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的五大误区

理财的五大误区
理财的五大误区

金融危机了,物价疯涨了,赚钱困难了,理财显得尤为重要了!

以下理财的五大误区,你“误”了几条?

误区1:理财即赚钱

有72.9%的公众赞同“理财就是生财,让财富增值,赚钱是第一位的”。其实,这种理解容易让人滋生急功近利的心理。

本世纪初不少理财者倾其所有,投资于股票市场,而后陷入深渊,随后生活质量大打折扣。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对个人理财的定义是:个人理财是指制定合理的财务资源规划,实现个人人生目标的程序。我国理财专家认为:个人理财的目标是为自己及家人建立一个安心富足健康的生活体系,实现人生各阶段的目标和理想,最终达到财务自由的境界。

大部分公众不赞同这个观点,但也有超过1/5的人同意这个观点,表现出急功近利的心态。其中,年龄越小,同意这个观点的人越多;收入越高的人不同意这个观点的越多;学历越高的人,不同意这个观点的越多。这些说明年轻人理财心态不成熟,期望能一夜致富;而学历高、收入高的公众认知就相对成熟。

专家点评:

理财的核心目标是合理分配资产和收入,最终达到财务自由,既要考虑财富的积累,又要考虑财富的保障;既要为获利而投资,又要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既包括投资理财,又包括生活理财。理财规划涉及人生目标的方方面面。因此,个人理财首先要保证满足自己正常生活需要,其次是对剩余财产进行合理安排,合理划分生活开支与可投资资产。

误区2:我只存银行

近七成的公众都认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有36.9%的公众认为把钱放在银行是最安全的,而52.10%的公众不同意把钱放在银行是最安全的,这与上面的观点基本吻合。

通过深层分析,年龄越大的公众,同意这个观点的人也越多。说明年龄越大,人们的观念趋向保守。收入越高、学历越高的人,不同意这个观点的人就越多。说明学历高、收入高的公众,相对而言对理财手段的关注更多一些。

1/3的公众明确承认:“我现在只懂得把钱存银行,没有理财、投资的观念”。而同样有1/3的人认为:钱长期存在银行资产也会迅速消失。在2007年1月之前,大部分人习惯在银行排队交水费,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人们还是排队买基金,银行的电子屏幕上的内容从汇率兑换转眼变成基金行情。

专家点评:

是什么产生这样的矛盾,既相信存银行等于金钱贬值,又不知道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渠道。钱长期存在银行资产也会迅速消失,39.50%同意这个观点,45.20%不同意此观点。随着人们对理财知识的掌握和理财信息的了解,这一观点将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由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存款只是资金存在的一种形式,还有一些效率更高的钱生钱之道。

误区3:节俭生财

节俭生财,这是中国居民的传统理财观念。调查中,有48.80%的公众同意这个观点,有38.50%的公众不同意这个观点,这种对立说明传统与现代的理财观念在发生激烈碰撞。

调查显示,50~55岁的公众中,有一半以上的公众(58.6%)同意“节俭生财,这是理财的关键”,且随着年龄的增大,持有此观点的人越多。但是,也有40%左右的公众不同意节俭生财,50~55岁之间的人也有36.90%否定了此观点,这些情况说明我国居民的理财观念正在不断更新。

专家点评:

长期以来,中国的储蓄一直居高不下,在西方人看来不可思议,但在中国人看来就很简单,原因是中国目前生活成本的压力巨大。教育、医疗、房地产,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领域长期以来收取的费用居高不下,并且逐年增长。调查显示,年纪越大的人,越同意节俭生财这一观点;收入越高的公众同意这个观点的越多。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一部分

公众将继续持有这一观点。

很明显,节俭是一种变相的理财,聚财。但如果因为节俭伤害了家庭的生活质量,因噎废食,节俭则变成了一种财务束缚。想想中国人的老话:开源节流。看起来,开源比节流显得更重要。

