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地位

欧盟的地位
欧盟的地位

欧洲联盟概况

欧洲联盟概况 一、欧盟简介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以来,至2004年5月,欧盟成员国由最初的6个创始国(法、德、意、荷、比、卢)扩大到现在的25个: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欧盟面积达400 万平方公里、人口4.5亿、国内生产总值逾10万亿美元。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欧盟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综合实力雄厚的国家联合体,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世界上一支重要力量。 欧洲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欧盟总部设在比利时王国首都布鲁塞尔。1985年,欧盟成员国元首和政府首脑确定了欧盟旗和歌。旗的图案是由十二颗金星组成的圆环点缀在蓝色背景上。圆环象征团结。采用十二颗星是按照传统习惯,十二这个数字象征完美、全部、一致,同时又与一年的月份数和表盘上的小时数相符。旗的金星数与成员国数无关,不随欧盟成员国增加而改变。欧盟歌选用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欢乐颂”的序曲,用音乐语言体现了欧洲自由、和平、团结的理想。法国的让?莫内被称为“欧洲之父”。“舒曼计划”被看作欧盟的出生证。每年的5月9日以“舒曼日”命名,作为“欧洲日”来庆祝。 二、发展简史 (一)成立与扩大 欧共体的成立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九日,在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倡议下,欧共体十二个成员国的元首与政府首脑云集巴黎,隆重地举行了欧共体之父让?莫内(Jean MONNET)先生的百年诞辰,将其遗骸迁入著名的巴黎先贤祠,并把一九八八年定为“让?莫内欧洲年”,以表示对欧共体创始人让?莫内的敬仰和怀念。让?莫内(1888年11月9日—1979年3月16日)出生于法国,其父是酒商。他从小就协助父亲推销酒产品,故经常奔波于西欧各大城市,对西欧各国的情况比较熟悉。后来,他创建了国际事务银行,成为杰出的银行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任法国国家计划署署长。他将毕生精力完全献给了欧共体的创建事业。 两次世界大战给欧洲造成了一场空前的浩劫,几千万人在战火中丧生,各国人民受尽了战乱之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俄的迅速强大对西欧构成了巨大威胁。在让?莫内看来,当时的西欧只有两种选择:不在联合中自强,就得甘心情愿当二流国家。为此,让?莫内提出:“为了适应世界新形势,西欧必须联合起来”,并建议组织一个“民主的、有效的机构”促进西欧各国团结,相互补充,改变西欧国家经济极度虚弱的局面。不久,他又进一步提出在西欧

第五框题 欧盟

第五框题欧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 二、新课教学: (一)、欧盟的诞生和成长1、诞生:(1)、欧洲一体化正式启动的标志——1952年,西欧六国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2)、特点——成为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组织。 1952年,西欧六国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启动了欧洲一体化进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到2004年5月1日,欧洲联盟已经成为一支囊括东西欧25国、面积397.3万平方千米、人口4.5 亿、国内生产总值逾十万亿美元的强大力量,成为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组织。 相关链接:法国作家雨果说过:“迟早有一天,欧洲大陆的所有国家会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惨烈的历史教训促使许多欧洲人重新思考先哲们的思想,探讨欧洲和平与发展的未来。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发表声明,建议法德两国建立煤钢共同体。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迈出了欧洲一体化的步伐。 2、成长历程:(1)、欧洲共同体的建立(2)、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3)、欧洲联盟的成立(4)、欧盟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欧洲一体化进程,经历了欧洲共同体的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从欧共体到欧洲联盟、欧盟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等几个发展阶段。相关链接:欧洲共同体的建立。1952年7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六国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1967年7月,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73年,欧共体第一次扩大,英国、丹麦和爱尔兰加入。 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1969年,欧共体首脑会议决定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目的是实现欧洲货币制度的稳定和统一,协调成员国的经济与货币政策。1979年建立了欧洲贷币体系,促使成员国实施严格的经济政策。1981年,欧共体第二次扩大,希腊加入。1986年,欧共体第三次扩大,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 从欧共体到欧洲联盟。1991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并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演化为欧洲联盟(EU)。1995年欧盟第四次扩大。 欧盟进一步扩大和深化。2004年5月1日欧盟第五次、也是欧盟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有十国加入。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欧盟各国领导人于2004年6月举行的首脑会议通过首部《欧洲宪法条约》,并于10月29日得到欧盟25国领导人的签署,该法案如经过25国议会批准,将正式生效。届时,欧洲一体化将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 欧盟(欧共体)成员国及其加入时间一览 1957年3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 1973年1月丹麦、爱尔兰、英国1981年1月希腊1986年1月西班牙、葡萄牙 1995年1月奥地利、芬兰、瑞典 2004年5月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3、欧盟东扩阶段——是西方国家对中东欧西化的过程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一个特别令人关注的步骤,就是欧盟东扩。1993年欧盟领导人在哥本哈根首脑

