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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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估 两种评估方法

信用评估 两种评估方法

信用评估两种评估方法一、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信用评估方法,它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对个体信用的影响。

以下是综合评估法的具体步骤:1. 数据收集:收集个体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个人资料、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历史等。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个体提供的文件、调查问卷、公开信息等途径获取。

2. 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根据不同的评估指标,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以便进行综合评估。

3. 评估指标确定:根据信用评估的目的和需求,确定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个体的收入状况、负债情况、信用记录、行为习惯等多个方面。

4. 权重确定:对于不同的评估指标,根据其重要性和影响力,确定相应的权重。

权重可以通过专家咨询、统计分析等方法确定。

5. 评估模型建立:根据确定的评估指标和权重,建立信用评估模型。

常用的模型包括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等。

6. 评估结果分析:根据评估模型,对个体的信用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可以是一个综合得分,也可以是对不同评估指标的评价。

7. 结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对个体进行分类,划分信用等级。

根据信用等级,可以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和措施。

二、统计模型法统计模型法是一种基于统计学方法的信用评估方法,它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和建模,预测个体未来的信用水平。

以下是统计模型法的具体步骤:1. 数据收集:收集个体的历史数据,包括个人资料、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个体提供的文件、银行记录、信用报告等途径获取。

2. 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历史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取有用的特征和变量。

3. 模型选择:根据评估目的和数据特点,选择合适的统计模型。

常用的模型包括逻辑回归、决策树、支持向量机等。

4. 模型训练:使用历史数据对选定的统计模型进行训练。

训练过程中,可以通过交叉验证等方法对模型进行调优,提高模型的准确性和泛化能力。

综合评估打分法 2

综合评估打分法 2

(1)综合评估打分法采用综合评估打分法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对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百分制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Z= a × S +(1-a)×JZ:指投标人的最后的分;S:指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得分;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a:指商务部分的权重数,该权重数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原则在招标文件中确定:1)工程技术相对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商务标部分的权重数一般为0.8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0.85或0.752)工程技术相对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一般的商务部分的权重为0.9 (一)评分内容及分值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检查评分(满分5分)评标委员会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检查,没有存在算数徐错误的得满分;若存在算书写错误的,没存在一项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

由于对单项的算术修正而影响到其他价格的调整时,只按单项调整数量扣分。

2.工程总报价评分(满分25)工程总报价评分时用评标指标价计算出的评标指标价进行考核评分,评标指标价计算公式中a为:(1)当招标人设有拦标价时为0.3 ;(2)当招标人不舍拦标价时为0.2 。

评分原则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报价是的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指标价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分(分值2~4分)或每向下浮动1%扣()分(分值2~4)分值扣完为止。

(扣减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明确,但上、下浮动的扣减分值应对应一致;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招标人设有拦标价的,投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拦标价时,该项不得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审查评分(满分45分)第一步:评为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设有拦标价的参照拦标价,分析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影响造价较大或今后工程量有可能增减边跟你过的内容,列出相关数据。

依据列出的相关数据对每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仔细审查,比较。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综合评价法即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综合评价法即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综合评估法,即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第一阶段最终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价格评审(第二阶段价格得分[含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合理性扣分]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评审后,按如下规则推荐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通过商务、技术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按商务、技术评审最终得分(即第一阶段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名;9-11个的取前7名;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

并且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其第一阶段“(一)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第一阶段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每个标段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最高得分者为中标人。

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第一阶段(商务、技术)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价格)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第三阶段: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原件核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进入后续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为:(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主要人员合格条件如下:(1)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本工程K2值:9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得3分;A级得1.5分;B级得。

分;C信誉岂分级得-3分。

注:信用评价的引用详见招标公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若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2名,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可进入详细评审;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1名,应否决投标,并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

3.投标人若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排名均为第一,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并超过允许中标数量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排名第一的标段则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已排名第一且超过最大可中标数量的,则不再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依次类推。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他的标段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推荐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4.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L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L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及以下的;(4)在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7)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控制限价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8)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综合评估法Ⅱ

综合评估法Ⅱ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

2.1.3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

2.1.4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信誉评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开标后资格审查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4项、第2.1.5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4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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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评标”一章中载明。

评标的原则简单的只有八个字: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习惯上的做法是:在“投标人须知”的“评标”部分里除写明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的其他事项之外,“评标方法和标准”的内容部分只写清楚“评标采用的方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即可,而在招标文件的最后一章中单独将其按照排序编制成第几章或第几部分“评标原则、方法及标准”,并在这一章里分成:1、评标原则和方法;2、评标标准(也叫评标细则)。

因为在招标文件的定稿时,评标的标准一直不停地在修改,最终确定很难,不到最后发文件,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在协商,有时甚至要等到补充、修改到法律允许的那十五天期限快截止时才能最终定下来。

