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微观税收政策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示

美国微观税收政策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国家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流日益紧密。
作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各项政策对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本文将探讨美国微观税收政策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示,并着重分析美国在税收优惠、激励投资和培育创新方面的经验。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借鉴税收优惠政策是美国微观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减税或豁免税收,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投资和创业,促进经济增长。
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可以借鉴美国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
首先,我国可以设立针对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流入西部地区。
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在西部地区设立生产基地或办事处。
其次,我国可以加大对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技术研发和创新创业。
通过减免研发支出税、专利税和知识产权税等税收,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此外,我国还可以借鉴美国的税收征收制度,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体制,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通过严格的税收征管措施,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确保税收收入的正常流入,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
二、激励投资的经验借鉴激励投资是美国微观税收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提供各种投资刺激措施,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经济建设。
这对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国可以学习美国的投资促进政策,提供充分的市场准入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
通过降低投资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市场准入限制等措施,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和农村振兴等领域。
其次,我国可以建立健全的投资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措施,提高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最后,我国还可以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投资支持力度。
美国公司所得税制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公司所得税制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所得税作为税收的一种形式,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公司所得税制度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于我国完善公司所得税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美国公司所得税制的实践出发,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1. 美国公司所得税制的特点美国公司所得税制度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1.1. 递进税率美国公司所得税采用递进税率制度,即税率随着利润的增加而递增。
这种税率结构可以提高进一步财富再分配的效果,减轻贫富差距,增加社会公平性。
递进税率制度也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更加务实的经营,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1.2. 税基广泛美国的公司所得税制度对于税基的定义相对广泛,包括企业的利润、股息、利息和资本收益等。
这种广泛的税基可以有效地保护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避免企业通过合理避税手段来减少纳税负担。
同时,税基的广泛定义也可以提高税收的稳定性,减少外部经济波动对税收的冲击。
1.3. 税收管理的透明度美国公司所得税制度注重纳税人的自我申报和自我核算,税收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管和审计。
这种透明的税收管理体制可以减少税收征收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高纳税人遵纳税收法规的主动性和合规性。
透明的税收管理也可以增强纳税人对税收的信任度,促进税收合规的意识。
2. 美国公司所得税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公司所得税制度的实践给我国的公司所得税制度改革提供了以下启示:2.1. 提高税收公平性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目前存在税率结构简单、税收优惠较多等问题。
借鉴美国的递进税率制度,可以提高我国公司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性。
应该在制定税率时,考虑利润规模的大小,采用逐级增加的税率结构,减少寡头企业的税收优惠,促进财富的再分配。
2.2. 扩大税基的范围我国的公司所得税制度对于税基的定义相对狭窄,容易被富有经验和资源的企业利用合理避税手段来减少纳税负担。
美国国内附加税制度对我国影响分析

美国国内附加税制度对我国影响分析近年来,美国国内的附加税制度备受关注。
随着美国政府不断加码对外贸易压力,我国与美国的贸易摩擦也逐渐加剧。
文中将讨论美国国内附加税制度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国应对的手段和策略。
一、附加税制度简介附加税是在基础税率之上增加的税款,也称为增值税。
主要应用于特定商品和服务上,例如汽车、保险、电子产品等。
美国联邦政府在国内税收方面仅征收联邦税,而没有附加税。
但是,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征收各种税费,其中大部分是销售税。
