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级规范化学校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准确认定和优质教育服务。
2. 背景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是指因身体、智力、情感或行为方面的差异而需要特殊教育支持的学生群体。
认定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提供个性化教育方案至关重要。
3. 认定标准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认定应基于客观的标准和多元评估方法。
以下是我们制定的认定标准:- 身体状况评估:通过医学专家的评估,确定学生是否存在身体上的特殊需求。
- 智力评估:通过智力测评工具和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确定学生的智力水平和认知能力。
- 情感评估:通过心理学专家的评估,确定学生是否存在情感上的特殊需求。
- 行为评估:通过行为分析和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确定学生是否存在行为上的特殊需求。
4. 认定程序-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设立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 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提供相关身体、智力、情感和行为方面的资料,并配合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工作。
- 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委员会应根据认定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并做出认定决定。
- 认定决定应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并提供相应的教育支持方案。
5. 资源调配-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根据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相关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师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认知和支持能力。
6. 评估与调整- 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定期对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认定和教育支持方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7. 结论通过制定特殊教育需求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满足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教育需求,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为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和可能性。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常用软件课程设计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与规模……………………………………………()(二)学校选址与规划……………………………………………()第三章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二)学校用地面积………………………………………………()第四章校舍建筑……………………………………………()(一)校舍建筑组成…………………………………………………()(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建筑标准…………………………………………………()第五章教育装备…………………………………………………()(一)教育装备组成…………………………………………………()(二)室内固定设施设备…………………………………………()(三)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五)图书馆设备……………………………………………………()(六)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附则………………………………………………………………()常用软件课程设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标准的基本目的。
本标准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特殊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特殊教育发展和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训练的需要,提高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校舍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段学校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C2、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0
规模和班额各占10分,超规模、超班额各酌扣5-10分。
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20
计算机室微机数量按配备每少一台扣1分(按最大班额计算),教师用机每少一台扣2分,多媒体设备每少一套扣2分,其他电教器材、教育资源库、办公设施不符合要求酌扣1-3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14、建有具备公共信息交流、行政管理、教育资源、教学科研等应用平台的校园网,教学、管理、办公等信息交流实现网络化管理,多媒体教学实现班班通。
管
理
300
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2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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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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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2
学
校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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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C18、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有落实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设计并实施组织管理、文化建设、课程建设及校园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07•【字号】鲁教基字[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6号)各市教育局: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评估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我厅在总结过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做好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在达到办学条件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要同中小学布局调整、改造薄弱学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勤俭办学、节约办学,使之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相协调。
三、普通中小学在创建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量力而行,不得负债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不得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学校。
四、各地要加强对现有省级规范化学校的管理,并对照新标准促其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对取得称号满5年的学校要及时申请复评。
我厅将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对截止新标准实施前命名满5年的省级规范化学校进行复评;各市教育局要合理安排这批学校复评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安排复评学校的数量不应少于复评总数的三分之一。
复评未通过和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学校,将取消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