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

国际私法适用冲突规范的五大制度五大制度主要包括: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制度。五大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限制外国法适用扩大本国法适用的作用。 反致通常是通过直接反致、间接反致来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识别则通过将法律关系定性归人能够适用本国法而不适用外国的法律关系范畴,来达到排除或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外国法的查明通常伴之以“如果查明不了就适用法院地法”的规则,从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目的;至于利用公共秩序保留、宣告法律规避行为无效则更是直接限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手段。当然这些制度本身的存在并不完全就只这一个目的,但以此为线索将其串起来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些制度。 (一)反致 反致包括三种: 1.直接反致(A→B) (1)指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外法域法,而该外国法或外法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应适用法院地法,结果法院使用了法院地法。

(2)直接反致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法院地法承认其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外国法或外法域法包括冲突规范。如果该被援引的外国法或外法域法不包括冲突规范,仅指实体法或程序法的话,则不会发生反致。 2.转致(A→B→C) 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最终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这种法律适用程序即构成转致。 [例]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1999年卷一25题) 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C. 3.间接反致(A→B→C) 又称“大反致”,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但依乙国或乙地区的冲

欧盟对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

欧盟对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 在冷战存续期间,西欧国家在美国的援助下走出战争创伤,但已经无法恢复到战前的国际地位。西欧国家为了自强,开始走向一体化的道路。欧盟的组织结构是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煤钢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及原子能共同体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93年11月1日宣告12国的欧洲联盟正式成立,《马约》开始生效。 随着欧盟的成立,50多年来,欧盟规模日益扩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欧盟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一个经济集团,它不但是经济实体,也是政治实体,是一个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性质的组织,合作内容囊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方面。随着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积极发表对国际重大问题的意见,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世界的影响和地位不断提升。同时,欧盟对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从欧盟对欧洲的影响来看,欧盟促进了欧洲一体化进程,提高了欧洲国际地位,同时促进了欧洲各国经济贸易发展。东扩战略是欧盟全球战略中最重要的战略。按照西方民主价值观和经济模式“改造”中东欧等国家,使其尽快纳入欧盟势力范围,是冷战后欧盟发展战略中的最重要的战略举措。欧盟东扩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是欧洲统一道路上的里程碑。在政治方面,欧盟东扩将中东欧纳入欧洲体系,实质上是与美俄争夺欧洲主导权。欧盟在扩大的过程中,蕴含着谋求强化欧洲政治力量的雄心。通过东扩,中东欧国家的价值被不断地趋向于欧盟的主导价值观,欧盟国家努力主导欧洲的势头开始增强,欧盟国家在加强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谋求强化欧洲的政治独立。但应当注意的是,欧盟接纳俄罗斯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太大了。欧盟如果接纳了俄罗斯,将会打破两个平衡。一是欧盟内部的平衡,另一个是世界格局的平衡。这个结局,是欧盟和美国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未来欧盟主导下的欧洲,将是一个不包含俄罗斯的欧洲。如何处理好与俄罗斯的关系,将是21世纪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课题。 从欧盟对美国的影响来看,欧盟与美国之间是既依赖又矛盾的关系。《欧洲联盟条约》明确提出建成后的联盟将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成为与美国抗衡的强大力量。随着欧盟势力和影响日益增强,美国的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受到动摇。欧盟对美战略的目标是,在维护美欧政治、军事同盟的同时,努力争取建立平等的美欧关系。在欧盟总体对外战略中,维系与美国的跨大西洋联盟关系是欧盟的外交重点,在国际安全防务领域,欧美合作仍占主导地位。美国对欧盟及其前身的政策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2年到1991年,即从欧洲煤钢联盟成立到苏联解体的整个冷战时期。在这一时期内,为了增强抗苏力量,美国积极促进欧洲盟国的联合和一体化进程。这一阶段美欧关系的特点是美主欧从。第二阶段是从1991年底至2003年3月,即从冷战结束至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前夕。随着苏联解体及欧盟自身力量和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美欧之间的战略纽带趋于松散,欧盟不甘充当美国的附庸,独立自主倾向不断增强。这一阶段美欧关系的特点仍旧是美国居于主导地位,欧盟加强了在联盟内部竞争与美国平等伙伴角色的努力。双方的矛盾趋于深化。美国及支持欧盟的扩大进程,又牵制其深化一体化的行动。第三阶段是从2003年3月迄今,即在伊拉克战争爆发以后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美国和欧盟的矛盾进一步深化、激化、表面化。美国对欧盟的政策基调和目标是竭力维系美欧联盟关系及其对美欧联盟的主导,但加强了欧盟的分化和对欧盟一体化进程的牵制。从目前来看,美国总统特朗普挑起的贸易战似乎正以出乎意料方式波及欧洲,美国与欧盟关系将更进一步得到恶化。但从长远来看,欧盟在与美国政治上合作、军事上依赖、经济上竞争的关系的基本框架在相当长时间里还不会发生动摇。 从欧盟对亚洲的影响来看,1994年11月8日欧盟首脑会议批准了欧委会制定了《对亚洲新战略》的报告,报告指出“亚洲和欧洲发生的巨大变化要求欧洲给予亚洲新的优秀地位,对亚洲国家采取更加积极和坚定的政策”。欧盟确定对亚洲的总体战略框架和优先实现的主

