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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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确实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依据《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岗专任教师。

(二)开展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的目的是促进教师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流程、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及岗位素质和知识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三)各专业在保障基本教学安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课程建设和教学急需的、或没有企业经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适当兼顾教师职称评定需要。

(四)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该学期不承担教学任务。

(五)新进教师工作满一年方可申请到企业实践锻炼。

(六)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人数,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实际,每学期可安排5%的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5%的教师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工作(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

(七)实践锻炼企业需安排在珠海本地企业(或紧密校企合作企业)。

二、组织管理(一)学院对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全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分管院领导总负责,教学科研部统筹管理,各专业配合做好实践企业的联系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专业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负责制定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明确教师企业实践的具体目标、任务、要求及考核标准,对下企业教师加强指导,定期检查,认真考核。

下企业教师需参加学院例会,并每周二向专业汇报下企业情况及上交工作周志。

(三)各专业于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将下一学期本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方案报学院审批。

(四)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递交申请及总结、考核等材料。

(五)学院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专业教师实践一线进行抽查。

实践教师因故离岗,须同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企业三方以书面形式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

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和完善职教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升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实践锻炼的对象和时间1•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44天264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2.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45周岁以下的中年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0天(120学时)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锻炼。

3.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应不定期到企业学习、调研,指导学生在企业实习等。

4.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参照上述年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便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研究。

三、实践锻炼的主要内容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工艺流程、组织方式以及企业发展前景,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质量监控、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

2.到企业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努力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规范、新法规。

3.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推进教学改革,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关键能力与操作技能。

4.教师带新项目、新技术、新课题下企业,做到教研与生产有机结合。

5.参与企业新产品、新项目、新技术开发研制与技术改造,讲究效益,力求创新。

6.驻企业参与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或到企业学习、调研对本校实习生进行管理,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

四、组织实施1.由专业部提交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专业教师填写《教师实践锻炼申请审批表》(附件1)、《教师实践锻炼基本情况表》(附件2),在每学期末前1个月报教务科。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第一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培养中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工科类中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型,规范教师赴企业实践学习和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基本条件1、在编在岗,年龄在45岁以下;2、实践锻炼的岗位与教师所教专业具有关联性;3、近三年内未到企业或单位实践锻炼。

二、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时限挂职锻炼一般采取离岗或利用寒暑假进行,实行顶岗工作,承担企业的工作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同时,利用学院教学科研资源和教师知识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

挂职锻炼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教师,也统筹在实践锻炼之内。

三、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申请审批1、申请。

申请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审批。

所在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后审核批准。

院(部)还应与挂职锻炼企业或单位签订《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一式两份,院(部)存档。

3、办理。

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四、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组织管理1、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实行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双重管理。

2、挂职锻炼期间青年教师应遵守挂职企业或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考勤由挂职企业或单位负责,考勤结果每月书面报告所在院(部)。

所在院(部)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挂职教师考勤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事先向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履行相关手续,院(部)按考勤管理规定予以办理;如无故缺岗,按院(部)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五、赴企业实践锻炼的考核评定1、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的考评考核由所在院(部)负责组织。

2、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企业或单位要对挂职教师作出鉴定,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1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1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切实提高学校教师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和专业理论教学能力。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对象实训指导教师、专业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

其他教职员工可自愿参加。

二、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目的(1)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2)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3)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4)结合企业职业教育的需求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三、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安排方式(1)学校安排方式由教务处、实训处负责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2)专业部安排方式由申请人所在专业部负责联系实践锻炼地点,安排一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时间或推荐参与学生实训教学环节。

(3)自主联系方式专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以自行联系企业单位,在教学校长同意后,可利用暑假或课余时间参加企业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管理方式1.专业部每期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教师到企业参加专业实践安排,由教务处和实训处进行初审并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全校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无条件执行。

专业教师每期(含周末、寒暑假)不少于15天,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3天。

2.在实施过程中,专业部负责联系企业、制定计划、管理教师等具体事务,实训处负责审阅相关资料,指导、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师的出勤纪律等情况。

