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体系
社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工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保障社工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中心的管理层。
第四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本中心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本中心的管理层应当认真贯彻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进行总结和修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中心设立领导机构,包括主任和副主任。
第八条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全面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作。
第十条本中心设立后勤保障部门、服务项目部门和宣传推广部门。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办公用品采购等。
第十二条服务项目部门负责中心的核心服务工作,包括社工服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十三条宣传推广部门负责中心的宣传工作和推广业务,包括宣传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第十四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部门的工作分工,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六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第十七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
第十八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侮辱、诽谤和诬陷他人的行为。
第十九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有懈怠和敷衍的行为。
第二十条本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不得有怠慢和拖延的行为。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二十一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本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本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提醒、警告等。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指为解决社会各种问题、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
它是为了有效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而设立的,是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集聚地和社会工作事业的推进者。
为了规范和提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特制订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条理清晰、运行顺畅。
二、机构设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管理需要,可以设立办公室、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技术部等有关职能部门。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和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人员管理1.人员招聘: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并经上级审批后进行招聘。
招聘人员需符合相关要求,经过严格的面试程序和考核后方可录用。
2.员工培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3.员工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
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处罚和改进。
4.员工福利: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薪酬福利、医疗保险、假期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四、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要做到财务规范、资金安全、预算合理、审计透明。
2.经费使用:对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经费使用,应该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得到有效利用。
对于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要经过审批和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项目管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任务和项目需求制定相应的项目预算和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避免浪费和滥用。
五、市场营销1.市场调研: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开展市场调研,了解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和市场空间,为服务内容和方式的改进提供依据。
社工中心运营管理制度

社工中心运营管理制度一、前言社工中心作为社会福利机构,其运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维护机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社工中心运营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规划,明确服务流程,规范员工行为,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运作。
二、组织架构1.1 社工中心以中心主任为首,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组织分工,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1.2 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根据机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案,统筹资源,推动工作的落实。
1.3 设立行政部门、服务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明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高效运作的组织架构。
三、人力资源管理3.1 人员招聘:社工中心应根据业务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聘。
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用期考核,确保选聘的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2 岗位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工作,并胜任相应的工作任务。
3.3 绩效考核:社工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定,根据绩效进行奖惩,促进员工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3.4 员工关系: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员工权益,倡导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服务流程管理4.1 客户登记:社工中心对需要服务的客户进行登记,了解客户需求,并设计服务方案。
4.2 服务安排:根据客户需求和机构资源,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服务,确保服务的时效性和专业性。
4.3 服务记录:对每次服务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形成服务档案,对服务内容进行评价,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4.4 服务评估:对服务后的客户进行满意度评估,获取客户反馈,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提高服务质量。
五、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和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资金运营的透明、规范和稳健。
5.2 资金管理:对资金进行合理预算和使用,严格财务监管,杜绝财务风险。
社工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社工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工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发挥社工服务中心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社工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职责由中心主任担任,主要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方向、管理工作安排以及人员招聘和培训等工作。
2. 中心的具体部门包括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实现中心的目标。
3. 中心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中心内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4. 中心还设立督导小组,负责对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方式。
三、人员管理1. 招聘:社工服务中心在招聘工作中,注重人才的素质和专业能力,通过面试和考核,选择适合中心工作的人才。
2. 培训:社工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包括社工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3. 激励:社工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 考核:社工服务中心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适当处理。
四、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社工服务中心开展项目工作,需经过立项程序,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周期和预期成果,做到明确任务、合理布局。
2. 项目执行: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项目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资源配置和工作周期,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3. 项目评估:社工服务中心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4. 项目总结:项目结束后,社工服务中心进行项目总结,分析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未来的项目工作提供参考。
五、服务管理1. 服务对象:社工服务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为困难群体,包括老年人、残障人士、儿童青少年等,服务范围包括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面。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全体员工及工作对象。
第三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工作伦理道德,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公正、有效的社会工作服务。
