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模板)-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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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参考)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参考)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以下案例的整理,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为“股转系统”)官网“信息披露”中以关键词“股权激励”进行搜索获取,通过逐个分析得出以下案例归纳表格,因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名称的特殊性未能检索到,故以下表格并未能容纳新三板挂牌企业所有实施股权激励的案例:如无特别备注,上述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或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均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统计,上述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的挂牌企业共36个,约占47%,为挂牌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最主要的模式;激励模式为股票期权的挂牌企业21个,约占27%;其中明确同时使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权两种激励模式进行激励的企业有两家,为夏阳检测、百华悦邦;虚拟股权目前仍只有精冶源一家企业,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还未得到运用;其中一部分激励计划其实质为一次无任何限制条件、无任何等待期的股权转让或定向发行股份,不具有股权激励的约束性质。

新三板股权激励模式之比较在整理并分析股转系统披露的所有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可发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相比较上市企业而言,无论从实施条件、激励模式还是股票的来源等,其形式都更为灵活且丰富。

其中主流的激励模式主要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权等,这些模式或被单一使用,或被混合使用。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基金等其他激励模式,或被主流激励模式所包含、或不具有股权激励的性质,本文便不再铺开赘述。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案例分析:截至目前,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仁会生物”,代码:830931)仍是唯一一家挂牌前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后成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构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一、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公司现有注册资本2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二、股权激励时点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尚未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增资的方式实现。

建议股权激励的时点一般选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前,或者是公司新三板挂牌以前。

由于新三板的具体挂牌及交易制度的特点,参照目前相关规则及实践,如果在新三板挂牌后再实施股权激励,则只能通过定向增资的形式进行,并且定向增资不能仅针对其在册股东及公司员工,还必须有其他外部投资者参与,因此,在此时实施股权激励相较于挂牌前存在一定的限制。

在企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至挂牌前阶段,也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

但是如果在此阶段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因此,如果未在上述场所转让股份,其股权转让的效力本身就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采取的方式是在股权交易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所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然后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通过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来补正其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瑕疵。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来源:包括向激励对象增资扩股、老股东转让股份等方式。

具体方式如下:第一种方式:通过激励对象增资扩股。

公司通过接受激励对象现金出资的方式增资扩股,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来增加资本金,但也存在需要股东会的批准,需要解决股权频繁变动与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法律障碍。

第二种方式: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如果公司不想增资扩股,可采用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方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出资对象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优惠比例。

(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2)二、管理机构 (2)三、激励对象 (3)四、股权的来源及预留 (4)五、内部管理股权的持股 (4)六、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 (5)七、股权激励计划周期、行权条件及数额 (6)八、激励方案的资金来源、激励股权的数量限制和分配 (7)九、内部管理股权的价格 (9)十、内部管理股权的授予流程 (10)十一、内部管理股权的行权流程 (11)十二、内部管理股权的变化处置 (13)十三、公司和被激励人的权利义务 (14)十四、激励股权方案的终止 (15)十五、其他 (15)一、股权激励的目的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2、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人才,稳定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3、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共同体”向“事业共同体”发展;4、激励约束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管理机构1、集团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可以合并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执行。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包括:(1)制定激励对象标准,审核汇总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报请董事会审批;(2)研究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审查激励对象的资格;(3)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4)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建议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3、“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组成:可与薪酬委员会一致5-9人主任:董事长副主任:成员: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选定的部门负责人等办公室:设在董事会办公室三、激励对象1、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职的员工,在**集团入职在规定年限以上,而且属于下列范围的人员:(1)、**集团及子公司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一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2)、**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集团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3)、**集团及子公司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销售骨干、培训师等)。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随着我国股权激励政策的不断完善,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本文旨在探讨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并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案设计。

一、选股权激励的原因1.人才保留人才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是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而在资源相对单薄的新三板市场中,企业往往面临着高薪资的缺乏和人才流失的严重问题。

因此,为了留住优秀的人才,新三板企业需要提供一定的股权激励。

2.激励员工股权激励不仅可以吸引人才,更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

员工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在公司取得成功时,通过股权激励可让员工分享企业的成功。

3.提高企业竞争力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不仅可以吸引优秀人才,更可以激发员工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股权激励也是一种非常有力的手段,可以提升企业的投资价值和市场表现。

二、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1.股票期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激励方法之一。

股票期权是一种在特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力,员工可在特定期限内通过实际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来进行激励。

这种方式简单易懂,容易操作,且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被很多新三板企业采用。

2.剩余股份分红该方案是指,在公司总股本中,由企业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自愿出让一部分股份给员工,员工可根据公司业绩分红。

此方案适合新三板企业中小股东之间分配分红时的使用,既可以激励员工积极性,又能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3.股份回购和认购激励股份回购和认购激励方案是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购回部分股份,将这部分股份分配给员工,继而增加员工的权益。