3.参加实践的教师服从学校和企业双重管理,有事要向企业负责人和指导师傅请假,同时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向校内相关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一、目的要求
1.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厂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专业课教师一般在暑假期间到企业实践。

2.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去要深入企业第一线,采取顶岗作业、工作实习、合作研发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质、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技能素质。

3.教师实践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

违反企业相关规定,视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专业课教师下厂实践期间,相关管理人员要到企业进行抽查,并进行调研,了解教师实践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一般情况下,专业课教师自行联系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企业参加实践。

在实践期间要自觉履行相关职责,向相关员虚心请教学习,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保持与学校专业部、教研组的联系,并主动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

2.各专业部和教研组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总结考核
1、在企业实习过程中,收集本专业最新的资料,包括视频、图片等。

2、回校后一周向教学处递交《实习总结》或《实习心得体会》。

3、在教研组会议中进行学习交流。

1。

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2022〕19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22〕 96 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标准》中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业务能力,规范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包括与本专业相关的校外生产、实训、科研、管理单位。

本办法合用于在学校工作的全体教师。

第二条全体教师特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必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习、顶岗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综合技能水平、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第三条各系每学年都要制订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填写《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教师下企业工作由教务科和各系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主任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检查、监督和考核;教务处在整个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对浮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出通报或者处理。

第四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下企业时间每学年应不少于一个月,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不影响正常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应不少于一周到与学校开设专业有关的企业调研、实践,时间可安排在专业课实习阶段及寒、暑假。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者任职、参预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 1 —创新、带学生一同下企业实习、针对课程建设进行的企业、行业调研等。

第六条在各系每学年制订的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的基础上,教师每学年下企业前都要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资料、下企业工作内容、下企业时间安排等,由系主任初审后,报教务科、教研室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XX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等文件中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有关精神, 加快建设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专业教师队伍, 优化教师的能力素质结构, 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推动校企合作工作, 通过到企业实践锻炼帮助教师了解企业工作流程及新工艺, 熟悉企业岗位任务的具体内涵和能力体系, 进而明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需求;进一步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增强技能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特制定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打造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的需要, 逐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践锻炼”概念的界定: 在教学岗位上适当时间内进行的下企业锻炼。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全部专业教师。

第四条专业教师实践锻炼可利用寒暑假等时间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

每次期限以月为单位, 特殊情况可缩短或者延长。

第五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助于推动课程建设和专业发展;有助于提高教师实践技能;(二)个人申报与教务部统一安排相结合;(三)不影响所担任的课程教学;(四)教师在到企业实践锻炼能吃苦耐劳, 有奉献精神;(五)专业教师每三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第二章流程与职责第六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应遵循的程序(一)每学年4-5月份个人或教研室联系实践锻炼的企业单位;(二)每学年6月份,专业群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学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表》;(三)教育教学研究室基于年度的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与群部协调编排落实企业实践锻炼的工作, 提交学校领导审批;(四)教育教学研究室统计上报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并报人事部门作电子档案记录备案;(五)教师与到实践锻炼企业单位主管部门商讨制定到企业实践锻炼计划书;(六)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期间, 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七)到企业实践锻炼结束, 个人书写相关论文或总结, 企业单位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填写《到企业实践锻炼考核表》, 教育教学研究室听取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汇报, 结合抽查情况, 写出鉴定结论;(八)教育教学研究室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工作进行综合统计及评定, 交人事处备案。

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办法

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一)专业专任教师(含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三)从企业引进并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在入职2年内可不做要求。

第三条教师下企业实践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本办法所指的企业是指与本专业对口的相关行业、企业,包含生产制造、科研和管理的单位。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第四条教师必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顶岗实践、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综合技能水平、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第五条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主要内容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第六条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形式1、开展教师暑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顶岗实践、技术服务和挂职锻炼;2、非寒暑假期间,指导学生企业顶岗实习,参与企业生产实践;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师参加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培训学习;4、经学校审批同意参加的其他企业实践活动。

1、专业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每学年不少于5周,实际出勤不少于25天;其中暑期下企业实践不少于4周,实际出勤不少于20天。

