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思考当前控规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些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些思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质和意义是我们在之前对于建筑这一学科的学习所没有了解和认知的新的领域,相较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涉及的内容以及对于社会各个层面的把握还并不是很多,但对于规划者的各方面素质的要求就不仅仅是我们现在所单纯学习的建筑学所能满足的。
在初步的了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过程后,让我思考的是规划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结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同于建筑的相对自我,规划所产生的影响有着深远的时空意义,一个城市给人的感受往往来自于规划者对于各方面现状数据的详细把握和自身对于美的诉求,当然控制性详细规划仅仅是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但正是由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城市的骨架。
城市空间的形成从某种层面决定了城市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城市的新的面貌。
控制性详规首先要做的应该是搜集资料和分析问题,解决用地的矛盾的同时必须要满足总体规划的大概要求,这让规划看起来少了一点浪漫和艺术,但正是因为有着科学的支持和对于人的需求的了解,规划者所追求的美学才更为理性和完善。
建筑本身也受到多种限制,但与规划相比,却远没有涉及的如此庞杂。
也许做一个规划并不困难,路网与布局合理很容易,但若要达到美的境界,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看到的控制性详规的资料无一例外的强调了必须对现状多加了解,搜集足够的资料才能做一个不被多次返工的规划。
实地的考察和对用地历史的深入研究必定会对规划有较大的帮助,然而我觉得现今规划对于城市原生的文化和城市原住民的需求的考虑是远远不够的,对于现状的了解的意义不只是让我们来解决问题,更多的还是保留一个城市的独特性,城市非柯布西耶的居住机器,机械式的纯粹科学式的划分无法代替人类心理的延续,因此我认为在规划中,如何从推翻一个城市的原有规划,建设一个新的规划的层次,到从原有规划中有机生长出新的规划的层次,中国的规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我更为深刻的感受到作为一个规划师所会承受的巨大的责任,在宏观的层面上我们努力解决问题,但如果自身素质不能达到一个层面,规划只是无稽之谈,加强作为规划师的自身素质正是对于规划的责任所在,然而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其他领域的人才也能在其中发挥很大的用处,规划也需要新的思考和活力。
控规修改之思考

事例、温州大学原操场地块控 制性详细规划
❖ 区位:温州大学 学院路校区东操 场地块,地块南 临学院中路,北 至东港路,东靠 小坝接河,西至 蒋家桥河,总用 地面积为5.93公 顷。
❖ 1-a二类居 住用地R2, 12万平方米, 容积率3.1, 建筑高度70
米,建筑密 度25%。
分地块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性质 代码
地块面 积 (㎡)
1-a
二类居住 用地R2
38883
1-b
公共绿地 C12
1-c
公共绿地 G12
1696 1564
总计
——
42已列入廉政风险防控: 违规调整容积率
三、规划修改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 《城乡规划法》第四章第46~50条 ❖ 五种情形可以修改规划: ❖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
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 他情形。
收件(1) 专题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4)
有市政府纪要等文件明确修改的 出具联系单(2)
专题报告市政府(3)
业主委托编制修改方案(2) 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修改方案
专题会议审查(3)
公告[30天] 报市政府审批(2)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对控制性详规的一些思考

当代建设5专论对控制性详规的一些思考□丁光明一、控规的作用及内容1.控规的作用控规是规划设计与实施管理的交汇点,是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和实施性详细规划之间的一个层次,它为建设用地的选择、城市土地的有偿使用、实施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及单体建筑设计提供制约条件和控制、引导的要求。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城市土地级差效益的悬殊,城市的快速发展,控规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
2.控规的内容控规基本包括三大内容:即土地细分、土地兼容的规定、土地使用强度的控制和管理细则的制定。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之一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即控制城市的土地合理布局,使全市的土地得以科学有序地利用.控制性详规是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基础上将土地进一步细分,将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较大地区的控制意图,落实到较小的地块上去,并用一系列指标体系的量值去控制基本土地利用单元的开发强度.而土地的细分必须建立在多项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如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绿化、消防、环卫等,才能较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土地兼容的规定就是对城市土地的基本单元的用地性质、适建建筑类型等做出允许、不允许和有条件允许的规定,重点解决城市土地在使用性质方面兼容控制性调节依据。
土地使用强度的控制主要是对城市土地使用由定性控制转为定量控制。
通过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等指标确定地块的使用强度。
管理细则则是日照间距控制、建筑退让红线、容积率奖惩等一系列规定。
二、控规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方法与重点1.控规存在的问题①现状调查研究不够。
现状调查应该包括经济发展状况、自然条件、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各种工程设施与管网、各项专业规划的要求,研究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历史文化、建筑特色等,这不仅仅是一张现状图就能解决的。
