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可以养廉材料

高薪可以养廉材料
高薪可以养廉材料

高薪能否养廉主席:现在要进入的是自由辩论阶段,首先请正方向反方提问。有请。

正方四辩:请问对方辩友,把隐性收入显性化算不算堵上财务漏洞?如果算,能不能说高薪可以养廉呢?(掌声)

反方一辩:隐性收入显性化,这能补上财务漏洞吗?我们的腐败一向是在偷偷地做,可谓隐性了吧。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腐败本身显性呢?(掌声)

正方二辩:所以我们让“偷偷的”隐性量化嘛!你再“偷偷的”,就能养廉了嘛!(掌声)

反方二辩:对方说隐性收入可以偷偷地来,那么我请问:腐败是不是只有经济这一种原因呢? 正方一辩:对嘛,隐性收入偷偷来,所以让它公开化、显性化,让大家都知道嘛!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的意思是让腐败公开显性化就能养廉了吧?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难道不希望把这些腐败的蛀虫挖出来曝曝光吗?(掌声)

反方三辩:我想请问:以权谋色是不是腐败呢?江西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因为贪恋女色收受巨额贿赂,他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色。请问,高薪如何能让人戒色呢?(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意思就是说,当一种药能治病的时候,就像这种药能包治百病,而且吃了这种药一辈子都不生病,这才叫能治病。这种药我们到蓬莱仙境也找不到!(掌声)

反方一辩:但是这种药如果什么病也不能治,这不是“万能药”而是不能“要”!对方辩友,如果你的高薪不能戒色,那么,河北省某县原县长张新振只喜欢赌,却不喜欢钱,他腐败的原因是为了赌,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他戒赌呢?

正方四辩:他们去赌、去嫖的钱来自哪里呢?如果这个隐性收入能够显性化,让人民来监督,这叫不叫养廉呢?

反方三辩:有受贿必然有行贿。行贿当然也是一种腐败,对方给多高的薪能堵住行贿这张嘴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意思是高薪一定要把它量化为多高的薪,而我们知道很多东西根本就是不能量化的。比如我们说胡子多的人是络腮胡子,对方辩友是不是一定要问有多少根才算呢?(掌声)

反方三辩:可是对方一辩的陈词中明明说高薪养廉的可行性是高薪可以量化,这不是矛盾了吗?再请问,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竞选自民党副总裁时曾向党内人士行贿七亿日元。请问,高薪如何制止行贿呢?

正方四辩:我再次重申:高薪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请问对方辩友,高薪对于养廉是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呢?

反方四辩:我方已经申明腐败有很多表现形式,但如果这药连“根”都没有治住,怎么能说这药是有用的呢?请问,以情乱法是不是一种腐败行为?

正方一辩: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权情交易,而高薪能对权情交易起制约作用。对方辩友说高薪是不是可以养廉呢?

反方二辩:可腐败者贪权、贪钱、贪色,可谓五毒俱全。对方只用高薪一剂解药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而有限的高薪能扼制无限的贪欲吗?

正方二辩:所以我们用高薪养的是廉不是贪,对方辩友为什么对贪权、贪色的人也要给他高薪去养呢?(掌声)

反方一辩:如果你不扼制贪欲,养廉又从何而来呢?

正方一辩:我们扼制贪欲要通过法制而不是高薪呀!

反方四辩:我看对方辩友是想用有限的高薪去填一个无限的漏洞吧!日本前自民党总裁董宛兴有动产不动产一百亿日元,可仍贪污二十九亿日元,这难道是高薪制止得了的吗?(掌声)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的问题是现在公务员的待遇实在是太低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合理的需求都当作是贪欲呢?

反方三辩:对方二辩明明在陈词中告诉我们:“我方不否认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不可谓不低。”可现在又告诉我们公务员的待遇是很低的,明明又自相矛盾了嘛!