第四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机构职能,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当熟悉并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设立机构设置,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主任、普通员工等。
第七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依法设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竞聘、考核等方式确定各职位的任职人员。
第八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九条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普通员工按照工作需要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设立志愿者工作组,协助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任务分配第十一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各部门或个人。
第十二条部门主任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
第十三条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各部门、个人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四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系统的服务流程,包括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估。
第十五条服务流程应当明确服务对象的申请、评估、介入、跟踪等环节,确保服务的全程跟进。
第十六条服务流程应当注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五章信息管理第十七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十八条服务对象的信息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后才能收集,服务中心应当对信息保密,非授权人员不得查看、泄露服务对象的信息。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大全(2024年精选)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大全(2024年精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大全(2024年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大全旨在规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保障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工作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包括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形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需要和服务对象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和岗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第四条人员配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素质和技能的人员,确保服务团队的稳定和专业化发展。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五条服务内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优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社区参与、扶贫助残、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
第六条服务流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申请、评估、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服务质量控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制定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八条财务制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预算管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根据业务发展和服务需求,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分配资源。
第十条财务报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和捐赠者的监督。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人员招聘与培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公开招聘,注重人员素质和能力,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人员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与福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激发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员工考核与激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建立员工考核与激励制度,客观评价员工绩效,鼓励优秀员工。
2024年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导览

2024年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导览本制度导览旨在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所有员工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我们的服务与管理达到更高标准。
一、中心使命与愿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通过综合的社会工作方法,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与进步。
二、管理制度概览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管理制度概览:2.1 人力资源管理2.1.1 招聘与选拔- 发布职位广告- 面试与评估- 录用通知与合同签订2.1.2 培训与发展- 员工入职培训- 在职培训计划- 职业发展规划2.1.3 绩效评估- 年度绩效评估流程- 绩效改进计划- 奖励与晋升机制2.1.4 员工福利与关怀- 健康与保险福利- 休假政策- 员工关怀计划2.2 财务与资产管理2.2.1 预算管理- 年度预算制定- 预算调整与审批流程2.2.2 资金管理- 资金收入与支出流程- 会计记录与报告2.2.3 资产管理- 资产采购与维护- 资产报废与处置流程2.3 项目管理与服务 delivery2.3.1 项目规划与实施- 项目立项与审批- 项目进度管理与监控- 项目评估与反馈2.3.2 服务质量管理- 服务质量标准- 客户反馈与投诉处理- 服务改进计划2.4 风险管理与合规2.4.1 风险评估- 潜在风险识别- 风险应对策略制定2.4.2 法规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定期合规审查2.4.3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制定- 应急演练与培训三、附录3.1 相关政策法规- 列出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3.2 表格与模板- 员工入职申请表- 绩效评估表- 项目计划书模板四、更新记录- 2024年1月1日:初始版本发布。
五、结语我们期待所有员工能共同遵守并执行这些制度,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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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全纪录

2024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全纪录引言本制度全纪录旨在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
本制度全纪录适用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通过本制度全纪录的实施,我们将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组织结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包括理事会、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项目一部至项目五部。
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 理事会:负责制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长远发展规划,监督和评估中心的运营管理。
2. 行政部: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设施管理等。
3. 财务部: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告、审计等。
4. 人力资源部:负责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
5. 项目一部至项目五部:负责不同领域的社会工作项目,包括项目策划、执行、评估等。
二、员工管理2.1 招聘与选拔1. 岗位空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经行政部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
2. 招聘流程: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能力测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到合适的员工。
3. 录用通知:根据招聘结果,向录用者发出录用通知书,明确入职日期及有关事项。
2.2 培训与发展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等内容。
2. 在职培训:定期组织各类在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 晋升机制:设立明确的晋升标准和流程,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激发工作热情。
2.3 考核与激励1. 绩效考核:设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 奖励机制:设立各类奖励,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等,激励员工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3. 福利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员工关怀等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
三、项目管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执行、评估等环节:1. 项目策划:针对社会需求,进行项目调研,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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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体系第一章前言为树立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机构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机构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过硬、高效精干的社工队伍,促进机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体系。
一、凡机构在职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机构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制度体系。
二、机构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社工行业及机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社工行业及机构发展的事情。
