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秘书与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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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协助董事会履行公司治理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信息披露事务1.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2.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并持续完善;3. 负责公司公告、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及存档工作;4. 协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询问和要求。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1.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保持良好沟通;2.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投资者交流会、分析师会议等,介绍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3. 收集和分析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向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4. 维护投资者关系数据库,完善投资者信息管理。

(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筹备1. 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确保会议的合法、有效;2. 起草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等文件,并负责分发和归档;3. 协助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了解会议议题,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4. 负责会议期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四)其他职责1. 协助董事会履行公司治理职责,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决策咨询等工作;2. 负责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3.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评价指标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评价指标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评价指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要的管理岗位之一,对公司的运营和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评价董秘的工作表现,提高董秘的绩效,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董秘的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东沟通、监管合规等方面。

因此,评价董秘的工作表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公司治理。

董秘需要负责协助董事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

评价指标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规程、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等方面,评估董秘是否履行公司治理的职责。

2. 信息披露。

董秘是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管,需要协调各部门按时按质地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评价指标包括信息披露计划、信息披露报告的质量、信息披露的时效性等方面,评估董秘是否做到了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3. 股东沟通。

董秘需要负责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及时反馈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评价指标包括股东大会的筹备、股东邮件、股东沟通报告等方面,评估董秘是否能够建立良好的股东关系。

4. 监管合规。

董秘需要了解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和规定,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协助其制定相应的合规把控计划。

评价指标包括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处罚和调查情况、公司内部合规监督报告等方面,评估董秘是否具有良好的监管合规意识。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评价指标是多维度的,需要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东沟通、监管合规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评估董秘的工作绩效。

同时,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评价标准也应该不断完善和升级,以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公司治理岗岗位职责

公司治理岗岗位职责

公司治理岗岗位职责公司治理岗位职责主要涵盖以下方面:1. 守法合规:公司治理岗位负责监督落实公司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公司内部合规制度和流程。

2. 决策监督:公司治理岗位需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并对决策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和监督,包括对公司战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和审计。

3. 审计监督:公司治理岗位负责监督和协调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资源,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业务活动的真实可靠,并进行审计结果的跟进和整改。

4. 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岗位需要制定和落实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制度,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对方案,确保公司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5. 行为规范:公司治理岗位需要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培养公司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促进员工之间的诚信合作和自律。

6. 股东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岗位负责维护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良好关系,定期组织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会议,向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回答股东的疑问和关注。

7. 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治理岗位需要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履行职责,组织和协调董事会的会议和决策,制定会议纪要和相关决议,并跟进决议的执行情况。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岗位负责与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回答他们的问题和关注,向他们传递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维护公司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

9. 反腐败和廉洁经营:公司治理岗位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反腐败和廉洁经营机制,防范和打击各类腐败行为,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10. 监管合规培训:公司治理岗位负责组织和开展监管合规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认知和理解,降低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

总之,公司治理岗位的职责非常重要,它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的治理和运营活动,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声誉,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秘书处职责

董事会秘书处职责

董事会秘书处职责
董事会秘书处是一个机构内的高级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处的一些主要职责:
1. 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安排董事会会议,包括确定会议日期、地点和时间,向董事会成员发送会议通知,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

在会议期间,董事会秘书处还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并确保会议决议得到正确执行。

2. 提供法律和合规支持: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监督公司的合规事务,确保公司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他们可能会与公司律师合作,处理诉讼事务,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3. 维护公司档案和公开披露: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维护公司的重要文件和档案,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和章程修订、股东会议记录等。

此外,他们还负责向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遵守公开披露要求。

4. 提供公司治理支持: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协助董事会进行公司治理事务。

他们可能会参与制订公司治理政策和流程,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此外,他们还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的组织结构、程序和政策。

5. 意见和建议:董事会秘书处通常会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合作,为他们提供意见和建议。

他们可能会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以确保公司的发展和长期成功。

综上所述,董事会秘书处在公司的治理和运营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并确保公司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规范治理中起到的作用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规范治理中起到的作用

浅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规范治理中起到的作用今天我讲的题目是《浅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规范治理中起到的作用》。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近10年发展才逐渐显现的职业,截至目前不足1400人,也许是中国从业人员最少的职业。

为什么把董事会秘书定为研究的对象?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下了很大的功夫,现在社会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高于非上市公司的观点已经基本达成共识。