中国新版GMP与欧盟、美国GMP比较概要

New Chinese, EU and US GMPs comparative overview 中国新版,欧盟和美国GMP 比较概要 Date: 24 – February – 2011 日期:2011年2月24日 Authors作者:: Víctor Samitier (TDV) / Octavi Colomina (TDV)

1.Quality Management 质量管理 SIMILARITIES 相似点: EU and new Chinese GMPs set forth the requirement of establish a quality system, with their own quality objectives, applying all of requirements on safety, efficacy and quality control related with drug registration to the whole process of drug production. EU and new Chinese GMPs introduce the concepts of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same way. US GMPs does not establish the requirement of having a quality system, but it can be understood with the whole reading of 21 CFR Parts 210 &211. 欧盟和新版中国GMP都建立了质量系统要求,包括了确立相应质量目标,应用从药品注册到整个药品生产工艺的安全,成效和质量控制。欧盟和新版中国GMP引入了相同的质量保证概念。美国GMP并没有建立质量系统的需求,但是通过对21CFR Parts 210和211的解读能够体现质量系统概念。 Again EU and new Chinese GMPs introduce clearly the Risk Management Approach according to ICH Q9 concepts. Conversely, 21 CFR does not mention these concepts which are much newer than last revision of US GMPs. 欧盟和中国新版GMP又再次重申了了由ICH Q9引出的质量管理方法。相对陈旧的美国GMP 21CFR 没有涉及到这些最新概念。 DIFFERENCES 差异点: New Chinese GMPs identifi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op management personnel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objectives (ICH Q10 concept). 新版中国GMP确立了实施质量目标最高管理层人员的责任,这一点来源于ICH Q10概念。 https://www.360docs.net/doc/f416220096.html,anization and personnel 组织机构和人员 SIMILARITIES 相似点: People should be trained in their duties and in cGMPs, previously to perform their duties and continuously, by qualified personnel. A training programme should be in place to assure training is performed periodically, although US GMP does not specify it. 人员需要根据其GMP中的职责,上岗前进行培训,培训需要有连续性,并且由具有资质的人员实施。培训计划应到位以保证培训能够定期进行,但美国GMP没有涉及培训计划。 DIFFERENCES 差异点: Main responsibilities of Head of Production, Quality Unit and Qualified person are described in EU and new Chinese GMPs. Nevertheless, new Chinese GMPs also identify the minimum training of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production (degree in pharmacy), quality unit (degree in pharmacy or related), and qualified person (Bachelor degree in pharmacy or related). US GMP does not include any consideration about it. 在欧盟和中国新版GMP中明确了生产,质量主管和质量授权人的主要责任。然而,新版中国GMP 同时明确了人员的最低资质要求:生产负责人(药学或相关专业),质量单元(药学或相关专业)和质量授权人(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位)。美国GMP没有上述要求。 EU GMPs and new Chinese GMPs are much more specific with Personnel hygienic, requiring an specific training programme. They also request periodical medical check to employees in direct contact with the product (at least one per year in new Chinese GMPs) 欧盟GMPs和中国新版GMP都特别关注了人员卫生,需要特别的培训内容。都要求进行直接接触产品的员工进行周期性体检(在中国新版GMP中规定至少每年1次)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归纳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家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其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体系,示范法应分为总则、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喝附则五大章。主体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三大部分。 3、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说或法理。 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间国际组织。 5、国际私法主体:是指能够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住所与居所的区别:住所是久住之处,居所只是暂住或暂居之处。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登记主义。对于法人的住所,我国采取的是主事务所所在地说。 6、外国法人的许可:是内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同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7、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它有如下特点:1、当今的国民是一种互惠待遇,但并非以一定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2、国民待遇仅就一般状态而言,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3、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做出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同国民待遇相比,有如下特点:1、两者的规定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两者的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以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待遇为标准。 3、两者的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处于一国境内的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为了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商事地位平等;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概括性的一般问题。各国一般实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规定其范围的同时,常规定其例外条款。 8、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在法律上适用上的冲突。 产生原因: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发生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解决办法:1、冲突法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民事法律冲突)2、实体法调整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9、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点的系属公式。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5、法院地法,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7、最亲密联系地法,是与国际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准据法的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欧盟标准