所以不将其放在“投标人须知”里,而将其单独做为一个章目放在招标文件最后,比较方便今后的项目操作,也便于投标人的翻阅和查看。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不得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的内容。

“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和其他评标方法一样,一般由“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来完成。

综合评估法评审内容1。

投标人资格审查,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资格预审的项目评标办法中无此条款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项目经理资格和经验、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被责令整顿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

审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和合格条件部分的相关资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定性的判断,即合格或不合格。

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任何后续评审。

2。

初步评审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和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1)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2)将投标偏差区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对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削弱或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递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将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作废标处理。

不允许相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且不再参和后续的任何评审。

(4)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

(5)“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评审设置“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初步评审时,超过“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者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报价或废标,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行后续评审。

3。

详细评审因为工程项目的不同,详细评审的内容也不同,其实评标细则就是详细评审的评标标准。

所以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细则就是将各个需参加评审的内容分项,视在一百分(或权重)中所占用的比重分割开来,使其换算成为量值,最终将其各项分值相加并排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对于评标细则的编制,各个工程项目特点不同,参加评审的分项就不同,又因为业主对工程的期望值不同,而各单项的分值就又不相同。

所以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千篇一律的使用同一个评标标准去对待每一个工程。

有些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只载明各分项的大体分值,如:报价××分、施工组织设计××分、工期××分、质量××分、业绩和信誉××分,而不载明明细分值,也就是大家习惯上称为“打大分”。

这样不能算做评标标准,它不清楚,随意性太大,评标时容易产生问题(例如同一投标企业几个评委打出最低和最高分),定标后容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投诉,无法解释清楚)。

笔者认为还是应该将其分项内容细化,也就是大家习惯上称的“打小分”。

这样才比较明朗,一目了然,将来不会产生误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详细评审通常分两部分进行,一个是技术和商务部分,一个是报价部分。

可以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果为大型复杂工程也可以分成两组评审。

而习惯上所称的“暗标”评审,其中商务部分又要单独分出合并在“技术部分”里,这就必须由两组评标委员会分开评审了。

以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为前提(但低于成本的除外),在全面评审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及完整性、技术标、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业绩等投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评判投标人针对具体的招标项目的施工重点、关键技术、工艺分析、解决方案、管理难点把握的准确程度、技术措施采用的恰当和适用程度、管理资源投人的合理及充分程度等,从而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条件,将投标报价、技术因素和企业业绩、实力等因素的评审结果综合在一起,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形成对不同投标文件质量的优劣比较。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规模较大、履约工期较长、技术复杂、施工难度较大、质量及工期受不同施工方案影响较大、工程管理要求较高的施工招标评标。

综合评估法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如有)等内容采取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并以此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分值,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70分。

也可参照以下规则设置评标分值:一、评标分值设置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二、评标方法(一)投标报价(70分)根据不同的工程计价办法,投标报价可分为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两种情况进行评审。

1、采用定额计价的(1)确定评标标底评标标底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①招标人未设标底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②招标人设有标底的:a。

在所有投标报价和标底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b。

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和审定标底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c。

以审定标底为准,浮动范围在:房屋建筑工程-10%—+5%;设备安装工程(总价不含设备原值)-15%—+5%;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5%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d.标底作为最高限价的,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

上述四种办法择其一,不得结合使用。

(2)分值计算未参和评标标底计算或者计算评标标底时被去掉的投标报价,仍应计算相应分值。

①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5%—+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6分,每下浮1%加6分,最多扣18分或加30分。

②装饰装修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③设备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7%—+3%)内者,得基本分42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4分,每下浮1%加4分,最多扣12分或加28分。

④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10%—+3%)内者,得基本分40分。

在此基数上,投标报价和评标标底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加3分,最多扣9分或加30分。

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者,根据以上计算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外的,不得分。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评标标底浮动范围内或由于评标标底无法确定使评标无法继续进行时,招标人应依法宣布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招标。

对于工程总造价较低的小型工程项目,应尽量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报价,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降低招标和评标成本,提高效率。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其它项目费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不予计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4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和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不得低于2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税金”项前计入投标报价,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得零分。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和下述(2)、(3)、(4)、(5)项的计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5分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后(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5 分,再和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

5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量清单中不少于10项的分项,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每项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综合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综合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

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分项单价先得1分,再和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

2分,每减少1%扣0。

1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10分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不少于10项的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单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

以10项为例,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1分,再和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

2分,每减少1%扣0。

1分,扣完为止。

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其它项目费5分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和同等数量的最低后(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为其他项目费的基准价,所有其它项目费(投标人部分)先得满分5分,再和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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