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新路径
推动问题线索办结处置方案

推动问题线索办结处置方案背景在工作中,为了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不断发现和解决一些问题。
而在发现问题时,我们通常会提取一些线索,这些线索有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人员、部门或者机构,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协调和解决。
为了更好地推进问题的处置和办结,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处置方案。
目标本文旨在为大家提供一套推动问题线索办结处置方案,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方案1. 定义问题线索来源在启动问题线索处置时,首要的任务就是明确问题线索的来源。
根据问题线索的来源,可以分别建立不同的管理体系,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
来源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投诉举报: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网站等多种传媒途径,发现并收集一系列投诉和举报信息;•检查评估:通过对某个市场、商品、企业或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发现一系列问题线索;•媒体曝光:通过媒体报道,发现某个机构或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可能会给救援物资采购、救援人员安排、灾后重建等方面带来一些问题线索。
2. 设定问题线索处置规范为了保证问题线索处置的公正、科学,需要制定一定的处置规范。
规范的制定需要根据问题的类型、情况以及问题线索来源的不同进行制定。
以下是可能需要采用的规范:•时间规范:对于不同类型的问题线索,需要制定不同的处置期限;•流程规范:明确问题线索的处置流程,其中包括信息收集、初步核实、调查取证、现场勘察、证据分析、研究决策等;•返馈规范:针对不同的问题线索,需要制定不同的返馈规则及方式,回应公众关切。
3. 定义问题线索责任人对于不同的问题线索,需要制定不同的责任人。
责任人需要具有相关知识,积极主动,有责任心。
他们需要承担以下职责:•负责问题线索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工作;•负责问题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问题线索的现场勘察工作;•负责问题线索的证据分析工作;•参与问题线索研究决策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印发等

时政资讯Political information《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印发日前,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办法》对问题线索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对问题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划定了线索甄别、筛选的标准,规范筛选流程,明确3类不作为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材料。
《办法》强化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明确不同来源和不同情形下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和路径规则,细化了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时限要求;规范了跨地区跨部门线索移交路径,以便于对照执行、减轻协调成本、提高流转效率、增强保密效果。
为有效防范线索处置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办法》对初核、暂存的问题线索以及立案后的问题线索等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印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
《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重要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第一,深化理论研究和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第二,加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第三,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汇聚奋进新征程的强大正能量;第四,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扩大优质文化供给;第五,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六,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第七,衔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城乡均衡协调的文化发展空间格局;第八,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公布近日,由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共同编制的《“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正式公布。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基本形成,创建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规划》指出,“十四五”科普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普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显著提升,科普法规、政策、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普的氛围加快形成。
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

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背景问题线索处理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
其处理程序要求严格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因此,需要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以确保问题线索的处理准确有序。
流程1. 受理和梳理第一步是问题线索的受理和梳理。
接到问题线索,需要对线索进行核实。
如果判断为真实可信,就需要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
重要记事要素的提取要做到全面,准确,发现可能涉及的犯罪要素(涉嫌的罪名)以及相关证据要做到尽可能完整的固定下来。
2. 调查和侦察第二步是调查和侦察。
调查溯源情况,寻找诉求信息,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找证人,寻找关键证据,进行勘验、实验、鉴定等措施,调取有关物品、卷宗等,追踪资金等流向。
3. 研判和反馈第三步是研判和反馈,包括对问题线索、案件事实进行分类、梳理、研判、形成结论,对问题线索进行反馈,反馈方式要透明公开。
4. 处置和后续贯彻第四步是处置和后续贯彻。
问题线索的处置务必要紧密联系实际,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明确负责人、时间、目标和任务等。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案件情况不明确的问题线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问题线索可以及时启动立案程序,从而保障公平公正的打击。
相关注意事项在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中,需要注意以下一些事项:•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前,要确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以及问题线索的分类标准。
•在问题线索处理过程中,需要紧密联系实际,灵活应对情况变化。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案件情况不明确的问题线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问题线索可以及时启动立案程序,从而保障公平公正的打击。
•在问题线索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基本权益。
需要对问题线索进行严格保密,保护诉讼参与人的隐私。
结论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问题线索处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预案,可以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保障公正公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推行“三项举措”强化问题线索发现与管理