EN 13501/BS 476/NF P 92/DIN 53438等欧盟建筑结构的阻燃检测 EN 13501/BS 476/NF P 92/DIN 53438等欧盟建筑结构的阻燃检测欧盟的建筑制品指令(CPD)规定了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建筑制品范围[1]。这些建筑制品是指在建筑结构或其它土木结构里长期使用的制品。建筑结构包括多层住宅、医院、学校、商店、俱乐部、休闲中心、体育馆、工厂、车站、机场、隧道和码头等。欧盟的主要燃烧试验方法及应用范围如表1所示。其中EN 13501-1和EN 13501-2分别是欧盟建筑制品燃烧性能统一分级体系和欧盟建筑制品耐火性能统一分级体系。随着欧盟统一分级新体系的颁布,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分级体系及燃烧试验方法最终将被统一分级体系取代,因此表1中仅列举了英国的国家燃烧试验方法以供参考。表1欧盟建筑制品的主要燃烧试验方法及应用范围标准燃烧试验方法合成材料应用范围欧盟英国ISO EN 13501-1 EN 13823(SBI) EN ISO 11925(小火焰) EN ISO 9239-1(铺地材料)EN 13501-2 EN 1363(一般要求) EN 1364(非承重构件)EN 1365(承重构件)BS 476-6 BS 476-7(火焰传播)BS 476-21(承重构件) BS 476-22(非承重构件) BS 476-23(吊顶保护) BS 476-24(风管) BS 8414-1(非承重外墙系统) 欧盟大多数的耐火试验采用ISO 834-1规定的温度-时间炉内温控曲线. 屋顶材料和屋顶灯具(散射等)、梁、分隔件、铺地材料、覆层材料、门、窗户框架、混泥土制品、柱、桥梁(包括加固型金属桥架)、信号架和防风墙等。欧盟的CPD及其关于火灾安全的重要要求是各成员国规范制定机构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国的建筑防火规范根据CPD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纳入新的EN 试验方法来评价建筑制品的火灾行为。例如英国的建筑规范编制机构副首相办公室(ODPM)已颁布了修订文件2002对建筑规范的认可文件B(火灾安全)进行了修订,并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另外,英国的建筑火灾规范并没有对铺地材料以及烟密度和火灾烟气毒性作要求。在欧盟地区,生命安全是防火规范制定的主要目的,而财产损失则是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风险安全规范制定机构如LPCB、LR、DNV、FM和UL等对合成材料的燃烧性能有具体要求。例如在英国,隔热三明治板系统的生产商必须符合风险防范委员会标准LPS 1181(1996年3月2日发布)。1 交通工具用制品的燃烧试验方法及有关防火规范1.1 道路交通工具在欧盟地区,汽车工业是合成材料的主要应用市场,合成材料在轿车、公交车、旅游客车、卡车及油罐车上的应用随处可见,包括车内和车外应用。随着汽车科技的不断进步,现在也有汽车的引擎盖使用合成材料。欧盟的汽车用材料标准燃烧试验方法主要采用美国的联邦汽车安全标准(FMVSS)以及一些欧盟国家标准。对于整个汽车工业,燃烧试验方法采用的有FMVSS 302,该标准方法是一个小型的水平火焰传播试验方法,用于确定车内组件的火焰传播速率,如果材料或组件的火焰传播速率不超过4in/min(101.6mm/min), 则认为该材料通过试验。从测试参数的角度考虑,该试验并不是一个严格的试验,主要用于易燃车用材料的筛选目的。另外,法国标准NF P 92-505(滴落试验)也是一个小型火焰传播试验,类似于EN ISO 11925-2。它在某些汽车应用领域作为FMVSS 302的补充试验方法,例如欧盟地区的旅游客车用装修材料,另外,旅游客车的窗帘材料还必须符合ISO 6940标准。对于油罐车,英国石油研究院(the Institute of Petroleum)有一个针对油罐车的挡泥板的燃烧标准,规定挡泥板的最大热释放速率不应超过50KW。对于车体结构,德国标准DIN 53438第3部分的燃烧器试验用于测试塑料制作的车体及其部件。该试验主要用于确保塑料车体不被小火焰燃烧源(如火柴和香烟)引燃。欧盟自1972年引入美国高速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制定的FMVSS302,直到今天该标准方法仍是欧盟各国道路交通部门的唯一燃烧试验方法。同时该方法也是世界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均采用的试验程序。FMVSS 302不能反应汽车部件的实际火灾危害,因此不能用于预测实际火灾特性。ISO /TC22/SC16也制定了汽车部件的可燃性试验标准ISO 3795