误区4:鄙视专业

银行顾问只是为了获利或者销售业绩才向我推荐某种产品的。40.60%的公众同意这个观点。收入越高的公众赞同这一观点的越多。

58.80%的人不会完全相信理财顾问将自己的资产状况全盘托出,从年龄上分析显示大家基本一致,收入上也区别不大,而学历越高的公众越谨慎。说明大部分公众对银行顾问的评价还持有保留态度,银行顾问的素质、服务以及宣传还有待提高。

为什么有40.6%的人同意“银行顾问只是为了获利或者销售业绩才向我推荐某种产品的”这个观点?受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服务意识不强。实际在今天的中国相对于美国的服务意识,还是欠缺的。因此,当有人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的时候,便令他们产生错觉,不肯轻易相信,只有银行顾问增强自身的素质,为公众量身推荐理财产品,才能赢得更广阔的理财市场。

专家点评:

为什么你需要一位理财师?俗话说:术业有专攻,若能借助理财领域的理财师,在投资理财过程予以指导,投资者更可少走弯路,及早有所收获。这主要缘于几个方面:

一、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大众不易再以传统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二、市场现有的理财产品,需要专业知识去了解、认识与选择。普通人要通过学习知识了解产品,成本高且不现实,因此,宜委托理财师相助。

三、资本市场变幻莫测,几无规律可循,尤其我国没有完全市场化的资本市场,影响因素更多,通过委托理财师,有利于规避风险。

四、经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得以接触大量资讯,但其中不少属无效虚假信息,个人难以甄别,此时就需理财师协助进行分析。

五、个人从事理财规划,缺乏足够的精力与时间。委托理财师操作,在时间、精力与财富增值方面,都很划算。

误区5:没空理财

理财要花很多时间与精力,我没有时间与精力。

有54.5%的人不同意这个观点,但也有超过1/3的人同意这个观点。分析显示,年龄越大同意这个观点的人就越多。学历越低同意这个观点的就越多。学历越高、年龄越小的公众则愿意为理财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

专家点评:

现代人常挂在嘴边的就是忙得找不出时间来了。常常觉得时间不够用的人,就像常怨叹钱不够用的人一样,是时间的穷人。似乎都有恨不得把24小时变成48小时来过的愿望。

但上天公平给予每人一样的时间资源。在相同的时间资本下,有些人是任时间宰割,毫无管理能力。有人却能无中生有,有效运用零碎时间。而有些懂得搭现代化便车的人,干脆利用自动化及各种服务业代劳,用钱买时间。时间即金钱,尤其对于忙碌的现代人而言更能深切感受,每天时间分分秒秒地流失虽不像金钱损失到“切肤”的程度,但是,钱财失去尚可复得,时间却是千金换不回的。

如果你对上天公平给予每个人24小时的资源无法有效管理,不仅可能和理财投资的时机性失之交臂,人生甚至终将一事无成。想向上帝偷时间既然不可能,那么学着自己管理时间,提高效率才是根本的途径。

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 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封闭期结束,客户可提出申购/追加申购/赎回申请。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 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产品适合收益 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产品成立后按周开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提出赎回申请,若赎回

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购买本产品前请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所有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具有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请您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上海厚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不承担下述风险:(一)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未经同意,该产品不得提前赎回、转让或质押。 (二)政策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项下的运作模式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各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三)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金融资产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产品认购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的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公司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公司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五)信息传递风险:本系列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公司客服中心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公司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理财客户: 本理财产品:“幸福99”半年添益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型理财产品,为公募类定期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 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品以开放确认日 的日终单位净值,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产 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 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终止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 重大甚至全部损失。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较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 全部条款,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网上银行购买 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客户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可向销 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 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第一条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 (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 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 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 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 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 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

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乾元—丝路(优享-六月爆款)” 2019年第01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期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产品期限194 天(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 止),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三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中等风险。最不利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产品适合于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期产品。在购买本期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期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期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 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 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情况。 5. 管理风险:本期产品资金将投资于相关债权类、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及其他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6.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基准利率,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因此,存在本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

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本基金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股票投资风险和债券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证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期货投资风险和利率互换风险)、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拟挂牌)的股票的特定风险(如有)、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

