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期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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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规程
1.目的:保证检测过程中电子天平的正常运行,在两次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设备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使用范围:使用于本公司所用的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3.检查项目:电子天平的重复性误差
4.检查依据: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电子天平使用说明书。

5.标准器具:电子天平所配置的标准砝码
6.检查方法
重复性误差:在仪器正常工作条件下,用规定载荷的标准砝码重复称量10次,记录天平示值,并按下式计算天平的重复性误差:
天平重复性误差=L max-L min
L max—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
L min—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

7.评定
天平的重复性误差在规定的范围内,则判定天平正常。

8.核查周期
在仪器设备的两次检定之间,每隔三个月核查一次。

9.相关记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是一种利用电子技术来测量物体质量的称重设备。

在进行电子天平的核查过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工作:核查电子天平之前,首先要确保天平不处于运行状态,然后断开电源并拔掉电源插头,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2.清洁天平:使用柔软的干净布或纸巾轻轻擦拭天平各个部位,特别是测量盘、底座和显示屏,以确保没有灰尘、污垢和其他物质干扰测量。

3.校准天平:在核查之前,需要对电子天平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准确。

校准方法根据具体天平型号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参照天平的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校准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校准质量,例如校准砝码。

4.测量标准物体:选择一个准确的标准物体进行测量,将标准物体放在电子天平的测量盘上,等待数秒至数分钟,使天平稳定。

然后记录下测量结果。

5.对比核查:将电子天平的测量结果与标准物体的质量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偏差。

如果偏差较大,可能需要重新校准天平或维修。

6.记录结果:将每次核查的结果记录在日志中,包括测量时间、天平型号、标准物体质量、测量结果等信息。

同时,记录下任何异常情况或问题,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

7.定期维护:电子天平作为精密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长期稳定性和准确性。

根据天平使用手册上的建议,进行温度、湿度、电源等方面的检查和调整。

总之,电子天平是一种精密的测量设备,其核查方法需要严谨和细致。

通过准备工作、清洁天平、校准天平、测量标准物体、对比核查、记录结果、定期维护和常规检查等步骤,可以确保电子天平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4.7在电子天平两次检定中间进行期间核查时,再重复以上操作,读取核查进的值,对两者作比对。
4.8如期间核查时测得的数值与存档数据有较大差异时,则重新进行天平的检定。
结果判定:
在周期中间比对数据应该比检定后一周内的比对数据差异≤0.2%,确认期间核查为合格,否则应提前进行检定。
核查方法二:
按操作规程,调节天平零点(按规定预热后进行校核),用30g和50g校准砝码检定。
4.2按天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预热。
4.3使天平稳定地显示零位。
4.4加上200g或100g校准砝码于天平秤盘上(示值为200克的电子天平核查点为100克,其余示值的电子天平核查点均为200克)。
4.5读取此时此时天平显示值,记录于期间核本记录表上。
4.6取下砝码,此时测得的数值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查。
检定项目
检定结果
最大允许误差
天平偏载误(30g)
±0.0005g
天平重复性(100g)
±0.001g
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为合格,否则应提前进行检定。
五、期间核查结果处理
对以上检查结果,应填写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于年底统一归档,在期间核查过程中,若发现天平工作不正常或评定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同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人员确定,并组织维修或送检,维修后的仪器经检查或检定达到技术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一、总则
1.1核查目的:为保持有良好置信度的检定状态,按程序文件对期间核查的要求。
1.2核查次数:在检定后一周内,以及两次检定周期中间,进行二次核查。
二、核查内容
由检测人员与设备保管员进行知型号及量程的测力试验。
三、核查用的主要器具
校准砝码。
四源,调整好天平的水平状态。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核查方法
1、核查用的主要器具
示值为200克的电子天平核查点为100克,其余示值的电子天平的核查点均为200克。

