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基本完善 机构尚待扩充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改进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改进建议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则是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现状分析1.1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相对完善,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监测、预警、紧急处理等多种手段,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管理。
1.2 监管体系的组织架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多个相关部门协同运作,包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等。
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但不同部门间协调仍存在一定困难。
1.3 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建设我国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日益完善,但面对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风险,仍存在评估手段和监测技术的不足。
同时,监测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亟待加强。
1.4 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仍然相对不足。
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或个体户存在违法生产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个食品安全局势。
二、改进建议2.1 强化执法力度和处罚措施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大惩罚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处罚体系,对违法企业实施严格的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2.2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通过信息公开,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知情权,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2.3 健全监管职责分工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够得到高效推进。
2.4 提升风险评估和监测技术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技术研究,推动新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加强检测手段的研发和技术支持,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

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食品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近年来不断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的建议,以期能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完善。
一、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虽然越来越完善,但仍然存在不少空白和漏洞,不同地区的监管标准也存在差异。
2. 监管体制不完善。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缺乏协同配合,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监管效能不高。
3. 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欠缺。
在消费者心态方面,大部分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低于从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平台的普及和消费者自身比较懈怠。
以上三点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二、改善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善: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将食品安全法的法规系统健全起来,完善每一项细节,使其自我检验的规定更加严格,监管更加完整。
2. 建立统一的监管协作机制。
通过统一食品安全监管管理部门,加强不同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多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反馈。
3.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传播。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强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机制,使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加以重视。
以上三点是改善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建议。
只有从法律法规、监管体制、舆论宣传多方面发力,才能够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
三、结语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安全。
对于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到表面的问题,要深挖其根源,从人的心态、制度法律、技术道德等改进方向全面入手,才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也时常牵动着人们的心。
然而,在我国,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信心。
因此,完善和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需要在法律制度方面下功夫。
尽管在过去几年中,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如一些问题的处罚不够严厉,对于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制裁不够明确。
此外,食品法律制度的更新和完善方面也需要健全起来。
只有加强食品安全的法律保障,才能确保食品安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科技支持也十分必要。
在当今时代,科技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食品安全也不例外。
比如,现在的运用技术追溯体系,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监测食品中的农药、兽药、重金属、细菌和病毒等有害物质,进行快速检测和预警,可及时提醒人们,减少安全隐患。
需要区别的是,不可简单地减少人工,人在科技的发展和普及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此外,政府投入也是发展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要的保证。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存在着一定的财政缺口。
政府应该合理增加财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不仅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也应该将食品安全视为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从而在立法、执法、制度升级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运作效率。
最后,社会各界的支持也是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关键。
社会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加强监督和参与,全面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商家和企业也应当积极采取对应的管理和制度措施,以完善自身的制度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需要制度和意识同时迭代,避免“懒政”,将食品安全问题摆在优先的位置。
总而言之,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企业、专家和公民应该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形成共治共建的良好局面。
食品安全与监督体系建设和完善

食品安全与监督体系建设和完善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之一,而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打造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
首先,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需要从源头上抓好,即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监督。
这包括对农产品生产、养殖等环节的强化监管,确保农药、化肥和兽药的使用符合规定,并且不会对食物本身造成污染。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加大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抽检力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提高食品质量的可控性。
其次,在食品流通环节,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以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污染和变质。
这需要加强对食品进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加大对市场上食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食品进出口企业的监管,确保进口和出口的食品符合国内、国际的食品安全标准。
此外,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中,还需要加强对食品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
饭店、餐馆等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卫生标准经营,确保厨房和餐厅的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对餐饮食品的原材料、制作过程、保存方式等进行全面监控,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与预警,确保消费者就餐时的食品安全。
同时,要在监督体系建设中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