正方四辩:对方三辩在陈词中也告诉过我们:“给了贪者的钱他会要得更多更多。”我请问在座的评委,你们在拿到自己合理工资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更贪一点呢?(掌声)

反方三辩:我是说对于一个本身就很贪的人,你给了他钱,他当然会更贪了。再请问,北京某公司会计史健宏用公务之便贪污八千万美金,这么大的胃口你高薪填得了吗?

正方三辩:所以说对方在这里又混淆了两个概念,那就是“养廉”与“惩贪”。惩贪要用法制去惩,养廉要*高薪呀!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一直不回答我方问题。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事例。震惊全国的红塔集团高层贪污案,若不是外人揭发,总裁、副总经理以及总会计师联手作案可谓滴水不漏,这完全是财务制度上的漏洞。高薪如何堵呢?

正方三辩:看一看吧,财务制度已经成这个样子了,如果再不量化会成什么样子呢?(掌声)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廉和贪是无关的,养廉和惩贪是不一样的。什么叫养廉呢?养廉是防止人由廉变贪。如果我们不对贪的本质作分析怎么养廉呢?

正方一辩:对呀,养廉是防止人们由廉变贪,而不是由贪变廉。

反方二辩:现在的贪污者是不是由廉变过来的呢?在重大贪污案中,有百分之九十的人收入高于大学教授,这样的收入还要用高薪给他们改善生活吗?

正方二辩:问题是对方将合理的需求当作了贪。我请问,当你大学时找到了一份工作,你努力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你会不会有想法呢?既然自己也会有想法,为什么要把官员当作杨白劳、高玉宝来对待呢?(掌声)

反方二辩:但对方凭什么说我们现在的公务员没得到合理的收入呢?

正方三辩:对方很喜欢举例,那就提一个例子:大庆和深圳都实行了公务开支薪水化,这是为什么呢?

反方二辩:公务开支薪水化就是对方所说的高薪吗?对方一辩也承认养廉就是防止由廉变贪,贪的原因一个是内在的贪欲,一个是权力。那么请问,高薪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呢? 正方四辩:这一点我已经解释过了。请问,我们用外在的制度制约个人权力,这算不算能够养廉呢?

反方一辩:但是请问,你的隐性收入显性化到底是如何制约权利的呢?体育场上也有贪污,足球运动员的收入……(铃声)谢谢大家。(掌声)

正方一辩:显然对方辩友又把我方的高薪理解为仅仅提高薪水。我方的高薪是守制度、重制度,能够扼制对方辩友所说的贪污,全力制约。这不是很好的一种高薪养廉吗?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现在已经开始关心到我们的可操作性问题了。说明对方已经感到高薪能够养廉,具体怎样操作我们下来再说。(掌声)

正方四辩:我们现在政府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政府购买。请问对方辩友,扼制浪费、政府购买,这算不算是养廉呢?

正方一辩:高薪使更多德才兼备的人加入公务员队伍,其整体素质提高的时候,高薪能不能养廉呢?

正方三辩:市场经济就是这样,“我们需要有竞争力的薪水”,这是李光耀说的话。吸引大批德才兼备的人进政府,就不愁政府里没有好人了。

正方四辩: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经济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建设怎么能行呢?

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所有导致贪的事例都不是高薪造成的,而是因为制度上其它的漏洞,这分明是脚不正,怎么能说鞋是歪的呢?(掌声)

