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关于接受法律监督的情况汇报
关于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

《关于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法院近年来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自202x年新xx区法院成立以来,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审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方面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现将近年来的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认真审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及时纠正错误生效裁判根据法律规定,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定程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
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纠错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法院自己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经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进行再审;二是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
202x年以来,我院除根据院长安排复查了24件申诉案件外,还审结各类再审案件43件(含抗诉案件)。
再审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27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5件,因程序事由以裁定方式结案的11件;判决结案的案件中维持原判9件(占33.3%),改判18件(占66.6%)。
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纠纷持续时间长,对立情绪大,往往积怨很深,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再审案件的这些特点,要求我们在处理时不能就事论事、简单地一判了之。
我们在再审案件的审理中强调树立“铁案”意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社会正义、使社会效果最大化,确保再审案件真正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强化“案结事了”意识。
诉讼调解可以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减少申诉信访,减轻执行压力,增加社会和谐。
审判监督庭法官在审理再审案件时能充分认识再审调解的正面价值,对只要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审理的各个环节都积极主动地进行调解,抓住一切可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我国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是对我国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行政审判监督委员会、行政审判监督办公室等。
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行政审判程序的规范和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和公民权益。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透明度。
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及时公开审判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司法活动的透
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通过建立行政审判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民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效能。
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提高了监督效能。
同时,通过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强化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
的协同合作。
因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落实。
总的来说,我国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
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
设,不断提升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的水平,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也在不断加强。
下面就我国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在法律宣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布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也为法律宣传提供了更广泛的平台,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在网络上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参与,有效提高了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其次,法律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了检察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律监督网络。
各级监督机关加大了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和处理,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我国不断加强了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法律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保障,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服务。
最后,法律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我国在学校、企业、社区等各个领域加强了法律教育工作,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法律素养的公民。
同时,各级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完善,为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坚实基础。
总的来说,我国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和执行还存在偏差,一些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法律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法律宣传、监督、服务和教育的力度,不断完善法律贯彻实施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不懈努力。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希望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法院执行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执行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法院执行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
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我们就法院执行监督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首先,法院执行监督工作的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通过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和执行率明显提高,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司法保障。
其次,法院执行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动执行案件的快速解决,有效遏制了一些当事人的恶意拖欠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
同时,对于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有效震慑了执行违法行为。
再次,法院执行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得到了提升。
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和执行结果,增加了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最后,法院执行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执行成本较高,执
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执行程序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瑕疵,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是对于涉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提高对涉外执行案件的处理水平。
综上所述,法院执行监督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努力奋斗。
关于对区法院区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区法院区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区法院、区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5月上旬,某某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工委科室主任和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调研组,在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秦健的带着下,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研。
调研组先后观察了区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大厅、新建的区检察院派驻泥沟检察室、区法院综合审判办公楼工程现场和立案二庭,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法院、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并着重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良措施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要做法近年来,区法院、区检察院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某某”的总体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注重办理实效,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2年以来,“两院”共受理涉法涉诉案件311件,办结297件,办结率为95%。
其中,区法院受理46件,办结43件,结案率为93%,区检察院受理265件,办结254件,办结率为96%,为全区经济社会开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其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