社会各界应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政府应该建立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和公示处理结果,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形成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的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提高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0•【字号】贺政办发〔2017〕93号•【施行日期】2017.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四届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0日贺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前言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保障,事关经济发展稳定大局。
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广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贺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现状与挑战第一节“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认真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监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行政执法和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各项监管全面深入开展,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统一权威、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201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市、县(区)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来“办局合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的基础上,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的原则,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市、县两级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了整合,把食品监管领域的生产、流通环节的职能分别从质监、工商部门划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按自治区的要求及时承接了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切实做好监管职能“接、放、管”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这反映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首先,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一些新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和规范不够明确,导致部分企业钻空子,违规使用添加剂。
此外,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有待加强,一些违法企业在权衡违法成本和收益后,选择冒险违法,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轻易违法。
监管体制的不顺畅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效果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
这容易导致监管漏洞的出现,一些环节可能出现无人监管或重复监管的情况。
例如,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监管,由于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影响监管效率和效果。
监管手段的相对落后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中,仍然主要依赖人工检查和抽样检测等传统手段,这些手段不仅效率低下,而且难以实现全面覆盖。
而随着科技的发展,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日益复杂,一些不法企业的造假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例如,一些企业利用基因编辑技术对食品进行改良,但目前的检测手段可能无法及时发现这些潜在的风险。
此外,食品安全标准的不统一也给监管带来了困难。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标准存在差异,这使得企业在执行标准时无所适从,也给监管部门的执法带来了挑战。
同时,与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标准相比,我国的部分标准还相对较低,这不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和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的建设与完善

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的建设与完善一、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概述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是负责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任务是对食品及直接与人体接触的日用品(如牙膏、肥皂等)进行监测,对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分析检测,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全面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二、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建设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特别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
因此,要打造一个有效的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举措。
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建设对以下方面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推进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全面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是改进现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首要任务。
它将带来监测手段和技术设备的不断更新升级,促进现代监管体系的建设。
同样,借助国家级监测机构,可以形成一种智慧化的监督机制,使监督监管更加精准和高效。
(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食品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必需品,保障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环节。
全面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可以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提升国际竞争力目前,国际食品安全标准越来越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也得到了更高的要求。
全面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将成为我国加强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支撑。
建设国家级监测机构,可以提升我国获得国际认可的能力,进一步开发国际市场,对我国食品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建设的现状分析目前,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在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机构的特化程度不高,监测设备和技术不够完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得到及时改进,打造出更完善的国家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首部分: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增加,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然而,目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的重要性,并提出建立与完善这一体系的相关措施。
第一部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人们的身体健康与否,健康寿命的延长,都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不容忽视。
过去的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迫使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问题。
第二部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目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测体系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往往难以实时共享,导致信息传递不畅,风险无法得到及时掌握和处理。
2.监测手段和方法不够全面和科学。
目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手段过于依赖于传统的抽检和检验方法,缺乏更加先进、高效的技术手段,无法全面准确地监测食品安全状况。
3.监管措施不够严格和有力。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偷工减料、非法添加等手段,绕过监管部门的监督,制造并销售不合格食品。
监管部门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提高监管效力。
第三部分: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的措施为了建立与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同时,加强协作,形成食品安全的合力。
2.创新监测手段和方法。
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追溯系统等,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能够被及时发现和控制。