2、核查方法
2.1接通电源,调整好天平的水平状态。

2.2按天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预热。

2.3使天平稳定地显示零位。

2.4加上200g或100g校准砝码于天平秤盘上。

2.5读取此时天平显示值,记录于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表上。

2.6取下砝码,此时测得的数值存入设备档案中,期间核查时备查。

2.7 在电子天平两次检定/校准中间进行期间核查时,再重复以
上操作,读取核查时的值,对两者作比对。

2.8 如期间核查时测得的数值与存档数据有较大差异时,则重新
进行天平的检定/校准。

3、结果判定:
在周期中间比对数据应该比检定/校准后一周内的比对数据
差异≤0.2%,确认期间核查为合格,否则应提前进行检定/校
准。

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一、检查依据
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二、核查标准
标准砝码
三、核查对象
电子天平
四、核查周期
两次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核查
五、核查方法
1)检查前的准备:将天平放置于稳固的平台上并调整到水平位置,清除天平所有部件的灰尘及垃
圾等,保证天平的正常运行;通电预热使天平达到平衡和稳定;校准天平;对天平进行一次预
加载。

2)天平示值误差的核查:根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的要求,选择相应等级的标准
砝码进行核查试验,载荷从零载荷点开始递增,直至加载到天平的最大秤量,然后逐渐卸下载
荷,直到零载荷为止,测量点不少于6个,记录各点示值。

3)天平的偏载误差的核查:试验载荷选择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优选个数
较少的砝码,测量时将砝码放置于测量区域(将秤盘表面均匀地划分为四个区域)的中心位置
进行测试。

4)天平的重复性误差的核查:测量中每次加载前先将天平调到零位,试验载荷选择80%~100%最
大秤量的单个砝码,测试次数不少于6次,测试结果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示值重复性
误差。

六、结果评定
1)示值误差的评定: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该天平在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2)偏载误差的评定:载荷载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点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3)重复性误差的评定:相同载荷多次测量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该载荷点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七、结果说明
如果期间核查时测得的数值与数据有较大差异时,应重新核查,必要时应重新送检或送校。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1范围为使本公司的电子分析天平正常运行,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验证其是否保持检定/校准时的状态,确保其运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电子分析天平。

2、被测对象描述选用电子分析天平所配置的标准砝码(或另行购置的标准砝码:根据天平量程选定,以天平最大秤量值或最大秤量值的50%为宜。

3、核查方法3.1准备工作3.1.1查看天平不平仪中的气泡是否在中间位置,如否则应调整天平地脚螺栓高度,直至水平仪内气泡位于圆环中央位置。

3.1.2接电预热:打开电源开关,接通电源,电子天平在初次接通或长时间断电之后,应至少预热30分钟。

3.1.3仪器自检:在电源接通后,电子分析天平秤量系统自动实现自检功能。

当显示器显示为零时,天平工作准备就绪。

3.2操作步骤3.2.1校正:首次使用天平必须进行校睛,按校正键,放在该电子分析天平所配备的标准砝码直至出现(该标准砝码的重量)g,校正结束(如天平具有自校功能,可以直接按校正键进行校正)。

3.2.2秤量:使用除皮键,除皮为零,将核查所用标准砝码放在秤盘上,进行秤量,当显示器上出现作为稳定标记的质量单位“g”后,读出天平所显示的质量数值:以同样的方法秤量三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结果判定当测定结果满足以下条件时认为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结果符合要求:|y-x0|≤△(△为所核查天平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万分之一精确天平的△为0.5mg;十万分之一精确天平的△为0.05mg,百分之一精度天平的△为50mg)式中:y---三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gX0---所用标准砝码的质量,g5、相关记录MGDJ/CZY-QJ002 《电子分析天平期间核查记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方法
一、总则
1.1 核查目的:为确保电子天平在两次检定之间能够准确正常运转,制定期间核查。

1.2 核查次数:在每个检定周期(即两次相邻检定之间)中间进行一次期间核查。

二、核查内容
2.1检查外表应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

2.2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2.3检查电子天平示值是否准确或在误差范围之内,误差应±0.5%之内。

三、核查用主要器具
备用砝码(需检定)
四、核查方法
4.1外表检查: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放在稳定水平台面上,远离气体对流震动,温度和湿度变化大的地方。

4.2电路检查:打开电源,按下开关,观察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4.3 在运行称量前需预热10-30min,开机预热后,小数点无闪烁,工作正常。

4.4经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用电子天平分别精确称取备用砝码记录其质量,两个月后再称量备用砝码,记录其质量。