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FDA是美国的,CE是欧盟的,这个是两个不同的认证,都挺严格的,主要是看你出口到那个国家,这两个认证都是强制要做的。下面亿博检测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

性要求。 二、FDA认证是什么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HS) 和公共卫生部(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主管: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以及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也包括化妆品、有辐射的产品、组合产品等与人身健康安全有关的电子产品和医疗产品。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三、欧盟CE认证和美国FDA认证有什么不同 1、CE认证是欧盟对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是安全方面的认证;

高中区域地理北美与美国练习题

1200 120 900 600 00 00 美 国 北回归线 墨西哥 哥伦比亚 北美与美国练习题 哥伦比亚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鲜切花生产国。读图1,完成1~3题。 1、 每年的情人节(2月14日),在美国销售的鲜切玫瑰花多来自 哥伦比亚。与美国相比,在此期间,哥伦比亚生产鲜切玫瑰花的优势自然条件是( ) A. 地形较平 B. 降水较丰沛 C. 气温较高 D. 土壤较肥沃 2. 哥伦比亚向美国运送鲜切玫瑰花宜采用( ) A. 公路运输 B. 铁路运输 C. 航空运输 D. 海洋运输 3. 目前,墨西哥已成为哥伦比亚在美国鲜切花市场的竞争对手,与哥 伦比亚相比,墨西哥开拓美国鲜切花市场的优势在于( ) A. 运费低 B. 热量足 C. 技术高 D. 品种全 甘德国际机场(图2)曾是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空枢纽之一,当时几乎所有横跨北大西洋的航班都要经停该机场补充燃料.如今,横跨北大西洋的航班不再需要经停此地.据此完成4~6题. 4. 导致甘德国际机场成为世界上最繁忙机场的主要因素是( ) A. 位置 B. 经济C. 地形 D. 人口 5. 甘德国际机场失去国际航空枢纽地位的主要原因是( ) A. 地区经济发展缓慢 B. 横跨北大西洋航班减少 C. 飞机飞行成本降低 D. 飞机制造技术进步 6. 一架从甘德机场起飞的飞机以650千米/小时的速度飞行,1小时候后该飞机的纬度位置可能为( ) A. 66.5°N B. 60°N C. 53°N D. 40°N 下图为某洲大陆沿22°S 纬线的地形剖面图。 7.图中乙地气候类型属于( ) A.热带季风气候 B.热带稀树草原气候 C.热带沙漠气候 D.高原山地气候 8.导致乙地降水量与甲地明显不同的主要因素是乙地( ) A.处于盛行风向的迎风坡上 B.受沿岸寒流影响 C.全年受赤道低气压带影响D.受高峻地势影响 雾是近地面大气层中出现大量微小水滴而形成的一种天气现象。当暖湿空气经过寒冷的下垫而时,就易形成雾。图3中,S 市附近海域夏季多雾,并影响S 市。据此完成9~11题。 9.S 市附近海域夏季多雾的主要原因是( ) A .沿岸暖流提供了充足的暖湿空气 B .半岛东侧海湾海水温度较低 C .海陆间气温差异较大 D .沿岸寒流的降温作用较强

