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春田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知识产权法属于财产法。知识产权法学是法学领域的一个新兴学科。由于它的历史较短,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理论构架、知识体系还不够稳定、不够成熟。它与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的整合,也尚未完成。同时,受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影响,其学科内容和研究状况,也比其他学科呈现出更强的动态性。这是挑战,是机遇,也是本学科的前景与魅力所在。目前,知识产权法专业根据保护对象各自担负的精神的与物质的功能,分设著作权法和工业产权法两个研究方向。
人类文明的成果依功能划分可分作两类,一是科学技术成果,二是文学艺术成果。著作权是基于各类文学艺术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所涉及的主体包括著作权人、作品的传播人、作品的消费者等等;著作权指向的对象涵盖各类作品,包括文字、口述、音乐、美术、摄影、视听、表演艺术等作品。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著作权的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涉及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理论上,关于著作人身权在是否应当属于著作权,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现实中,两大法系对于这一问题也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著作财产权则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关系系统,因为财产权的效力和范围直接影响到权利人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而影响平衡的因素不仅来自前述主体的主观方面,比如其法律观念、意识等,而且还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技术发展水平的直接影响。事实上,当年著作权法的诞生就曾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印刷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具体而言,当作品复制成本非常高昂,以致无法通过复制作品而获利时,人类社会不需要著作权法。技术发展使复制成本下降,才产生了保护著作权的需求。如今数字技术使作品复制变得轻而易举,互联网技术不仅使作品传播可以瞬间完成,而且衍生出日新月异的作品利用方式,这自然就破坏原来的利益平衡状态。如何才能保持利益平衡,既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协调产业业主的利益,又要设定必要的权利限制规定以保障公众的利益。这一矛盾与平衡的过程在著作权法的体制内永不完结。所有这些都是著作权法学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政大、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之比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广大考生了解这几所名校,现做一些比较介绍,提供一个报考择校参数。
一,博士专业及导师一、法理学:北大:巩献田罗玉中周旺生朱苏力法大:1、法哲学徐显明教授郑永流教授葛洪义教授2、人权理论徐显明教授刘金国教授3、法律学说史舒国滢教授4、法社会学郑永流教授5、法学方法论舒国滢教授廖美珍教授葛洪义教授6、法律文化刘金国教授清华: 无人大:孙国华吕世伦朱景文朱力宇二、法制史:北大:贺卫方武树臣张建国李贵连法大:1、中国法律史张晋藩教授朱勇教授郭成伟教授刘广安教授崔教授徐世虹教授怀效锋教授2、中国法文化史张晋藩教授郭成教授刘广安教授郭世佑教授怀效锋教授3、比较法制史朱勇教授曾尔恕教授人大:曾宪义郑定叶秋华赵晓耕清华: 无三、宪法与行政法:北大:罗豪才袁曙宏姜明安应松年法大:1、宪法学王人博教授2、行政法学马怀德教授朱维究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潘汉典教授应松年教授3、行政诉讼法学马怀德教授张树义教授薛刚凌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应松年教授江必新教授人大:许崇德韩大元胡锦光杨建顺清华: 无四、刑法:北大:陈兴良郭自力刘守芬王世洲张玉镶周振想储槐植法大:曲新久王牧薛瑞麟阮齐林张凌何秉松孙谦乐国安罗大华人大:高铭暄王作富赵秉志卢建平韩玉胜黄京平谢望原何家弘清华: 无五、民商法:北大:刘凯湘钱明星尹田清华:章程王亚新张明楷车丕照博迁中马靖驹霍建远王株树朱慈微施天涛何美欢法大:1、民法学(含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罗马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巫昌祯教授2、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江平教授方流芳教授王卫国教授赵旭东教授米健教授李永军教授费安玲教授张楚教授许传玺教授人大:赵中孚杨大文王利明杨立新龙翼飞叶林清华: 无六、知识产权:北大:郑胜利法大:黄勤南人大:刘春田郭禾清华: 无七、诉讼法:北大:陈瑞华汪建成潘剑峰清华:无法大:1、民事诉讼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2、民事执行法学陈桂明教授宋朝武教授杨荣馨教授3、刑事诉讼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授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4、证据法学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宋英辉教授刘根菊教刘金友教授杨宇冠教授沈德咏教授人大:江伟程荣斌陈卫东王新清甄贞八、经济法:北大:刘剑文刘瑞复张守文清华:无法大:经济法学(含基础理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金融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方向)徐杰教授李曙光教授符启林教授徐晓松教授杨帆教授人大:刘文华史际春徐孟洲吴宏伟九、国际法北大:白贵梅龚刃韧饶戈平邵景春吴志攀清华:无法大:1、国际法周忠海教授2、国际私法赵相林教授3、国际经济法(含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周忠海教授王传丽教授赵威教授莫世健教授许浩明教授张玉卿教授人大:董安生赵秀文郭寿康十、环境资源法北大:金瑞林清华:无法大:1、环境法学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2、国际环境法王灿发教授孙佑海教授人大:周珂法大:还有如下:军事组织法学薛刚凌教授军事立法学周健教授武装冲突法学周忠海教授全球问题与全球政治蔡拓教授中外政治思想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张桂琳教授丛日云教授杨阳教授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石亚军教授蔡拓教授评述:从博士生导师的分布情况上,可以看出中国政法大学占有绝对的优势。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计划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计划刘计划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新闻'>2002—200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1999,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1994,河南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科研优秀奖(2012)《论集中审理原则与合议庭功能的强化》:第九届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2007)《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第二届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6)《中国律师学》: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2003)一、主要论文《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解构》,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5期《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2期《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是现代司法的权利保障》,载《法制日报》2011年9月20日《刑事拘留与审查逮捕的期限应予缩短》,载《中国司法》2009年第3期《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及其实现》,载《法学家》2008年第6期《组建职务犯罪专门侦查机构的设想》(第一作者),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欧洲三国反酷刑的经验及其启示》(第二作者),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5期《拘留逮捕制度改革与完善刍议》,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4期《死刑复核程序需要检察机关参与》,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1期《逮捕功能的异化及其矫正——逮捕数量与逮捕率的理性解读》,载《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3期《法国、德国参与式侦查模式改革及其借鉴》,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体系的完善》,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