第二次称的质量与第一次质量比
较,两次数据比对相差不超过0.5%的差率,属正常范围。

五、结果评定
5.1检查电路是否正常,有无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等异常现象。

5.2检查电子天平示值是否准确或在误差范围之内,误差应在±0.5%之内。

5.3电子天平应保持机壳和秤盘的干净免遭异体物质的侵蚀,放在稳定水平台面上,远离气体对流震动,温度和湿度变化大的地方。

5.4 电子天平两次称量数据比对误差不超过0.5%的差率,判为合格,否则应维修,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电子天平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使用中和维修后恒温恒湿系统电子天平的期间核查
2 、检定依据
《SQP型电子天平用户手册》
3 、检定步骤
3.1 开机,开机后预热半小时。

3.2 天平零点校正完毕后,在托盘上放置一个50.0000g的砝码,在5秒钟内观察显
示器的变化。

3.3 将天平零点校正后,对标准100.0000g砝码进行称量。

3.4 对标准100.0000g砝码进行连续6次测定。

4 、合格判断
4.1 天平称量的准确性:
4.1.1按步骤2结果显示5秒内天平示数幅度范围为50.0001-49.9999g,判定合格。

4.1.2按步骤3结果显示99.9999-100.0001g,判定合格。

4.2 天平称量的重复性:连续6次称量示数变化<0.1mg,判定合格。

5 、检定周期
电子天平的检定周期内要进行一次期间核查,若仪器移位、更换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需要随时检定。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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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在用的天平定期进行核查,以保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2 适用范围
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使用状态正常的各等级电子天平。

3 核查器具
一组标准砝码,在检定有效期内。

4 核查方法
4.1 在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的当天,至少选择中量程范围的标准砝码或在天平使用范围内高、中、低量程的砝码,用检定合格的天平称量,至少重复测量三次,分别记录,求其平均质量m0。

4.2根据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4.2.1天平通电预热,达到稳定、平衡。

4.2.2仔细检查天平,保持天平清洁,天平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2.3调整天平水平,将天平调整到零位。

4.2.4将上次称量过的标准砝码放置在天平上,稳定后读出天平示值,重复称量三次,分别记录,计算平均质量为m1。

4.2.5 在核查期间所记录的最大温差不超过天平温度范围的1/5,且对于Ⅰ级电子天平不大于1℃,对于Ⅱ、Ⅲ、Ⅳ级电子天平不大于5℃。

5判定依据
最大允许误差mg
载荷mg

特种准确度级
万分之一

高准确度级

中准确度级

普通准确度

±0.50≤m≤5*1040≤m≤5*1030≤m≤5*1020≤m≤50
±1.05*104<
m≤2*1055*103<
m≤2*104
5*102<
m≤2*103
50<
m≤2*102
±1.52*105<m2*104<m<
1*1052*103<
m≤1*104
2*102<
m≤1*103
注:任何一次单次测量结果的误差,均不应超过相应载荷的最大允许误差。

重复性同一载荷多次称量结果之间的差值,不得超过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最大允许误差
载荷mg Ⅰ级
(十万分之一天
平)
±0.50≤m≤5*104
±1.05*104<
m≤2.2*105
±0.050<m≤5*103
±0.15*103<m≤2*104
±0.152*104<
m≤8.1*104
6 判定
6.1 天平示值误差判定:
根据测定砝码的示值,确定砝码在上表中所属的量程范围,当m1与 m0的差值满足表格中规定最大允许误差时,认为天平示值误差合格。

6.2 天平重复性误差判定:
根据连续三次测定结果,计算三次测量结果的极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如果满足此砝码在上表中的量程范围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认为天平重复性误差合格。

6.3只有天平同时满足6.1条和6.2条要求,认为天平合格。

否则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6.4 示例:
一台万分之一天平,检定合格后,采用50g标准砝码进行测定后平均示值为50.0002g。

核查测定时,连续三次测定此砝码,结果分别为50.0001g,
50.0003g,49.9999g,平均值50.0001g
示值误差:50.0002-50.0001=0.0001 满足±0.0005要求,示值误差合格。

重复性误差:50.0003-49.9999=0.0004 满足±0.0005要求,重复性误差合格。

结论:天平合格。

7支持性文件
7.1《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7.2《记录控制程序》
8 质量记录
8.1期间检查记录
9附加说明
本指导书编写人
本指导书审核人
本指导书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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