推行“三项举措”强化问题线索发现与管理
xxxx:推行“三项举措”强化问题线索发现与管理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xx区纪委监委推行“三项举措”,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强化问题线索管理。
一是构建贯通审计监督渠道。
着力把审计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切实用好审计监督这把“利器”。
制定《xx区纪委监委与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的工作办法》,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
通过建立制度,切实做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持通过拓展案源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体现高压反腐不松劲、不松手;坚持查处及时、整改处理到位,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充分体现审计“抓手”有力度、有成效。
二是搭建联通巡察监督平台。
着力与巡察监督联通起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主动对接区委巡察机构,协商建立《xx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委巡察机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效衔接配合,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工作中,始终坚持互相支持、相互协调,通过建立健全定期会议交接、问题线索分析研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快查快处、定时5汇总反馈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巡察效果,体现巡察利剑“威力”。
三是健全规范流程监管体系。
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工作规程》《工作流程审批权限规范》和工作流程图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流程,做到受理登记、研判处置、
审查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有序,切实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坚持从委机关着手,带动基层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以全过程管控、全流程监管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实效。
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引言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和社会管理工作,目的是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及时、准确地移送到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探讨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的意义、问题和改进措施。
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的意义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对于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帮助政府及时获知并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同时,问题线索移送制度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打击腐败行为,保护公共利益。
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缺乏统一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问题线索的接收标准存在差异。
这导致问题线索的移送可能存在主观偏差,使得有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移送效率低下部分地区和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效率低下。
一方面,问题线索在移送过程中可能存在拖延、耽误的情况,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在多个部门之间移送问题线索的协调工作不够高效,造成资源浪费。
信息不透明问题线索的移送过程缺乏透明度,公众对于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难以了解。
这容易导致公众对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的质疑和不信任。
改进措施为了解决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制定统一移送标准建立统一、明确的问题线索移送标准,将其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中。
标准应包括问题线索的认定、移送流程、接收部门等内容,以确保问题线索的移送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
提高移送效率通过优化移送流程、加强协调机制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移送的效率。
可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问题线索的快速移送和分发,减少人为操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问题线索的信息公开工作。
可以设立专门的网站或平台,及时公布问题线索的移送情况,接收公众监督和意见,提高政府公信力。
强化监督与评估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移送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通过监督与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关于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的思考建议

纪检监察关于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的思考建议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源头,也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性工作。
201X年以来,XX省XX市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以罚代纪,一罚了之”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纪比法严、纪在法前”的要求,专门研究出台了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新路径,使正风反腐的渠道拓宽、力量倍增。
实施问题线索移送管理以来,XX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涉纪问题线索165条,其中成案116件,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一、背景起源一是法规所定。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纪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部委规章就执纪执法机关间案件移送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打包”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是对部委规章移送案件要求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是问题所逼。
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党员干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问不移、不找不移、不催不移,甚至压案不报、跑风漏气、串通包庇;有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本就不查证核实当事人的政治面貌、身份信息是否属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造成有的党员干部应当受到纪律处分而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违法党员干部面前当老好人,不愿自觉履行法定移送义务;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移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制度不了解、不熟悉,甚至视移送问题线索是替纪检监察机关“打工”,致使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成了“稻草人”。
因此,加强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势在必行。
三是挺纪所需。
通过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制度,激活行政执法机关这股沉潜的“挺纪”力量,就可以使正风反腐的渠道拓宽、力量倍增,进一步把“纪比法严、纪在法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线索移送查办协助处置方案

线索移送查办协助处置方案1. 背景介绍针对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通过有效的从线索上的获取、移送、查办和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才能加以遏制和预防。
对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线索移送查办协助处置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2. 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案件线索移送、查办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方案实施步骤(1)线索获取线索来源主要包括群众举报、内部举报、预警信息等。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制度,对线索信息进行保密和分级处理。
(2)线索审核线索获取之后,应当立即对线索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审查。
(3)重要线索移送对于重要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通知。
(4)案件办理案件接收之后,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性和证据的可靠性。
(5)协助调查对于涉及复杂的案件线索,应当向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调查工作,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6)案件处置案件办理完毕之后,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案件处置评估,对于取得成功的案件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反馈。
4. 注意事项1.严格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线索信息。
2.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加强内部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4.建立健全的案件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方案内容和工作流程。
5. 结论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线索移送查办协助处置方案的相关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科学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线索移送、查办和处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
线索移送管理制度

