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刑法-
刑事违法行为案例

刑事违法行为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刑事违法行为的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对当
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刑事违法行为案例,以便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案例一,盗窃。
小明因为家庭贫困,为了生活所迫,不法地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盗窃了公司
的财物。
经过调查,小明盗窃的财物总价值达到了数十万元,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最终,小明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责令赔偿公司损失。
案例二,故意伤害。
某日,小王与邻居因琐事发生争执,小王情绪失控,持刀将邻居捅伤。
经鉴定,邻居的伤情属于轻伤。
小王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三,贩卖毒品。
张某为了牟取暴利,利用自己的社交关系,从外地购买毒品,并在本地进行贩卖。
警方获悉线索后展开调查,最终将张某抓获。
经查证,张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巨大,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最终,张某因为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些案例反映了刑事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身
体和财产上的损失,也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刑事违法行为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的庄严和公正,自觉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希望通
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法律的重视,让我们共同携手,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刑法案例一,盗窃罪。
案情描述,小明因生活所迫,盗窃了他人家中财物。
经法院审理,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
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财物价值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明因为生活所迫盗窃,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原因,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案例二,故意伤害罪。
案情描述,小红因与他人发生矛盾,趁对方不备,用刀将对方手臂划伤。
经鉴定,对方手臂伤情属于轻伤。
分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轻伤害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红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为其使用刀具对他人进行伤害,且伤情属于轻伤,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案例三,故意杀人罪。
案情描述,张三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趁对方熟睡时,用铁棍将对方打死。
经鉴定,对方死亡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分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刑期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三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因为其趁对方熟睡时使用铁棍将对方打死,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论,以上案例分析表明,刑法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刑罚。
无论犯罪行为的背后有何种原因,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远离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刑法指导案例

刑法指导案例在刑法领域,案例是非常重要的教学工具,通过案例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情况,帮助学生和法律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刑法。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刑法指导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具体适用。
案例一,盗窃罪。
小明因为生活所迫,于某超市盗窃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下的,属于轻微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在500元以下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而根据小明的情况,他因为生活所迫才犯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
某人因私人恩怨,用刀将他人手臂砍伤。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案例中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案例三,诈骗罪。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规定,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案例中的情况,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刑法在具体适用时,会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从而进行量刑和裁判。
同时,刑法也注重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对于因为特殊情况犯罪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在实际运用刑法时,需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要做到公正、合理地适用法律。
总结。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刑法在具体案例中的适用情况,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理解刑法的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办案,同时也要注重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做到公正、合理地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以上案例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更加注重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刑法案例法律关系(3篇)

第1篇一、引言刑法案例作为刑法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涉及诸多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将以一起刑法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以期为刑法理论与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年,被告人张某因琐事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三、法律关系分析1. 犯罪法律关系(1)犯罪主体:本案中,犯罪主体为被告人张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张某已满十六周岁,符合犯罪主体的条件。
(2)犯罪客体:本案中,犯罪客体为李某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符合犯罪客体的条件。
(3)犯罪主观方面:本案中,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张某持刀刺伤李某,表明其具有故意伤害的犯罪故意。
2.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1)侦查法律关系:本案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侦查,收集、调取证据。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张某进行了讯问,并对其进行了强制措施。
(2)起诉法律关系:本案中,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法律关系:本案中,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刑法案例大全

刑法案例大全
以下是一些刑法案例:
1. 甲为抢劫乙的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乙实施暴力侵害,乙奋力反击,当场将甲打成重伤。
乙发现甲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地呻吟,但没有对甲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径直离开现场。
4小时后,甲死亡。
乙是否因先前行为而对甲负有作为义务?