正方一辩:我们说高薪能够养廉,难道仅仅是光高薪就能……(铃声)(掌声) 以上为“蓝带杯”98全国大专辩论会总决赛自由辩

简述新加坡高薪养廉政策

《行政监察学》课程论文 题目:浅析新加坡“高薪养廉” 任课老师:张晶 姓名:曾英武 专业班级:10级行政管理2班 学号:20100704310088

浅析新加坡“高薪养廉” 【摘要】进入21世纪,我们国家将公务人员的廉洁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本文简单介绍了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以及高薪养廉的有效作用。通过对新加坡与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国家经济水平来分析现阶段新加坡高薪养廉政策是否适用于我国的公务员廉政建设。 【关键词】高薪养廉可行性 新加坡是世界上有名的廉政国家。随着世界各国对于廉政的日益关注,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也成为各国研究和借鉴的对象。而且我们国家,腐败现象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新的领导人上台后,致力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一、新加坡高新养廉简介 高薪养廉就是为保证公务员廉洁性而给予其以较高的工资的制度设计。公务员掌握公共权力和极大的社会资源,还有一些涉及到社会正义和对财富的再分配,其玩忽职守或是滥用职权,侵犯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这些都决定了保障廉洁性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比社会平均工资高出很多,高薪养廉是新加坡政府实施高工资的逻辑基础。新加坡的高薪养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让大多数普通公务员的工资保持在社会的重伤水平。另一方面,对内阁部长等高层公职人员实行“高薪养廉,厚禄养廉“,并且给予部长实际、堂堂正正的薪金,而不是藏着其他额外利益的低薪。 为此,新加坡政府为了保障高薪养廉政策的有效性,采取了如下的措施: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确保公务员的晋升较快;重视公务员的进修、培训;享有定期休假,退休后享受养老金;提高福利待遇。 在高薪养廉以及其他的廉政措施取得有效结果下,新加坡的廉政指数历年来都排在了世界前列,是世界著名的廉政政府之一。(详情见下图:新加坡廉政世界排名)正因为如此,尽管很多新加坡人说“我们养了一个全世界最昂贵的的政府”,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对政府持很定态度的,他们认为相对于政府提供的服务来说,这个政府是“物廉价美”的。

公共政策:高薪养廉

姓名:邓坤学号:201001070404 班级:行政管理2010-2 1、试分析在这个案例中关于“高薪养廉”的争论涉及对政策的哪些功能的认识和应用? 2、你认为反对政治腐败应当注意应用发挥政策的哪些功能的作用?为什么? 1、公共政策的功能主要有四个:导向功能;管制功能;调控功能;分配功能。我认为,在案例中关于“高薪养廉”的争论涉及到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管制功能、调控作用。 公共政策的导向作用包括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也包括观念的引导,它告诉人 们应以什么为标准,应该做那些事情和不该做哪些事情。高薪养廉这个政策的制 订的出发点就是着眼于通过提高政府部门里公务人员的薪酬,以此能够使他们对 目前的收入现状满足,从而减少甚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在观念上就是一种树 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要仅仅注重个人利益的满足,而忽视了公共利益,进一 步增强勤政廉政的服务理念;在行为上的导向就体现在公务人员能够从政策中理 解其目的,然后在行政过程中,严以律己,依法行政,民主行政,杜绝腐败行为 的发生。 管制功能就是为避免影响社会良性运行的不利因素出现,公共政策就要发挥 对目标群体的约束和管制功能。高薪养廉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避免腐败行为这 一严重影响社会良性运行的不利因素出现,对行政部门里的公务人员进行约束。 通过提高薪酬,使行政人员对自己的收入能够满足,进而对社会上存在的贿赂行 为的作用减小,以此来使腐败行为的致灾因子破灭。 调控功能是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利益冲突进行调节与控 制,指明人们应该先做什么和后做什么。高薪养廉是对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控,通 过这个政策指明行政人员应该把什么摆在第一位,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关于 此事的争论正是源自与对政策是否能够起到必要的调控的作用。反对的人认为, 现在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一直很高,不是通过高薪就能够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1、我认为,针对腐败问题主要应该发挥公共政策的导向功能和管制功能。 导向功能,政府制定政策的时候应该注意发挥政策的导向功能,使政策能 够对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观念和行为有导向作用。加强思想道德的观念,增 强服务的观念和意识,对腐败等有损于公共利益的事情从心理上有抵触,有