近年来,“两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本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督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的信访工作格局。
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并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以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两院”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普遍推行“四定一包”〔即:定方案、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领导包案〕措施,做到明确任务、界定职责、统一考评、限定时限,确保了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有序进行。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材料-经验材料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经验材料/经验材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人民通过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权力。
正确充分行使审判权力,必须有人大进行相应的监督。
在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治国方略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如何进一步接受人大的监督,对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公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人大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影响与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行使监督权,既是对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科学监督,又是对法院的各项工作的支持和促进。
实践证明,法院工作只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合拍、共振,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一致,才能体现其司法价值、真正实现其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才能在实践中及时地发现问题,有效地解决司法难题,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才能有新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才能有新发展。
1、接受人大监督是实践“三个至上”的需要。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相互依托,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
实践“三个至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做好司法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衡量司法工作得失成败的重要标准。
为此,我们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实现司法公正;准确理解法律精髓,弘扬司法文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廉洁。
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过人大的有力监督,能够保证人民法院严格执法、公正裁判,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2、接受人大监督是公正司法的需要。
守好公正底线,就是守住了人民法院的生命线。
每个法官都必须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工作上始终尽责、作风上始终务实、办案上始终清廉,才能担负起守好公正底线的基本职责。
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及人民法院个别审判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廉洁自律较差等导致办案过程中执法不严、裁判不公,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近年来,我国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各级法院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司法透明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公正性。
为了全面总结审判活动监督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特就此作出总结报告。
一、成绩。
1.审判公开程度不断提升。
各级法院积极开展庭审公开,推动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2.司法透明度不断加强。
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审判信息,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增强司法公正性。
3.审判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审判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有效提高了审判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二、不足。
1.审判公开不够全面。
一些法院在审判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程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
2.司法透明度有待提高。
部分法院对审判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3.审判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一些地方对审判监督机制的建设还存在短板,需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建议。
1.加强审判公开。
各级法院要加大审判公开力度,推动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2.提升司法透明度。
法院要加强审判信息的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审判信息,增强司法公正性。
3.完善审判监督机制。
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总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要不断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公正性,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对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x年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张伯群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司法专业小组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5月6日-10日,对全市法院202x年以来的审判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和昆区、青山区、土右旗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和旗县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负责人及部分法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部分案件当事人参加的座谈会,调阅了审判监督案件24件45册。
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区、达茂旗、固阳县、高新区法院向调研组报送了书面汇报材料。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可划分为审判监督和行政监督两大类。
审判监督即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上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对下级法院案件裁判情况进行的监督。
一是认真办理二审案件,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市中级法院认真审理,通过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的审查,维持正确判决,纠正不当裁判。
二是认真办理申诉和再审案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三是认真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x年至202x年5月,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4879件,其中改判474件,发回重审225件,发改率为14.3%;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91件,改判53件,发回重审36件,发改率为30.6%,调撤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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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关于接受法律监督的情况汇报区法院关于接受法律监督的情况汇报主任、副主任、委员:1998年,颁布了《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对司法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强调:“司法机关必须接受人大监督。
”我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以及区人大党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的决议,对照条例的要求,就我院接受人大及常委会以及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回顾和反思,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接受人大的监督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
我院历来十分重视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大代表对我院的司法评议,向全体干警强调接受人大监督的重大意义,将人民代表的评价作为衡量人民是否满意我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将人民代表的监督作为促进我院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院采取了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自觉、主动地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推进了法院干警队伍建设,确保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做好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
人民法院每年由院长向人大报告上一年工作,这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
每次报告,我院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新的一年的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接受人民代表的审议;对人民代表在分组审议时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能及时、认真地作出研究、答复;在人大闭会期间,对于人大常委会要求汇报的事项,以及本院的重要情况,都能认真准备好材料,向人大常委会作详细汇报。
如近年来,根据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一教育、三整顿”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及我院开展“形象年”建设活动及“创四优”活动,这些活动均向人大及常委会作了汇报并取得了人大的支持。