2. 犯罪人盗掘古墓葬时,将他人的农舍挖垮,并将房主埋在瓦砾中,在主人呼救,盗掘者救助又比较容易时,为逃避追究,其逃离现场,致房主残废的,就应当根据刑法第328条认定为盗掘古墓葬罪,并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并罚。
3. 甲轻伤乙,丙开车运送乙去医院途中遇到车祸,致乙重伤。
到医院后,医生处置重大失误,乙死亡。
按照条件说,就会得出甲应当对乙的死亡结果负责的结论。
4. 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腩轻轻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
5. 钟某被警方抓获,熊某投案自首。
被告人张伟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
这是关于非法采矿的一个案例。
希望这些案例对你有所帮助。
刑法教学案例范文

刑法教学案例范文案例一:盗窃案(1500字)案例描述:小明是一名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决定通过盗窃来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
他选择了一个电器商店作为目标,并计划在夜间实施盗窃行动。
一天晚上,他来到电器商店,找到了一个没有被安装报警器的窗户,轻松地进入了店内。
他翻找了一些贵重电器,并准备好带走。
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店内的保安听到了动静并出现在场,将小明抓住,并报警将其交由警方处理。
案件分析:这是一起明显的盗窃案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非法侵入他人的土地或其他场所,并盗窃财物。
在这起案件中,小明非法侵入了电器商店,并准备盗窃财物。
刑法教学展开:1.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解析:1.1.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土地或其他场所:在这起案件中,小明非法侵入了电器商店,属于违法进入他人场所。
1.2.盗窃财物:小明在商店内准备盗窃贵重电器。
2.相关刑法条文解读:2.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或者将盗窃手段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价值巨大的,或者将盗窃手段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2.刑法第三十条:违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法律责任和量刑建议: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小明的盗窃行为涉及非法侵入他人场所和盗窃贵重电器,价值较大。
建议对其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在量刑上,由于他的行为性质严重、盗窃手段特别恶劣,建议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被告能认罪悔过,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可从轻处罚。
4.教育意义:这一案例可教育学生了解和理解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同时,通过案例讨论,引导学生反思盗窃行为的道德败坏性、法律风险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倡导诚实守法,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意识。
总结:这一案例通过描述一名大学生盗窃电器商店的行为,分析了盗窃罪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并提供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懂车侦探法律刑法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二手车交易日益活跃。
然而,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监管等原因,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懂车侦探应运而生。
本文将以一起懂车侦探法律刑法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概述2019年,某消费者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
在购车过程中,懂车侦探介入调查,发现该车存在重大瑕疵,原车主涉嫌欺诈。
消费者在懂车侦探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原车主赔偿消费者损失。
三、法律分析1. 欺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原车主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骗取消费者购车款,涉嫌构成欺诈罪。
2. 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消费者在懂车侦探的帮助下,证明原车主存在欺诈行为,法院依法判决原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3. 懂车侦探的法律地位懂车侦探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为消费者提供车辆信息查询、鉴定等服务,其法律地位属于服务提供者。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懂车侦探具有以下作用:(1)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降低交易风险;(2)协助消费者识别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为执法机关提供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案例启示1. 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2. 懂车侦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消费者可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维护自身权益。
刑法期末考试案例试题及答案

刑法期末考试案例试题及答案案例一:故意伤害罪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在愤怒之下,用拳头击打李某面部,导致李某鼻骨骨折。
经鉴定,李某的伤害程度构成轻伤。
问题:1.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如果构成犯罪,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3. 张某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答案:1. 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3. 张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后果。
案例二:盗窃罪案情简介:王某在一家超市内,趁店员不注意,将价值2000元的商品藏入自己的背包中,并试图离开超市。
在出口处,超市的防盗系统报警,王某被当场抓获。
问题:1.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如果构成犯罪,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3. 王某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答案:1.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盗窃罪。
2. 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3. 王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律后果。
案例三:贪污罪案情简介:赵某是某国有企业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了单位资金10万元。
问题:1. 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如果构成犯罪,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3. 赵某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答案:1. 赵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2. 赵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3. 赵某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案例四:交通肇事罪案情简介: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问题:1.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 如果构成犯罪,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3. 刘某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答案:1. 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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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绑架杀人案
• 被告人李某是无业人员,找姐姐借钱无果后 遂生绑架外甥之念.1997年10月的一个下午, 李某约请到张某\胡某,经过其指认,另二人骗 走其外甥,软禁后向其姐姐索要5万元人民币, 并威胁,不给钱,儿子就没命.李某的姐姐报案 后,公安机关介入,二人将李某外甥杀害. • 问题:三人的行为是绑架罪还是绑架与故意 杀人二罪?
