许天天都见面,就像你每天搭公交车经过的路上,那些数不清的行人,那些街道两边的商铺主人,那些在公交车上的乘客。我们经常与他们相遇,但却不是我们刻求,对于我们而言,他们就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就是与我们几乎没有交流的陌生人。。这样,只要你不闯进来,我就感觉安全。若即若离,有一种距离感,既不被侵犯,又不被抛弃,这就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取舍矛盾。 这种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互取的,不但表现在我们和陌生人之间的取舍关系,更表现在陌生的对立面的位置是否站对了。因为我们人类社会总以各种各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去评判事物,不符合这些规定的,就是错的,就会给人一种不和谐感,使人排斥。就比如对于纯粹的物体,一双牛皮鞋很好看,很高贵,但是你把它放在餐桌上,放在垃圾堆旁,就会显得很肮脏。你只有把它放在精美的橱窗里,穿在干净的脚上,它才能显示出应有的价值。因为它站对了地方。 物体是这样,人们之间也是这样。认定一个人是不是陌生人,是不是陌生团体,我们往往有很多身份的区别,用来界定我们与非我们,也就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不同。这种界定,是为了给一个群体内的人们提供某种热心的保护,并吸引同类人集聚一起。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一个界限,属于群体内的人,就不是陌生人,反之则是,会遭受这个群体的排斥。就比如一个个协会,只要你不具备入会的资格,这个协会就怎样都会拒绝你的加入,你被他们排斥在外。对于他们而言,你就是毫无相关的,你的出现和加入只会让他们感觉不适,甚至是威胁。 这是从小的方面来说。一个小团体,往往有能力杜绝外来事物的入侵,以及内部人员的反叛,从而保持这个团体的相对独立的性质,保持自身与外在的陌生关系,保持他们与陌生人之间的取舍关系。然而,对于一个大集体,面对大规模的新来者的报到,则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排斥的。就比如每个城市会有每个城市一定的生活习惯和相对固有的生活模式,我们会因为大量新来者的移民而感到紧张。因为大规模的移民,往往就是一种新文化、新的生活模式的植入。这样会破坏我们固定的生活模式。 这种新来者,就是陌生人。而他们所带来的,就是陌生的价值观和生存方式。就比如我们过历史上多次移民,就比如元朝初期,大量内地人迁往边疆,边疆居民迁往内地,由“汉人”取代了“契丹人”、“女真人”。这就给当地的居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们在强势的陌生人面前显得措手不及。而我们,往往不愿意改变自身固有的模式,去接受一个陌生人带来的东西的。特别是一些有着原始传统的民族,他们是不可能放弃他们的信仰,加入所谓的文明植入,必然会与他们的原信仰发生冲突,为此有可能会给对立的双方带来激烈的战争和悲惨的下场。清朝时清兵入关,宁杀头不蓄辫子的惨烈史实就是这样。 因此,从种种方面可以得到思考,我们与陌生人之间,是扯不断的一种关系。各自有着各自防护域,不管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都是一样。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腐败的历史源远流长,它是与公共权力同生共长的。权力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朝权利的自我膨胀、权力变异、权力腐败的方向发展,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司法腐败是腐败现象中的一种。近年来,司法腐败日益严重,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司法腐败的现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蔓延”,“部分法官、检察官等已经成了产生腐败的污染源”。若不及早遏制和清除,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弘扬正气,维护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就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司法腐败。 一、司法腐败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为了谋取或保持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利用司法职权从事非法行为。在我国,司法机关通常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等。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江泽民阿志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综观近几年来,司法腐败在我国的发展速度之快、蔓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众、影响之恶劣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些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严格执法、违法办案,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又是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现象反映本质,从司法腐败的典型行为中,我们不难剥离出司法腐败的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巩固统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权益的神圣职责。司法腐败摧毁了这一防线,玷污了这最后的净土。 二、司法腐败的原因 司法腐败究其存在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它既有司法机构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外部原因,既有司法腐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机构、部门和国家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以及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然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形成司法机关监督不力或不受监督局面。 第二、司法腐败的另一外在原因是地方行政权力腐败的推动。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地方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勾结,共同完成某中交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共I司完成腐败行为。虽然司法部门是个独立的业务系统,但其干部

