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公示公 示 3
优秀教师公示结果模板

优秀教师公示结果模板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优秀教师公示结果模板尊敬的教职工及家长: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经过严格评选,我校评选出了优秀教师名单,现将公示如下:一、优秀教师名单:1. 姓名:XXX 性别:男职称:特级教师简介:XXX老师,从教20年,教学经验丰富,擅长讲授数学课程,深受学生喜爱。
二、评选标准:1.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的独特性、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方面;2. 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包括教学经验、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3. 教育教学态度:包括对学生的关爱程度、工作积极主动性等方面。
三、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学校将认真核实并做出处理。
特此公示!敬请关注!学校教务处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二篇示例:优秀教师公示结果尊敬的各位师生们:根据学校评选产生的优秀教师名单,现将优秀教师公示如下:优秀教师姓名:XXX所在学院/学部:XXX学院所教学科:XXX获奖情况:XXX自我介绍:XXX以上为学校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名单,这些老师凭借自己的教学水平、教育方法和师德师风赢得了学生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兢兢业业,用心教育每一位学生,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不懈努力。
我们要向这些优秀教师们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希望广大师生们在优秀教师的引领下,共同努力,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校园未来!特此公示!学校教务处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三篇示例:优秀教师公示结果一、公示对象:全校教师根据学校评选优秀教师的标准和程序,经过评审委员会层层筛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二、获奖教师名单1.(姓名):(任教科目),(获奖情况简介)…三、评选标准1.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突出,学生成绩显著提高;教学方法新颖独特,受学生喜爱。
2.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推广教学新方法,对同行有帮助。
关于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doc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通知)即教体办通字〔2010〕96号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各单位,城区规模以上学校,各民办学校,体育中心,机关有关科室: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关于评选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青教普字[2010]46号)规定,现将我市评选推荐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在教学岗位的人员均不在推荐范围。
年龄计算均截止2010年8月31日(下同)。
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按属地化原则参加我市推荐。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一)本次全省评选特级教师400名。
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全省按1:1.2的比例即480名分配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给青岛市特级教师的推荐名额为41人,青岛市差额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11人,其中高中(含职业)2人,初中4人,小学4人,幼儿园1人。
(二)特级教师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特级教师人选中,兼任学科教学符合评选条件的校、园长(含副职)和确实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教学、教研人员合计不超过1人;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原则上应推荐7人以上;男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从严控制。
我市确定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时,将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兼顾学段、类别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其中同一学段、同一类别、同一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按青岛市教育局要求,为确保全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乡镇及以下)教师比例不少于30%,我市城区初中至多推荐1人,城区小学至多推荐1人。
(三)本次山东省特级教师人选的推荐,各基层单位不限推荐名额。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鄂教师[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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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鄂教师[2009]2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大型厂矿企业,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高水平教师,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奖励基金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省教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鄂教人[1993]045号)文件精神,我厅决定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第八批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含学前班)、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
其中教研人员的评选比例控制在5%以内,校级领导的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由于我省现有在岗特级教师学段、学科分布不均,各地在推荐评选对象时,在坚持条件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兼顾学段、学科的平衡。
二、评选原则第八批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3、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成绩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选条件第八批特级教师的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名额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中关于“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的规定,我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拟评选240名(不含破格推荐人选)。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晋教人[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的通知(晋教人[2010]16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我省将评选第八批特级教师。
现就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省、市、县级教科院(所、教研室)在编在岗教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一)学历和资格条件1、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进修校、师范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学校教师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与任教学校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以上,聘任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10年以上,聘任中学高级教师5年以上。
