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也可以拿年终奖吗
离职员工是否该拿“年终奖”

范 围的解释 》 的规定 , 主要 包括 超产 奖 、 质 量奖 、 年终 奖 ( 劳动分
须根 据企 业年度 经营 业绩 以及上级 主管单 位 的考 核挂钩 , 故小 王
定, 员工取 得年 终 奖的 前提是 在职 , 且 公司该年 度 的绩效 奖金 也 概 念 以及发 放方 式上存 在 明显 的不 同, 理 由如下 :
国劳 动法》 若 干 问题 的意 见》 第5 3条规 定 : 劳动法 中 的“ 工 资” 是 接支付 给本 单位劳 动者 的劳 动报酬 , 该《 意 见》 同时明确规 定 了哪 结合上述 两项 规定 , 得 出结论 , 年终奖 是奖金 的一种 , 它是工
资 的一部 分 , 属 于劳 动报酬 的范 围 。
当在 与劳动 者办 理离职 手续 时一 次性 付清 。 二、 绩效 奖金 是否 等 同于年终 奖 首先, 笔者 认为 , 绩 效奖金 ( 工 资) 并不 等同于年 终奖 , 两者在 方面 , 所 谓绩 效考 核 , 是用 人单 位根 据不 同 岗位 而设 定的
放 的部分 , 是属于 年 终奖 , 小 王 已经 离职 , 按 照上 级主管 单位 的规
{ I } J 占 缸金 2 0 1 3・1 1 (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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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前 沿
离职 员工是 否该拿 ‘ ‘ 年终 奖’ ’
邝 蕴
摘 要 企业员工入职只约定口头承诺薪酬、 劳动合 同只约定部分比例收入、 薪酬的发放方式约定模糊……这些仿佛已经 成为 用人 单位 约定俗 成 的做 法 , 而在 这样 的 背景 下 , 劳动 合 同就成 了一 纸 空文 , 离职 员工更是 无法取 得 当年应得 的报 酬 , 无 法保障 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我 国法律明确规定,属于涉及劳动者切 身利益的问题都必须以合法明确的方式制定规章制度
被公司辞退年终奖要怎么补偿

被公司辞退年终奖要怎么补偿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作为职工在公司上班的话一般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合同就是证据。
比如职工被辞退,那么被公司辞退年终奖是不是可以申请补偿呢?宿迁律师在线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被公司辞退年终奖要怎么补偿1、被公司辞退了,那么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是不可以再享受到公司福利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年终奖。
2、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
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一种。
3、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性补偿,经济性裁员辞退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性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有权自主制定年终奖分配方案,但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都没有对年终奖进行明确规定,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可以进而认为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在此前提下可以要求年终奖奖金。
员工被单位辞退,根据不同的原因,员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员工年终奖发放制度细则(通用7篇)

公司员工年终奖发放制度细则(通用7篇)公司员工年终奖发放制度细则(通用7篇)年终奖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扣缴义务人根据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奖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员工年终奖发放制度细则,欢迎大家来阅读。
公司员工年终奖发放制度细则精选篇1一、考核宗旨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的数额。
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二、考核发放范围1、本公司在编员工年终奖金的发给,按本规定办理;2、本规定以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财务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视情况另行发给)。
三、考核程序1、公司全体员工考核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核(收集整理12个月度绩效考核的数据);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各部门负责人须于春节前10日初递交全年实际毛利额、全年指标毛利额提交行政人事部汇整,再呈报董事长复核批示;3、春节前6日,董事长全部复核完毕,由行政办公室转发各部门、各人知悉;4、全年度绩效考核事宜由裁决小组督导,行政人事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四、年终奖核算及构成(一)年终奖涉及因素当年年终奖核算主要涉及的因素为:全年绩效考核数据、奖金基数、工龄、岗位对应系数等。
(二)年终奖计算工式年终奖=奖金基数(J)__岗位对应系数(G)__年终绩效考核系数(K)__工龄对应系数(N)(三)年终奖涉及项目与数据对应关系1、奖金基数奖金基数=员工固定工资__效益系数2、全年实际毛利(效益系数,是指部门全年毛利完成情况)全年指标毛利其中效益系数=注:综合部效益系数为公司各部门平均系数2、岗位对应系数:3、年终绩效考核系数年终绩效考核系数=ABCDE考核系数注:考核期内刚入职没有纳入考核的部门员工,则系数为0; 考核结果为12个月度绩效考核数据的平均分数。
4、工龄与系数对应关系5、特殊情况说明下列员工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1)、临时工;(2)、企业外聘的专家、顾问;(3)、待岗员工;(4)、年终奖金分配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的员工不享有年终奖。
年终奖发放的评定办法有哪些