3.加大监管力度和惩戒力度。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的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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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7月22日讯
7月初的杭州,气温接近38摄氏度,在临近钱塘江南岸的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实验室里,主任技师吴平谷和他的团队成员一早就穿戴好隔离衣,埋首于满满一屋的器皿和仪器之间。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陆续送到该实验室,其中包括国家级、省级还有基层的样品。
伴着跳动的火焰、器皿轻触的声音,吴平谷等实验人员描绘着复杂的曲线,以纸笔完成原始记录。
这是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每千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要达到2件,有着5000多万人口的浙江省,样本监测量一直排在全国前列,计划在2013年年底,每千人风险监测样本量要达到0.5件,但这距离国家目标,还有4倍之遥。
当下,中国的每一个省份都在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地市和25%的县(区),并启动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试点项目。
2013年7月4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
财政下拨201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覆盖全国的监测体系,如今囊括肉、蛋、奶,应形势之需,还将网购食品等新品种逐步纳入监测名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自2010年推进之后,究竟有何作为?面对三聚氰胺、塑化剂、“地沟油”等层出不穷的食品有害因素,监测体系以何种方式,降低其带来的健康风险?监测体系本身又面临怎样的困境,带着这些疑惑,记者近日探访了国家级、省级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
监测项目不是越多越好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真正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是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
该法要求卫生部每年制定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方案。
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全国31个省份正式展开。
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宁的办公室,记者注意到一份“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其实就是2013年正在监测的对象)。
监测计划包含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疾病等五大项。
监测指标有100多项,包括铅、汞、砷等等。
“监测的项目并非越多越好,还得考虑实际监测能力。
”李宁说,每年的监测计划都会适当调整。
卫生部首先征询各部委以及各省的意见,所有意见汇总到国家风险评估中心,形成最终的监测计划。
“黑名单”制定赶不上违法的速度
各方纷繁复杂的意见,最终能否纳入监测计划,依据的还是优先监测原则。
敏感人群的食品如婴幼儿食品以及老百姓消费量大的食品都是重点。
优先监测的项目中,引人关注的还有一些易滥用添加剂的食品,以及非法添加物。
日前,已经公布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有6批,涉及非法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
谈及“黑名单”的出炉过程,李宁从技术层面给出了解释。
一类是依据市场上已经被媒体曝光发现的品种,这一类在黑名单的名录中占到50%以上;一类经由全国各地监管人员发现的线索去判定,国际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偶尔也会成为线索。
到现在为止,公布的最后一批黑名单是“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李宁说,未来可能陆续发布新的黑名单,非法添加剂已经成为监管重点。
“我们想努力扩大黑名单,依据此名单,让监管部门
加大监管的力度。
但是难就难在黑名单制定的速度永远赶不上违法分子制造非法添加剂的速度。
”
2010年至今,全国监测了44万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样本,获得300万份数据。
李宁坦言,通过这一监测体系查出来的问题很多。
有些会向社会公告,进行相关食品产品的召回。
但是有些健康风险不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会在监管部门内部进行处理、消化。
一个逐级上报的系统
婴幼儿奶粉、熟肉制品里是否含致病菌、蛋类蔬菜类有无化学污染物?这些纳入食品安全监测范围的内容通过怎样的过程,才能确认发现并公之于众?这一过程往往是秘而不宣的,其中涉及的不仅是专业监测机构,也有各级政府的作为。
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记者注意到一个庞大的数据库,这一数据库向全国每一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开放,各机构可以通过密码进入到这个数据库。
数据库的触角已经延伸到县一级的机构。
“县一级监测能力不行,主要负责采样,监测至少在地市一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蒋定国说。
在技术层面,各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可以实现
均等化的信息上报。
但现实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仍是一个逐级上报的系统。
各级监测机构会按要求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如发现问题,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辖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后者向卫生部和省级政府报告。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地方政府报告的同时,也会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输送监测数据。
598家“哨点医院”
我国对于传染性的疾病已经形成较好的上报传统,“而对于非传染性疾病,则是从2010年才开始建立报告制度。
”李宁说。
以搜集信息和数据为目的的全国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网络自2010年开始建立,最为欣喜的变化,就是强化了食源性疾病中异常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异常疾病与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制度是由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触发而形成的。
婴幼儿肾结石的病例早在2008年2、3月份已在一些地区出现,均未引起重视,直到7月才从甘肃报到卫生部。
上述报告制度与医院体制密切相关。
这意味着医生不仅要看病,发现异常病例还要有及时报告的意识。
医生报给当地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报给当地行政部门,同时也报给
卫生部。
若觉有必要,随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从2010开始,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体系在每省设立了10家“哨点医院”,2013年要求每省至少有30家。
目前,全国共有598家“哨点医院”参与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但覆盖范围仍很有限。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推广监测点已不存在技术难题,却有着不可避免的观念障碍。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培训医生参与监测的课堂上常常听到抱怨:临床已经很忙碌,哪有时间去分析异常病例;异常病例的概念不好划定,无法判断。
李宁坦言,“异常病例”很难定义,有时就是凭医生的敏感性,发现一例就上报一例,如果疾控中心从不同医院或地方,收到类似病例有3例,就开始流行病学调查。
“食源性疾病的监测点,现正在从省市推广到县一级基层,只能依靠行政命令。
”蒋定国认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报告制度,首先还是需要各级行政部门来协调,如此医院和疾控中心才会配合好。
目前的食物中毒病例的上报率依然是令人担忧的。
“本来想统计每年有多少起食物中毒、多少人中毒等信息,为整体预防做信息准备。
目前设定好了,结果根本实现不了。
大家都不报,我们掌握不到确定
的信息。
”李宁表示,地方政府对于食品安全中毒事件的上报,还是颇有忌讳,怕影响政绩。
监测机构尚待扩充
因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公众舆论高度关注非法添加剂的监测,而在国际范围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中,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则是多数国家首要的食品安全问题。
美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设置主动监测网络,一度监测到某批次的香瓜在某几个地区出现污染问题,及时研究判断,发出预警,阻止其销往其他几十个州府,从而避免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件爆发。
在中国境内,当下的监测重点也已转向主动监测。
随着物流的发展,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食源性疾病通常在中国的不同地区呈现分散式爆发,通过主动监测网络,可以把信息汇集在一起,通过临床症状、实验室检验加流行病调查三种手段结合,提前判断、预警一些大范围的食品安全事件。
一般跨省的监测结果,由国家疾控中心来判断预警,省内的监测结果,由省疾控中心来判断预警。
因主动监测体系对专业技术性要求高,2012年启动后,每省只有10家医院有条件参与其中,多数县级医院还没有条件实现。
主动监测体系需要极大的
物资、设备投入,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以九龙治水的方式,归工商总局、卫生部、农业部多家管理,一度陷入资源重复浪费的窘境。
2013年3月,随着大部制改革,主要监测体系的整合有了新的可能。
目前食药总局正在和卫计委讨论如何合力监测。
主动监测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监测机构的扩充成为必然。
国外多由第三方机构参与,因为它们更具公正性。
国内现在主要还是依靠隶属于部门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监测机构。
“我国第三方机构起步晚,力量比较弱,规范性较差,主要是认证不完善。
要形成一定规模,还需要一个过程,也许20年左右能发展起来。
”蒋定国说。
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并不包括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难以参与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收费较高,而风险监测目前多是在行政命令下操作,利润过低。
“曾有多家第三方机构申请参与政府监测任务,但这些机构对于某一样本中一个指标的检测费就要收取几百元,而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检测十个指标,才收几百元。
”李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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