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销售税率一般为0%至10%之间。
二、附加税制度对我国的影响1. 减弱我国企业竞争力随着美国政府不断加码对华贸易压力,美国实施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和禁令,导致我国企业出口受到影响,企业竞争力降低。
此外,美国实施附加税制度也会增加我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成本负担,导致在美国市场价格竞争力降低。
2. 冲击我国出口产业美国的附加税制度主要应用于特定商品和服务上,例如汽车、电子产品等。
而这些正是我国出口产业的主要领域。
美国征收附加税将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上涨,购买力减少,对我国出口产业带来冲击。
3. 可能导致贸易战升级随着美国加征关税和禁令,加强对中国实施贸易限制,我国政府可能会对美国商品施加反制措施。
如果我国对美国征收附加税,可能会导致贸易战上升到新的高度,加剧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对全球市场带来不利影响。
三、我国应对的策略1. 通过多边贸易机制协调解决问题附加税制度对我国的影响是全球化问题。
因此,我国应与其他国家协调立场,通过多边贸易机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
2. 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我国企业应提升自身竞争力,改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实现产品降价。
此外,政府也可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3. 拓展多元化贸易伙伴我们不应过度依赖美国市场,寻求更多的多元化贸易伙伴。
例如,开拓欧洲、亚洲等地区的市场,促进区域自由贸易的发展,达到既减少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又促进全球化的目的。
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

一、美国税制及其特点税收作为各级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发挥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2005年,美国政府(联邦及州和地方政府,下同)税收收入(包括社会保障税,下同)为34317亿美元,占政府财政收入的83.7%左右,占当年GDP的27.5%。
① 其中,联邦政府财政收入98.1%来自于税收,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
美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阶段,以商品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阶段。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特别是经过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两次重大改革,美国逐步形成了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商品和劳务销售税、财产税、特别消费税和关税等主要税种构成的复合税收体系。
总体上看,美国现行税收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第一,直接税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美国直接税收入(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之和)占税收收入总额的71.5%。
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34.7%,成为美国税制中的最大税种。
这是美国税制与OECD其他成员国税制的差别所在。
原因在于,美国至今尚未开征增值税,OECD其他成员国普遍开征了增值税。
随着社会保障美国税制和税收征管的特点及启示◆ 李方旺内容提要:本文介绍了美国税制及其特点,以及美国的税务机构组织体系,分析了美国税收征管机制的主要内容及特征,以期对我国税制和税收征管有所借鉴。
关键词:美国税制 税务机构组织体系 税收征管制度的逐步完善,美国社会保障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
以联邦政府为例,1970年,社会保障税占联邦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23%,2005年已占到38.1%,成为第二大税种。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在税制中地位的提高,增强了美国税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第二,税收制度具有联邦制属性。
在美国,宪法同时赋予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征管权,地方政府则可以依照州政府有选择的授权而获得一定的税收征管权,但是州政府税收立法不得违背联邦税法和联邦利益。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与启示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0年代初期
1980年代
中国开始在部分城市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 是对外国人征收。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开始 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0年代
2000年代至今
个人所得税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行分类 所得制,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并对不同 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率与扣除标准
两国税率和扣除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税率相对较低 ,扣除标准相对较严格;美国税率相对较高,扣除标准 相对较宽松。
税收征管
两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中国采用源泉扣缴 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强调源泉扣缴;美国采用自 行申报为主的方式,强调纳税人自主申报。
02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历 史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 先进的税收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我国税制的 国际竞争力。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税务制度差异
中国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设计、税前扣除、税 收优惠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纳税人权利保护