城市社会学部分章节课后问题答案

前八章名词解释题、简答题 ·社会学:研究人类社会群体发展规律,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 ·城市社会学:侧重于研究城市社会的社会学 ·社会控制:利用社会或文化工具,对个人或集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依附于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以促进社会或群体的协调和发展。 ·社会变迁:在一个社会中,社会结构发生的任何社会制度或人们社会角色模式变动的过程 ·包容性增长: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能创造和扩展经济机会,社会所有成员均等获得这些机会,参与并受惠于经济增长模式 ·人类发展指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中使用的发展评价方法,是用来对各个国家居民生活水平进行比较排序的统计指标 ·社会学特点:1整体性2综合性3科学性 ·马洛斯需求层级理论五层级及关系: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友爱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由低级需求向高级需求发展。 ·社会控制的类型和方式:形式化和非形式化,积极和消极。权威系统,法律,条例,规程,奖状奖金奖章,死刑坐牢流放,习惯风俗,道德法律,艺术,社会制度,军队,法庭,监狱 ·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内容:1城市社会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规律2构成城市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3城市社会结构4城市社会组织5城市生活方式6城市社会心理及其发展变化对城市社会的影响7城市社会问题 ·社会结构:(齐美尔)社会关系形式。(韦伯)各种文化要素形成的不同形态。(马克思)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结构。 ·社会角色差距:由于个人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实际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理想角色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社会群体: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由一定数量的个人组成。 ·邻里:地缘相邻并构成互动关系的基本社会群体,有着显著的认同感和感情联系,由此构成相对独立的小群体。·社会组织:城市中人们为了合理有效的达到特定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能共同活动的群体 ·城市社区:大多数人从事工商业及其他非农业活动的社区。 ·城市群:特定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家庭的功能: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人一生中所处时间最长的基本群体,可以满足个人多方面的需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网络的主要类型:1亲缘社会网络2地缘社会网络3业缘社会网络4泛缘社会网络 ·邻里的社会功能:1相互支持的功能2社会化3社会控制4交流 ·社区的构成要素:1地域2人口3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4地缘感 ·社会问题:社会的正常运转出现了问题,即社会中发生了被多数人认为是不需要或不能容忍的事件或情况,这些事件或情况影响了多数人的生活,而且必须通过社会群体的力量才能改进 ·城市化: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大量人口从农业人口转变为工业人口,从乡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工业人口需要集聚,使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 ·半城市化: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进入城市的过程中,只实现由乡到城的地域转移和由农到非农的职业转换,但还没实现身份变换,并没有形成实际意义上的城市化。 ·中等收入国家陷阱:按照自然演化规律,在城市化早期发展阶段,首先出现收入不均问题。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投资环境优越,会进一步导致这样的趋势加剧,最终导致空间不均衡。 ·巨型城市区域:一种全新的城市形态,由物质形态上相互分离但功能上相互联系的10-50的城镇聚集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城市中心周围,通过新的功能性劳动分工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个不同的功能性城市区域,再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电信电缆的“流动空间”联结起来。 ·就业:劳动者处在有职业状态,即劳动者能够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某种社会活动 ·非正规部门:一种组织形式,即一批“有工作的穷人”,他们的经济活动没有得到政府承认、保护和管理。主要指规模很小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的单位,包括微型企业、家庭型的生产服务单位,以及独立个体劳动者等。·贫困的循环:现时的贫困将带来健康恶化、失业、不良居住环境等恶劣状况,导致贫困者未来处境的进一步恶化。贫困会孕育贫困,不但会在社会个体身上发生积累循环,而且会通过家庭、文化、制度和空间等更为广泛的途径实现自我延续,从而形成贫困的循环。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三、四章【圣才出品】

第三章社会学研究方法 3.1 复习笔记 一、社会学方法论 1.社会学方法体系 (1)从知识结构的角度看,社会学的方法体系有三个层次构成: ①第一层次为方法论原则,具有指导研究方向的意义; ②第二层次为具体研究方法,与研究实践和过程相统一; ③第三层次为技术手段,是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工具。 (2)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是确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响研究性质的基本观念和定律。方法论原则通常包括: ①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②逻辑思维方法原则; ③社会学的一般化理论。 2.社会学方法的特征 (1)动态性。社会学的立场和视野是动态的,它是关于变动中的尤其是现实社会的各种事实和关系的动态过程。 (2)整体性。社会学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首先是从整体论高度出发的,把社会视为有机统一的整体,然后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来考察和分析社会运行和社会变迁过程。 (3)经验性。社会学注重对社会事实和现实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来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运行。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获得经验事实是首要的。 3.社会学研究的范式

(1)范式的定义 范式,指一定时期内,科学研究共同体成员在进行常规科学研究过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理论与方法论模式。 (2)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类型 ①实证范式②解释范式③批判范式。如表3.1所示。 表3.1 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类型 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 1.研究的逻辑过程 科学研究的逻辑过程是从理论问题经过研究验证最终回到得出理论的循环过程,连接这一过程的逻辑方法是演绎和归纳、经验观察和概括总结。根据华莱士的“科学之环”原理,研究的逻辑过程是由问题、理论、假设、操作化和假设检验等几个环节构成(见图3.1)。

