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 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 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 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 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 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 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

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与自治区防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

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到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河海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情况,担负防洪、兴利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

自治区农业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按照自治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优先指配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组织无线电干扰排查工作。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

广西海事局:加强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辖范围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广西军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桂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广西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空军南宁指挥所:负责空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广西电网公司: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柳州铁路局: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2.1.4 自治区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负责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防洪预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及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区防汛部署和决策建议,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

2.2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有防汛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市、县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3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在汛期,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 洪涝灾害分级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 级: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大(i级)。

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5 级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4 级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 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大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 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重要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 小时内报到自治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 分钟内报到自治区防指,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l.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在每日8 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抄报自治区防指;自治区防指应在每日9 时前将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报告国家防总。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并在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到自治区防指。

(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

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自治区防指,小型水库应在1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3 小时内报自治区防指。

(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坝安全。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人民

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自治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自治区防指或自治区防指授权有关地级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一次水情。

4.2.3 渍涝灾害预警行动

我区郁江、浔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区以及桂西岩溶盆地的低洼区为渍涝易发地区。有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4.2.4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

(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2.5 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预警行动

根据台风暴潮预警信息,自治区防指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暴潮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3 预警支持系统

4.3.1 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4.3.2 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

4.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坚决执行。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自治区防指负责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指视情况直接调度。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 对跨区域发生或可能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1.7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5.2 ⅰ级应急响应

5.2.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1.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多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特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中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6.台风在我区登陆。

5.2.2 ⅰ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

(1)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2)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国家防总,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3)视情况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在12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情况;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紧急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天气和水情的预测预报,必要时实行每小时一次滚动预报。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协助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自治区交通厅及铁路、民航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保持与自治区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况。

5.3 ⅱ级应急响应

5.3.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大洪水或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风力8 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面袭击我区,或受台风影响并发生较大洪水。

5.3.2 ii 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

(1)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情况严重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2)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3)自治区防指在24 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4)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

自治区卫生厅派出医疗和防疫队伍赴一线协助开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根据情况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与自治区防指的联系,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

5.4 ⅲ级应急响应

5.4.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一般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漫溢;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较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

4.热带风暴正面

袭击我区或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5.4.2 ⅲ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副指挥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自治区防办在24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自治区防指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

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指。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5.5 ⅳ级应急响应

5.5.1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一般洪水,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江河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5.5.2 ⅳ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秘书长或自治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正、副指挥长,并通报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

5.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6.1 江河洪水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5.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5.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达到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

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当

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6.4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其中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大型水库垮坝应由自治区防指立即报告国家防总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省、市、县(市、区)自然灾害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然灾害事件应急疏散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

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开展在校师生的应对自然灾害工作。 五、启动条件 学校周边地区和校园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需要疏散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转为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应急突发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 (一)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应急疏散总指挥):王忠利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王家才 成员:刘景国黄敬科楚立光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海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视本学校情况自行确定。应急疏散总指挥不在位时,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责。 (二)疏散引导组:

项目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应对气象灾害对我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遇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各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及相关安全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防御指引,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各标段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各种气象灾害情况下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防御措施

(一)预警预报 1、工程项目部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 2、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的接收传递人员由项目部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组成,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应报上一级联络单位。 3、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4、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的紧急程度,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递到工程项目部。 各级信息联络员在接收到上级联络单位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应及时回复确认。 5、灾害性天气期间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灾害

防御洪水应急预案

编号:AQ-BH-09797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御洪水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flood prevention

防御洪水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

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危机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的现代化水平。 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3.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4.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 5.依法防汛抗灾,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灾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区防汛指挥部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分管副书记任副政委,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人武部、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电力分局、区交通局、区电信局、区移动分公司、

学校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学校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xxxx)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等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防灾的批示,传达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道、配电房、消防安全设施、运动器械、树木、宣传栏、窗户等安全方面

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监督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防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应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应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廊道悬挂物,检查旗杆、宣传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4、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疾病,做到大灾后无大疫。 6、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

(完整版)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 2013.2

朱良初中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朱良初中抱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为切实有效应对气象灾害,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制订本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朱良初中防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同罡 副组长:郭良明 成员:王效帅李天忠等校委会成员、全体班主任、校医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最新版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 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 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 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 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 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 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 理工作。 组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曹永红段英俊 成员:高强樊永昌王德锁魏东江陈荣 瑞李宏斌陈孝军 何斌社郭婷张鹏亮魏宝江王彦博毛建 英曹继平 杨超任云杨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 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 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 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 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 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 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 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且定 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 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5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一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二条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医院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最新)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县卫生局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县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1)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 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5、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6、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当出现大的洪水汛情时,要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重点目标,全力抗洪抢险,力争做到万无一失,除承担本院的防汛抢险任务外,按照各自的职责,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投入全区的抢险战斗。 二、组织机构及医疗救护队伍 1、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薛俊峰(院长) 副组长:刘碧怀(副院长) 王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成员:黄燕宾(办公室主任) 杨金奎(办公室工作人员)

防范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武宁六小防范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部门发布预报,近段时间我县将以阴雨、低温天气为主,今年是近几年来最寒冷的冬天,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学校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预防自然灾害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付林元 副组长:吴济平、张建华 组员:辛小兵、马卓亚、邱燕萍、李卫兵、刘晓英、林华林、江玲玲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气象灾害定义气象灾害是指,热带气旋(含台风)、风暴潮、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3.2 公司所属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

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泗阳县中医院 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大型医疗设备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雷暴雨、强雷电、高温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防止给医院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维护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组长:王东 副组长:颜学工 组员:王瑞王军相春花张绪军葛旭郑华国陈伏国张敏明 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强降雨、雷暴雨、强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 (2)一旦发生极端天气(强降雨、雷暴雨、强雷电、高温)导致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 (3)预防极端天气(强降雨、雷暴雨、强雷电)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损坏,决定是 否启动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设备科、总务科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责任部门,设备科、总务科全体成员 及相关科室应在组长、副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极端