5期《质疑死刑复核权的程序功能——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为切入点》,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6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6年第1期摘转,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6年第2期转载)《误判:缘于体制与程序中的六个缺陷》,载《检察日报》200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7期转载,并被法制日报社《法治参考》<供地厅以上领导参阅的内部资料>2005年4月15日转载)《变动不居的意大利刑事司法制度——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三》(第二作者),载《人民检察》2004年第1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1期转载)《德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现在与未来——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二》(第二作者),载《人民检察》2004年第11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1期转载)《法国刑事诉讼法改革的新进展——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赴欧洲考察报告之一》(第二作者),载《人民检察》2004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1期转载)《死刑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改造的构想》(第二作者),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4年第9期转载)《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两个司法解释——兼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第一作者),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4年第8期转载)《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第二作者),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3年第7期转载)《公诉人的诉讼地位探析——兼论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的程序化》(第二作者),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英国保释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二作者),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3期《论集中审理原则与合议庭功能的强化》(第二作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从建立被告人有罪答辩制度到引入辩诉交易——论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借鉴意义》(第二作者),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6期《控辩式庭审方式中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及其制度保障》,载陈卫东主编:《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论检侦一体化改革与刑事审前程序之重构》(第二作者),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8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制度保障》(第二作者),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判解》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公诉的价值冲突与衡平论略》(第二作者),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2年第1期转载)《关于完善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体系的若干思考》(第二作者),载《法律科学》2001年第3期《谁有权力逮捕你——试论我国逮捕制度的改革》(第二作者),载《中国律师》2000年第9、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12期、2001年第1期转载)《论我国律师的性质》(第二作者),载《诉讼法学新探》(陈光中教授七十华诞祝贺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21世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前瞻》(第二作者),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论刑事程序正当化》(第二作者),载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及存废的思考》(第二作者),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司法调查权的变化》(第二作者),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2期二、主要专著与教材《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独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新刑事诉讼法教程》(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第二版)》(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刑事诉讼法》(参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法学基础知识》(参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律师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中欧遏制酷刑比较研究》(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规范取证行为、遏制刑讯逼供警察培训手册》(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刑事诉讼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刑事诉讼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012年版《刑事审前程序与人权保障》(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律师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证据法学》(参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律师执业概论》(教育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参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控辩式庭审方式研究》(独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诉讼法教学参考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版《法律文书写作》(二人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006、2007年版《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司法部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参编),法律出版社2003-2013年版《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对策研究》(合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合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律师学》(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刑事诉讼法学》(司法部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参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刑事诉讼中的实施研究》(09YJC820111)对外交流经历2010年10月,赴美国考察量刑程序2009年10月,赴韩国庆熙大学参加“全球化时代培养法律人才的当前问题与未来任务国际研讨会”2006年10月,赴英国、匈牙利、立陶宛考察预防酷刑机制2004年6月,赴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等国考察刑事司法制度2002年10月,赴英国考察保释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介绍法学理论朱景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史彤彪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吕世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谷春德教授刘新教授法制史曾宪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程天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叶秋