社会学概论网上作业题目(有答案)

任务1 单项选择 1/32)、“不同的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为了各自获得同一目标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方式”指()(2分) A、冲突 B、顺应 C、竞争 D、合作 (2/32)、人类社会与动物社会的本质区别是()。(2分) A、语言 B、直立行走 C、思维 D、劳动 (3/32)、在人的个性的形成过程中,生理、心理因素都以()为中介发挥作用。(2分) A、主观因素B、社会因素C、客观条件D、自然环境 (4/32)、社会学把社会作为一个系统整体来看待,一个社会群体不是个人的累加而是()。(2分) A、数量规模的体现 B、个人关系的总和 C、结构的总和 D、关系的集合 (5/32)、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产生于()年代。(2分) A、19世纪30年代 B、19世纪60年代 C、19世纪40年代 D、19世纪50年代 ( 6/32)、“工作安定”属于哪种需要。()(2分) A、生理的 B、自尊的 C、安全的 D、归属的与爱的 (7/32)、文化是指()。(2分) A、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 B、人类创造的所有财富 C、人类学到的科学知识 D、人类遵循的行为规范 (8/32)、()翻译斯宾塞的《社会学的原理》定名为《群学肄言》。(2分) A、康有为 B、严复 C、吴文藻 D、费孝通 (9/32)、马克思认为,()是其他一切交往的基础。(2分) A、经济交往 B、国际交往 C、政治交往 D、人际交往 (10/32)、人的社会需要产生的最基础、最原始的条件是人的()。(2分) A、物质需求 B、生存需要 C、生理需求 D、规则需求 (11/32)、马斯洛于1943年出版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了()。(2分) A、需要层次论 B、宏观需求理论 C、激励理论 D、社会需求理论 (12/32)、从一岁半到六七岁的阶段。该阶段,作为能够进行思维活动的人来说,是开动和运转思维机器进行实际运算操作的准备阶段,是()。(2分) A、感知运动阶段 B、形式运算阶段或命题运算阶段 C、前运算阶段 D、具体运算阶段

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社会学反思

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社会学反思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十三中学迟善波 【摘要】:在肯定教育技术给教育带来新气象的同时,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现代教育技术与个体社会化的关系;现代教育技术抑制人的创造性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与人的个性发展不存在完全正相关;网络技术引发的社会问题;媒体的教学方式和认知心理学理论存在着冲突;现代教育技术易产生对事物的不完整的认知和错误的世界观。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远程教育技术网络教育社会学 中小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教育教学中有两个使用频率最高的词:素质教育(q uality education)和现代教育技术(instructional technology)。后者是实现前者的最有效的手段和最时髦的途径。《中国教育报》设立“制高点——现代化教育技术”栏目;陈至立在《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一文中强调“加大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投入”“使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为素质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笔者经过多年的中学教学实践,体会到现代教育技术在给中小学教学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同时,也暴露出它的负面影响。本文意在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来阐述现代教育技术给当代教育带来的缺憾。 (一)教育技术的定义 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学会1994年定义教育技术(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 mmunication)是对学习过程和教学资源进行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我国著名学者李克东教授认为:“教育技术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通过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应用、评价和管理以实现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优化的理论与实践”。

