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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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部法律颁布施行,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抓好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直接关系到这部法律能否顺利得到贯彻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研讨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劳动保障行政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劳动合同法修正对比

劳动合同法修正对比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与供给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在不断修订与完善之中。
劳动合同法修正对比成为了热点话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下面将对劳动合同法修正前后做一对比分析。
一、劳动者权益保护修订前:劳动合同法修订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护相对薄弱,经常处于弱势地位。
特别是在解雇、安全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劳动者常常处于不利地位。
修订后:劳动合同法修正后,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力度明显加强。
在解雇流程中增加了程序保障,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员时需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方为即可实施,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工时、加班和休假等方面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责任义务修订前:劳动合同法修订前,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对于经济补偿的规定相对模糊,用人单位往往可以以较低成本就能解除劳动关系。
修订后:劳动合同法修正后,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对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感。
三、法律责任及处罚修订前:劳动合同法修订前,对于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相对单一,对用人单位的违法处罚力度较小,实际执法力度不足。
修订后:劳动合同法修正后,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规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法律规定的意识和责任感。
劳动合同法的修正对比中,可以明显看出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和完善。
这些变化不仅有利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社会劳动关系的更加和谐稳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3年最新9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3年最新9篇第1篇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制度中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023年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原有法律精神的基础上,针对新的社会现实和问题作出了相关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条件等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
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商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的意愿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
用人单位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得违法诱骗、强迫、威胁劳动者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扣减工资,不得擅自延迟支付工资。
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关系解决的规范。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对于因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并向劳动者提前通知。
2023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商、规范劳动关系解决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和完善。
这些新的规定将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2024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2024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益。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其实施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寻求有效的对策。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法律责任,采取各种手段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等。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2、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一些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不够清晰,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导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权。
同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能力和条件。
3、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劳动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人员不足、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法律的威慑力不足。
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标准不够明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
例如,对于月工资的计算基数、工作年限的认定等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裁判机构的理解和执行标准不尽相同。
二、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问题的对策1、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2、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讲座、法律援助等,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制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工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增加劳动监察部门的人员配备,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完善劳动监察执法手段,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_1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1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
劳动法中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和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出于保密的目的,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单位同类相竞争的业务。
即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一、范围规定不明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含义或范围未做解释,导致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可能以存在商业秘密为由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损害其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能否接触、了解、掌握单位商业秘密而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以职位高低一概而论。
如秘书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虽然职位不高,但其通过接待、会议记录、安全保卫等具体工作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如果能举证证明其知悉单位的商业秘密,就可以视为竞业限制人员。
二、期限过于固定竞业限制期限既不宜过短,对原企业不利,也不宜过长,会构成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
事实上,竞业限制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四个因素:1、结合商业秘密所处行业考虑其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时间的长短;2、不同行业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周期;3、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与技术水平的高低;4、国家在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时的价值倾向。
据此,《劳动合同法》统一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应尝试提供多元的可以选择的方案:(1)一般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2)高新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一年;(3)用人单位重点保护的具有重大利益的商业秘密,可以签订长期乃至终身的竞业限制协议。
☆新《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1.新《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2.企业不订立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案例】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
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
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成。
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任就把他辞退了。
【解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款。
为此,《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跳槽无须支付违约金【案例】小刘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合同虽然仅几十条,却规定了10多项违约金条款,有一项是如果小刘跳槽,需一次性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工作半年后,小刘发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招人,开出的条件和待遇都比现在的单位好很多。
他想跳槽,但面对巨额违约金,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解析】《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了高额违约金。