采用这种方案,可以让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通过分享公司的成果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4.股权分配计划股权分配计划是指某些机构、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为发布助推某个项目或业务的发展贡献出力,有资格获得计划中某些股数的股本的行为。

新三板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6篇

新三板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6篇

新三板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升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员工,对甲方公司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激励对象之一。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参与甲方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和条件,确保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二、股权激励计划概述甲方根据公司业绩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股权。

乙方在持有股权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增值权等。

具体股权数量、比例及权益分配方式等详见本协议附件。

三、股权激励条件乙方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股权激励:1. 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双方另行约定);2. 乙方在股权激励期间需继续为甲方公司提供服务;3.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股权变更及退出机制1. 股权激励期限内,乙方的股权发生变更或退出的,需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2. 如乙方在股权激励期间离职、退休、调岗等,其持有的股权处理方式需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3. 乙方持有的股权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或用于担保等。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业绩和乙方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授予乙方股权及股权数量;2. 乙方在持有股权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3. 乙方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勤勉尽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4. 乙方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照约定授予乙方股权或未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转让、出售股权或违反保密义务等,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新三板企业薪酬激励方案

新三板企业薪酬激励方案

新三板企业薪酬激励方案薪酬是企业用来激励和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案,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新三板企业的薪酬激励方案。

新三板企业的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当根据企业绩效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设定。

基本薪酬应该与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应,根据员工的年资和岗位水平划分等级,确定相应的薪酬档次。

此外,还应考虑员工参与企业的风险,对年终绩效进行评估,并与薪酬相挂钩。

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该建立在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上,以便员工能够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薪酬构成和提升空间。

二、股权激励方案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方案来吸引和激励人才。

股权激励是指通过向员工授予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使员工直接分享企业的成长和价值增长。

股权激励方案可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员工可以通过持有企业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风险和利益,以此来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股权激励方案还可以促使员工更加积极地为企业创造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但是,股权激励方案需要谨慎设计,以避免员工离职后的负面影响。

因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应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行权期限,以及行权条件的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离职后不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绩效奖励方案绩效奖励是激励员工的一种重要方式。

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绩效奖金或绩效奖励机制,对员工在实现业绩目标或个人目标方面的表现给予奖励。

绩效奖励可以是固定金额的奖金,也可以是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福利待遇等形式。

绩效奖励的设立应该基于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使员工在努力工作、实现目标时能够得到公平的回报。

此外,对于优秀员工,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的制度,以鼓励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

总结起来,新三板企业的薪酬激励方案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基本薪酬激励方案应建立在公平、透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上,股权激励方案可以通过股票或股票期权的方式吸引和激励人才,绩效奖励方案可以根据员工的业绩表现给予奖励,同时还可以设立特别奖励制度来激励优秀员工。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及案例分析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及案例分析

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及案例分析根据《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虽然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许多挂牌企业已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方面,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XXX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XXX向特定对象,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

此外,《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

同时规定,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XXX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不同情况,目前部分挂牌企业是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而另一部分企业则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对于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需要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方可完成。

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

股票期权是给予经理人员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

2023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2023年最新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整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激励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的话题。

作为一个非常新兴的市场,新三板的公司们也在逐渐地发展着他们自己的股权激励方案。

本文将介绍一些最新的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以及它们的影响和价值。

1. 某科技公司这家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也是非常有创意的。

该公司制定了一项叫做“AI之星”的股权激励计划。

据悉,该计划旨在通过对该公司人工智能产品的销售和业绩推进来激励员工。

该计划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它考虑了员工的个人贡献度以及公司业绩的成果,不仅激励了员工的创新精神,还激励了公司的经营活力。

2. 某医疗器械公司这家公司是一家专业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动,实现了企业的高速增长。

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员工的创新创意来制定的。

该公司为员工提供了独特的股权激励机制,通过与企业业绩相挂钩的方式,将员工的个人贡献度转化为实际的金钱回报。

通过这种激励机制,一些员工的创新想法得到了及时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创新成果。

3. 某知名教育集团这是一家专业从事教育培训的企业,他们的股权激励方案不仅吸引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加入,而且也成为了其他企业的参考。

该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基于个人能力与绩效相关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充分的机会来参与企业的各个方面。

该公司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机制,激励员工的学习兴趣,提升员工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不仅使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业能力,还能够比较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整体业绩。

总结股权激励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对于新三板的公司来说尤其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新三板公司已经认识到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创新型的激励计划。

这些激励计划不仅可以促进员工的潜在潜力,也能够激励员工为企业的业绩和未来做出更大的贡献。

很明显,股权激励计划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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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第二条股权激励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第三条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一)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

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

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

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

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第六条激励股权数量、来源及方式1、本部分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八条激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或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条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十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第十一条激励条件(一)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授予时间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条股权激励退出机制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3、公司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

第十四条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第三章附则第十五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会议提出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东大会批准,可能的情况变化如下: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3、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十六条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本方案由公司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xxx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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