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
论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

论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展一.行政发展的含义(一)所谓行政发展行政发展,就是行政系统为了适应行政环境的变化和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变革行政体系,改善行政活动方式和行政关系,以改善生存状态,提升行政能力,更好地执行国家政治意志,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行政发展是政府行为方向更进步,更高层次的方向或者现代化的方向变化过程。
从本质上理解,行政发展是政府对行政环境的一种适应过程。
其目的在于通过功能调整、结构重组、行为变革等方面的行政改革,使政府的有效性得以保持和提高,行政体系及其运作手段得以不断发展和加强。
(二)行政发展与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的联系行政发展并不是行政体系孤立的变化,而是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发展包括行政发展,也包括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等,所以行政发展同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之间存在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
行政发展,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治发展的必要先导。
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政治、文化环境的限制,政府传统的“直接控制型”管理体制并未得到根本性突破,政府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仍然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70年代末开始至今,市场与市场主体均已成型,并推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而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则对行政机构提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要求政府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政府内外部有碍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各类国有企业改革这一“瓶颈”问题,把国有企业的行业管理权、资产管理权和人事管理权分别划归不同部门,调整政府内部结构,加快转变管理方式,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单一管理为多元管理,变过程管理为目标管理,变自为行政为依法行政。
否则由于政府职能和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连带的社会进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后续力也都会因此而受到禁锢。
故此,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行政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论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论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也在不断发展。
行政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它包含着许多不同主题的规定,条法规定了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行政法对行政机构和负责人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行政法从最初的法律到现在的行政法律,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即最初的法律时期,在没有专门的行政法前,国家或政权的法律规范才是国家事务的依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只是一般性的,不具有具体的行政性质。
第二阶段是政府法的出现,它明确了政府的职责,政府职能的权限和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第三阶段,是现代行政法的出现,它完善了以前法律规定的行政结构,赋予行政结构及其负责人更丰富的权力,更严格地规定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使行政法具有越来越强的说服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法也在不断变化。
首先,行政规章的发展使国家的主权受到有效的保护,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其次,行政法的发展使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拥有越来越强大的权力,使行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和规范;此外,行政机构和行政官员受到了更加严格的监督,以确保行政管理的透明化;此外,行政法的发展还促进了行政审查和检查体系的完善,以针对行政管理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
在未来,行政法的发展将会有所改变。
由于新的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行政法的角色和职能将要改变。
此外,国际社会的发展对国家的行政法也会产生影响,国家行政机构将要重新审视自身的行政法律,以保持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另外,我国发展中的法治理念也会影响行政法的发展。
行政法律规定将要更加充分地反映法治理念,以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历程有三个阶段,未来的发展将会有一定的变化。
新的技术和社会环境的要求,以及法治理念的发展,都会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国家应当及时调整行政法律,以保证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同时维护公民的法律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功能与发展

行政法的功能与发展行政法,作为现代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行政法的首要功能在于控制行政权力。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拥有着广泛的权力。
然而,如果这些权力不受约束,就可能被滥用,从而损害公民的权益。
行政法通过设定权力的范围、行使的程序以及监督机制,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控制。
例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如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公正、透明的,防止行政机关随意执法。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法的核心功能之一。
公民在与行政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的保护。
行政法为公民提供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当公民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例如,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公民认为补偿不合理或者征收程序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法的存在使得公民在面对强大的行政权力时,不再处于弱势地位,而是能够依法获得公平的对待。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也是行政法的重要功能。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对社会的各种事务进行管理和调控,以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
例如,环保部门通过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来保护生态环境;交通部门通过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行政法为行政机关的这些管理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法也在不断地演进。
一方面,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
在现代社会,行政机关的管理领域日益广泛,涉及到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
相应地,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随之拓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例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监管方面的行政法律规范逐渐增多。
浅析当代中国行政法建设发展趋势

浅析当代中国行政法建设发展趋势张 鹏(山东艺术学院山东济南250300)摘 要: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和行政法建设。
一个国家行政法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其所调整的范围,影响到其中的权利主客体。
作为公法范畴的行政法,必然担负起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在未来的时间内行政法需要做很多的调整,以更加适应社会的需要。
关键词:行政法;实质法治;法典化;规制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795(2010)03-0218-02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张鹏(6),男,山东济南人,从事政策法规方向的研究。
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法治建设方面,这不仅仅表现在民主法治的建设上,而且行政法也在这一时间中获得了空前的发展。
我国行政法的建设总体看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49年至1978年,为逐渐开始建立行政法的初创时期;第二个阶段从1978年至1989年,为恢复和重建行政法的时期;第三个阶段从1989年至今,为全面建设并深入发展行政法的时期。
尽管三个时期的行政法建设的重点不同,但是目的是一样的,即逐步树立行政的法治权威,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进入新世纪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 O 之后,我国的行政法的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并呈现出一系列的阶段性特征,并将呈现出一些发展的趋势。
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
我国自建国以来就注重形式法治的建设,这与当时的具体社会环境有直接的联系。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式法治已经逐渐不适合当下社会语境,在一定程度上反而限制了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国行政法的建设应该追求行政法治的根本,即实质法治。
实质法治是形式法治更高层面的反映,是行政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它追求的不仅仅是行政法建设形式上的要求,而应该是体现法律的根本目的,符合法的根本要求,特别是能够体现法的价值要求。
论行政法理论的更新