②指标体系的确定科学性不够.控规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反映在指标体系上.但大多数设计人员基本上凭自己的工作经验、书籍的介绍以及相关城市指标来确定.缺乏深入的分析与研究,科学性不够.各地经济状况不同、日照间距不同、地块所处位置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基础设施不同、控规的指标也应有所不同.③城市设计深度不够。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思考摘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规在实质上是一种城市规划的控制手段,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反作用力。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在控规的编制、管理及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本文首先阐述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然后归纳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了促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土地;规范Abstract: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based on overall urban planning, zoning, intention to implement the overall planning for the purpose, with an emphasis on land use intensity, its characteristic is focused on using the index system reflects the planning intention, direct services in the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Control rules in is essentially a means of urban planning control, to some extent is a kind of reaction to market economy. At presen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and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process, the control rules of establishment,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in the process of constantly appear some new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needs to take measures to solve. This article first elaborates the legal status and function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then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i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Key words: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ning; Urban design; The land; specification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确立,编制走向规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

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关于城市规划中控规调整的几点思考【摘要】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的开展尤其重要,是城市管理和建设的根本依据,本文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衔接进行具体的研究。
【关健词】控制性规划城市规划总体规划一、控规调整中的问题控规作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中观层面,是政府控制和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的最直接工具,为推进我国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起到较好作用。
它源于美国的区划、英国的开展规划和香港法定图那么,又结合我国国情,取得较大开展。
目前国内较成熟的有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总结许多珍贵经验,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控规指标确定依据缺乏,刚性与弹性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使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受到控规完成时间、覆盖程度、规划经费及编制单位投其所好的影响,编制单位往往在总结摸索出管理部门的“口味〞以后,把精力放在编制符合所谓要求的指标上,至于编出的规划能否实施、是否符合产权界限、是否需要分析地块与周边及上位规划关系等问题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众所周知,一个很简单的控规,如果没有对现状认真解读,科学细致分析与比拟,就不会得出切实可行的控规指标。
控规的指标体系就其属性可分为“刚性〞和“弹性〞指标二种,“刚性〞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如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等。
“弹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如建筑体量、色彩、风格等。
从理论上讲,控规一经审批通过,具有法律效力,应经过相应程序才能修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面对这样一现实:编制过于感性,导致产权单位之间利益纠纷,有的甚至出现公共设施放置在已出让土地上的为难等现实,造成感性规划经常遇到挑战,使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二是城市建设存在不确定性,控规编制过程存在对产权单位不尊重,造成规划实施困难重重。
对于众多城市来讲,城市建设根本很难预期,建设速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招商引资力度。
前些年是引工业工程,现在很多城市房地开发工程也要靠引资,可想而知,当政府引进一个工程后,希望马上开工的心情是多么迫切,这时必然要以投资商需求为主。
控规管理思考和建议

控规管理思考和建议控规管理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城市的发展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控规管理思考和建议如下:1.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在城市控规管理中,应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避免土地浪费和不合理的开发。
例如,可以通过合理规划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使各类用地有机组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增加绿地面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3. 提升城市交通系统:城市交通是城市控规管理的重要方面,应注重提升交通系统的便捷性和效率。