继续犯
• 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法状态在一 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其特点在 于: •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这一点区别于状 态犯。状态犯是指行为结束后,造成的不法状态仍然在持 续的情形,如盗窃他人财物之后将该财物处于自己的控制 之下。 • (2)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时间的延续与行 为的不间断。 •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即同一法益(从始至 终都针对同一对象,侵犯同一客体)。 • (4)出于一个罪过。
•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4)二人以上轮奸的。 •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 该条款规定的加重处罚既有因结果而加重,也有 因情节而加重的,即上述五种法定加重处罚情形 中,前四种属于情节加重犯,后一种情形属于结 果加重犯。也就是说,加重犯(构成)既有结果加 重犯,又有情节加重犯。
•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转化 为——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 条第5款)。 • (3)妨害公务罪——转化为——聚众阻碍解 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 • 第242条第2款)。 • (4)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转化为—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刑法》第 247条)。
• 陈第二次进猪舍,见杨仍躺着未动,即拆散一捆 稻草盖在他的身上。尔后出屋张望,见无人影, 又第三次进猪舍。这时被告好象见覆盖的稻草动 了一下,怕杨又活了,顺手拾起一块石头向杨的 头部砸去,并用一块石磨压在杨的身上。三天后 被告将杨的尸体转移到河边涵洞里,后尸体被水 冲出方得以侦查破案。经法医鉴定,杨某头部被 砸伤痕系死后伤,被告用石砸杨之前,杨已死亡。 • 问题:陈某的行为是一罪还是数罪?符合的具体罪 名为何?
练习
• [例]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 •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的 •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导 致被监管人死亡的 •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 [答案]A、B、C、D。由于《刑法》第246条、第 261条没有针对加重结果规定加重的法定刑,因 而选项A、D当选。 • 根据《刑法》第248条,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 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 定罪处罚。这种情形属于前面提到过的转化犯。 • 至于选项C,因为《刑法》第237条虽然规定强制 猥亵妇女罪有加重情形、有两个量刑档次。但加 重处罚(5年以上有期徒刑)仅仅是限于“聚众或在 公共场所”的法定情形。而没有规定包括致人死 亡等其他需要加重处罚的法定后果或严重情节等。
继续犯的司法应用
• 关于继续犯的司法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 两个方面: • (1)追诉时效的起算 • 对于继续犯的追诉时效应从其持续不断的 行为终了之日起起算。刑法第89条的规定。 • (2)容易形成事中共犯问题
09-03张某索债案
• 张某,男,35岁.张某欠李某运费2万元,李某向 张某索要,张以无钱为由拒付.李某遂纠集数 人将张某劫持至某宾馆客房,威逼张必须偿 还3万元,在张某家人送来3万元后方将张某 放回. • 审理中,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 法拘禁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 绑架罪.你的看法如何?
09-04
• 某甲为杀害某乙,一日看到某乙走在大街 上,便向某乙扔了一个自制的炸药包,结 果不仅炸死了某乙,还将一辆正在缓慢行 驶的公共汽车炸毁,导致车上十几名乘客 伤亡。 • 某甲的行为符合几个犯罪构成?