试论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三对关系

试论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三对关系 欧盟一体化的前景如何,是欧洲问题的一个热点。欧盟如何认识和处理深化和扩大、多样性和统一性以及区域性和全球性之间的关系,对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干系极大。 深化和扩大 尼斯条约签署以后,欧盟进入所谓的“尼斯后时代”,东扩和深化更加紧迫地成为其同时要解决的问题。一体化建设在赢来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就深化而言,欧盟主要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决策机制问题,二是民主合法性问题。前一个问题需要通过机构改革来解决,后一个问题需要通过共同法制建设来解决。众所周知,欧盟超国家机构建设虽有很大进展,但政府间主义仍然是其决策的基本模式,成员国政府仍然是一体化的主要推动者和管理者。经由成员国之间的互动和妥协推动欧盟的发展,要耗费大量的无关成本并造成决策效率的低下,这已成为欧盟深化发展的基本掣肘。因此,明确欧盟内部各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力划分,理顺它们的关系,对于摆脱欧盟决策机制中长期存在的决策不灵、议而不决的情形有着深刻意义。除了决策效率问题,欧盟还面临着提高自身民主合法性的紧迫任务。从一体化的发展史看,欧盟发展主要是政治精英推动的结果,民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很少。近年来,西欧各国选民投票率频创新低,说明公民和政治生活的隔膜日渐加深。“民主赤字”的不断发展将导致欧盟建设的空洞化。这种情况下,欧盟要使各国和民众相信,共同政策有利于个体利益的扩展,欧洲大厦不仅是政治家们的理想,也应该是民众可以触摸的现实。 就扩大而言,东扩意味着欧盟要平衡东部和西部之间在经济实力和经济体制、文化传统和行为理念上存在的巨大差异。和两德统一以后的情形相似,平衡需要时间和大量的资本投入。但除此之外,最紧要的还是欧盟这套机构和体系在扩大到25国乃至30国以后仍能正常运作。一般地说,规模越大,达成一致的难度越大,耗费的资源也越多。因此,东扩使机构改革问题更加紧迫。事实上,通过扩大来促进深化,在欧盟超国家机构层面上,是平抑成员国之间利益纷争的一种有效手段。但仅从一体化建设自身来看,并不是越大越好。欧盟积极通过深化改革来适应第5次扩大的需要,着眼点是其战略利益。显然,扩大了的欧盟是欧洲大陆实现发展、和平和民主的一次机遇。 从发展角度看,一个西化了的中东欧,不仅大大扩展了欧盟的地域空间,

中国新版GMP与欧盟、美国GMP比较概要

中国新版GMP与欧盟、美国GMP比较概要 培训考试试卷 姓名:日期:部门: 第一题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欧盟和新版中国GMP都建立了质量系统要求,包括了确立相应,应用从 到整个药品生产工艺的安全,成效和。 2.欧盟和新版中国GMP引入了的质量保证概念。美国GMP并没有建立质里系 统的需求,但是通过对21CFR Parts 210和211的解读能够体现质量系统概念。 3.欧盟、美国和中国新版GMP都要求厂房和设备的安置、、建筑特料、配置 和需要与相应的操作相符合。 4.欧盟、美国和中国新版GMP都要求布局图和设计必须专注于最小化产生错误风险并昜 于和,避免交叉污染。 5.人员需要根据其职责,上岗前进行培训,培训需要有,并且具有 的人员实施,应制定培训计划,以保证培训能够进行。 6.对于厂房设施,新版中国GMP规定在洁净区和非洁净区压差设计要至少保证最小 ,欧盟GMP规定不同产品间不能靠近包装,除非有,美国GMP 规定通过与其他药品生产操作的物理或者空间隔离预防混淆和交叉污染。 7.关于产品召回,欧盟GMP和新版中国GMP都要求指定负责召回和能够在任 何时候都能够迅速发起实施找回。 8.召回的产品需要,并分开存放于,等待进一步处理 9.欧盟和美国GMP对基于国家药典的分析方法不用,但是需要进行 。 10.欧盟、美国和新版中国GMP都规定,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 和的职责。 第二题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 新版中国GMP规定批记录有质量部门保存至少产品有效期年以后,欧盟GMP