年终奖发放的评定办法有哪些年终奖是薪酬范围,是劳工的权益,但年终奖的发放是没有法律规定的,那年终奖有没有什么评定的办法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年终奖发放的评定办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年终奖发放的评定办法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平、公正、客观、透明、有效的评定,现将《2017年度终奖金评定办法和标准》公布如下:1、工作岗位和职务,职务和岗位津贴遵照《关于薪资结构的解释和说明》执行;2、日常工作表现(精神面貌、遵守《考勤管理规定》、《考勤处罚规定》奖励或处罚过失的实际情况、工作区域的卫生情况、与同事工作关系等的协调和处理);3、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和意见数量以及公司采纳后带来的直接的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或者公司面貌的改观情况;4、直接负责的业务范围的业绩情况,参照各个岗位负责的具体工作情况(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及时性;样衣制作的数量、质量;打版、推版的数量;起草的工艺指导书;设计打样款和投产款的数量与比例;投产款的实际销售数量;跟单厂家的生产数量和周期;质量问题;运输实际工作时间、运输里程等;发货数量;销售业绩;采购总数量和业绩;库房管理、库房商品发放的准确性、库存率等)----参照个人的《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5、各个岗位之间和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情况;6、管理层、部门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领导水平及对部门人员的管理实施结果和业绩;7、管理层、部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8、入职时间做为评定年终奖金的参考因素之一,主要依据是带给公司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带来的变化);9、2017年度公司整体运营、经营经济效益收益情况;10、财务部提交的《2017年度财务分析报告》;11、2017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和预测情况变化因素----部门、人事、岗位等;上述《评定办法和标准》请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就审核通过的《2017年度年终奖金评定的标准和办法》予以说明和公布。
2024年前辞职能拿到年终奖吗

2024年前辞职能拿到年终奖吗年前辞职能拿到年终奖吗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支付方式和数额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
不管是年底双薪的形式还是绩效考核的形式,这类的“年终奖”都应视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若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年终奖发放数额,用人单位理当按时足额发放。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劳动者的业绩支付年终奖,即年终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劳动者年底离职,但只要符合约定条件,也应拿到他所应得那部分奖金。
2、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只有每月工资,对年终奖等没有约定,更没有约定按业绩发放年终奖,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这就要看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年终奖。
如果劳动者提前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也就无须再对其给予激励。
3、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若劳动者举证用人单位每年有发放年终奖,且用人单位在当年向其他在职劳动者发放了年终奖等事实。
年前辞职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如果还没有写直接从第二步做起):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年终辞职有没有年终奖_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

年终辞职有没有年终奖_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2019年只剩二十几天时间了,你的年终奖在向你招手,不少网友纷纷直呼发了年终奖就可以放心的买买买了。
小编整理了年终辞职有没有年终奖_年底辞职还有年终奖吗,供大家参考借鉴。
年终辞职有没有年终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四条、七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生产奖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对年终奖发放时已离职员工可否领取上年度年终奖的问题,可分两种情况判断:一种是在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里没有对年终奖的发放进行约定的,已做满一年的员工次年离职,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是可以享受上年度年终奖的;反之,如果单位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里有明确约定“只有在发放年终奖时在职的员工才有享有年终奖的资格”类似条款的,那么,已离职的员工就不再享受这个年终奖了。
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对年终奖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果离职员工上年度工作满一年,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其完全具备参与年终绩效考核、领取年终奖的条件。
法条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年终奖分配是自主权,只要符合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规定,体现基本公平即可。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辞职了年终奖还有吗_辞职了有没有年终奖