城阳第一中学 胶州市第一中学 胶州市实验中学 胶南市第八中学 高科园第二中学 高科园第一中学 青岛市第19中学 青岛第十一中学 青岛第十五中学 城阳区第二中学 胶州市第三中学 城阳区第三中学 青岛第九中学 胶州二中 胶州四中 淄博一中 淄博五中 淄博七中 临淄三中 中国石化第十建筑公司学 沂源县第一中学 桓台县第一中学 淄博第十一中学 淄博第六中学 淄博市第四中学 淄川区第一中学 沂源县第二中学 淄博市第十五中学 淄博市第十八中学 周村区第二中学 齐鲁石化公司第五中学 周村区实验中学 淄博十七中 淄博三中 淄博十中 临淄二中 山东铝业公司第一中学 博山万杰朝阳学校 沂源县综合高中 临淄区第四中学 博山区实验中学 高青第一中学 高青第二中学 桓台县渔洋中学 枣庄三中 滕州一中 枣庄八中 枣庄二中 滕州二中 滕州市英才学校 滕州市善国中学 枣庄市第五中学 枣庄市第一中学 滕州二中新校
市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岛市 青岛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淄博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枣庄市
第十一批 第十一批 第十一批 第十一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 第十三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第八批 第九批 第十批 第十批 第十一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十二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三批 第三批 第三批 第三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四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五批 第七批 第七批 第十批 第十批 第十批 第十批 第十批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解读(一)——赵剑楠《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制定过程与特点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指导原则(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的发展。
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已成为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水平提高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措施。
●近十几年来,我省教育事业发生了极大变化,素质教育的实施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原有标准虽几经修改,但仍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我省第一部《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颁布,使学校标准化建设有了明确的依据。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我省学校的发展已经逐步由外部建设转入内涵发展,对学校的管理、素质教育实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标准注重硬件,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可操作性差。
因此,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新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
(二)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坚持软硬件并重,既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更要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硬件不拔高。
以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为标准,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
不提倡建豪华或超豪华学校。
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学校管理思想,推动管理现代化。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突出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新课程理念,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既注重管理及教育教学的过程,又注中学校整体教育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在规范办学的同时,积极鼓励学校的特色发展。
二、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指标体系系统化。
原标准指标松散,不够系统,新标准分为4项A级指标:A1办学条件;A2学校管理;A3素质教育实施;A4办学特色。
高中18项B级指标,61项C级指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项B级指标,59项C级指标;特殊教育学校18项B级指标,63项C级指标。
达标标准适当调整。
参照原标准做了适当调整:A1-A3(总分1000分),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16年6月—1—前言为适应特殊教育发展和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训练的需要,提高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鲁政办发〔2014〕25号)和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修订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和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依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 76- 2003),参照外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分析,形成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七章,包括总则,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校舍建筑,教育装备,经费保障和附则。
—2—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与规模……………………………………………()(二)学校选址与规划……………………………………………()第三章建设用地…………………………………………………()(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二)学校用地面积………………………………………………()第四章校舍建筑…………………………………………………()(一)校舍建筑组成…………………………………………………()(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建筑标准…………………………………………………()第五章教育装备…………………………………………………()(一)教育装备组成…………………………………………………()(二)室内固定设施设备…………………………………………()(三)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五)图书馆设备……………………………………………………()(六)办公、生活及安全防护设备…………………………………()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附则………………………………………………………………()—3—附录一、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表…………………()附录二、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装备配备目录(部分)……………()附录三、本标准用词说明………………………………………………()附件:条文说明…………………………………………………………()—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促进特殊教育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基本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标准。
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

B22校长自幼
C58
校长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g(含同等学历),获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上。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九对特殊教育有深刻理解,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精通特殊教育教学业务,锐意改革进取。
B23缈只机构
C59
组织机构健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学校规模相匹配,体现适宜、高效原则。
ClO
不乱收费,不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与有损残疾学生身心健康的比赛、表演、训练及相关的社会活动。
A级指标
B级^旨标
