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 XX控股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日期: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六章信息发布

第七章后期处置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九章培训与演练

第十章奖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XX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程序,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

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持正常

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特点,根据自身危险源辨识结果,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综合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管理的方针、原则、应急组织和行动措施,以及各项保障工作要求。

第五条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有效应对”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

第六条公司概况

XXXX控股有限公司

第七条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了辨识。

存在的危险源为:

1、总部办公楼内外:外装饰材料坠落,可造成物体打击;总部办公楼内燃气泄漏,可造成火灾、爆炸;

2、办公区域内:地面湿滑,可造成摔伤;办公楼和办公区域内电气过载、短路,可引起火灾;办公区域内电气设备漏电,可造成触电;

3、人员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可造成车辆伤害;进入下属公司生产现场,可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进入施工现场,可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

根据LEC风险评估法,无论是在总部办公楼内外、办公区域内,还是进入下属公司或下属施工现场,上述的各类风险均为低

风险,无一般及以上风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章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裁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委办,

做为应急管理的常设工作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由公司办公室总经理担任。

第九条指挥机构及职责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成员: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上报事故情况,争取必要的社会救援力量;

4.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

负责人:

成员: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落实指挥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的联系,以及公司各部门之间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生产事故现场警戒控制、抢险救援、物资器材供应、善后处理等事项;

4.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达和上报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第十条危险源监控

(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监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3)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预警行动

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

第十二条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在公司内部

明示应急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2.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在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将事故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等)迅速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并按照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应急指挥部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北京市或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上报内容确保真实、客观、公正。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十三条响应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个等级。

构成上述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实施,并迅速将有关情况汇报XX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在XX集团公司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争取援助。

第十四条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