例如,可以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建设公共交通系统、提供自行车道等,以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4. 加强社区设施建设: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社区设施建设,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合理规划学校、医院、公园等社区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5.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保留历史建筑、规划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城市的独特魅力。
6. 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城市安全管理,确保城市的安全稳定。
例如,可以规划合理的消防设施、加强治安防控等,提高城市的安全性。
7.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和人才。
例如,可以规划合理的产业园区、商业中心等,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8. 加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和参与性: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例如,可以组织公众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等,增加公众对城市规划决策的参与度。
9. 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结合城市的长远发展规划。
例如,可以利用城市规划技术和数据分析方法,预测城市的未来发展趋势,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0. 加强城市规划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城市控规管理应注重协调各个规划要素,实现城市规划的整体性。
控规工作总结

控规工作总结
控规工作是城市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城市的发展方向、用地规划、建筑设计等诸多方面。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在控规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和困难。
下面我将对我们的控规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对未来的工作有所启发和指导。
首先,我们在控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了城
市总体规划,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二是优化了用地规划,合理规划了城市各类用地,确保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了对控规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增强了公众对控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是在控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矛盾和纠纷,需要进一步加强各方的沟通和协调;二是在控规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城市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三是在控规工作中需要更加注重公众参与,需要更加广泛地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在控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科学研究和前瞻性规划,加强公众参与,确保控规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困境与思考

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困境与思考摘要:当前城市规划中可以分为整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又可以分为控制性与修建性两种类型。
为保障城市能够长效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建设及发展,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规划中面临的困境,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上实施改进和创新。
本文就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困境和思考,展开了详细的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优化策略,以期与业内人士分享及交流。
关键词:控规;城市规划管理;困境与思考;优化策略引言:城市建设发展中规划管理发挥出了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其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城市布局的合理性,以及保障了城市建设用地的科学性,同时提高了城市空间环境的优越性。
基于此,城市规划部门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当将控规践行到底并采取合理的优化措施,用以强化控规具有的城市规划管理效能。
一、控规的基本概述控规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简称,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实施控制、规划及管理的手段,其对保障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的科学性至关重要。
根据当前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而言,主要内容包括了以下方面:市政工程设施控规、公共服务设施控规、交通活动控规、环境保护控规、环境容量控规、用地使用控规等[1]。
基于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与不同开发过程,实施应用指标量化和制定条文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城市土地资源滥用、错用、浪费等不良现象,并且还可以对城市用地开发及建设,提供科学、精准且合理的引导,继而为城市稳定、健康、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困境(一)控规在城市规划中缺乏整体性控规虽然在城市建设发展中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但是基于现代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控规显然出现了局限性、滞后性等缺陷,尤其是在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性方面较为显著[2]。
另外,控规在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整体性的困境,还体现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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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第 4 期(总第 40 期)
