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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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在护理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二、各护理单元要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三、各护理单元应有防范处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补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五、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六、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要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24小时内报护理部。

七、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当事人填写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

八、护士长应负责组织科内讨论。

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和方案并同报表送交护理部。

九、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生,均需填写“压疮报告表”上报,科室做好登记。

十、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对事件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十一、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责任,给予处理。

附: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定义: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原则 1惩罚性、.非主动性:指护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护理部报告显性或隐性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对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护理人员,不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对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重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护理人员给予奖励。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三、奖励机制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给予表扬与奖励。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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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时事件报告表》。
七、激励机制
1、鼓励志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护理人员在护理会议上给予表扬。
护理部鼓励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元。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严重院内感染。
四、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3、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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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凡是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异常护理事件。

按严重程度分为4级:①警告事件:非预期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②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③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的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

④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二、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压疮、跌倒、坠床、导管滑脱、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不适当的约束或约束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1.主动性: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报告显性或隐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 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

2.非惩罚性:对主动报告未违反既有规范流程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医护人员,不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对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重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3.保密性: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四、激励机制每年由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

1. 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推广好的建议,对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整个系统起警示作用的主动上报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3. 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4. 不良事件发生后,故意隐瞒,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据情节轻重按护理奖罚制度加倍处罚。

注:[护理差错:指未能完成既定的治疗方案或采取了错误的治疗方案。

][医疗事故:因护理差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事件。

39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非惩罚制度

391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非惩罚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九类:1、临床诊治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2、医技诊查类: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3、护理院感类:误吸、压疮、约束意外、疑似电(刀)灼伤、纱布计数错误等;医院感染病例、职业暴露等。

4、医患沟通类: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5、药物不良类: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6、医疗器械类:钢板断裂、输血器漏气、输液器漏气等。

7、意外事件类: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8、后勤保卫类:停电、停水;偷盗、斗殴、火灾等。

9、其他非上述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办。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医学装备部。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行风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文档序号:XXYY-AQMB-001版本编号:AQMB-20XX-001XXX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事故、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是非常有利的,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

因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和今后的必然趋势。

根据在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下,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结合卫生部医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原则: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性质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非惩罚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营造非惩罚性的护理安全文化氛围,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护理人员及时、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护理工作,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理人员及涉及护理安全管理的各部门。

三、报告范围1.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等其它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2. 护理安全隐患: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潜在风险,如设备故障、药品管理问题、环境安全隐患等。

3. 护理差错:在护理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观察不仔细、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的非预期事件。

四、报告程序1.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查了解事件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3. 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护理部组织专家对重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5. 护理部将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处理情况反馈给相关科室和个人。

五、保护报告人隐私1. 各级部门应严格保护报告人隐私,不得公开报告人姓名、工号等个人信息。

2. 对报告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不得影响其工作、晋升、评优等。

六、激励措施1. 对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护理安全管理,提出有效整改措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培训与教育1. 新入职护理人员必须参加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的相关培训。

2. 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的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报告能力。

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版】

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最新版】

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通过报告不良事件, 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可有效避免差错与纠纷的发生, 保障病人安全。

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 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 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 以免重蹈覆辙。

三、医疗不良事件的范围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检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手术方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病人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四、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医院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 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 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

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 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

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报告形式1、电话口头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总值班、医务部、护理部电话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不良事件呈报非惩罚制度

不良事件呈报非惩罚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良事件呈报非惩罚制度篇一: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各科室、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识别和上报意识,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持续改进医疗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人身安全与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的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涵盖医疗、护理、医院感染、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公共设施、后勤保障、治安和其他事件。

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对不良事件、安全隐患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定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原则1.主动性: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报告显性或隐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非惩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医护人员,不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对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重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部门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管部门医务处:负责每月统一收集、核查全院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汇集的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析,发布警示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部门1)质控办:负责收集、处理由临床医技科室上报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护理部:负责收集、处理涉及护理质量与安全、护理服务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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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事故、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是非常有利的,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因此,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和今后的必然趋势。根据在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下,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结合卫生部医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目的: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报告。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三、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的信息及内容。