美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较为完善,纳税人有权进行税务申 诉、获得税务援助等,而中国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还有待加 强。
税收征管效率
美国的税收征管效率较高,采用了先进的征管手段和技术 ,而中国的税收征管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征 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等。
税制改革方向
中国的税制改革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完善税制设计,提高 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以促进经济发展和 社会公平。
研究展望
深入比较研究
可以进一步深入比较中美两国个人 所得税制度的异同点,探讨不同制 度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美国个税信息化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美国个税信息化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了我国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管理手段一直是我国财政领域的一大难题。
而在美国,个税信息化已经相对成熟,各项税收管理自动化程度高,这为我国个税改革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美国个税信息化体系的完善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
美国个税信息化体系包含了纳税人身份识别、个人收入信息采集、在线申报纳税等多个环节,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实现了税务管理的自动化和高效化。
这种高效的管理体系使得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更加精确地掌握纳税人的情况,提高了征收效率,减少了税收漏税和逃税的可能性。
美国个税信息化的纳税人服务模式值得我国学习。
美国通过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便捷的在线服务,例如税务咨询、在线申报等,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便利性。
我国可以从中借鉴,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人服务,提高纳税人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促进诚信纳税。
美国个税信息化体系也为我国在税收管理方面引入更多的科技手段提供了思路。
美国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纳税人风险评估,从而实现了更加智能和精准的税收管理。
这对我国而言也是一个发展方向,可以通过引入科技手段,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改善税收征管的水平。
美国个税信息化还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诚信纳税制度的范本。
在美国,个税信息化通过对纳税人的信用评级等手段,不仅加强了纳税人的诚信意识,还提高了纳税人的信用度,形成了更加健康的纳税环境。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信用管理和评级,提高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减少逃税和偷税行为,进一步促进国家财政的稳定健康发展。
美国个税信息化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还在于,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个税征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征收管理效率和公平性。
美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收征管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使得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程序和结果都能够清晰可见。
美国个税信息化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美国个税信息化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作为世界上具有相当实力的经济大国,美国税收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一定的影响力。
美国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个税信息化程度高,运用科技手段使纳税人能够更快速、更准确地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税改革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急需借鉴和借助先进国家的经验和技术,对于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可参考如下:一、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长期存在管理不够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
美国个税信息化的成功经验表明,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由政府负责人、税务人员、纳税人等环节共同组成的。
美国税收管理机构采用高度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对纳税人的个人所得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并在依法纳税、征税等方面进行综合协调,使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减税优惠,同时提高了国家财政的可支配安全。
二、加强税收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保护随着我国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信息的安全保护成为问题焦点,美国个税信息化模式的数据保护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税务管理机构通过建立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确保纳税人的个人所得信息不泄露。
政府加强数据保护,不仅能有效维护纳税人的隐私权,同时还能提高政府的信任度与管理效率。