分析
• 某甲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而且还触犯 了爆炸罪。此外,以故意放火的方式杀人、破坏 性地偷盗交通工具的关键性零部件、趁他人不备 时抢夺财物将被害人推倒在地造成重伤等,都符 合想像竞合犯的基本特征。想像竞合犯在刑事司 法中比较常见。 • 想像竞合犯的主要特点 • (1)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仅仅为杀人而持有枪支 的行为与杀人的行为主要部分是重合的,所以被 认为是一个行为,乃成立想像竞合犯。 • (2)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
小结:数行为与一罪
• 罪数形态中最难的问题就是数行为作为—罪处断 的情形,从原本意义上说,一个行为构成一罪, 数个行为就应该构成数罪。但刑事立法的具体规 定以及刑法一般理论将某些情形下同一个行为人 的数行为不作为数罪处理,无需数罪并罚,而是 作为一罪处理。 • 数行为作为一罪 • 数行为作为一罪的。既有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也 有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前者 即为法定的一罪,后者即为处断的一罪。
• (5)虐待被监管人罪——转化为——故意伤 害、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48条)。 • (6)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 第267条第2款)。 • (7)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 劫罪(《刑法》第269条)。 • (8)挪用特定款物罪——转化为——挪用 公款罪(〈刑法》第384条第2款〉,等等。
案例刑法第7周
罪数形态
09-01陈某致人死亡案
• 1982年4月10日下午,被告人陈某上厕所时把女儿放在外 面靠篱笆站着。陈在厕所内听到女儿哭声,出来见女儿扑 倒在地,将其抱起见脸上、嘴上都是鸡屎,怀疑是站在女 儿身边的杨某(男,4岁)推倒的,就抓住杨的左肩使劲 “一推一转”。杨被推倒在地,头部碰在石头上,后脚蹬 了几下。陈将女儿的脸擦干净后转身一看,见杨仍倒在地 上,就将杨抱起,发现地上、石头上都是血,并听见杨的 喉咙里象打鼾一样响了一声,且脸色苍白,四肢瘫软,不 哭不哼。被告害怕承担责任,就将杨抱进自家猪舍,出来 将地上有血的石头、树叶拾起丢进厕所,用铁锹铲净地上 血土。
• • • • •
(1)两个行为 (2)由较轻之罪向较重之罪转化 (3)转化根据的法定性 3.转化犯的处理 转化犯化犯即行为人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行为 时,因具有特定情形而使其行为性质发生 了变化,转化为——较重的罪,而不以原 行为性质定罪也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于转 化犯,应当特别注意转化的条件问题。刑 法典中典型的转化犯立法例有: • (1)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
09-05交通肇事案
•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单位汽车司机。李某于2002 年8月17日上午11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解 放牌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货(该货车核准载重8吨,该批 货物约重13吨多)。车超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 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纪某连人带车撞出20多米, 造成纪某重伤.李某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 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 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 意其立即停车,但李某对此根本不予理会。 后因抢救不 及时,在被他人送医院的途中死亡。 • 问题:李某的行为涉嫌哪些罪名?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王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 受丈夫责骂,与王某中断了关系,王某怀 恨在心,故蓄意杀害李某全家。一天下午, 王某将李某骗到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 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死。 • 对王某应如何定罪处罚?
连续犯
•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 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 同—罪名的犯罪形态。其主要特点在于。 •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 罪故意。 •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 常习犯,立法上将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的习以为 常的多次行为作为一整体,以一罪论处。 • 以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是职 业犯,如非法行医; • 以营利为目的而反复实施一定犯罪的是营业犯, 如赌博罪。 • 通说中的惯犯如《刑法》第264条中的“多次盗 窃”、《刑法》303条中的“以赌博为业” 等.长期以该犯罪活动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或挥霍 的主要来源.形成常习犯、常业犯。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司法处断
• 应从一重罪处断。客观上的一个行为与主观上的 一个与准一个意思,是科处一个刑罚的根据。 • 在刑法分则第二章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很容易 出现想象竞合犯的问题。在竞合情形下“择一重 罪处罚”比较容易选择。因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一般是重罪,与其他罪名发生竞合,通常都要选 择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结合犯
• A+B=C A+B=A(B) A+B=AB • 结合犯是指立法上将同一行为人的两个相 对独立的罪行作为一个新罪行处理,如行 为人在暴力强奸的同时.又乘机将被害人 的财物抢走的,本来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 两罪,但在国外,如日本刑法将该类行为 另单独定“强奸抢劫罪”一罪论处。 A+B=C 我国的很多犯罪是甲+乙=甲或者 乙。 • 集合犯(常习犯、职业犯和营业犯)
结果加重犯
• 1.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 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 他罪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形。例如刑法第260条第1款 规定的是虐待罪的基本犯,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这就是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 • 2.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 (1)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 • (2)造成了加重结果 • (3)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4)对加重结果主观上存在过失 • 3.结果加重犯的处理 • 结果加重犯属于法定的一罪,应以一罪论处。
• [答案]B、C、D。甲在一个杀死乙的犯罪意图的 支配下,实施了一个开枪射乙的危害行为,结果 却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 罪名,构成刑法理论上的想像竞合犯。 • 想像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择一重罪处断而不实行 并罚,而故意杀人罪重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 只有选项A正确。那么,选项B、C、D不符合想 像竞合犯的基本特征和处断原则,因而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