线索移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线索移送工作,及时、准确地对线索进行移送和交办,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对线索的接收、移送和交办。
三、移送的基本原则1、一体化原则:对于同一案件线索,一经发现,即应当及时移送至主办单位,并按照主办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移送。
2、快捷原则:对于线索的移送,一经确认,应当立即进行移送,避免拖延时间造成案件的耽误和破坏。
3、准确原则:对线索的描述和内容应当尽可能准确且完整,避免由于描述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造成对线索的误判和错漏。
三、移送的程序1、接收线索: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应当明确接收线索的工作人员,并设置专门的接收窗口,接收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线索。
2、初步审查:接收线索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接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的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关键性,对于真实且关键的线索,应当立即进行移送。
3、移送流程: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应当明确线索的移送流程,建立线索移送的工作台账,确保每一条线索都能够被及时移送并得到处理。
四、移送的要求1、真实性:移送的线索应当是真实的情况和真实的线索,避免对于虚假的线索进行移送,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干扰。
2、关键性:移送的线索应当是对于案件的侦破和破案有关键性的线索,避免对于一些不相关或者无关键性的线索进行移送。
3、全面性:移送的线索应当是对于案件全面的了解和描述,确保对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
五、责任追究1、对于不及时移送或者未能移送的线索,应当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对于每一条线索都能够得到及时移送。
2、对于移送后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或者未能得到处理结果的线索,应当对主办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对于每一条线索都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六、附则本制度由XX公安局制定,并于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 公安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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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开辟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新路径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源头,也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性工作。
2015年以来,湖北省麻城市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以罚代纪,一罚了之”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纪比法严、纪在法前”的要求,专门研究出台了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新路径,使正风反腐的渠道拓宽、力量倍增。
实施问题线索移送管理以来,麻城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党员干部涉纪问题线索165条,其中成案116件,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一、背景起源一是法规所定。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纪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部委规章就执纪执法机关间案件移送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打包”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是对部委规章移送案件要求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是问题所逼。
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党员干部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不问不移、不找不移、不催不移,甚至压案不报、跑风漏气、串通包庇;有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本就不查证核实当事人的政治面貌、身份信息是否属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造成有的党员干部应当受到纪律处分而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违法党员干部面前当老好人,不愿自觉履行法定移送义务;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移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制度不了解、不熟悉,甚至视移送问题线索是替纪检监察机关“打工”,致使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成了“稻草人”。
因此,加强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势在必行。
三是挺纪所需。
通过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制度,激活行政执法机关这股沉潜的“挺纪”力量,就可以使正风反腐的渠道拓宽、力量倍增,进一步把“纪比法严、纪在法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方法经过(一)强力推进,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我们将散见于部委规章中的有关问题线索移送规定进行“梳辫子”,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实施办法,对“谁移送、移送什么、怎样移送、不移送怎么办”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积极推进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先后3次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关于线索移送原则、事项、程序等方面的意见,确保办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效增加了部门对办法的认同,打牢了办法实施的思想根基。
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讲清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的法定职责,讲清部门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促使部门把移送问题线索作为硬任务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组织协调到位。
督促各部门具体指定移送问题线索的分管领导、日常工作科室、联系人,做到专人负责、定期移送、失责追究,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移送“绿色通道”。
指导相关部门配套制定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如指导市财政局制定了涉纪问题线索移送办法,明确13类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是跟进指导到位。
聘请法律专家或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涉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
制发了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图,精心提炼出各个环节的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引导各部门“快速入门”、对照把关,使问题线索移送“流水线”周转更快、效果更好。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
采取召开联席会议、查阅行政执法部门台账、案卷和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方式检查,对不落实移送责任人、以罚代纪、选择性移送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责令自查自纠、限期移送。
如今年9月,由市纪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相应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配合,对30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专题督察,并及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督察情况汇报,下发建议书3份,推进整改问题9个。