4、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或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没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1年以上经历的,评选特级教师后3年内,必须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一年以上(教师个人和学校评前必须有承诺书)。
5、中小学校长接受过岗位培训,并按计划参加了提高培训。
办理了提前离岗手续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校长、教研员,均不再推荐。
年龄、从教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具有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在教育界享有较高威望。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关注全体学生的健康发展。
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关于对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有关单位、学校:根据《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鲁教人字[1994]15号)和《关于评选第七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9号)文件规定,经各学校、县市区逐级严格筛选推荐,由潍坊市推荐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了拟上报人选。
根据评选推荐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拟推荐省特级教师人选公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人选共47名,其中规定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推荐人选不超过10%。
各学段人选上报指标是:幼儿园5人,小学14人,初中14人,高中14人。
二、推荐过程按照推荐人选学段和人员结构情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综合组分别组织。
评委从外市和我市具有高级职称,齐鲁名师或山东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选中选聘。
评选过程中,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全程参与监督;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督导室、社管科等有关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参与对各推荐组说课答辩工作的现场监督。
评委、工作人员以及参加推荐人选的通讯工具全部收缴,说课答辩和材料审查现场实行电子屏蔽。
参加推荐工作的评委全部签订了《诚信承诺书》。
推荐评审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评审原则(重视推荐人选的说课答辩能力)确定。
一是材料审查。
由评委根据推荐人选申报的荣誉称号、教学成果、论文论著等能够体现本人业绩的材料,分类别、分学段对申报人员独立进行排序后小组讨论确定总体排序。
该项占30%权重。
二是说课答辩。
首先由评委按照分组情况确定说课题目,并命制答辩题目,然后组织推荐人选进行说课答辩,根据推荐人选说课答辩情况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该项占70%权重。
按照上述两项成绩综合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
三、公示要求1.潍坊市公示。
公示期为2010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市教育局在潍坊教育信息港上公布47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7.07•【字号】渝教人[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通知(渝教人〔2009〕49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教科院、委直属中小学: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将原在2010年开展的每三年一次的大表彰活动调整到今年进行。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人才奖励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06〕54号)规定,为与国家的教师节系列表彰活动相衔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请示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今年推荐评选一批中小学特级教师。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院)、职业中学、教学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基本条件按《重庆市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渝教人〔1998〕81号)第四条执行。
三、名额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
今年我市共评选100名特级教师,各区县(自治县)和有关单位按1:1.5的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下达给各地的推荐名额均含所在地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办的中小学、幼儿园。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一)各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在符合评选条件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中提名推荐。
(二)各区县(自治县)组成专门考评小组,按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学校提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评选结果公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学校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常州市实验小学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 常州市第一中学 溧阳市埭头中学 常州市第二中学 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 常州市朝阳中学 江苏省溧阳中学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 溧阳市南渡高级中学 东城实验小学 常州市第一中学 江苏省溧阳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 田家炳高级中学 宋剑湖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星河实验小学 溧阳市天目湖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武进区实验小学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 常州市第四中学 常州市新北区浦河实验学校 常州市花园第二小学 姓名 李军 张祖润 谭瑞军 陈新华 胡云飞 徐展 赵金华 殷涛 王澄 苏建立 孙保华 王建华 庄素芳 林厚从 胡兵祥 梅建芬 孙蓉 丁雄鹰 丁文敏 任俊 胡爱彬 蒋欣 吴爱军 裘高飞 芮建民 孙丽燕 学科 化学 数学 数学 物理 数学 物理 体育 语文 化学 化学 数学 生物 语文 信息技术 道德与法治 物理 政治 语文 英语 烹饪 化学 语文 体育 道德与法治 语文 数学 学段 初中 小学 高中 高中 高中 高中 高中 初中 高中 高中 小学 高中 小学 高中 初中 初中 高中 学 小学 职教 高中 小学 初中 初中 初中 小学
2010年云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结果公示

2010年云南省特级教师评选结果公示经云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选,通过白波等91位同志为特级教师人选,现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或发现通过人员有弄虚作假者,可于2010年7月10日前向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举报(电话:5102861、5141453)。
通过人员名单如下:昆明市:29人白波万建国李文娟(女)胡晋明(女)毕首金王鸿玲(女)史云波姜苹(女)袁蕾(女)高华(女)曹红兵杨仕云杨冬梅(女)王勇李玲(女)罗蓉(女)任康叔俞群(女)陈为(女)徐钢(女)李彦璇(女)李红(女)高辉(女)李昕刘琼珍(女)陈渝梅(女)王琪荣兰元青(女)殷艺祠(女、回族)曲靖市:5人付琨柳惠萍(女)王书文李晓朴张秋凤(女)玉溪市:2人杨翠英(女)李永云昭通市:8人夏国梅(女)张佐才董云雯(女)罗毅(壮族)张赤飞张云书张和林成信庚保山市:3人李光俊黄苑黎(女)庄黎佳(女)红河州:11人张文建韩斌(女)李正科师永琴(女)王俊陈浩赵伟周国华姚文良王力月(女、回族)马艳(女、回族)文山州:7人杨艳红(女)余世春瞿云华王绍南(女)卢占国(壮族)陈明珠(女、彝族)方志丽(女、彝族)普洱市:3人冯超(女)陈珍慧(女)曾国清(哈尼族)西双版纳州:2人石卫华(女)陈早(女、彝族)大理州:8人鄢锦荣李志云(白族) 张正和杨文彪(白族)李兴义(白族)张勇(白族)杨波涛(白族)马琴(女、回族)德宏州:2人张家清杨晓春丽江市:1人李菊英(女)怒江州:1人罗建忠(傈僳族)临沧市:6人陈亮张国栋杨正茂冯体益(彝族)葛丽屏(女、侗族)杜光花(女、彝族)省属学校:3人罗丽清(女)孙澄(女)王爱民(白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