三、研究信息化技术对税收征管的影响通过借鉴美国个税信息化模式的成功经验,我们还应该研究信息化技术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在美国,税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进行追踪、检查和核对,提高审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确保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我国税务管理部门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总之,美国个税信息化模式的成功经验,为我国个税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前提下,我国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打造更加开放、高效的税收管理制度。
美国税收改革及其影响研究对我国的启示_宋棋

FINANCE&ECONOMY金融经济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檸全方位的衡量,考虑各种方案涉及的成本、费用,进行精细核算,方能确定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尽可能的避免税务筹划风险带来的潜在成本。
作为我国传统产业的白酒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取得致胜先机,就必须重视占税收支出总额50%左右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研究。
因此,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税务筹划,应在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在实践中进行不断探索。
在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合理进行筹划,提高白酒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增强白酒企业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法的精确性,这对国家税收制度的完善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1]税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2]张英明.企业税务筹划策略———基于对新税法的认识与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3[3]席君.跟我学税收筹划[M].广东经济出版社,2011.5[4]杨建军.白酒企业消费税的税务筹划研究[J].酿酒,2006.4[5]梁文涛.浅谈白酒生产企业的税务筹划[J].财会月刊,2009.29[6]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1美国税收改革及其影响研究对我国的启示宋棋(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江西萍乡337055)摘要:本文通过对美国税收改革及其影响进行研究,认为美国在中长期将面临一个实际意义上的财政缺口,减少支出和增加税收都将有利于本问题的解决,并存在一些既能改善税收结构又能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行方法。
通过结合我国税收体制的实际情况,本文对我国税收改革提出了几点启示。
关键词:美国;税收改革;启示一、研究背景和展望经济大萧条及其后遗症使得美国财政状况面临困境,虽然疲软的经济可以从短期刺激中受益,但会造成中长期的预算缺口,即使在经济恢复之后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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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对象是个
股息,其 85% 是免税的收入,如 果是相关企业的股份有限公司, 则是 100% 的免税
— ——联邦政府允许股份有限 公司,如果其股东人数少于 15 人,而且只发行 1 种股票,可依法 申请以小型企业、公司的名义将 公司的盈利或亏损,依各股东的 股比转由各股东在其个人所得税 中申报。这样,可免去被重复课 税,或可利用公司的亏损与个人 的收入相抵,而达到最低课税率 的目的
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 一般以销售税为主,此外还有财 产税、所得税、工薪税、遗产和继 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 等。从过去若干年情况看,财产税 占州一级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逐步 下降,而个人收入所得税所占比 重逐步上升。
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 (占 70% 以上),此外有对旅馆营业、 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 可证税等,一些非税收入,如对各 种公共设施的使用收费,也是地 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
特定的免税项目是:(1) 每个纳税人享有 3000 美元 的免税额 (没有独立经济来 源、依靠其生活的配偶和每个 不满 17 周岁的孩子,都可获 得 相 应 3000 美 元 的 免 税 额);(2)每个 65 岁以上的老 人相对于一般纳税人享有额 外 3000 美元的免税额;(3) 每个盲人相对于一般纳税人 享有额外 3000 美元的免税 额。
—— —年终净亏损额可以用来 与以前的 3 个会计年度或以后的 7 年的净利相抵
— ——其所分发的股息,不能 作公司的费用,而股东则应在个 人所得税中列为股息收入
合 伙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申 报 :合 伙企业每年都要向联邦及州政府 申报所得。应付的税款则由各合 伙人在其个人所得税中申报,合 伙企业本身并没有纳税的义务, 其年终净盈余的计算与其他形式 的公司大致上是相同的,只是合 伙企业不能减免其对慈善机构的
第三阶段,也就是 1913 年以 后,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 1913 年,第 16 次宪法修正案赋 于联邦政府以所得税征收权,美 国税制开始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过 渡。到 1917 年,所得税收入已占 全部税收收入的 55% 左右,1922 年达 65% ;1937 年,开征社会保 障税。1939 年制定了《国内收入 法典》,1954 年 、1986 年 联 邦 税 法分别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税收 收入增加很快。到目前,美国各级 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占财政总收入 的 80% 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 则占财政收入 90% 以上。
二、联邦政府与州、地方政府 财权和事权的划分
(一)财权划分 在美国,三级政府税收收入 的交叉重复较多,如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工薪税 (社会保险 税)、遗产和赠与税、财产税、销售 税及消费税 (奢侈税或国内货物
税) 都由二级或是三级政府交叉 征收,但税收来源还是有各自不 同的侧重:
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工薪 税(社会保险税)和公司所得税为 主,此外还有遗产与赠与税、消费 税等。但最主要税收来源还是个 人所得税等。关税是由关税署负 责征收的,完全属于联邦的税种。 从 20 世纪 50 年代至今的发展 趋势上看,工薪税占联邦税收总 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而公司所 得税所占比重则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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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14) 社团会员会费;(15) 所得税申报费等。
此外,为了救济穷人,联邦政 府还设置了标准减除额。那些实 际减除额低于标准减除额的纳税 人,都可采用标准减除额,这样就 使许多穷人不用付税。
一、税制沿革
美国税制从其发展的全过程 看,大体经历了 3 个阶段:
第一阶段,美国独立到 1861 年,实行以关税为主体的间接税 制。1776 年英属北美 13 个殖民 地独立,1781 年~1787 年这 13 个州组成联邦国会。此时这一松 散的州际联盟尚没有征税权。部 分州只对有些船舶征收吨税或限 制关税。在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 比重极低。1787 年,美国制定新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享有独立征 税权。关税成为联邦的主要收入 来源,此外还征收少量消费税及 一些直接税,各州政府主要课征 财产税和人头税等。
(二)公司所得税 纳税人为股份有限公司。 课税对象包括:利息、股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所 得,贸易与经营所得,资本利得及 其他不属于个人所得的收入。 联邦 公 司 所 得 税 有 15% 、 25% 、34% 、38% 、39% 等多档税 率,但实际最高税率为 35% 。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地方所得税 1% ~12% 不等, 可在联邦税前列支。每一个股份 有限公司在其会计年度终了之后 的两个半月内均需向联邦政府申 报其年终营业所得税。一般而言 在计算净盈余或亏损时,股份有 限公司与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合伙 企业在形式上并无多大的差别, 只是政府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 特殊的规定: — ——股份有限公司从其他非 相关企业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
捐献,以前年度的亏损也不能与 本年度的净利相抵消,长期投资 净利的减免额,也只能转移给每 个合伙人。
(三)工薪税(社会保险税) 目的主要在于筹集专款以支 付特定社会保障项目(养老金、伤 残救济、遗属收入、医疗保险)。纳 税人包括一切有工作的雇员、雇 主、自营业者等。税基为规定限额 内的雇员工薪总额 (包括实物工 资、奖金、手续费等,2002 年为 84,900 美元以 内,2003 年将 标 准提高到 87,000 美元),对超过 规定最高限额的工薪额不征税; 采用 15.3% 的单一税率,雇员和 雇主各自担负 7.65%(自营业按 15.3% 缴税)。税基和税率可根据 通货膨胀情况酌情调整,因此,工 薪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逐步 提高。该税也是对高收入者有利 的税种,因为无论穷人工资多低, 都要缴税,而高收入阶层超过最 高限额的部分可以免税。 此外,雇主还必须缴纳失业 保险税。该税种采用比例税率,税 基由雇员人数及支付雇员工薪数 决定。失业保险税也在各州征收, 允许在州征税额中抵扣已交联邦 失业保险税部分。所征税款主要 为失业工人建立保险基金。此外 还有专门适用于铁路工人的“铁 路退休保险税”和“铁路失业保险 税”。 (四)州销售税 各州税制不尽相同,纳税人 大多以购买零售商品的消费者为 主,在商品零售环节,由零售商对 销售价按比例税率课征,之后将 税款上缴州政府。各州税率和课 税对象有所不同,如新罕布什尔、
人的年综合收入所得,包括:(1) 薪水、工资、小费等;(2)利息 收 入、股息收入;(3) 赡养费收入; (4)经营商业纯收入;(5)资本收 益;(6)出售或交换企业资产之收 益;(7) 养老金及养老年金收入; (8)房租、专利权、遗产、合伙 收 益;(9)农场收益;(10)失业救济 金;(11)其他收入(除特定的免税 项目外,所有收入都应列入课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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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他拿等州没有销售税,科罗拉 多州销售税为 3% ,西弗吉尼亚 州为 6% ,而加利福尼亚州最高 为 7% ~8.5% ;西弗吉尼亚州所 有零售商品都要缴纳销售税,而 临近的宾夕法尼亚州则对食品和 衣服免征销售税。
—— —股份有限公司可设员工 退休金的制度,每一个雇员,可由 公司给予相当于其一年总薪资的 25% 或 32700 美元,择其中之少 者,公司所支付的该基金的金额 可作为费用。
—— —股份有限公司赠与慈善 机构的金额,每年不得超过其年 终净利的 5% ,超过的部分可以 在以后的 5 年内扣减。这里所谓 的净利在计算时不得包括下列几 项扣减额:慈善机构的捐献,股息 收入的减免额,任何以前年度亏 损的抵消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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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税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文 / 赵 鹏
所谓税制,就是税收法规和 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
目前,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州 和地方 (州以下的县、市以及供 水、教育、消防等特殊区域)三级 财政税收体制。联邦、州、地方三 级政府根据权责划分,对税收实 行彻底的分税制。联邦与州分别 立法,地方税收由州决定,三级税 收分开各自进行征管。
根据上述原则和规定,从收 入所得中扣除免税项目和减除项 目后的余额即为实际应税所得。 联邦个人所得税依差额累进税率 计税,按年计征,自行申报,每年 4 月 15 日为申报上一年个人所 得税的截至日期,家庭可以采用 夫妇双方共同申报办法。各州个 人所得税税 率不尽 相 同 (都 在 10% 以下),大部分实行差额累进 税率,小部分州实行固定比例税 率,内华达、德克萨斯、华盛顿等 个别州没有州个人收入所得税。
以下的费用可当作所得 减除项目:(1)购房抵押贷款 利息及其他偿付借款的利息; (2) 已缴州和地方所得税额 和财产税额(销售税额不能作 为减除项目);(3) 因公出差 费;(4)因工作关系而发生的 迁移费用或交通费用;(5)慈善捐 款;(6)大额医疗费用(超过收入 的 2%);(7) 取自政府储蓄计划 的利息(存入个人退休储蓄户 I- RA 的款项和存入自我雇用者退 休计划户 HR10 的款项);(8)提 前领款的利息罚金;(9)抚养子女 及赡养老人费用;(10) 长期居住 在国外取得的收入;(11) 军人与 退伍军人的津贴和年金;(12)州 与地方有奖债券利息;(13) 意外
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主要用于:本州本地区的公共基 础 教 育(K- 12 计 划 ,即 从 5 岁 的 幼儿园以及 之后 12 年 的 小 学、初中、高中公立义务 教育)、 公立高等教育 (举办州立大学、 学院)、社会福利和医疗、公共设 施、公共治安、消防及 一般行政 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