能引起的特定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的操作或技术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基金托管人经营风险、证券经纪商经营风险)、基金本身面临的风险(包括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止损风险(如有))、关联交易风险(如有)、净值波动风险(如有)、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如有)、港股通交易风险(如有)及其他风险。具体风险描述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第十九条“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四)本基金只在合同规定的特定时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申购和赎回,因此本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六)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本基金投资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其他投资产品。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七)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鑫溢江南”(公募) 2019年第22 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 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 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产品期限为固定期限,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但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有权对本期产品进行展期和提前终止。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两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适用于 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净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 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业绩比较基准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客户可能面临利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不可赎回本期产品,可能导致客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投资风险揭示书三篇 篇一: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XX】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XXXXX。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

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特殊风险揭示 (一)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本基金合同依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指引》规定,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指引》中某些具体要求对基金合同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本合同中对《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部分事项进行约定,也可能存在个别内容与《指引》不一致,或不适用《指引》中个别规定的情形,可能对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影响。 (二)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委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受托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时,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违法违规行为而令投资者面临基金募集风险: 1、销售机构采用公开宣传或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销售基金; 2、销售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或通过任何方式以保本保收益误导投资者,或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销售机构违反《私募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审查投资者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相关条件,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鉴别,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

杭州银行幸福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杭州银行“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理财客户: 本理财产品:“幸福99”新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开放式净值型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本理财产品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托管费、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1,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 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全部条款,以上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通过网上银行购买,成功交易后视同您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第一条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 (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主要依托银行间市场交易平台,密切监控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交易情况,定期进行估值,如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发生异动、重大事件发生时(债券发行人涉及亏损、诉讼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本期理财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因相关金融工具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指银行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

投资风险揭示书--中基协标准版

【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XXX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技术、竞争、管理、财务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从而导致其股权投资收益变化。 (5)被投资企业业绩风险 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拟上市企业由于其管理人的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业绩下降,也会影响到本合伙企业的收益率。 (6)新股/新债申购风险 新股/新债申购风险是指本合伙企业在对闲置出资进行现金管理时,获配新股/新债上市后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下跌至申购价以下的风险。由于网下获配新股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间股票价格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股票价格有可能下跌到申购价以下。 (7)购买力风险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合伙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本合伙企业投资于拟上市企业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本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1、本产品为“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属于保证收益型,投资类型属于债券投资型,理财期限为365天,理财开始日为2012年8月15日,理财到期日为2013年8月15日,理财收益率为4.40%,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1,适合经销售银行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 2、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在您签约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的全部内容,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确认是否适合购买本产品,如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超过一年),或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在认购前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揭示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确认栏 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确认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

杭州银行“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产品适合于无投资经验投资者和有投资经验投资者。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安全及保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个人理财计划交易合同。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23)。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指“幸福99”稳健盈家GD1254期个人理财计划 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产品无代销银行。 产品风险评级:R2 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1。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产品概述

3-投资风险揭示书(有限合伙人)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风险揭示书 致:【】企业(有限合伙)拟入伙之有限合伙人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特此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入伙本合伙企业。 一、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上述独特的法律结构使其成为开展股权投资的理想模式。在拟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共同作为投资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资

金并按照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分担损失。 二、了解本合伙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拟成立的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请拟入伙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一)常规风险 1、证券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将使本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组合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合伙企业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过公开证券市场退出,其收益也会受到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同时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本合伙企业通过投资于拟上市公司,再通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要点 向投资者揭示私募投资基金可能存在的风险。《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当 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格式示例如下,风险揭示书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 ,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1.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2.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 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 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4.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风险揭示 1.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 )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 )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一、风险揭示书

一、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金牛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该计划。 一、了解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区分风险收益特征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筹集资产委托人资金交由托管人托管,由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统一管理和运用,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并将投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资产委托人的一种投资方式,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但是,投资于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二、了解平安汇通-平安证券中证金牛旗舰1期FOF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风险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资产管理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投资标的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资管计划投资收益而产生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本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无法继续持有从而导致损失。 经济周期风险: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业内竞争、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若资管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可分配利润减少,使投资收益下降,从而给资管计划的投资带来风险。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范本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 险。您/贵机构在做岀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 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 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 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 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 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 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 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 [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 [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岀带来的流动 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委托资金不能 按期退岀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 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理财产品协议书