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郑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叶长良教授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韩大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建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莫于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皮纯协教授张正钊教授刑法学黄京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韩玉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常务馆长谢望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军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王作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力康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任副校长张小虎教授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王利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龙翼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安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林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杨立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法制信息港主任林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姚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佚教授赵中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关怀教授刘素萍教授经济法学史际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徐孟洲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刘文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潘静成教授宋金波教授王益英教授王宗贤教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法、资源法教研室主任王欣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含物证技术)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王新清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汤维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江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程荣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孔庆云教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法学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邵沙平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尚锦教授凯程教育: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从事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刘春田教授:知识产权的概念

刘春田教授: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时间:2009年7月12日地点:文泓楼一楼报告厅2009年7月12日上午9点,我国知识产权界著名学者刘春田教授为全体学员讲解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一课,从而为本次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知识产权)课程的学习拉开了序幕。
授课的内容主要涉及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理解、知识产权对象和客体的区分以及知识和信息的关系等问题。
刘春田教授首先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热”的现象谈起,以生动幽默的语言回顾了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历程。
“知识产权”这个概念第一次见诸我国媒体是1973年,当时贸促会会长任建新率团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议,新华社发回来的报道中用了“知识产权”这一概念。
后来,学术界还发展出“智慧财产”、“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等多种称谓。
在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方面,刘春田教授指出“私权公权化”理论存在若干认识上的误区。
他特别强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确立的重要意义,认为公权力的不当介入可能给知识产权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他还以商标注册为例,认为政府主管机关的角色应该是作为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审查和证明的部门,它是一个公共权力的参与,是一个确权活动。
而不应该认为是一种公授于私的权力。
刘春田教授认为正是由于受到权力观念和部门利益的影响,我国知识产权立法难以实现自身的体系化,以及缺乏和民法体系的相融合。
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国内学术界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阐述方式:第一种是下定义的方法,例如郑成思教授主张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第二种是完全列举知识产权主要构成的方法,指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三个法律领域。
刘春田教授认为上述两种定义方式均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基于此,他对“知识产权”的概念作出如下界定:“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论证的主要理由包括:首先,“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劳动成果”划清界限。
人大法学院多位教授访问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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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10月18日,我院史教授、吴教授、孟副教授与经济学院吴教授一行达到韩国高丽大学,并与应KIPO 邀请已经在韩国访问的我院刘春田教授、郭教授汇合,共同参加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ICR 研究中心举办的欢迎晚宴,并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的多位教授一起讨论成立“中韩市场规制法研究中心”的相关事宜。
10月19日上午,在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李煌教授的陪同下,我院史教授、吴教授、孟副教授与经济学院吴教授访问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并与Young Ho Ahn 委员,Dae Young Kim 等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官员就反垄断立法、执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10月19日下午,我院史教授、吴教授、孟副教授与经济学院吴汉洪教授访问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高丽大学法学院朴鲁馨院长高度赞扬了学者们成立“中韩市场规制法研究中心”的计划,并希望联合研究中心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推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高丽大学法学院之间的交流合作。
史教授、吴教授孟副教授与高丽大学法学院以及ICR 研究中心的教授们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与韩国高丽大学ICR 研究中心共同成立“中韩市场规制法研究中心”的协议、章程以及拟举办的国际会议的日程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并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会议还初步决定“中韩市场规制法研究中心”将在2013年2-3月正式成立。
人大法学院法学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 审核本学期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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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1 页 人大法学院法学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 审核本学期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决议 5月30日,我院召开了法学学位委员会会议。