二、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意见。
每一年人代会通过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我院都要及时召开干警大会,向全院干警传达决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对照决议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对人大常委会审议重大事件所形式的意见,我院能做到认真办理、抓好落实,并及时汇报。
如去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后,我院根据人大的要求,加强刑事审判力量及硬件设施的保障,立即调入一名审判骨干,并配备一辆警车和一名速录员,保证严打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向人大专题作了汇报。
三、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主动争取监督和支持。
我院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比较全面的了解法院情况,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我院注意作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代表们宣传有关法律和法院工作制度,如公开审判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使人大代表能更加有效的行使监督职权,另一方面,每次我院举行重要活动,都尽可能地邀请人大领导出席,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指示,实践证明只有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才能使法院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四、接受人大对我院的司法评议。
区人大组织对司法机关执法工作进行评议,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手段,在99年的司法评议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及人民代表既肯定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尖锐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在听取人大评议意见后,我院对这些批评意见不回避,也不找借口掩饰,而是认真对待,一查到底,组织力量就评议中涉及的个案进行专门调查,逐一作出结论。
对错案及其反映出的工作失误,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们作了检讨,对评议不实和需要作出解释的问题,也认真地向代表们说明理由,求得理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坦诚负责的态度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
五、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工作。
近几年来,我院一直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作为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查办。
去年以来,共收受人大转交的来信5件,对信访中反映的正确意见虚心接受,并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对因与事实不符而没有采纳的意见,主动报告人大并说明理由和原因;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要求回报处理情况的信件,及时通报情况和汇报处理结果,严格按照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保证答复准确、及时,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聘请人大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
为进一步拓宽人大对我院的监督渠道,促进我院的廉政建设,从98年始,我院建立了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了部分人民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监督我院执法工作。
我院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法院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思路并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廉政监督员可不定期的要求召开会议,针对出现的一些具体的工作作风或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法院通过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要求和希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以确保司法公正。
此外,在接受人大对我院干部的监督方面,凡是依法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在提请任免前,均向人大主任会议详细汇报拟提请任或免的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德、才兼备的法官走上重要审判岗位。
对常委会安排作述职的干部,能客观地向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并落实评议后的整改意见,不断提高工作。
接受区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院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认识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性,主动接受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1、加强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教育。
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有关法律监督的要求和规定,正确认识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把民、刑、经、执行等全部审判工作均置于检察院的监督之下,彻底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
同时认真对待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提出的检察意见、建议,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
2、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两院”共同寻求的目标,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其目的是为了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由于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其它一些客观原因,可能在审理案件中适用法律上会出现一些偏差,影响司法公正,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正好能弥补这个漏洞,纠正这些偏差。
因而我院非常重视检察院的审判监督,自觉接受检察院的审判监督,并能从中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及时予以纠正,从而改进审判工作。
为了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我院对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时的庭外调查、审阅案卷等活动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向检察院通报各类案件的裁判情况。
3、认真审理抗诉案件。
提起抗诉是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
从99年至今,检察院共提起件抗诉案件,我院均能认真仔细的予以重新审核,本着有错必纠的态度,一经发现错案,及时予以纠正,如经审查,确实适用法律和裁判无疑义,也及时通报检察院,使每一个抗诉案件均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使我院有了一条能随时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要求的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使我院的审判工作踏上一个良性的轨道,法律监督能鞭策和监督全院干警公正执法、廉洁办案,推动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5月份,被中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仅一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了很大的下降。
干警队伍的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更加踏实,职业道德也得到了弘扬,这些都与区人大和检察院的有效监督密不可分。
但对照《工作条例》的要求,我院在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1、少部分干警的思想认识尚不到位,未能真正认识到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有些干警宗旨观念、公仆观念开始淡薄,思想上反对监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干警片面的认为只要自己不干违法乱纪的事,对法律监督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也有些干警没有摆正审判权和监督权的位置,错误地把两者对立起来,没有深入思考自己的审判权由谁赋予、为谁服务的问题。
2、接受法律监督的工作尚未能完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只有一些零星的制度和具体的措施,尚未形成一整套制度和程序,工作的重心仍放在对个案的调查和答复上。
3、在自觉接受监督上虽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显得方法不多、思路狭窄、效果一般。
表现在“三多三少”:即与常委会领导联系较多,与人民代表、检察院联系较少;被动接受代表视察、听取代表意见多,主动邀请人大上门考察、征求人大意见的少;向人大汇报工作时成绩讲得多,问题讲得少。
今后的打算目前,我院正在深入开展“形象年”建设和“树优良作风、创优质服务、做优秀公仆、塑优良形象”的活动,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这项活动的主题。
我院将在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按照《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从而推进“创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要从两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接受法律监督的认识。
一方面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学说,认真思考权力来源问题,明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自觉倾听人民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和检察院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教育,让干警重温《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处理好独立审判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确保公正司法和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基本也是最强烈的要求,也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目标。
为此,我院继续认真贯彻《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监督的决议,把人大对我院有关违法违纪事件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保证监督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加强对违法违纪事件的调查力度,发现有线索有迹象的要揪住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