理财产品协议书 理财产品协议书【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签定此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理财金额为:_________元。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理财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此理财期间内,还必须保证在乙方帐户上达到与理财本金同等或以上的存款额。否则,乙方将取消为甲方的理财服务,退还甲方理财本金。甲方不享受任何理财收益,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理财方式以购买境外有价证券的形式进行合作。理财金由甲方帐户划转到乙方的综合理财帐户上进行具体的理财操作,甲方所买入的外汇有价证券由乙方统一保管,待理财期满日止,乙方所持有的外汇有价证券划给甲方,乙方将甲方之理财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划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上。 四、理财期限为_________,收益率为(年率)_________。 五、在理财期间,甲方在以下情况不享有上述第四条款中确定的收益率,并且自行承担因中途终止理财协议而导致的一切损失: (1)理财期未满,甲方自行要求终止理财服务的;

(2)甲方不能满足乙方上述第二项条件时,由乙方终止理财服务的。 六、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权取消,修改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上述理财服务内容,并按市场原则对甲方进行清偿。 七、理财协议遵循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八、理财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二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二】 甲方: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甲方购买乙方销售的平安银行"聚财宝"季添利(保本E)2012年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之协议书。 甲方认购本产品所填写并签署的《"聚财宝"季添利(保本E)2012年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聚财宝"季添利(保本E)2012年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风险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投资

风险揭示书(模板)1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大宗贵金属交易业务是一种潜在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投资经验有较高的要求。客户签署本协议,代表其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进行大宗贵金属交易业务的风险认知及了解。 本揭示书旨在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且帮助投资者评估和确定自身的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贵金属交易的风险。鉴于投资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投资者应该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必须确保自己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交易。 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大宗贵金属交易业务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利用养老基金、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等进行投资。 2、大宗贵金属交易业务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 (1)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能够充分理解有关于此交易的一切风险,并且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3)因投资失误而造成帐户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生活方式的投资者。 相关的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2、价格波动的风险 大宗贵金属作为一种特殊的具有投资价值的商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这些因

[实用参考]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doc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认购我行理财产品,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向您提示: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根据相关规定,所有产品均有投资风险。同时如果您购买的是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则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同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情况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 三、我行理财客户依据风险承受能力大小,依次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与之相适应,理财产品依据风险评级分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分类的产品。如:稳健型客户只能认购保守型、稳健型产品,而不可购买平衡型及以上型产品。 四、购买本产品,您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政策风险: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损失或降低。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期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流动性风险:不可提前赎回产品采用到期一次性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延期风险:如因基础资产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

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提前终止风险: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我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 6、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受管理水平及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本金及收益。 7、其他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投资失利情形。 五、投资结果(包含最不利投资情形): 假设某客户投资5万元购买6个月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如果该产品给客户表明的测算收益率为3.75%,实际投资期为183天,则产品到期后客户可获得的测算收益为: 50000×3.75%×183/365=940.07元。 如为保证收益产品,则最终可获得的本金及收益合计为50940.07元;如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则最终可获得的本金及收益区间为【50000-50940.07】元,如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则最终可获得的本金及收益区间为【0-50940.07】元。 (以上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并不代表客户实际获得收益。) 六、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再评估。 七、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帐单,我行将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通过本行销售网点、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告。客户应据此及时查询。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我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因客户未及时告知,导致我行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

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

中信建投证券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当您投资证券市场的时候,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 当您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c10561957.html,)查询。(二)选择投资品种与委托交易方式 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我们建议您选择证券市场中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在投资新品种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证券公司为您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等多种,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投资,请您详细了解各种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由于您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三)理解您与代理人的关系 您本人必须对您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 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您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政策风险 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重大诉讼等都有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会导致该公司证券中止交易、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撮合、清算交收、行情揭示及银证转账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或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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