会议由法学学位委员会主席刘春田教授主持,到会委员达到了法定人数。
本次法学学位委员会会议进行了三项工作议程:
一、审核本学期各类研究生共计657人答辩材料和答辩委员会决议,一致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同意授予学位。
二、确定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经学生申报、教研室推荐、工作委员会审核、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提交学位委员会分会讨论,确定2011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人选6人,确定法学硕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人选7人。
三、讨论法学硕士初试、复试笔试科目调整方案。
此外,学位委员会委员就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指导、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以及匿名评审、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具体工作以及相关的制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落实。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导师简介

人大法学院各专业导师简介法学理论朱景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力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史彤彪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孙国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吕世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谷春德教授刘新教授法制史曾宪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名誉院长,法律史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程天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叶秋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郑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制史教研室主任赵晓耕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小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叶长良教授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韩大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建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莫于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皮纯协教授张正钊教授刑法学黄京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副主任韩玉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常务馆长谢望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冯军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王作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力康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任副校长张小虎教授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王利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龙翼飞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安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林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杨立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法制信息港主任林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姚辉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王佚教授赵中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杨大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关怀教授刘素萍教授经济法学史际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徐孟洲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吴宏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刘文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潘静成教授宋金波教授王益英教授王宗贤教授环境资源保护法周珂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环境法、资源法教研室主任王欣新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含物证技术)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王新清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汤维健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江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程荣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孔庆云教授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顾问国际法学余劲松教授赵秀文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朱文奇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邵沙平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博士生导师章尚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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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刘春田
刘春田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新闻'>
中国民法、中国商法、知识产权法
兼任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版权协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际版权学会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著作权》杂志副主编
论文
谈《条例》关于两岸知识产权关系的规定法律学习与研究1992年4期
著作权法的若干理论问题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2期与刘波林合著
著作权的若干理论问题(续)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3期与刘波林合著
关于我国著作权立法的若干思考中国法学1989年4期
论我国制定破产法的客观必要性中国法学1986年1期与江伟、甄占川合著
中国知识产权20年的启示法学家(京)1999年1期
1998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999年1期与金海军合著
合同法的几点启示法学家1999年3期
对知识产权为无形财产权的质疑中华读书报(京)1999年1期
论职务作品的界定及其权利归属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0年6期与刘波林合著
简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2年1期与刘波林合著
中国著作权法的研究与教育著作权1992年4期
著作权法实践中的独创性判断著作权1994年4期
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中国专利与商标1991年3期
谈谈我国著作权立法的几个问题中国专利与商标1989年2期
1999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0年1期
我国著作权法对外国作品的保护问题法学探索1989年1期
著作
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律出版社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惯例海南出版社1993年11月
中国知识产权二十年专利文献出版社1998年12月
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6月
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9月
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