2、公共基础课教师下企业实践每学年不少于2周,实际出勤不少于10天。

3、教师外派进行专项技能培训的时间,可以计入教师年度企业实践的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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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2、副高及以下职称且近5年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每三年须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半年(6个月)以上;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1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1.5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同年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关于相关专业生产实践的论文,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2万字);争取承担或主要参与企业科技研发1项或横向课题1项或科技成果转换1项(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

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2、对于系部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根据系部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同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报学院审批。

3、企业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4、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5、实践结束后,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会通系部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教师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评比。

人事处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6、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实践锻炼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1、工资待遇: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视同完成额定工作量。

工资、院内岗位津贴、交通补贴、误餐费、工作用餐补贴等福利待遇正常发放。

绩效津贴在实践锻炼教师回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平均绩效津贴×0.4。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院内岗位津贴30%部分,同时不予发放绩效津贴。

2、差旅费: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每月报销往返路费一次,差旅费报销按进修报销。

原则上要求实践锻炼的教师住在企业职工宿舍,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60元,报销时凭相关票据,超额部分由个人自理。

其余费用自理。

3、教师在实践进修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给接收单位和学院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由系(部)组织审定报学院批准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科研管理办法。

4、对于实践锻炼的教师,系部或人事处等部门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一次,扣除当月院内岗位津贴的50%,缺岗二次的,扣发一个月院内岗位津贴,缺岗三次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系部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方能生效。

请假制度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因各种原因离开学院的,离院前应全额偿还其实践锻炼期间的一切待遇,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五、其他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人事处负责解释。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职教师三、主要形式及要求1、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1)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三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2)脱产2-4个月的生产实践锻炼;2、由各系、教师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生产第一线,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

3、顶岗锻炼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1、各系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明确教师顶岗锻炼的岗位,岗位分布一定要科学、合理。

年度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在寒暑假进行顶岗实践锻炼的教师,放假前三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

所在系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3、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考核办法1、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前,均需与所在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由所在系起草,主要内容为下企业锻炼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

协议一式四份,本人、系、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

2、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

3、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顶岗锻炼日记,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4、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一起交人事处。

5、顶岗锻炼结束后各系应在二周内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6、每学期学院随机抽取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向其他教师展示生产实践锻炼的成果。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六、待遇1、经学院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的差旅费(报往返一次)、学习培训及相关费用按学院标准从学院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2、经学院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锻炼期间的工资、津贴等按学院标准正常发放。

3、在顶岗锻炼期间,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培训内容或自行终止培训的教师,学院将收回相关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4、在顶岗锻炼期间,没有通过企业、系考核的教师,学院视情节收回部分费用,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院人事处。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协议书甲方: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乙方:(实践教师)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规范教师下企业锻炼工作,经双方协商,就我系教师赴单位实践锻炼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锻炼目标:1、了解企业文化,熟悉企业生产技术特征与生产流程。

2、参与企业项目实施,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

3、密切校企关系,为今后学生下企业生产锻炼打下良好基础。

二、锻炼要求:1、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修养和礼仪,视自己为企业的员工,无故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要给企业留下良好印象。

2、熟悉企业环境,牢记安全规程。

3、必须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深入生产一线,参与现场技术问题研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教学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工作内容等:(明确锻炼时间、工作地点、部门、工作岗位和任务)1、企业名称。

2、企业锻炼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工作岗位。

4、工作任务或职责。

四、实施与考核办法1、下企业锻炼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

所在系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2、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3、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

4、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每天的顶岗锻炼日记,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5、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一起交人事处。

6、顶岗锻炼结束后系部将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人事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院给予一定奖励。

五、因各种原因要改变学习计划、单位、时间者,必须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本人、系、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

甲方: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乙方(实践教师):部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学院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鼓励、规范广大教师深入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7‟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现就我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任务和形式(一)实践锻炼的任务:1、根据教学需要,开展专业调研、技术服务、技能训练、课程开发与建设、编写实训教材、开拓实训基地等工作,以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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