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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负责人: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二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并按答应工程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同学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选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

按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前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规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制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程序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分析,调查食品安全现状,制订全面恰当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报告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1. 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得到食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事项,并运用并严格地执行。

2. 必须定期检查车间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效果,并记录问题。

3. 应该制定生产车间员工应对应急事件的应急措施,且定期检查进行演练。

遇到生产事故及时报警。

第九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1. 严格落实进货、压货、装卸、运输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任何疏忽、漏洞,确保商品安全。

2. 对生产加工环节,要按照安全的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3. 处理和贮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加工的设备运行正常,卫生有保障。

4. 取样、分装、包装、标签等所有环节都要完整、卫生、安全并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一定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作出风险评估。

2. 严格按照公司网站上的应急预案办事,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1. 新员工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公司负责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主要内容: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一说明: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订立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资料包含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方面: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7、库房管理制度;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一样类型的餐饮服务带给者需订立不一样资料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订立113项,第三、四类的需订立第14项。

为了便利餐饮服务单位订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实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依照要求,订立出适合本单位情形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依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奉执行。

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实在申报时,申请者仅需带给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情形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含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八条采购食品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霉变、变质。

第十二条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六、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环境,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七、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九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二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食品安全文本制度篇1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

不得加工改刀菜。

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

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2】名称: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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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七、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1.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并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 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

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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