“高薪养廉”在我国不宜实行

高薪养廉在我国不宜实行 摘要:当今社会,作为应对腐败现象日益猖獗的措施之一,高薪养廉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纳,有的效果不错,如新加坡、香港等。于是在我国就有许多人提出我们也应该实行高薪养廉制度,然而,高薪可以养廉,但并非必然养廉。要实现高薪养廉,必须同时具备多种条件。本文通过分析,认为“高薪养廉”在目前的中国还不具备合适的政治、经济条件,不能推行。如果不顾现实条件盲目推行,不仅起不到养廉的效果,反而会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 关键词:高薪养廉;概念;制度;条件 目前,“高薪养廉”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中国的腐败现象也比较严重,那么“高薪养廉”在我国是否可行呢?最近几年来,不断有人提出在我国推行高薪养廉制度,甚至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还将遏制腐败的希望寄托到这一制度上。似乎实行了高薪制度,就一定能达到养廉的目的。然而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实行高薪养廉制度的条件。 一、高薪养廉的概念分析 “高薪养廉”是指给政府公职人员以优厚的待遇,使其不仅能够养家糊口,还能维持较高的消费水准,不致因为经济状况不佳而以权谋私,滋生腐败行为。从而安心工作,不贪污、不受贿、秉公办事,保持廉洁。 从哲学意义上说,“高薪养廉”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它实质上是政府预先支付的反腐败的机会成本;而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它也符合关于“经济人”的人性假说,高薪养廉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认为人都是理性的,由于人在作决定的时候都是出于理性的考虑,高薪养廉才有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基于上述的理论,再加上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成功的实践经验,国内一些学者和不少公职人员提出在我国也应该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其实,在我国,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这种观点都是不能成立的。高薪不一定能够养廉,高薪养廉是与无产阶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的职业道德背道而弛的;而且,高薪养廉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初探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分析

初探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分析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212250 邢毓珠 近年来,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一直是我国中央政府的一项工作重点。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推进反腐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合理的制度。高薪养廉作为自古有之的一项反腐制度,至今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得到广泛运用。然而在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社会背景下,高薪养廉这一话题引发了众人的广泛争论。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高薪养廉制度,特别是在我国的可行性。 一、根源分析 1.腐败的原因 提到高薪养廉,就不得不讨论提出这一制度的根源——腐败问题。任何廉政制度的提出都是为了预防或解决国内的腐败问题,一个有效的廉政制度应当是紧密契合其本国的腐败特点及有效改善方向的。高薪养廉作为廉政制度之一,在正式讨论其可行性之前,要先分析我国腐败的根源及特点。 腐败是与经济人假设分不开的,是“经济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下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国家公职人员看做政治领域内的市场参与者。假设公职人员腐败的成本为C,收益为R,惩处概率是P,则其腐败的利润则是π=R-P×C。当π≥0时,则可能发生腐败行为;当π≤0时,则可能放弃腐败行为。 我国腐败的成本低——对于腐败的公职人员而言,其腐败的成本包括四个方面:①预付成本。即为了取得腐败权预支出去的成本,是腐败收益的底线,即经济意义上的盈亏点。预付成本的上升,整体腐败的收益曲线上升,腐败程度相应加深。对于腐败官员而言,阿谀奉承付出的精力、资金与心理损耗是整个腐败过程中体会最为直观的付出,也是利益回收点。 ②直接成本。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腐败的直接成本是很小的。通常打个电话、当面交办、批字条或伪造账本即可获益,偶尔也需要请客送礼以疏通关节,但相对于后续的收益来看还是相比甚少。 ③交易成本。即腐败分子把权力变成个人财产所要支付的成本。这一成本的高低与制度漏洞和权力交易市场发育两个因素相关。现在,权力交易市场发育非常成熟。交易渠道、价格形成、信息传递都形成了“制度化”流程,所以腐败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这是腐败普遍化的另一个原因