中规定必须长于年。 A 一年B三年C五年D七年 2. 下列那一项不是实施新版中国GMP的目标要素:() A.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B. 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C. 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D. 与国际药品市场全面接轨 3. 欧盟、美国和新版中国GMP都规定,如果对产品质量不造成风险允许进行和操作。 A 混批 B 直接上市C重加工D返工 4. 欧盟、美国和新版中国GMP都规定未受质量影响的召回产品可以,和。 A 直接销售 B 重新包装C运送D密封 5.欧盟、美国和新版中国GMP关于生产管理章节的主要内容是:和。 A 预防污染 B 生产批量C交叉污染D生产安全 6.新版中国GMP与欧盟、美国GMP关于设备章节的描述中增加了尽可能使用润滑油的要求。 A卫生级B工业级C食品级D化学级 7.新版中国GMP与欧盟、美国GMP关于设备章节的描述中细化了SOP 。 A起草B审核C发布和撤销D批准 8.新版中国GMP与欧盟、美国GMP相比增加了用水的质量的要求:至少使用。 A注射用水B反渗透水C饮用水D蒸馏水 9.欧洲GMP和新飯中国GMP要求厂房,系统或设备进行行周期性工艺。 A同步验证B回顾验证C再验证D前验证 10.质量管理系统中,美国GMP没有明确要求进行的项目是。 A自检B产品年度质量回顾C变更D偏差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1、欧盟和新版中国GMP要求印刷包装材料需要有有专人保管() 2、欧盟GMP规定“不同产品间不能靠近包装,除非有物理隔离”。() 3、美国GMP规定了“通过与其他药品生产操作的物理或者空间隔离预防混淆和交叉污 染”。()

国际私法 学说

萌芽阶段的国际私法 1、罗马法时代 2、种族法时代 3、属地法时代 传统国家私法:——法则区别说时代 1.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国际私法理论的最早形态 ?代表人物:巴托鲁斯国际私法之父 ?内容:物的法则、人的法则和混合法则 ?意义:纠正了绝对属地主义的弊端,确定了法律的域外效力。 2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商品经济发展和行政地方割据 ?代表人物:杜摩兰和达让特莱 ?内容: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达让特莱的属地原则 ?意义:意思自治原则摆脱了本地习惯法的束缚,冲破了属地原则的禁锢 ?后期发展:法国民法典 3.荷兰的法则区别说 ?背景:荷兰资产阶级革命 ?主要代表:巴根多斯、保罗·伏特和优利克·胡伯 ?荷兰法则区别说又称国际礼让学说 ?内容:胡伯三原则 ?意义:把国家主权思想引入法则区别说,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考察,这是适用外国法理论的进步 ? ?近代国际私法——百花齐放的时代 1、美国的国际私法:斯拖雷的国际私法三原则 ?背景:继承了荷兰的法则区别说 ?内容(1)一国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专属的主权和司法管辖权,其法律管辖该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财产和行为。(2)一国法律不能直接地影响和约束该国领土范围之外的人和财产。 (3)一国法律要在他国取得效力,必须取得他国法律和制度明示或暗示的同意。 ?意义:斯托雷的学说受到不少大陆学者的批评和嘲讽,甚至认为只是对胡伯理论的译述,但开创了真正的英美国际私法理论,统治美国国际私法领域100多年。 2、德国学派:法律关系本座说 ?背景:1849年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主要代表:萨维尼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内容:(1)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该地域即为该法律关系的“本座”。 (2)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也应是各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本座”所在的地方的法律。 (3)涉外关系分为“人”、“物”、“债”、“行为”、“程序”等几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本座。 ?意义: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方法论上实现了根本的变革,开创了一条解决法律冲突、进行法律选择的新路子。在荷兰国际礼让说之后,它在新的基础上回复到国际私法的普遍主义。法律关系本座说大大推动了欧洲国际私法成文立法的发展。 3、意大利学派:孟西尼的三原则 ?背景:1851年发表《国籍乃国际法的基础》的著名演说,主张每个人都适用其本民族的法律。 ?主要代表:孟西尼 ?内容:(1)民族主义原则,即国籍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即自由原则。(3)公共秩序原则,即主权原则。 ?意义:孟西尼的学说在19世纪的意大利占据统治地位,欧洲国家的立法以及国际公约大都采用了孟西尼的国籍原则。 4、英国学派:戴赛的既得权说 ?背景:1896年出版的《冲突法》中提出了既得权说。 ?主要代表:戴赛(西) ?内容:坚持法律属地性的前提下,为了保障合法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对于依据本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应该坚决加以保护。 ?意义:在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史上,既得权说产生过很大影响。