2 当前控规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控规作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中观层面,是政府控制和 引导城市土地开发的最直接工具,为推进我国城市管理的规 范化起到较好作用。它源于美国的区划、英国的发展规划和 香港法定图则,又结合我国国情,取得较大发展。目前国内 较成熟的有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总结许多宝贵经验, 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物权法》出台后,城市规划将面临新的挑战。对私有 产权关注带来的必然是对规划质疑。如何通过合法严密的程 序来完善规划,并证明规划的公众利益性质将成为未来控规 编制的重点与难点。控规公示的参与者在各类规划中是最多 的,公众参与所产生的最大问题是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矛盾, 百姓及相关利益主体所关注的是近期利益的保护,如大多数 老百姓参观公示项目进门第一句话往往是“我的房子拆不拆 啊”,这必然给关注城市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带来巨大困惑。
那么控规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它包括对上位公共政策的 落实,如国家政策、部门规章和各地方政策,因此只有依据 公共管理的要求探索控规制度的完善,才能有效解决控规的 矛盾和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2]: 3.1.1 职权赋予。将公共政策的自由裁量权赋予规划管理部 门,而规划委员会则可以发挥其监督作用,更有助于廉政建 设。 3.1.2 管理程序。为保障公共政策实施的弹性,可依据《行政 许可法》要求建立以申报为主的控规规划管理程序,由土地 开发部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报控规刚性指标,根据自身需求 提出可行方案,在规划方案中明确刚性指标及其他相关政策 的落实情况,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规划管理部门 审批方案,并明确地块的其它控制指标。 3.1.3 政策调整。规划中公共政策可根据现实情况做适度调 整,公共政策调整与目前控规调整的区别在于:原有控规调 整是针对单个地块,调整工作量无法满足法律程序要求,而 公共政策调整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可依法律要求 提交相关部门审议通过。 3.1.4 政策实施。《物权法》与控规之间矛盾实际上是公共政 策与法律之间矛盾,一般而言,政府通过公共政策的实施来 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当与私有产权产生矛盾时,在法 律框架内,政府应试图通过协商或政策赔偿方式来实现规划 目标。而不应过分拘泥于现状。从法律层面上讲也是公平可 行的,为了公共利益,控规损害了部分人的私有权力,公众 就应该通过经济赔偿来补偿其所受的损失。但需要强调的是, 这样做的前提是规划的科学性,在社区层面则更需要得到公 众认可。 3. 2 强化控规编制过程的科学合理
的《城市规划法》相比较,新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提 出了更高要求,对控规管理制度则更为关注。在强调控规 重要性的同时,对控规修改明确了几近苛刻的程序。新法 出台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控规的“权威性”和“刚性”,力图遏 制当前某些官员凭借手中掌握规划编制和管理权,以城市 规划的名义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1. 2 《物权法》的出台
对于众多城市来讲,城市建设根本很难预期,建设速度 很大程度取决于招商引资力度。前些年是引工业项目,现在 很多城市房地开发项目也要靠引资,可想而知,当政府引进 一个项目后,希望马上开工的心情是多么迫切,这时必然要 以投资商需求为主。而投资商心态更是千姿百态,往往对事 先政府编制规划并不认可,如何求得二者兼顾,给控规提出 严峻挑战。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使控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提 升。《物权法》出台后,城市规划将面临新挑战,对私有产 权的关注带来的必然是对规划的质疑。当前有必要对控规进 行冷静、理性思考,以期寻找适合当. 1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 2008 年元月 1 日施行《城乡规划法》,与 1990 年实施
控规的指标体系就其属性可分为“刚性”和“弹性”指标二 种,“刚性”指标为强制性指标,如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等。“弹性”指标为指导性指标, 如建筑体量、色彩、风格等。从理论上讲,控规一经审批通 过,具有法律效力,应经过相应程序才能修改。然而,在实 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面对这样一现实:编制过于感性,导 致产权单位之间利益纠纷,有的甚至出现公共设施放置在已 出让土地上的尴尬等现实,造成感性规划经常遇到挑战,使 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2. 2 城市建设存在不确定性,控规编制过程存在对产权单位 不尊重,造成规划实施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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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考当前控规
3 当前控规思考与建议
3. 1 积极探索控规制度的完善 计划经济时期,城市规划是作为工程技术而存在的。市
场经济的发展使城市问题社会化、复杂化,单纯地依靠工程 技术已解决不了城市规划问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越 来越突出。《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提出:“城市规划 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 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可见 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已广为业内人士所接受。那控规是 什么?如果说过去控规是土地空间资源技术型配置,在土地 使用权市场化以后,控规已转变为土地利益分配的重要工具, 控规的编制过程也就是土地发展权的赋予过程[1]。但所有这 些只是理论界的探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城市控规制度的完 善仍停留在编制内容的探讨上,对控规如何向公共政策转变 缺乏系统思考。
2. 1 控规指标确定依据不足,刚性与弹性之间存在巨大矛 盾,使规划管理部门陷入“自我矛盾”怪圈
受到控规完成时间、覆盖程度、规划经费及编制单位投 其所好的影响,编制单位往往在总结摸索出管理部门的“口 味”以后,把精力放在编制符合所谓要求的指标上,至于编出 的规划能否实施、是否符合产权界限、是否需要分析地块与 周边及上位规划关系等问题均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众所周知, 一个很简单的控规,如果没有对现状认真解读,科学细致分 析与比较,就不会得出切实可行的控规指标。
研究论文
海峡科学
HAI XI A KE XUE
理性思考当前控规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系 张祖柱
[ 摘要] 《城乡规划法》和《物权法》相继出台,给城市规划注入了新的内涵,也带来新的挑战。该文试图通过对当前控规 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展开对控规属性与编制过程思考,提出改进控规编制的建议。 [关键词] 控规 分析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