浅谈高薪如何养廉

浅谈高薪如何养廉 唐国 摘要:“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两千七百年前振兴齐国,成就霸业的一代英才管仲的千古名言,在管仲看来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乱败亡亦无所不至。然而事实上廉洁这一品质的养成却远非那么容易,作为廉洁的对立面,腐败问题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而生,它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困扰着各朝代政权的一大顽症。目前,许多人反对“高薪养廉”,道理有许多,而且道理很充分,从而导致国家、企业或单位在处理“高薪养廉”问题上是举步维艰,最终导致不能较好地处理工资与廉政的关系。为了处理好其关系,首先要端正我们的认识。首先,我们要从历史地、辩证地和客观地认识“高薪养廉”;其次,我们要认识到“高薪”能否“养廉”最根本点在于能否通过“高薪”而强化监督,只要能强化监督,“高薪”就能“养廉”。我们要历史地、辩证地和客观地认识“高薪养廉”。 关键字:制度;工资;;高薪;腐败 一、高薪养廉的提出 在为公务员增薪上,有两种态度,一种主张增薪,认为“养廉要靠高薪”,一种反对增薪,认为“高薪不能养廉”。“养廉要靠高薪”论认为,当前对腐败现象虽严防猛打仍汹汹难遏的主要原因是“官儿们”的薪水太低,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基本的“体面生活”,因而做出一些“贪”、“占”、“收”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北欧的芬兰之所以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一个主要原因是实行的高薪制。“高薪不能养廉”论认为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官员的薪水低、待遇差不是腐败的主要原因。实行“高薪”解决不了腐败问题,不符合中国国情,会遭致群众的反对。他们认为“高薪养廉”是一种“荒唐认识”,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干扰”和“误导”那么高薪到底能不能养廉,如何养廉?下面就从历史、理论、现实等角度对高薪养廉进行探讨

高薪不能养廉一辩稿

高薪不能养廉 贺钰涵感谢主席,在场各位早上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对于今天的辩题,我方认为高薪不能养廉,首先请明确以下几个定义: “高薪”,是指高出合理工资的薪金报酬, “能够”表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某种能力,并在解决某一问题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养廉”,是指促使政务人员,(社会)能够保持廉洁。我方给出如下标准—是否能够从根本上长远的达到养廉效果。然后我方需申明的的是,我方谈论的前提是在目前中国国情下,(像中国一样法治建设还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高薪不能养廉。理由如下:(人性弱点)第一,一时高薪的无法满足贪无止境的欲望。“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满足只会带来更大的欲望。当有限的给予遇上无限的欲望,所谓的廉洁能维持多久?宋代也实行过高薪养廉,发展到后来,以宋朝李新的话说,叫“廉吏十一,贪吏十九”。官官相互,权权谋私, (社会现状)第二,导致不廉的原因有很多种,高薪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非洲的肯尼亚曾就实行高薪政策,然而肯尼亚在全球最腐败国家中任名列前茅。肯尼亚的高薪为什么不能养廉呢?因为缺乏很多配套措施,加之民主政策不彻底,舆论监督未普及,所以根本不能达到养廉,只会水土不服,不能解决贪污问题。反观一些高薪养廉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新加坡和香港,它们除了高薪之外,还有其他比较完备的配套措施。在新加坡,官员腐败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 倍。新加坡的反贪污调查局与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样,高度独立,拥有绝对的权威。可见在当今中国庞大复杂的政务机构,加强法制建设,制定行之有效反腐监督约束制度才是养廉根本。 (高薪缺点)第三,高薪养廉付出代价与养廉效果不成正比。且不谈新加坡和香港有雄厚

浅谈高薪养廉

论高薪养廉 “高薪养廉”从字面上解释,顾名思义可以这么理解:就是提高薪酬,养政府官员的廉洁性。 当今世界腐败问题无疑是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中国社会更是如此。贪污腐败在中国社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贪官动不动就几万,几十万,百万千万的,然而对他们判刑却不够重。而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也只能表示无可奈何。就是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有人提出了“高薪养廉”这一举措,想利用这一举措来减少、扼住贪污腐败的发生。但我觉得这么一个举措或许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只是只能指标而不治本罢了,久而久之也就形同虚设。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的本性是贪婪的。这贪婪的本性在中国这么一个体制下的官场体现得淋漓尽致。正所谓,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现在的体制下是公、检、法为一家的体制,而且这一体制不够公开透明,司法也不给力,由此延伸出来的就是权力问题了,一定程度上一些掌权者是不受约束的,就算有约束那也是形同虚设。一些人手中一旦有了权力,如果其自身没有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感,哪怕是小小的权力,他也要发挥得那么的彻底,就算他得到了高薪报酬,他还是会一味的去追求自己的利益。毕竟,人的本性是贪婪的。 “高薪养廉”在中国不能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本身制度