中国与欧盟关系的现状

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现状评估——经济外交视角的考察 近年来,无论是中国与欧盟双边关系,还是中国与欧盟各新老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关系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从经济外交视角来看,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取得了丰硕成果,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战略提升、贸易突破、瓶颈制约、难题待解”。 一、战略提升:中国与欧盟及其主要国家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其他国家建立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和不针对第三方为特点的新型伙伴关系,为构筑面向21世纪的多极化世界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与欧盟伙伴关系战略的提升源于2003年相继发表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两份文件:一份是2003年9月欧盟发表的《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欧中关系之共同利益和挑战》的战略文件,阐述了欧盟对华政策和行动的指导方针及发展框架;另一份是2003年10月中国政府发表的第一个对欧关系文件——《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旨在昭示中国对欧盟的政策目标,规划今后5年的合作领域和相关措施,加强同欧盟的全面合作,推动中欧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进入2004年,中国与欧盟双边的关系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定位得到了确立,中国与欧盟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4年5月随着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欧洲政治与经济的地缘版图发生重大变化,更加凸现了建立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性。2005年欧中庆祝建交30年,进一步展现了二者在世界政治经济多极化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与此同时,在国家层面上,中国与欧盟最重要的国家也逐一建立了相应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国与欧盟各个新老成员国的经贸关系在新的框架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当然,由于欧盟的不断扩大,新老成员国的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欧盟的对外经济决策的实施,从而也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带来了一些新的变数。 二、贸易突破:欧盟成为中国首位贸易伙伴带动了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 《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中特别指出“中国致力于发展中欧富有活力和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并期待欧盟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与投资伙伴”,以欧盟东扩为契机,这一良好愿望得以提前实现。在2004年中欧双边贸易领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欧双方进出口贸易达1772.8亿美元,增幅为33.6%,欧盟超过美国日本和日本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

欧盟区域政策历史演进及对中国的启示.docx

欧盟区域政策历史演进及对中国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双边关系的深入发展,中国与欧盟在区域发展策略上的合作与互动也愈发频繁。2013年10月,以“深化中国-欧盟地区间合作,共同促进创新并提高竞争力”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欧盟区域政策对话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成功召开,标志着中欧区域合作深化和创新进入一个新阶段。事实上,欧盟自成立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在实现区域一体化道路上的经验已成为世界各国学习的典范。而我国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上也进行了有力的政策探索,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但仍存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的空间。因此,对中欧区域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区域发展政策框架,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欧盟区域政策历史演进及特征分析 1.1957年-1993年:政策框架的逐渐形成 1957年-1993年期间,欧盟区域政策先后经历了以欧洲社会基金(ESF)、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RDP)以及重新整合之后形成的结构基金为主要政策工具的演化历程,并逐渐建立起了欧盟区域政策的法律法规、政策工具以及管理模式。《罗马条约》强调消除分裂欧洲的各种障碍,加强各成员国经济的联结,保证协调发展,以及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盟基础,为欧洲一体化奠定了法律基础。1988年颁布的《单一欧洲法令》实际是《罗马条约》的更新,它主要强调了欧洲政治合作,对组织机构设置和权限进行了修改,同时强调各成员国在货币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协调。1992年通过的《欧洲联盟条约》则是对《罗马条约》的进一步修订,它为欧共体建立政治联盟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确立了目标与步骤。正是这三部条约,为欧盟区域政策体系构建了基本的框架与方向。 但是,《罗马条约》强调依赖市场的力量,单纯依靠建立关税同盟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来实现市场统一,没有提出明确的区域发展政策和计划,加之投入额度较小,导致政策收效甚微。《单一欧洲法令》和《欧洲联盟条约》虽然更加强调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联系,在目标上也涉及到促进落后地区和衰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结构调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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