而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信息披露、新三会的运作、资产人员财务的独立和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这些工作很大程度上由董秘完成,或者依靠董秘督促上市公司达到证监会要求。

上市公司董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此外,董秘在资本圈里俨然处于一个各方利益交汇的枢纽点上―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定联系人”,公司与新闻媒体的“窗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协调人,还是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时的参与者。

所以,研究董秘在的法律地位、工作职责与方式、生存环境、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促进监管工作。

第一部分中国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的历史沿革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管人员在中国公司设置,经历了从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到境内上市的外资股,再到境内上市的内资股的渐进过程。

最初出现是深圳,1993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专条规定,董事会设秘书,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受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1994 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994 年8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专章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主要职责是保管文件、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文件、保证股东名册妥善设立、确保有关人员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
董事会秘书是一种重要的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在不同的国家和组织中,董事会秘书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董事会秘书规定:
1. 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成员,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会议文件和提供支持服务等。

2. 资质:董事会秘书通常需要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并熟悉公司法律、合规要求和企业治理的最佳实践。

3. 独立性:董事会秘书应该是独立和中立的,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以确保良好的公司治理。

4. 保密性:董事会秘书必须保守董事会讨论的机密信息,并在合适的时候向董事会成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5. 建议性:董事会秘书可提供有关公司治理和合规等方面的建议,协助董事会制定决策,为董事会成员提供专业的指导。

6. 文件管理:董事会秘书应确保董事会文件(如会议记录、决议等)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

7. 培训和发展:董事会秘书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法规和规定要求。

这些规定可能因不同的国家、行业和组织而有所变化,因此董事会秘书应密切关注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并始终遵守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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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办的组织架构

董秘办的组织架构

董秘办的组织架构
董秘办是公司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职能部门,它承担着在公司治理中发
挥重要作用的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董秘办的作用,必须清晰明确其
组织架构。

董秘办一般由董事会秘书(或常务董事)、公司秘书、策略规划经理
等人员组成。

董事会秘书(或常务董事)是董秘办的核心人物,他们
是与董事会直接对接的人员,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治理方案并支持其
决策。

公司秘书则负责监管公司日常事务,并协助董事会秘书或常务
董事处理公司的待办事项。

策略规划经理则主要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执行,从而确保公司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董秘办中还可能包括公司法务、合规审计、股权管理、投资者
关系等部门。

这些部门将协助董事会秘书或常务董事处理公司的法律、税务、审计等问题,并保持公司顺利地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公司
的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董秘办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与股东、投资者等相关方沟通。

这种沟通
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进行,例如企业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

必须保证沟通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以便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关
键信息和支持。

综上所述,董秘办是公司治理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通过清晰规范的组织架构来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协作,可以为公司提供战略指导和长期发展规划。

此外,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在公众形象、股东关系等方面发挥中心作用,也是董秘办的重要职责。

董事长秘书的职责

董事长秘书的职责

董事长秘书的职责董事长秘书是公司董事长的重要助手,负责协助董事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保障董事长办公效率和工作顺利进行。

下面是董事长秘书的职责的详细介绍。

一、董事长活动组织和管理1. 组织和协调董事长日程安排:根据董事长的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董事长的公务和私人时间,优化时间利用效率,确保日程安排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和协调重要会议和活动:负责组织董事长参与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包括安排会议场地、协调与会人员、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

3. 跟进会议和活动事项:负责跟进和催办与会人员提交的报告、纪要、决议等会议相关材料,确保会议决议的顺利执行。

二、董事会事务管理1. 负责董事会会议准备和组织:协助董事长准备董事会议程、安排会议时间、起草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提醒与会人员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2. 跟进和整理董事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纪要及会议文件,跟进并协助各部门完成董事会决议中的任务,监督落实情况。

3. 组织公司年度董事会:协助董事长组织公司年度董事会,包括筹备工作、相关文件准备、协调与会人员等。

三、文件和资料管理1. 管理和归档文件和资料:协助董事长管理文件和资料,包括接收、登记和分发文件,定期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文件的秘密性和安全性。

2. 准备和编写文件和报告: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准备和编写各类文件和报告,包括公文、备忘录、决策意见等。

