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 , 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国资事发 [1 995]17 号)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 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工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指工会单位投资购置或接受捐赠的办公设备、家具、装修、通信设备等实物资产。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坚持“保护、利用、节约、合理配置”的原则。
第二章资产的入库与领用第四条工会固定资产的购置、接收、调拨等手续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并逐级上报;购置资产应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工会固定资产的领用应提供领用申请单,后勤保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第六条入库后的固定资产,应编制详细的资产卡片,包括资产名称、购置日期、规格型号、数量、购置价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三章资产的使用与保养第七条工会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使用手册及相关规定进行,严禁将资产用于个人目的。
第八条工会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并填写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九条出现资产故障或遗失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的处理和追责工作。
第四章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第十条工会固定资产到期或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申请报废,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注销相关账目,并做好资产的销毁和清理工作。
第十二条资产处置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及时制定处置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章相关责任和监督第十三条负有工会资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应履行保管义务,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相关资产清查、盘点和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工会成员应主动监督和举报工会固定资产的浪费、滥用和违规使用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据工会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本办法旨在规范工会的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提高工会的各项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资产登记与管理1. 资产登记1.1 工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1.2 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途径、价值等信息,并在资产登记表中进行记录;1.3 购置资产时,应保存购买发票或合同以备查验。
2. 资产验收与入库2.1 购买的固定资产应由工会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2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库存管理系统,并放置于指定的存放位置;2.3 负责人应对入库的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 资产使用与维护3.1 资产使用前,应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使用人员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2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杜绝违规使用和滥用;3.3 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3.4 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3.5 资产报废时,应进行合理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4. 资产盘点与清查4.1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登记台账进行比对;4.2 资产清查时,应检查资产的正常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4.3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5. 资产处置与报废5.1 资产报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5.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处置;5.3 资产处置包括内部调拨、捐赠、拍卖或投资回收等方式;5.4 资产报废前,应做好相关手续,包括签字确认、记录归档等。
三、资产保密与保险1. 资产保密1.1 工会应加强资产保密意识,确保资产信息不外泄;1.2 重要资产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1.3 离岗人员应交接工作,保证资产安全。
2. 资产保险2.1 工会应根据需求购买相应的资产保险;2.2 购买保险时,应详细列明被保险资产的类型、数量和价值;2.3 发生资产损失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组织,具有一定数量和价值的固定资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资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工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资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
2. 安全可靠原则: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加强安全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可靠使用。
3. 科学高效原则:工会资产的管理应采取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和资产利用率。
三、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1. 登记与档案管理工会应建立完善的工会资产档案,包括资产登记、存档、变更等信息的记录,并定期更新和核对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购置与清理管理工会在购置或清理固定资产时,应制定明确的购置与清理流程和程序,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并且在购置时,应充分考虑资产的实际需要和合理配置,以提高资产利用率。
3. 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会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的范围、条件和限制,同时加强资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长久的使用寿命。
4. 盘点与审计管理工会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审计,核实资产的数量与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正常性。
五、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1. 提高工会资产利用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工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
2. 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良好的资产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工会的组织力量和影响力。
3. 保障职工的权益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和权益保障的水平。
六、结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会效益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工会组织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工会资产管理水平,为职工的福利和权益保障做出更大贡献。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1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2,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作为代表员工利益的组织,其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对于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定本《最新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保护工会资产,提高工会服务能力。
一、总则1.1 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安全、合理利用和经济效益。
1.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
二、资产登记2.1 工会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所有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购置日期以及价值等相关信息。
2.2 对于重要的固定资产,工会应进行照片或视频备案,并在台账上进行标注。
2.3 资产台账应按照资产类别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询和统计。
三、购置和报废3.1 工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确保合理价值、质量可靠,并保存好购置凭证、发票和相关文件。
3.2 工会应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定期评估资产价值,并及时进行调整或更新。
3.3 固定资产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因技术更新、工艺改进等原因需要替换时,应及时进行报废程序,包括备案、验收和报废程序,并将报废资产做好登记和记录。
四、资产的领用和借用4.1 职工可以提出合理的申请,领用工会的固定资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2 领用的固定资产应做好出库和归还手续,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4.3 借用工会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照相应规定填写借用单,并在使用期限结束后及时归还,并经过验收。
五、资产维护和保养5.1 工会应制定相应的资产维护和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5.2 资产维护和保养应有专人负责,保证操作规范、记录完整,并及时报修和处理故障。
六、资产盘点与清查6.1 工会应定期(一般为每年)进行资产盘点,确保台账与实物的一致性。
6.2 盘点过程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需要的工具,并确保参与盘点的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xxxxxx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特制订《XXXXXXXX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监狱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监狱工会及各分工会应配备固定资产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条各分会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工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会及其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管理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损失。
3. 高效性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4. 透明性原则: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房屋及建筑物;2. 机器设备;3. 电子设备;4. 交通工具;5. 文体设施;6. 图书资料;7. 其他用于工会活动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照价值和使用年限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第六条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购置申请;2. 进行可行性分析;3. 编制购置预算;4. 审批购置计划;5. 实施采购;6. 办理验收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资产数量、质量和技术参数符合采购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第八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明确使用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处置固定资产应充分考虑资产的残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工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工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概述为规范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产浪费,特制定本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工会部门、各直属单位及附属机构的固定资产。
三、资产管理责任制1. 工会主席是本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者,负主要领导责任。
2. 总务科主管是本工会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管理。
3. 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职员应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规定,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
四、购置和入账1.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制定采购计划,经主席签批后方能采购。
2. 购买固定资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财务预算。
3. 购买固定资产必须填写购买单,经主席签字盖章,并附上发票、检验证明、保修卡等购置单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和存档。
4. 购置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按照国家核算制度和财务规定报销。
五、计提折旧1. 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加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2. 按照国家规定计提折旧,每年结转一次折旧费用。
3. 固定资产报废或者转移时,应当及时结转已计提的折旧。
六、资产台帐管理1. 每个部门、单位应当设立固定资产台帐,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实行统一管理。
2. 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采购单据、单位、使用部门、责任人、保修期限、折旧方法、折旧率等。
3. 台帐的建立、修改、报废、保管等应当登记在台帐的台帐上。
七、资产盘点和抽查1. 工会主席和总务科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在盘点中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确保资产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 总务科有权对本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执行日常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八、日常保养维护1.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当负责定期检查、清洗、保养、维修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如需更换配件或进行维修,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财务预算的规定,经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
2. 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
九、督查检查1. 工会主席和总务科有权对本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为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确保资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产管理责任1. 工会固定资产由工会负责管理,全体工会委员会成员对固定资产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2. 工会主席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资产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资产登记与管理1. 工会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
2. 工会应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3. 工会应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借用、归还、维修等情况。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工会固定资产仅限于工会自身及工会活动使用,不得私自借用或转租。
2. 工会固定资产必须经过严格的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安全和长期使用。
3. 对于损坏或故障的固定资产,工会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五、资产处置1. 工会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无法维修时,应及时进行资产处置。
2. 资产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资产,应优先考虑捐赠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资产管理监督1.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定期接受工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2.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应在工会会员大会上进行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2.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工会全体委员会。
以上为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如有变动,须经工会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生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 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县以上工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本级工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对下级工会资产管理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等的图书、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