关于小说社会学研究的构想与思考

2005年3月J .o f Xuzhou N or m a lU n.i (Ph il osophy and So cia l Sciences Editi on)M ar .,2005 [收稿日期]2004-04-30 [作者简介]周成平(1956 ),男,江苏南京人,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文学博士。 关于小说社会学研究的构想与思考 周成平 (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南京 210013) [关键词] 小说社会学;研究范畴;构想与思考 [摘 要] 小说社会学研究主要涉及到小说的作者、读者、体式、出版、生存环境、社会功能和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内容,对此深入地研究有助于我们客观而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小说的社会功能与特征,帮助小说家进一步搞好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 [中图分类号] K 20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6425(2005)02-0046-05 研究小说社会学应注意一些共性的问题,尤其是联系我国20世纪小说创作发展的实际状况, 同时也参照20世纪外国小说创作发展的一些情形来对小说社会学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开展比较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并由此来探讨小说社会学方面一些带有根本性和规律性的问题。美国现代学者韦勒克曾经说过: 一部作品的成功、生存和再度流传的变化情况,或有关一个作家的名望和声誉的变化情况,主要是一种社会现象,当然,有一部分也属于文学的 历史现象 。 [1](P100) 而小说社会学研究正是承担着对这种 社会现象 和 历史现象 进行系统考察进而探讨其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任务。本文拟就这一课题作些初步的探索与思考。 一、关于小说的作者研究 关于小说作者的研究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 题,如小说家为什么而写作,小说家的创作条件,小说作者的类型等等。而从小说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小说家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或者更进一步来说,小说家在占有社会生活的材料方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则是很受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在面对小说家时,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的小说家十分擅长于写自己熟悉的社会生活,而也有些小说家却能够出色地表现自己并不熟悉的某些内容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应当怎样来认识作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应该说,小说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的艺术劳动,小说艺术世界是一个五彩斑斓的艺术天地。弗洛伊德认为文学创作是作家的白日梦,其言辞的确不免偏激,人们很难完全认同,但他毕竟陈述了一个真理:文学创作尤其是小说创作现象像梦一样,是很难作出准确把握和解释的。尽管小说创作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小说作品也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从小说家如何选取题材、表现生活的角度考察,大致上可将小说创作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小说家写自己比较熟悉的生活,另一类是小说家写自己并不怎么熟悉的生活。 一般来说,说到小说家写自己熟悉的社会生活,我们大家对此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多少年来,古今中外许多文艺理论家对此作过无数的阐述和论证。从创作实践上来看,许多小说家通过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已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因此,这样的创作类型也是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的。如果说小说创作中仅仅只存在这样的情形,那么事情也就简单了。问题在于,小说创作中还有另外一种类型,这就是有一些小说家特别擅长于写自己不怎么熟悉的社会生活,写自己没有经历过、甚至是不可能经历过的社会生活。例如,苏童所写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米》、《妻妾成群》等作品,它们所表现的生活几乎都是作者所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当然,也是他不可能经历过的生活),同时,我们也可以说这些都是作者并不熟悉的生活;周梅森的 徐州煤矿系列小说 、 国民党

法社会学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在当今网络和媒体发达的时代,对有法律意义的典型事件作社会学分析,对中国法治建设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关于轰动一时的肖志军、李丽云事件,苏力教授曾作过详细分析,但从法律社会学层面上看,并不成功,在其论证的经验起点、论证过程和论证结论上都存在诸多问题值得法学人去批评、思考和检讨。 一、起点:事件的回顾与再梳理—什么才是真正的问题自身逻辑、社会情怀和社会共识 韦伯指出:“社会科学产生于对实际问题的关注,而且还受到人们所要实现的社会变革愿望的刺激。” [3]同理,肖志军、李丽云事件作为一个“实际问题”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对法律问题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认识、分析和探讨的一个生活标本,我们于其中观察社会各群体的生活状态、抽出社会关注焦点、寻找法律在适应层面上的漏洞、整合社会大众对法律规范的各种主张,这是社会学分析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同时,法律社会学意义上的分析必须克服那种拟定片面事实、局限于单一范畴和方法、预定价值倾向、偏重单方利益的做法。这又如韦伯所说:“某个具体的‘结果’的原因必须从总体条件中去寻找,因为它们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而不是别的方式‘共同起的作用’(act jointy)才形成某种结果的。” [4]因此,对肖、李事件来说,它撩起人们内心激情的起始点,以及由此带来的对法律关注、批评和修法建议的各种社会声音、社会背景是我们首先必须面对的,这是我们立论的基础和“总体条件”。 (一)成为公共事件的起因:一尸两命—又一个秋菊式的困惑 肖、李事件中的“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是什么呢?,那就是本事件中由于医方缺少“临门一脚”,坚守“非签字不手术”的规则,导致李丽云及其婴儿非自然的、非 不可抗力的死亡,这无疑是整个事件的起因[5],是生命的逝去让人伧然落泪而奋笔疾书。 [6]法律人不能有半点轻视这种普通人情感的倾向。这种情感的基础聚合力是强大的。首先,这里的权利关注是具体的,李丽云母婴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存在,而非杜撰的“理想的生命体”,所以不存在苏文指出的什么抽象的自由主义和权利口号;其次,现代社会的人本主义水平使我们在面对任何个体生命时,能回到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样一种彻底的人文境界,李丽云母婴的生命是“值钱的”,所以有理由认为规矩应让位于 生命而不是相反[7]。可以说,即便李之死是“一件事”意义上的(下文将说明肖、李事件在中国不是孤立的),它也未必没有让人反思的价值。 更有社会性意义的是,李丽云母婴之死这个事件不但有足够的论题聚合力而且还有足够的论题散发力。首先,尽管有个人的特殊因素,但肖、李二人相对贫困的状况与民工身份,难免不让人联想到如“同命不同价”案中农村户口方的吃亏、孙志刚案中孙本人的卑微地位造成的惨剧等。在这些事件中,社会不断暴露自身的法律公正问题,这也造就了当事人的弱势地位与媒体关注程度成正比关系的奇特社会现象,中国的人本主义精神也许正是通过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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