3. 维护和更新公司档案:负责公司档案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管理。

四、董事长日常工作协调和沟通1. 负责董事长的电话和电子邮件:管理和筛选董事长的电话和电子邮件,向董事长转达重要信息,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2. 协调董事长与外部联系人的沟通:作为董事长的代表,与外部联系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协调董事长与外界各界人士的会面和联络。

3. 协助董事长与内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负责董事长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传达董事长的指示和要求,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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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公司秘书与公司治理郭富青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关键词: 公司/秘书/治理/董事内容提要: 公司秘书是公司营运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秘书不仅是公司治理的守门人,而且在公司与其成员之间,公司内部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协调中发挥着桥梁作用。

国外公司法中的秘书有着十分宽泛的权力,已超越我国传统观念中秘书的概念。

然而我国公司中的秘书仍然囿于传统的观念,其地位和职责远未法律化,抑制了其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

因此,需要从立法的高度对公司秘书进行角色定位,使其成为公司的法定机关。

英美国家的公司立法均要求公司设立秘书一职,负责处理公司文书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我国上市公司也仿照这种体制引入了秘书职位。

然而,秘书应居何种地位,其权利、义务和责任如何界定?秘书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保持何种关系?诸如此类的问题,无论是在我国的立法或是理论研究领域均不十分明了。

因此,借鉴外国立法和实务方面的经验,吸取其理论研究的成果,加强我国公司秘书的理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论研究,完善我国秘书法制,对我国公司治理的科学化必将产生重大的现实意义.一、公司秘书的性质、类型与任职资格《现代汉语词典》将秘书定义为“掌管文书并协助单位或机关的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

”公司秘书在国外是公司内部的法定机关,秘书除了掌管文书和协助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这些传统的职责外,往往还被法律、公司章程赋予代表公司的权利和更加广泛的权利。

此外,与公司秘书不同的是,有许多单位和机关的秘书并非法定机关,而是任意机关。

秘书的职责是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法令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p157) 受任公司秘书的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然而,秘书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纽带是服务合同或雇用合同,因此,从这层关系而言,秘书又是公司的雇员。

秘书并不是公司独立的机关,它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辅助行政管理机关。

秘书的就任不仅要经董事会任命,而且从理论上而言其权利来自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的管理与控制主要仰仗于董事会,而设置公司秘书的目的则在于协助董事会处理公司的文书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 [1994]21号文《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96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7年12月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3条同样规定了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高级管理人员,并特别强调秘书须对董事会负责。

另外,国家经贸委、中国证监会 [1999]230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保持公司高级人员的稳定,提高公司高级人员素质,其中明确指出高级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1}。

除了设一名秘书外,公司还可以根据秘书事务的实际需要设助理秘书或副秘书(代理秘书)。

秘书事务量大的公司还可以设多个地位相同的秘书,共同执行秘书事务,称为联名秘书(或共同秘书)。

公司设有助理秘书或副秘书的,当秘书出现空缺或因其它任何原因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均可由助理秘书或副秘书处理任何本应由秘书处理的事务{2}。

《香港公司条例》第154(3)条规定:“如秘书职位悬空或因任何其他原因以致没有能够执行事务的秘书,则规定或授权由秘书或向秘书作出的任何事情,均可由助理秘书或副秘书或向任何助理秘书或副秘书作出。

如没有能够执行事务的助理秘书或副秘书,则可由董事就一般或特别情况而就此授权的任何高级人员作出,或向任何高级人员作出。

”公司设有联名秘书的,依照法律规定他们的职权是共同的,因此,他们必须共同执行事务{3}。

例如,签发通知。

然而,如果公司有意使联名秘书既能共同执行事务又能对某些事务分别地执行,为确保其行为的有效性,公司章程应作出明确的授权,或记载于董事会任命他们的会议记录中。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美国模范公司法》对秘书的任职资格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这一职务不能被兼任,而《特拉华州公司法》则规定秘书一职可由他人兼任。

[2](p244) 英国1985年公司法则对秘书的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法第283条曾明确规定:每一个公司必须设一名秘书。

这一条属于强制性限制性条款{4}。

对秘书的基本要求是:(a)公司的独任董事不得兼任秘书{5};(b) 一个已成为公司独任董事的社团法人不得担任公司秘书;(c) 同样,被禁止作为独立董事的公司,或已成独任董事的社团法人不得再担公司任秘书。