问题。由于过去我国的历史情况比较特殊,公务员的任命大多是指派、内定的,个人能力参差不齐,还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是以接班的方式进入政府部门,他们没有接受过大学高等教育,就算有一些接受了大学高等教育,但利益的驱使,其思想品德素质也不高。还有,政府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性,这就给民众的监督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还有,中国的媒体已经成为了政府统治的手段,舆论监督作用已大大减弱。与美国相比较,美国在高薪养廉方面无疑是比中国成功。为什么会这样?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体制问题。在美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是分立的,三者之间相互制约,形成权力制衡。在这种体制下的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度是非常高的,而公民及媒体的监督力度也非常到位,以至于就算有人想贪也贪不到。当然,这也不是绝对,也会有漏网之鱼,相比中国来说却是成功的。 在中国如果贸然地实施“高薪养廉”,提高官员薪水,只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也会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比如官员们都高薪了,会更加强化本来就十分严重的"官本位"观念。而我们这些普通的百姓呢?我国是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体制,会不会拉大贫富之间的差距呢?这些年来,我们的社会越来越折射出了许多生活在底层的人们的一种严重的仇富心理,由于这种心理引发的血的教训已经不少。要是用纳税人的钱去高薪养政府的廉政,廉政倒好,要是不廉政呢?那我们不就养“狼”了吗?还有就是,“高薪养廉”是要靠国家的财政税收支出的,这无疑也就增大了国家的开支,我觉得倒不如放这些钱在科、教、文、卫事业上,特别是卫生事业,让

辩论赛一高薪养廉一辩立论

高薪有利于养廉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众所周之,腐败是国家衰落的根源之一,反腐倡廉也是全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十分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在我国条件下高薪是否有利于养廉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方的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解释一下何为高薪。所谓薪,即一定形式的劳动报酬,高薪养廉作为一种制度,并不是一味地乱发工资,而是建立在按劳分配,严格考核的基础上,以高额度的工资体现劳动者的价值。这种高是一种相对的高,而不是绝对的高。 接下来我方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证当今中国条件高薪有利于养廉。 1,高廉养廉对国情的适应性。 就我国现状看,公务员工资不可谓不低,然而为何又有那么多人挤破头皮向公务员的队伍里钻呢?愿因很简单,公务员可以借自己的身份, 地位得到一些隐性收入,这些隐性收入来自制度的不完善。而高薪养廉正是让这种不完善的制度变完善, 将这份隐性收入通过严格的审查与监督划入公务员的明面收入,放入公众视野,使其易于量化,便于监督。 2,高薪养廉的可行性 我们都知道,人的智慧性让我们能对事物权衡利弊,人的自私性使我们本能维护个人利益,人们敢于公款消费,是因为公款花起来不够心痛,但当高薪养廉让公家钱变成了私家钱,我们相信,作为人类一份子的公务员无论是出于自私还是出于理性,都会更加谨慎地去使用。这样的高薪带来了节俭,算不算是一种养廉呢? 3,高薪养廉的重要性 薪水的高低反映了一个人的价值与能力,而当高薪成为了一种公正评价,恰恰能给个人一种自我认同感、崇高感和荣誉感。古语有云,自重者其行亦正,当一个人从心里重视起自己,那么他对自己的要求与约束必定会相应地提高,他腐败的可能也会随之降低。能人得高薪,廉洁保高薪,这就是高薪养廉,这样的机制下怎么不会有更多的人克已奉公,廉洁守法;怎么不会使更多精英进入公务员队伍使其净化呢? 诚然,高薪养廉不是万能的。但我们讲珍珠养颜只是说珍珠可以使皮肤嫩白,不能让东施变成西施,同样地,我们又怎能苛求高薪养廉成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呀? 当高薪细化成系统的体质,当高薪养廉唤起公务人员深深的责任心和对自己工作的珍惜,他们不仅自身不会腐败,还会去主动反腐败,同时形成一种廉洁向上的风气,这就是最高意义上的高薪养廉!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条件下,高薪有利于养廉!