辞职了年终奖还有吗_辞职了有没有年终奖有的员工辞职时间节点正好在年终奖金发放的前后,对于这种情况,你知道辞职了年终奖还有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辞职了年终奖还有吗,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辞职了年终奖还有吗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需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年终奖的规定而定。
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约定或规定,综合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工作业绩的综合表现情况而发放的奖金。
年终奖如何发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形:1、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年终奖用人单位将每月工资按一定比例扣除一部分,到年终时再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的结果发放相应的年终奖。
这其实不是年终奖,本身就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不发放年终奖就等于不发放工资。
对于减少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拿出证据证明为什么不发放年终奖,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有约定又可分为: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有明确的约定;只是简单约定年终奖是否发放由用人单位决定;虽然约定有年终奖,但对于具体的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约定不明。
如果有明确约定或由用人单位决定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见下面第三项内容。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有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发放有相关规定,对于发放形式、金额、时间等明确的,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规定不明确的,见下面第三项内容。
另外,规章制度也可能涉及到效力的问题,不合理不合法的规定可能会无效。
4、口头承诺劳动合同中无年终奖的约定,规章制度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只是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
这不是年终奖有无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举证的问题。
5、没有约定或规定,也没有口头承诺,按照每年的惯例发放一定的年终奖由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年终奖必须发放,如果没有相应的约定或规定,不能依惯例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
<<<返回目录辞职了有没有年终奖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年终奖发放规则。
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待遇规定

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待遇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事业单位成为了广大人员就业的热门选择之一。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员工可能需要离职,因此了解事业单位离职人员的待遇规定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一、离职通知期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离职员工需要提前向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通知。
对于事业单位离职人员来说,离职通知期的长度通常是30天,但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工作单位的规定来定。
二、工资结算离职员工在离职之前,工资结算是必不可少的一项。
根据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应当领取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工资,同时还应当结清剩余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三、工龄工资和年终奖对于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离职人员来说,工龄工资和年终奖是他们离职时的一项重要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可以按照工作年限和单位规定的标准领取工龄工资,同时也有资格领取年终奖金。
四、社会保险待遇离职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离职员工可以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并按照相关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下岗再就业和培训在某些情况下,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可能会遭遇下岗。
针对这部分人员,国家和地方政府会提供再就业帮扶政策,包括就业援助、培训等,以帮助他们尽快重新找到工作。
六、退休人员待遇如果离职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相关的待遇将按照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养老金、医疗保障和其他相关的退休人员权益。
七、其他待遇除了上述提到的待遇外,离职人员还有一些其他的待遇,例如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和工作经验证明等。
这些文件和证明对离职人员日后寻找新的工作或者享受其他相关政策待遇非常重要,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离职人员的待遇规定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离职通知期、工资结算、工龄工资和年终奖、社会保险待遇、下岗再就业和培训、退休人员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待遇。
员工在离职时应当了解相关政策,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各个事业单位能够依法依规为离职人员提供相应的待遇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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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也可以拿"年终奖"吗
一年辛勤工作之后,“年终奖”成了劳动者期待的大礼。
那么,你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年终奖”了吗?
“年终奖”的发放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相抵触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必须按对劳动者有利的原则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提前离职也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
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不能拖欠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也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生产奖;(二)
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则进一步指出:“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故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已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年终奖”不得以实物折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按照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发放“年终奖”,或者未按法定时间、法定方式发放,劳动者可以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