四、 权责: 1、不良事件当事人:发生不良事件时立即处理,同时填报不良事件上报表,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严重不良事件要先电话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再补报不良事件上报表。 2、各科室负责人:确保不良事件得到正确处理,将对患者的伤害减少到最小。确保严重医疗不良事件已电话通知主管职能科室,呈报不良事件或监督严重不良事件呈报。 3、各职能科室:接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上报分管领导,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事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并定期分析管理领域内的不良事件趋势并组织改进。

五、定义: 1、 不良事件一般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疗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起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医务人员人生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和一般不良事件。 2、 警讯事件:指病人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无关的意外死亡、病人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无关的重大永久性功能丧失以及外科手术部位错误、病人错误、操作错误等事件(详见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制度)。 3、 严重不良事件:死亡和威胁生命的事件、导致患者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的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残疾的事件、致癌事件、致畸事件、药物过量事件、药物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医生判断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事件。

六、报告内容: 医务人员遇到下列情况需要进行不良事件报告 1、 诊治过程相关事件:包括病人辨识事件;手术事件: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事件;麻醉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药物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侦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管路事件:如管路滑脱、自拔事件。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2、 药物相关事件:包括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过敏、输液反应等。输血过程中医嘱开立、备血、传送不当及输血反应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以及病人在院内自行服药或注射管制药品。 3、 医疗设备和器械相关事件:包括各种设备器械本身及辅助装置故障、植入物(包括各种导管、支架、内固定装置、人工关节、人工瓣膜、起搏器、切割闭合器、止血材料、疝气补片等)等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 4、 非治疗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以及治安事件 5、 医疗沟通事件: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以及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中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断错误或沟通不良 6、 医疗不作为或推诿事件:如复合伤的救治推诿和协调不良、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导致的不良事件 7、 常见严重医疗不良事件(除警讯事件)包括: 7.1 严重输血反应:如溶血反应、细菌污染等情况导致的明显严重不良症状,需要医生进行处理的输血反应 7.2 严重药物不良事件: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需要医生进行处理 重大用药错误:违反医疗原则、使用配伍禁忌药物、超剂量用药、给药途径错误等情况,导致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 7.3 重大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术前诊断与术后诊断在疾病部位、性质、病理明显不符合 7.4 麻醉和镇静不良事件:麻醉和中、深度镇静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不良事件趋势等情况,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 7.5 院内感染:院内感染爆发、感染细菌谱的严重抗药性 7.6 严重医疗设备器械故障,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 7.7 环境和设施、设备不良事件:水污染事件、食物中毒、重大化学物质泄露事件、辐射源泄露、火灾及医用气体事故、压力容器事故、电梯事故、停电事故、网络故障等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 7.8 刑事事件:病人杀人、婴儿被拐、老年病人走失、病人和员工遭到外来人意愿财产被盗和被损坏、病人之间产生激烈矛盾导致损伤 七、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口头上报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尽量将不良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奖罚原则: 1、鼓励不良事件呈报,建立无责呈报机制。 2、严重不良事件漏报者,医院将予以调查处理。 3、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九、使用表单:详见(后附表)

十、使用单位:全院各部门。

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各科室或个人报告不良事件

相关职能科室(医疗安全、医务、门诊、护理、后勤、保卫、设备等)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重大事件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督查、落实、评估、分析 分管领导

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 台一医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事件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A.患者资料

1.患者姓名: 2.年龄: 3.性别:□ 男□ 女 4. 科室 病区 床号 病案号 5.临床诊断: 6.在场相关人员: B.不良事件情况 6.事件主要表现: 7.事件发生场所:  急诊  门诊  病区  医技部门  行政后勤部门  其它: C.不良事件类别  一般事件  重大事件

 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 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 手术事件: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事件。  麻醉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 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不当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 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 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 管路事件:如管路滑脱、自拔事件。  输血事件: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  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不良事件;  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过敏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 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 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  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感染暴发事件。  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  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物、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 治安事件:如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  伤害事件:如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 患者不满:患者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  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  患者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 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 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现导致的不良事件。  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D.事件发生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 □ 潜在不良事件 □ 无伤害 □ 轻度伤害 □ 中度伤害 □ 重度伤害 □ 极重度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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