博弈论案例-新加坡高薪养廉

第九章“博弈论”案例 新加坡:高薪养廉和严厉处罚 众所周知,新加坡是世界上廉洁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这既得益于它的高薪养廉制度,还得益于其对贪污贿赂行为的严厉处罚。 20世纪七八—卜年代,新加坡政府曾连续四次给公务员加薪20%。1989年后,新加坡已成为世界上公务员工资最高的国家之一。如新加坡政府部长、常任秘书等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是参考该国银行家、会计师、工程师、律师、跨国企业负责人和本土制造业负责人等六种专业职务的薪水制定的。同时,政府每年还通过咨询机构调查私营企业的工资水平,以保证公务员与私营企业职员的工资相差不大。2000年,新加坡部长级公务员月薪为4.84万新元,加上其他奖金,年收入超过100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00万元;局长级月薪为2万新元左右,年收入相当于200万元人民币;普通公务员的年收入也在八九万新元左右。新加坡对贪污受贿行为的处罚,更是雷厉风行,威慑力极大。这从以下几个案例可见一斑。 黄循文,新加坡环境发展部原政务次长:1975年,因接受外商2000美元的旅游费,被判刑四年。 郑章远,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原部长。1986年,他的一个老朋友承认曾于1981年和1982年分别向他行贿40万元,帮助发展商取得土地。案发后,郑章远以为凭与李光耀的私交,李会压下此案。但李光耀不徇私情。郑最后畏罪自杀,他留给李光耀的信中称,自己是“用自杀来表达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格林奈,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原局长。其在任职期间,曾因政绩显著被评为“杰出公务员”。1991年,他以购买新汽车为由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付款后他却没有购买汽车而是改作他用。他的行为被发现后,法院以“欺骗银行的行为”判处其监禁一天,进而他被政府开除公职。然而,处罚最为严重的是,他50余万元新币的公积金和30万元新币的退休金也因此被取消。 杨胜德,新加坡贸易发展局原局长。1994年初,新加坡法庭判决杨胜德犯有22项贪污罪。他被判必须在半年之内偿还过去5年所贪污的钱,并且要坐牢四年;他是因在任期间介入古董买卖,开立不实发票,赚取中间差价而案发的。 由上可见,有的被告人所犯的罪行虽然很轻,但依然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因为,在新加坡,任何行贿、受贿都最高可判五年监禁或至少10万新元(约合4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罪并罚。一旦被查出有问题,公务员就不仅要受到经济惩罚或刑事处罚,而且丢尽脸面以后将很难在社会上找到相应的工作,特别是退休金及公积金将同时被没收,这对一个公务员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在处罚措施中,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它已经成为新加坡政府以严养廉的强大后盾,对贪污犯罪分子具有巨大的威慑力,因为,新加坡的公务员退休后没有专门的养老金或退休工资,而是领取在职期间积存的公积金。公务员每月积存的公积金相当于工资的40%,其中,18%由个人承担,其余的22%则由单位补贴。职务越高,工龄越长,公积金就越优厚。而一旦发生贪亏受贿行为,在刑事处罚的同时,公积金将被全部没收。 高薪养廉在我国尚需时日,毕竟我国的经济基础还相对薄弱,公务员队伍还很庞大。但可以在适当提高公务员工薪的同时,对职务犯罪作出更严厉的经济及刑事处罚。比如像新加坡那样,在对职务人员犯罪作出刑事处罚、没收非法所得的同时,视情节没收其公积金。虽然并非治本之策,但对于抑制职务犯罪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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