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司法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导语:司法局深入持久推进贫困地区“法律进乡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司法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XX〕34 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闽委〔XX〕25 号)、《中共明溪县委、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局 XX 年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福建省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XX-2018年行动计划》为指导,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扶贫对象精确、扶贫措施精准、扶贫责任到位,全面推动精准扶贫再上新台阶,确保 XX 年有 5人以上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排查工作。瞄准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

有劳动能力和较强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开展精准帮扶。XX年,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扶贫到人,对10名扶贫对象给予帮扶。

(二)做好建档立卡。XX年对10户扶贫户实施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户了解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仔细甄别,因户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一人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个帮扶项目、一套帮扶措施、一名帮扶责任人”。对有生产能力、有发展意愿的扶贫户,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或者再创业。

(三)做好扶贫到户。根据县精准扶贫精神,我局积极通过与挂点村(城关乡狮窠村)联系,确定10户为精准扶贫对象,由县机关5名领导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每人挂2户贫困户。XX年,实现贫困扶贫项目整合投入2万元以上。

(四)做好扶贫管理。全面提高扶贫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各扶贫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扶贫对象有进有出信息记录。针对不同致贫原因,在征求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制定扶贫项目规划和分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责任人,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加强扶贫工作队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对扶贫业绩突出的帮扶干部予以表彰或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精准扶贫责任制,制定精准扶贫规划,采取过硬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各直接扶贫责任领导干部要强化精准扶贫理念,切忌“空喊口号”。

(二)开展驻村帮扶高覆盖。按照“领导挂户、干部驻村”的要求,从县局机关派出1个工作队,对挂点村(城关乡狮窠村)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其中5名领导直接挂贫困户10户,驻村扶贫工作队重点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扶贫“三件实事”来做,围绕中办发〔XX〕25号文件的“十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贫各项工作。

(三)加强挂点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对“一对一”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着力引导扶贫对象树立“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意识,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四)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XX年起,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局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主要考核各直接扶贫责任人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

司法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10月27日至28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延毅

带领副局长别争、纪检组长刘小平赴甲高镇大坡、星光两村指导扶贫攻坚工作。

在甲高镇大坡村、星光村,卢延毅仔细听取两村当前就扶贫攻坚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并详细了解两村的帮扶规划。卢延毅指出,县司法局的驻村工作队长及队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逐户走访,详细了解对象户的情况,帮助对象户制定有针对性且操作性强的脱贫规划。同时,卢延毅要求各工作队员要注重工作方法,要接地气,多些泥土气息,要和对象户拉近距离、建立感情,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司法局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精准扶贫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持久推进贫困地区“法律进乡村”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739个贫困村全部达到“六个一”要求。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利用农闲、集会、春节等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赶场”、“以调释法”、“农村法治院坝会”、免费发放普法读物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支持和引导民间文艺演艺团创作更多的法治文艺节目,在贫困地区通过红白喜事开展普法教育。在贫困村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主动排查和依法调解各类纠纷,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提高贫困地区基层治理法治

化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加快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先在贫困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具备条件的村(居)探索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XX年底每个县区都有1个法律援助受理大厅,2020年底每个乡镇都有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办好“12348”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完善法律援助网上受理通道。充分发挥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为广元籍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异地法律援助,受理讨薪维权、工伤理赔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范围,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落实1+1法律援助工作举措,对有法律服务需要的贫困群众落实公证减免费用和免费法律援助措施,让贫困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法律救助。

三是强化贫困地区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在市、县(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为主要平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律人才向贫困县区、乡镇流动激励机制,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考增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贫困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律师定期为贫

困地区村、组干部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贫困地区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大专项法律服务的力度,为签订务工劳动合同、工伤理赔、项目规划实施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四是加强贫困地区特殊人群管理。持续开展亲情帮教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及困难需求,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困难救助。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强化特殊人群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积极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解决“三无”人员的生产生活问题。

五是落实精准扶贫抓好驻村帮扶工作。结合贫困村需要,通过招引项目、资金扶助、技术指导、扶智提能、“一帮一”带动等形式,坚持“输血健体”和“造血强身”相结合,通过引导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着力解决致贫的突出问题,确保贫困村每年都有新变化,增强帮扶的实效。结合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多种形式为帮扶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开展依法治村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帮扶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落实专门的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结对联系和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责任,细化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对象按期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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