为此,《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2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

2022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详解下面是由劳动合同栏目我整理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那么,欢送阅读。
一、总那么1、《劳动合同法》其次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担当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夫除外)、现役军人、家庭干脆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遵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确定干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探讨,提出方案和看法,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同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确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需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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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避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这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有管理方式、用工成本与模式将带来全方位的影响。
如何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之前,做好过渡时期的人力资源管理,在用好用足现有劳动法规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妥善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问题,将成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劳动争议风险,作为公司法律律师,我将从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劳动争议风险规避建议。
使企业在提高与改善员工关系管理水平的同时,降低企业在新法实施前后的劳动争议风险。
我将会从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模块出发来分析相关法律。
一、招聘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1,企业招聘,企业有告知义务。
新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主动告知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同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可以预见的。
企业在招聘时,应如实告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以及要求了解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
新法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包括原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的,将直接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企业一定要在劳动合同期限管理环节上注意。
防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出现:
第一,员工的入职因员工入职条件更宽松,用工权要集中在人力资源部,限制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需要对现有劳动合同条款进行更改、清理劳动合同同时,清理企业劳动用工状况,避免事实劳动关系。
3,企业草拟劳动合同文本的限制
新法要求在劳动合同中记载法定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诸多事项,并且将会规定内容记载不完整且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上要做仔细的修改,完善。
4,细化无效劳动合同制度
新法在对无效劳动合同作了更加具体、更加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规定。
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都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5,试用期长短按合同长短设定
《劳动法》只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高期限,《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挂钩,分别规定了一个月、两个月和六个月的试用期。
(同时还需注意各地的规章细化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企业习惯上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很危险的,等于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用工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培训管理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
1、设定服务期约定的门槛急剧提高
《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劳动合同法》提高了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约定的条件,即当且仅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之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并且违约金设置将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费用和延长劳动合同期防范:选择相对独立的机构组织培训,同时可与员工约定采取员工预先垫付,单位分期报销的方式。
2、约定竞业限制的条件
《劳动法》对竞业限制采取的是尊重当事人协议的态度,因此,由于接受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利益等而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未受到仲裁、司法活动的强烈反对。
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普通员工离职后如何应对?建议签订商业保密协议及其他措施。
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设计策略
①选择对象。
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使用的区别。
③保密费、经济补偿对协议的效力影响。
④证据保存及提供。
⑤培训中的专向培训费用及培训时间应由劳动合同或劳动规章制度规定。
⑥违约金的数额衡量—公平的考虑。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更加宽泛
除了保留《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外,该法律可能还会扩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法律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增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规章制度违法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作为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三、劳动关系管理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
1, 不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可能导致变更无效
新法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并由双方签章方能生效企业在书面文件的制作保管愈发重要
劳动合同签订应对策略
①以岗位、典型性劳动设计不同的劳动合同文本格式。
②对原有劳动合同文本与本法冲突的条款予以修改,或增加必备条款。
③依法告知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及劳动者基本权利。
④请求劳动者出具未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或全时劳动证明书。
⑤尽量保持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动用工的一致性。
⑥保持录用考核职工的程序合法性。
⑦注意代表人或代理人资格。
⑧劳动合同签订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工资所在地尽可能保持一致。
2,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违法将导致无效
新的法律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的内容外,还规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规章制度应对策略
①新法实施后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应该进行排查,对违反本法的应该予以修改。
②新法实施后新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未经协商程序无效。
③劳动规章制度应进行分类,不属本法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由企业单方作出。
④可以通过“劳动手册”,将劳动规章制度予以公示。
⑤注意法律的空间。
对法律留下的空间应以劳动规章作出,规章在前,依据在后。
⑥注意劳动规章制度生效三大要件:合法、职代会或职工审议、公示。
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集体协商确定。
3, 新法规定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去工作。
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建议企业应该灵活采用该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的使用与风险防范策略
①应充分理解派遣劳动者在本法中所享有的权利体系。
如二年以上的固定合同、劳动报酬的透明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社会保险权、劳动安全保护权(不得单方解雇)。
用工单位的成本相对较高。
②留下的法律空间。
如不享受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企业福利、减少人事管理成本、解雇补偿金等。
③审查过多的派遣员工是否形成对自己员工情绪的影响进而影响团队协作。
④雇用非全日制用工与派遣员工在成本上进行比较。
4,仲裁不再是前置程序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此条款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按照人大法工委的解释是一种选择关系,仲裁不再是前置程序,劳动者有了选择,需要企业注意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
新旧法衔接中的应对策略
①本法实施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解除或终止条件及其待遇依旧法。
②本法实施后仍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仍以原约定履行。
③本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至本法实施时仍延续的,应至本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否则适用新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处理。
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④本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至本法实施时仍存续的,如续订时,续订的次数从新法实施
之日后计算。
⑤本法实施前订立,实施后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依新法执行,但经济补偿分两部分计算:法实施后的补偿金计算标准和年限依新法;法实施前的补偿金标准和年限如符合支付条件的依旧法。
前后补偿金合并计算为劳动者补偿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