“这丝毫不妨碍一个公司成为另一个公司的秘书,并且通常上市公司委任专业商行或公司作为他们的登记注册和股份转让的代理人,从而也就成为它们的秘书。

” [3](p748) 此外,1989年的英国公司法第27(1)条也严格禁止任命已担任公司审计员的人兼任公司秘书。

在公众公司方面,1985年的公司法第286条强制性地将董事的责任规定为:确保秘书是一个能够体察到其有能胜任职务所必须经验的人。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某一项:(1)在1980年12月22日担任秘书、助理秘书或副秘书职务;或(2)在被任命为公司秘书之前的5年中,只少有3年在一家不属于私人公司的公司中担任秘书职务;或(3)是一位担任过公司管理人员,并且表现出担任秘书职务所需要的具有董事般处理事务的能力;或(4)是一名在联合王国任何地区都获承认的大律师、辩护律师、或普通律师;或(5)是7个会计师和秘书专业团体的成员{6}。

以上这些资格方面的限制同样适用于私人公司重新登记为公众公司的情形。

香港《公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司条例》也对公司秘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每间公司须有秘书一名,并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公司秘书如属个人,须通常居住于香港;秘书如属法人团体,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7}。

上市公司对秘书的要求较为严格,该秘书须是个人而非法人团体,而且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香港分会会员、律师、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联合交易所必须认可秘书在学术及专业资格方面足以履行职责。

[4](p179)香港《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5∙09条规定:“发行人的秘书必须具备履行发行人秘书职能所需知识及经验,他必须是:(1)香港公司秘书公会会员,《法律执业者条例》所界定的律师或专业会计师;或(2)因其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而具备能力履行上述职能的个别人士。

”从以上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可以看出,公司秘书在任职资格方面,一般没有身份、国籍上的限制,自然人、法人和合伙商号均可作为公司秘书{8}。

除了独任董事外多数立法允许其他董事兼任秘书。

相比较而言,英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秘书资格的规定最为周全,它从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对公司秘书加以界定,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秘书,积极条件的要求更高,并且十分注重其胜任秘书工作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我国内地涉及公司秘书资格的规范性文件《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条款》第97条第1款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专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

”第98条规定:“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4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本章程第78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而本章程第78条的规定为:“《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 据此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秘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清算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现任国家公务员;(7)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6条规定;“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还规定,控股机构的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另外,要求董事会秘书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境外上市公司相关的知识培训并通过任职资格考试。

从我国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关于公司秘书的现行规范来看,对秘书的任职资格也采取了从积极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加以规制。

在消极方面,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秘书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和合伙均不得担任公司秘书;这也许是考虑到担任公司秘书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或经验,对法人难以衡量,另外,法人作为秘书在处理秘书事务时,仍需一级代理,这样会造成权责不清。

二、公司秘书的任免方式与程序《美国模范公司法》和一些州的公司立法规定,公司秘书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选举产生,董事会可随时撤换秘书,但若无正当理由(即符合公司的最高利益),秘书可向公司请求赔偿。

[2](p244) 在英国公司第一任秘书的任命,按格式10的相应条款向公司登记官署申请登记。

第一任秘书实际上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作出规定而获任命的。

他的任命被视为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开始。

后继者由董事会作出相应的决定加以任命。

后继所任命的公司新秘书的详细情况也必须在“秘书与董事登记册”中进行登记。

即公司秘书变更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4内依法定形式向公司登记官署登记并公告。

公告应包括秘书个人的下列详细情况:他现在使用的教名、姓、任何以前曾使用过的教名或姓和他经常的居住地。

在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关于公司秘书的任命,被看作与任命执行官同样重要,公司可能考虑将此事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伦敦证券交易所。

然而,这并不属于法定义务。

[5](p5)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除非公司组织章程有另外规定,秘书可由董事会决定罢免。

秘书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秘书的罢免或辞职须在罢免或辞职之日起14日内,按288b的格式通知注册官署。

尽管解除秘书职务是一个简单的程序问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任何违反服务合同或雇用合同的行为秘书均可以向公司请求赔偿。

然而值得重视的是“Cadbury报告”{9}建议应将解雇秘书这件事作为整个董事会决议的一部分。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助理秘书或副秘书均可以按照与秘书相同的方式和程序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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