论行政法理论的更新在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中,行政法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领域,其理论也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行政法理论的更新不仅是学术研究的重要课题,更是推动行政法治实践不断进步的关键动力。
首先,社会的变革是促使行政法理论更新的重要因素。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给行政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例如,在网络治理领域,如何规范网络行政行为、保障公民的网络权利,就需要行政法理论作出回应。
新技术的出现使得行政活动的方式更加多样化、高效化,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公民权利的受损。
因此,行政法理论需要重新审视行政权力的边界、行政程序的设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问题,以适应科技发展带来的变化。
其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也对行政法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使得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日益复杂,行政干预的范围和方式需要重新调整。
在社会结构方面,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公众对行政参与的需求日益强烈。
行政法理论需要在保障行政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民主参与和公平正义,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再者,行政法自身的发展也需要理论的不断更新。
传统的行政法理论侧重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规范,但在现代社会,行政法的功能已经不仅仅是限制权力,还包括积极促进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发展。
这就要求行政法理论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和法律原则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拓展,以更好地发挥行政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那么,如何实现行政法理论的更新呢?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实践的关注和研究。
实践是理论的源泉,只有深入了解行政法治实践中的问题和需求,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理论观点和解决方案。
例如,通过对具体行政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现行行政法制度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从而为理论的完善提供依据。
另一方面,要加强跨学科的研究和交流。
行政法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可以为行政法理论的创新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行政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依法管理和治理社会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机制。
作为我国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是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制度完善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等方面探讨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发展。
我们需要了解行政法律制度完善的背景。
当前,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转型的挑战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完善行政法律制度成为对我国现代化治理的重要要求。
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意味着更加规范和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更好地保障行政法制的实施,增强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促进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良好互动。
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了一系列的内容。
首先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
我国行政法典的编制和实施使得行政权力的行使更加规范和透明化,加强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其次是行政执法力量的建设。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了执法主体职责明晰、执法对象清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公正透明的方向。
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全也是行政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
然而,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行政法律制度在完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不合理性和前后矛盾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连贯性。
另一方面,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权力滥用、不公正执法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效率和公正性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行政法律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监督。
建立健全以法治化为导向的行政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规范、工作程序和行为准则,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力量的建设。
培养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培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还应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和公正性,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
浅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成就