气候的防范工作 (二)应急程序 1.医院总值班、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应急程序(1)极端天气预警应由医院总值班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积极组织应对,尽量避免灾害损失。 (2)夜间遇强雷雨天气医院总值班应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通知,提醒科主任将医疗设备的电源切断,以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4)一旦发生极端天气(强降雨、雷暴雨、强雷电)时,应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6)设备科及时报告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极端天气造成的具体灾害(如雷击起火、雷击停电、雷击引起设备故障、机房进水灾害等)情况。 (7)对于核磁共振冷头要求24 小时供电的,如果医院在雷区范围内,可以短期切断电源(不超过2 小时,否则存在失超危险);直线加速器要求24 小时供电部分,供电线路采取防雷措施。 (8)彩超需配备续电30 分钟以上的UPS 不间断电源。 (9)大型医疗设备室外网线更换为光纤电缆。 (10)大型医疗设备机房需配备空调、除湿设备。 (11)如极端天气引发大型设备机房进水,设备科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涝、机房除湿。 2.影像科、放疗科、彩超室等科室应急程序 (1)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各科室工作人员遇极端天气或收到极端天气(雷暴雨、强雷电等)信息后,夜间设备必需关机,同时关掉配电箱上电源开关,彩超关机后拔掉UPS 不间断电源插头;白天

防御灾害应急预案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中学防御冰雪、洪涝灾害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突发冰雪或洪涝灾害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或洪涝对校园校舍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所造成的灾害影响,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在突发冰雪或洪涝灾害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影响,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韶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曲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曲江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曲江区教育局防御冰雪、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我校区域内发生的一般冰雪或洪涝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校园校舍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或减轻因冰雪或洪涝灾害给学校及师生的学习生活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各校领导、师生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五)事件分级 1.冰雪灾害分级 冰雪灾害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1)Ⅰ级: 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降雪量20毫米以上且还将持续出现中等强度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公众生产(工作)、学习、生活有很大影响的降雪。 (2)Ⅱ级: 含义:12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0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并已经对交通或公众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Ⅲ级: 含义:12小时内降雪量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5毫米以上且可能出现中等强度降雪。 2.洪涝灾害分级 洪涝灾害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级:一般(IV级)、较大(III 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 (1)一般洪涝灾害(IV级):沿河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2)较大洪涝灾害(III级):沿河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预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卓柳小字(2012)第27号 卓尼县柳林小学 预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六、七月份,是洪涝灾害的频发季节。为了有效处置我校发生洪涝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靳芳琴任组长,王坤、王云、吴林祥任副组长,赵玲、张凤英、胡盛、杨淑梅、冯玉川、牛永刚、王凌云、安学武、李靖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预防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室,安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靖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师生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附师生转移避让路线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各领导成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洪涝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处置,发生重大灾情,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师生,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师生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

组织避险疏散。 三、应急保障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连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2、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卓尼县柳林小学 预防洪涝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东莞有限公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编写: 审核: 批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台风、大雾、暴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紧急情况的现场应急救援、防范和处理工作。 3 依据及参照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3.6《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3.7《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机构组成 成立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施工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应急组织机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及分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见附件1)。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 4.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等。 4.3应急指挥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2)在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应急响应级别的断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批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以及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救援、事故抢修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3)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负责传达、贯彻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统一指挥协调工地自然灾害抗灾抢险,协调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指导事故抢修和救援。 5)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 4.4各相关部门职责 4.4.1安保部: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完整版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各学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09年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应急预 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乡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根据号文件精神,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到位等具体问题,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生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蔓延,保证抗洪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有序开展,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大疫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在***乡政府防汛抗洪及舟山援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乡洪水灾害卫生防疫指挥部”,对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发挥“主心骨”作用,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巡视、预警,切实抓好抗洪救灾卫生防疫工作。 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2支卫生防疫应急队伍,每支队伍3人,负责对灾区现场开展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 三、应急准备

在汛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储备一定量的消杀器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做好应对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充分准备。 四、应急响应 ㈠组织响应 当发生洪涝灾害时。乡卫生院要迅速转入临战状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要迅速转为救灾防病工作指挥部,对灾后防疫工作进行协调部署。乡(中心)卫生院应急小组要迅速赶赴受灾地区现场,判定灾情程度,并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乡救灾防病领导小组派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督查组,对灾区卫生防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当发生较严重的洪涝灾害时,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成立***乡洪水灾害卫生防疫指挥部,全面动员调度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资源,派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指导受灾居民区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 (二)应急措施 1、建立灾后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乡政府与卫生院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在各安置点要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腹泻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等重点疾病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开展饮用水消毒和饮食卫生管理,防止水源性、食源性疾患发生。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把饮用水消毒措施、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一期二标段项目 洪 涝 灾 害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四川宇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目录 一、适应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二、实施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三、组织机构与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四、应急报警机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五、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六、险情水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七、防洪防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八、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九、培训与演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中德·英伦世邦项目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水毁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渡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部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一期二标段工程在发生以下水毁险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1、基坑,施工现场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2、生活区发生水害造成重大险情。 二、实施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灾害和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工区路段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组织机构与其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部是本应急预案的应急指挥部,各工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现场应急指挥组全面负责,同时各工区成立气象预报组、通讯联络组、物质保障组、应急抢险组、善后处理组、原因调查组。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4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有限公司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气象灾害所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辖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 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

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员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公司及所辖单位主要从事风力发电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司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当地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场区大型露天设备如:风机、箱变、配电装置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3.2 公司及所辖单位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3各部门职责: 3.3.1公司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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