三、机构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理论、实践能力,不断完善机构的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四、机构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鼓励社工积极参与机构的决策和管理,鼓励社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机构为社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经费盈余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工各方面待遇;机构为社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机构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根据《龙祥社工服务中心社工绩效考核制度》予以表彰、奖励。
六、机构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社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龙祥社工守则第一节前言为了就注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操守包括有关操守的道德事宜提供实务指引,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龙祥社工)特制定本社工守则,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服务对象及社会人士,同时加强社会人士对社工专业的信任和信心。
当社工被指控其操守违反本守则内所列明的专业标准时,龙祥社工服务中心将以此守则作为裁决之依据。
本守则列明社工与其服务对象、同工、所属机构、专业及社会建立专业关系时的道德行为标准,其应用范围包括社工以社工身份所从事的一切有关活动,本组织内社工须协力推行本守则,并遵从依据本守则做出纪律判决。
社工应采取足够的措施或行动去预防、劝阻、纠正或揭发同工有违反守则之行为。
同时要采取合理及适当的措施去协助督导人员以及协助其提供其他服务人员(如义工),不会因抵触本守则而导致服务对象利益受损。
第二节社工的基本价值观及理念社工的首要使命是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处理社会问题。
社工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并不因任何人的家庭背景、种族、国籍、性别、性倾向、年龄、家庭岗位、信仰、政治观念、智能、体能、社会及经济地位、或对社会贡献不同而有所分别。
社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的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
社工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
社工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牟取最大的福祉。
社工有责任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所能。
社工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会尽力加强人际关系,务求维护、促进及提高个人、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的福祉,帮助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困境与痛苦。
第三节有关社会当政府、社团或机构的政策、程序或活动导致或构成任何人士陷入困境及痛苦,又或是妨碍困境及痛苦解除时,社工认同有必要唤起决策者或公众人士对这些情况的关注。
社工认同有需要倡导修订政策及法律,以改善有关社会情况,促进社会公义及福祉。
社工认同有需要致力推动社会福利政策的实施。
社工不可运用个人的知识、技能或经验助长不公平的政策或不人道的活动。
社工认同有需要致力防止及消除歧视,令社会资源分配更为合理,务使所有人士有均等机会获取所需的资源和服务。
社工认同有需要推动大众尊重社会的不同文化。
社工认同有需要鼓励社会大众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制度和改善社会政策和制度。
第四节有关机构社工应向其雇佣机构负责,提供效率及效能的专业服务。
社工应作出建设性及负责任的行动,以影响并改善雇佣机构的政策、程序及工作方式,以求令机构服务水准不断提升,从而让社工不会因执行机构的政策时而抵触此守则。
社工在发表任何公开言论或进行公开活动时,应表明自己是以个人身份抑或代表团体或机构的名义行事。
社工不应在未经其服务机构同意下,利用机构与外界的联系,为私人事务招揽服务对象。
第五节有关专业社工从事其专业工作时,应持着诚实、诚恳及尽责的态度。
社工应持守专业的价值观和操守,并提升专业知识。
社工对专业提出评论时,应持着负责和有建设性的态度。
社工不可就其专业资格、服务性质、服务方式及统计成效提供有误导性或不真实的资料。
社工有责任给予新加入社工职业的同工建议,协助其增强与发展专业操守、价值观以及专业上的技能和知识。
第六节有关同工社工应尊重其它社工、专业人士及义务工作者不同的意见及工作方法,任何建议、批评及冲突都应以负责任的态度表达和解决。
社工应尽量与其它社工合作,提高服务的成效。
社工应向有关团体报告任何有违专业工作守则而危害接受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并在有需要时维护那些受到不公正指控的社工。
社工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不应在不尊重其它机构和同工的情况下夺取其它社工的服务对象。
社工与共事同工合作之间所作的保密沟通,在未获得资料来源者明确同意下,不可向服务对象透露有关其个人资料以外的沟通内容。
第七节有关服务对象社工首要的责任是对服务对象负责。
社工有责任让服务对象知道本身的权利及协助他们获得合适的服务,且应尽量使服务对象明白接受服务所要作出相对应的承担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社工应尽可能的协助服务对象知晓在某些情况下,保密原则受到规限,并使他们清楚知道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
在公开个案资料时,社工应采取必要及负责任的措施,删除一切可以识别个案中人士身份的资料,并须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及社工服务机构的同意。
社工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此谋取私人的利益。
社工不得与服务对象有性接触。
注一:服务对象指现时正接受社工所提供服务的个人、家庭(包括其直系亲属及至亲)、单位及社群。
注二:服务对象的利益应由社工在考虑及平衡服务对象的个人利益及其它有关人士(包括家庭其他成员、亲属、机构、社群、社会等)的权益后,作出专业判断。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树立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机构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机构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过硬、高效精干的社工队伍,促进机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机构在职社工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机构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节聘用第三条聘用是机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机构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机构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6、机构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机构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节社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社工的权利: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2、享受机构规定的工资、福利、培训、休假等待遇的权利;3、享受对机构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机构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4、参加机构组织的活动和了解机构公布的信息权利;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社工的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机构的发展贡献力量;3、自觉地维护机构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机构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机构同发展共命运;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机密和信息;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机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6、以机构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7、社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节请假制度第十条公假: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和培训学习;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1、社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派驻单位和机构行政事务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三天以下(含三天)由派驻单位和机构行政事务部直接负责人签名批准;三天以上由派驻单位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报行政事务部备案。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机构负责缴纳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
事假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和损害机构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辞退处理。
2、社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机构,三天以下(含三天)向所在派驻单位和机构行政事务部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由派驻单位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报行政事务部备案。
上班后应出示公立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一年之内病假为一到十日(含十日)发给合同日工资的全额工资;十天以上三十天以下(含三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50%。
三十天以上则无薪。
如特殊情况则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社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机构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辞退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
社工工伤,须经所在派驻单位证明,机构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
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并辞退。
第五节工作纪律第十三条机构日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案主如有紧急需要,社工需先告知项目组长和机构行政事务部,经获准后2人以上(含2人)同往。
第十四条机构社工必须遵守机构和派驻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机构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1、上班前社工本人须在派驻单位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2、社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4、中途离开派驻单位,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说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5、社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
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