浅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及其成就作者:鹏措昂杰来源:《汉字文化(教育科研卷)》2018年第14期【提要】建国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一直走曲折建设的道路,行政法建设也是如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法已逐渐形成完整的体系。
其理论已经有了巨大的突破,转变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原则也日渐成熟。
本文试从改革开放以后,行政法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成果方面进行论述,并对未来行政法的发展趋势做简单评述。
【关键词】改革开放行政法法治建设一、相关概念1.基本涵义。
行政法,被认为是近代民主法治的产物,是宪法在政府与公民关系问题上的具体化表现。
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对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形式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核心问题涉及行政法哲学领域,也包括平衡论、管理论、控权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服务论等等。
传统的行政法是以司法审查为中心的,人们对行政法的一贯认为是其形式化规避性很强。
2.行政法的基本特征。
(1)行政法目前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泛,内容也十分广泛;(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化性。
行政法会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建国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一直是在走曲折建设的道路,行政法建设也是亦然。
行政法的建设在1957年至1977年中间处于停滞和破坏时期。
1978年到1989年是行政法的重建和发展时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法制建设恢复和发展,行政法也随之复兴起来。
改革开放伊始,为了尽快恢复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使社会秩序变得稳定下来,国家必须及时制定出一系列有关重建国家政权组织的法律法典,这一时期的行政法就是侧重行政机构重建和对行政权力的确认和维护上。
行政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行政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近年来,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全球化和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促进了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
一、行政法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行政法制度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行为,可以有效预防和避免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
其次,行政法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效能和透明度。
通过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行政机关的行为,减少腐败行为和不公正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此外,行政法制度的完善还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正和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行政法制度的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行政法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首先,行政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规数量众多,由于历史原因和部门利益的考量,存在着重叠、冲突、矛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协调和完善法规体系。
其次,行政行为的法无明确依据现象比较突出。
部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存在滥用职权、骚扰民众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限制。
此外,行政执法的规范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培养,一些违法行为和不公正行政尚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制度约束。
三、行政法制度的完善方向和路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要加强行政法规的立法和管理。
加强立法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做到法律与时俱进。
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法规的审查制度,避免重叠和矛盾现象的产生。
其次,要加强行政法律制度的效力保障。
通过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要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者的法治理念和规范意识培养,推进执法公正和规范化。
四、国际经验借鉴与引进在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中,我们可以借鉴和引进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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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发展和完善姓名:黎白李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指导教师:孙利2010-09摘 要行政法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
当代中国社会的变迁,深刻地影响着我国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背景,而社会变迁引起的各种转变也必将推动我国行政法的发展。
每项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实施,都离不开适于其生存的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因素所构成的特定综合历史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变革和国际环境的变化,我国行政法也在与社会变迁博弈的过程中实现与现代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行政法制。
社会变迁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行政实体领域在以人为本理念的引导下,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的转变;是行政程序领域在程序价值的引导下,从行政神秘向行政公开,从行政管制向行政参与的转变;是行政救济领域逐步探讨的对公民权利的全方位救济和保障。
社会巨大变迁推动了我国行政法的全方位发展。
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等领域都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这种新的发展趋势是社会变迁的结果,从根本上说,现代行政法是回应型的法律部门,它无时不在回应着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而作出自我调整。
本文即从以上角度对我国行政法的立法发展做一探讨。
关键词:当代中国,社会变迁,行政法,立法发展AbstractThere is certain internal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changes. China’s social changes have put great influences on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social changes will definite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every legal system is inseparable from specific historical environments of economy, politics, society, and culture. As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reforms of politics and the chang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China has realized its modern administrative legal system.The most outstanding social change lies in three aspects.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entity, there is the change from governance administration to service administration, from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to flexible implement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putting people first.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there is the change from administrative unpublicy to administrative openness, from administrative control to administrative particip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procedure value. And in the field of administrative remedy, there is all-around remedy and protection on human right.Social changes promote all-arou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new development trends have emerged in the fields of administrative entity,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nd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In essence, 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belongs to the responsive law system, thus it make adjustments at any time on the demands of social development.The paper is to make some research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from the angles above.Key words: Social changes, Administrative law, Development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
对本文所涉及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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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如下各项内容: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采用影印、缩印、扫描、数字化或其它手段保存论文;学校有权提供目录检索以及提供本学位论文全文或部分的阅览服务;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送交论文;在以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适当复制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用于学术活动。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导师签名:年月日第1章 引言法律制度是有生命的,是活的,它与社会的变动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法律制度因社会的变化而变动,法律制度也直接影响社会变动的方面,彼此密不可分,而且法律制度和社会的变化之间必须紧密配合。
1法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先驱者弗里德曼(Wolfgang Friedman)教授曾提出如下命题:相对于社会变迁而言,法既是反应装置又是推动装置;在这两种功能中,尽管法对社会的被动反应得到了更普遍的认知,但法对社会的积极推动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强。
2而中国社会的变迁与社会关系的转型,同时体现在行政法制的发展过程中。
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门法,中国行政法与新中国同龄。
我们认可的中国行政法历史仅发端于上个世纪的中叶,至今大约50余年。
在这50余年中的前30年,中国行政法历史是极其简陋的,其中1967年至1978年间行政法历史可以说是一片空白。
3中国行政法的迅速发展是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契机的。
整个经济改革的浪潮推动行政法的飞快发展,行政诉讼法(1989年)、国家赔偿法(1994年)和行政处罚法(1997年)、行政许可法(2004年)等相继颁行。
随着中国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转变,行政法制的改革也获得了重大进展。
尽管如此,21世纪的今天现代中国行政法仍需要面对这样的问题,在社会巨大变迁的大背景下,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方向是什么?1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页。
2 W.Friedman, Law in a Changing Soceity, Colnmia University Press, 2, 1972, p11.3 1983年由《行政法概要》编写组编的《行政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中,1967年至1978年没有有关行政法资料入编。
第2章 社会变迁引起行政法发展背景的改变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实施,离不开适于其生存的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种因素所构成的特定综合历史环境,“政府体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中产生,必须适应一定的历史条件,不能作超越时空的政治遐想”。
4政府体系如此,保障其合法性、合理性并维系其正常、高效运转的法律制度更应如此。
行政法制度作为一种公法制度,是整个社会关系中的一个分子,社会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它的变化。
大致说来,行政法制度的发展主要受制于一系列社会结构的约束,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行政法的制度变迁。
而中国社会的变迁,是一场全面的社会性变革。
社会变迁的过程本身就是行政法发展的时代背景,社会的巨大变迁迫使我们关注行政法发展的外部环境。
2.1观念更新是行政法发展的先导观念更新是行政法制发展的先导。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行政法制深受管理理念的影响,行政法制的主要内容至最终目标,都是体现对社会秩序的追求。
这种行政法制工具色彩严重,也是由特定历史条件决定的,但是,这种法制理念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参与管理和实现自身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传统的管理行政已逐渐转变为服务行政,秩序优先的管理理念也逐渐被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所取代。
在经济、政治、文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不断强化的法制建设要求强调立法过程中体现法的人文精神,而这也在一系列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
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要求政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予以主动公开,体现政府公开行政,公民参与行政的新型管理理念。
4王沪宁,当代中国政府理论研究丛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5页。
2.2经济发展是促使行政法发展的重要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国从建国开始到现在的行政组织法、行为法和救济法等,各种行政法的变迁发展,归根到底都来之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法制体系”的努力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