C级指标
办学标准
A2办学条件
B4翔½⅛t
Cll
学校建在公共设施比较完善、交通利于特殊JLI出行、平坦开阔的地段;远离噪声等污染源,避开较大的市场、工矿企业和娱乐场所。
B5布局
C12
校园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体育用地面积及设施须达到《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2011)))中的二级指标。
C13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利于安全,功能适合,有校门、围墙、校内通道、停车区域、运动场,道路平整通畅,相关无障碍基础设施齐全,各类标识醒目。
B6规模班额
C14
盲、聋校班额以12人为宜,培智学校班额以8人为宜。
B7校舍
C15
校舍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完备的卫生、消防、供电、供水、排水、网络布线、电子监控等设施;须结合残疾人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系统,对聋生较多的学校要在报警系统上增设震动、闪动信号装置。
C16
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特^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应规划建设成符合残疾JLa少年学习生活要求和身心健康发展需求的无障碍型校园。
B8教学蜘
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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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3
教学
用房
及
设施
140分
C6、普通教室:每个教学班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室,按《特校标准》配齐课桌椅、讲台、黑板、多媒体以及适合学生特点的特殊设施;有相应的防伤害设施。使用面积不低于54㎡(培智学校不低于52㎡)。
10
教室数量满足不了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不合格分别酌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A1办学条件400
分
B1
学校
规划
30分
C1、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必须利于安全疏散;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
10
数量达不到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酌扣2-5分。
C11、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的大型用房,也可兼作舞蹈、音乐室或盲生门球室;地面为木质地板,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门窗玻璃灯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并应配置能进行相关活动的设施;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20㎡,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180㎡。
20
学校未独立设置扣10分;规模不符合要求酌扣3-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
校舍
建筑
40分
C3、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盲校:9个班不低于41.03㎡,18个班不低于33.70㎡;聋校:9个班不低于31.80㎡,18个班不低于25.70㎡;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30.79㎡,18个班不低于24.22㎡。
10
校园布局、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分别酌扣5-10分;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为强制性指标,不符合要求酌扣5-1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
学
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件
400
分
A1
办
学
条
件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400
分
A1
办
学
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件
400
分
C2、学校独立设置,规模不少于9个班;班额:盲、聋校不大于14人/班,培智学校不大于12人/班;生均用地面积:盲校9个班不低于83㎡、18个班不低于67㎡,聋校9个班不低于88㎡、18个班不低于62㎡,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79㎡、18个班不低于63㎡;绿地面积:生均不低于3㎡,新建学校绿率不低于35%。
10
两项内容各占5分,按实际情况按3、4、5分3挡计分,
C5、校内道路平整通畅,相关无障碍基础设施齐全,各类标识醒目,有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校舍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完备的卫生、消防、供电、供水、排水、网络布线、电子监控等设施;电教、信息网络系统应结合残疾人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系统;聋校设置灾害广播系统,可在报警系统上增设闪动信号装置。
15
生均建筑面积每少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4、各类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设置、设计、面积、质量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计[1994]162号,以下简称《特校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规定,建筑外观协调美观、内饰色彩明快和谐,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并做到定期维修。
15
每缺一室扣5分,盲校未配备盲文、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本项不得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15、体育康复训练室:设置适合不同残疾类型学生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能进行训练和活动;内墙1.2米以下采用软性材料包装;使用面积不低于120㎡。
B3
教学
用房
及
设施
140分
B3
教学
用房
及
设施
140分
C7、网络管理室:建有校园局域网,配齐网络设备以及视听文件制作设备,使用面积不低于20㎡;多媒体教室:面积能容纳2个班学生上课及教学观摩。
10
两项内容各占5分,按实际情况按3、4、5分3挡计分,
C8、计算机教室:按上级人数每人一机配备,数量取班级额定人数上限;机台采用显示屏平行于黑板的方式布置;地面采用防静电材料;配有电源总开关、空调及消防设备等。盲生用计算机应配有耳麦、配备语音软件和点字显示器;低视力班配备电子助视设备。使用面积不低于61 ㎡。
10
无计算机室不得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
C9、实验室:小学阶段作为自然教室,中学阶段作为物理、化学及生物实验室;9班规模的盲、聋学校应设置2间实验室,其中1间作为化学实验室,18个班规模的应设置3个实验室;培智学校应有符合智障学生需要的科普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1㎡(聋校55㎡);
10
无劳动与职业技术教室不得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
C14、图书室与阅览室:图书室使用面积9个班规模的不低于50㎡, 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94㎡;教师阅览室使用面积不低于40㎡,学生阅览室使用面积9个班规模的不低于80㎡, 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140㎡;盲校应配备盲文、视听及低视力阅览室。
10
无多功能活动室不得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
C12、生活与劳动教室 (家政室):可进行生活自理能力与劳动能力培养的专用教室,配备相关器材,满足学校生活指导和劳动课程的需要;使用面积不小于77㎡。
10
无生活与劳动教室不得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
C13、劳技与职业技术教室:结合实际配置3-5个专用教室供学校安排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实习使用;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低于77㎡,
10
数量达不到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分别酌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10、仪器及准备室:有科学实验、理化生实验仪器室兼准备室,与实验室1:1配置;且与实验室相邻;室内有符合仪器规范存放要求的仪器柜,水、电、通风设施符合要求;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双钥匙保管;化学药品储藏室严禁与实验管理员室相通 。每室使用面积不低于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