2015年以来召开“双月督办会”9次,通报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情况9次,点名指出了5个部门存在的拿已纪律处分案件混搭凑数等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精准发力,把好“四个关口”一是把好移送事项关。
根据《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部委规章有关规定,明确界定“移送情形清单”,规定了已给予行政处罚同时需要问责或追究纪律责任的,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执行不力的,违反“六大纪律”要求的,以及政府一些牵头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提请支持的有关事项不落实等18类应当移送的情形。
二是把好移送要求关。
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纪问题线索7日内必须移送,突发的、重要的问题线索,应第一时间移送。
同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填写《问题线索移送表》,一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是把好移送责任关。
规定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都是涉纪问题线索移送责任主体,其中负有移送责任的重点部门为30家。
对本部门涉纪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执法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同时,规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所、队长,为本单位涉纪问题线索移送直接责任人。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不按规定及时移送或隐瞒问题线索不移送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把好接受处置关。
对各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案管室负责统一接受,并建立工作台帐,对线索来源、接收时间、线索内容及领导批示意见、流转路径、当前办理状态、最后办理结果等逐项登记,进行全程留痕管理,严防线索积压、流失。
优先办理移送问题线索,精准发力,快查快结,做到件件有着落。
办毕后,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问题线索的行政执法部门。
(三)铁面问责,强化“四个从严”一是在责任考核上严起来。
将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用考核“指挥棒”传导责任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在“一案双查”上严起来。
凡在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上失职失责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是在结果运用上严起来。
问责结果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紧密挂钩,确保问责执行到位。
四是在实名通报上严起来。
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典型案例一律予以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取得成效一是健全制度,实现移送管理向“刚性约束”转变。
出台了涉纪问题线索移送管理的综合性制度,及时打上“制度补丁”,避免了行政执法部门不敢担当、匿情不报,不让偷懒有借口,不给推诿留空间。
特别是对应移送而不移送造成党纪政纪漏处的一律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对在移送问题线索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以包庇袒护论处,对干扰、阻碍问题线索移送的一律从重处分,有力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强化问题线索移送管理以来,唤醒了“沉潜力量”来“挺纪”。
如市公安局今年移送党员干部参赌线索7条,处分7人。
二是定向制导,实现线索收集向“靶向精准”转变。
通过定向收集、精准制导,借力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不仅拓宽了线索来源,还促进了纪律审查方式由“由供到证、以证印证”向“由证到供、证供互动”的转变,有效提升了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
如:根据市财政局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实了阎家河镇万家垸村套取惠农资金及在低保办理、救灾资金分发上优亲厚友一案,共处分4人;根据市国土局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处违法占地相关责任人11人;根据市审计局移送的问题线索,对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违规发放津补贴的3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并实行“一案双查”,对市环保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成案率达70.3%,远高于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成案率。
三是深化“三转”,实现职能定位向“再监督”、“再检查”转变。
去年以来,两轮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54个削减固化为7个,全面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退出以后,我们不再参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检查,如何掌握线索、发现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再检查”,力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对口同级移送涉纪问题线索。
实践证明,加强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是“三转”条件下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是挺纪在前,实现纪律审查向“抓早抓小”转变。
密切执纪执法部门办案协作,有时同步立案,既绳之以法,又处之以纪,推进纪法有效衔接,有力支持了部门依法行政,提升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成本,强化了党员干部“纪比法严、纪在法前”的意识。
通过强化问题线索移送管理,使更多党员干部认清了“破法无不从破纪始”的发案规律,进一步唤醒了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倒逼党员干部用纪律的“标尺”衡量自己的日常行为,“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做足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教、以案促整。
如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建房问题线索较多的问题,我们推动开展全市党员干部个人建房自查活动,目前已处分科级干部2人、一般工作人员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并出台了“三违”责任追究办法,破解了党员干部违规建房前查后犯的难题。
四、几点启示一是要突出制度集成。
把各部委规章中相关问题线索移送规定进行制度集成,配套编制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图,既有体现“谁移送”“移送什么”等实体规定,又有“怎样移送”的相应操作程序规范,使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具体化、程序化,从而有力推动了上级要求本地化,实现了问题线索移送落地化。
二是要突出责任压实。
在强化问题线索移送管理过程中,必须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细化、实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日常工作科室、联系人的责任,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要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专人管理、集体排查、分类规范处置,做到全程留痕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零暂存。
总之,要通过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双月督办等过硬措施,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移送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要突出双向移送。
不仅行政执法部门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切实做到信息互通、手段互补、力量互助、进度互促。
四是要突出倒查追责。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
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压案不移、匿情不报等行为,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责。
加强和规范问责执行,把问责情况载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典型案例一律通过过全媒体进行实名通报曝光,以此进一步倒逼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