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家的个人见解
法家思想总结评价

法家思想总结评价法家思想总结评价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种重要学派,也是战国时期中国思想史上最有实用性和政治性的学派之一。
法家代表了统治者的利益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其核心原则是法治,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国家的治理。
下面将对法家思想进行总结评价。
首先,法家思想的主要特点是以法治代替德治。
在法家看来,人性本恶,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会做出不道德的事情。
因此,依靠道德教化和行为规范很难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相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能够通过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惩罚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家认为国家应该设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和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者的权益。
这一观点体现了法家思想的实用性和现实主义。
其次,法家思想强调集权和重视国家利益。
法家认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
为了实现国家的利益,法家主张集权和专制统治。
法家着眼于国家全局,注重制度和法律的建设,目的是确保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法家思想在尊重国家的角度上强调了国家利益的维护与最大化,体现了法家思想的功利主义和权谋性。
再次,法家思想注重实践和客观规律。
法家认为治理社会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对策,不拘泥于空洞的理论和虚无的道德准则。
法家思想强调通过实践和经验总结来获取治理社会的智慧,尽量减少主观臆断和意志干预。
法家重视客观规律的发现和利用,通过了解人们的行为动机和心理,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控制措施,以实现治理的目标。
最后,对于法家思想的评价是复杂的。
一方面,法家思想的实用性和现实主义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和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法治观念对后世的影响深远。
另一方面,法家思想强调权威和集权,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缺乏关注,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专制统治。
同时,法家思想对人性的悲观看法也有一定偏颇,忽略了人的善良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总而言之,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种重要学派,强调法治、集权、实践和客观规律,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和政治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家的思想总结成一句话

法家的思想总结成一句话法家思想是古代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李斯等,其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以法治吏、以法治民,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法律惩罚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统一,并通过合理的政治机制来实现国家的强盛和发展。
下面是对法家思想的总结:法家思想强调法治,推崇权威和权力集中,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注重严格的奖惩措施。
他们主张通过法律来治理国家,通过奖惩来规范社会行为,通过规则来保障人民的利益。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他们认为法律是一种有力的工具,可以将国家和社会治理得井井有条。
一句话总结法家思想可以是:“以法为维纲,以刑为纲,以干细节,以罚治人。
”首先,“以法为维纲”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主张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使国家和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其次,“以刑为纲”强调依靠法律制定严厉的刑罚,进行奖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再次,“以干细节”强调精确细致的实施法律,通过规范社会行为,保障人民的利益;最后,“以罚治人”旨在通过严厉的法律惩罚,迫使人们遵守法律,限制人的自由行为,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和统一。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制威严,主张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刑罚的威慑来达到治理国家、社会的目的。
他们主张集权统治,强调政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以此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促进国家的强盛和发展。
他们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础,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严厉的法律惩罚,能够规范社会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思想的主要特点是重视实用性和效果,注重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政策。
他们主张以实践为根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以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
在实践中,他们倡导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行政规范,以提高效率和减少腐败,从而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
此外,法家思想还强调党纪国法的一致性和严格性,认为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遵守规章制度,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各级干部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政策,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廉洁。
浅谈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浅谈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法家思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流派,其影响力远比儒家、道家等其他学派要大。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提倡严明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治理方式。
虽然法家学派在中国古代已经消失,但其思想对中国乃至世界的现实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法家思想认为政治的核心是权力和利益,主张以法律为准绳,倡导严格的法治和权力集中。
这种思想对于现代社会仍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下面将从权力治理、社会秩序和法律体系等方面来谈谈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法家思想对于权力治理的现实意义非常重要。
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力的运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法家思想认为权力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的运行必须受到约束和监督。
这种观点对于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当今世界各国,都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法治体系来约束和监督政府的权力,以保证它们不会滥用权力,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法家思想还提出了权力下放的观点,认为只有适当地下放权力才能有效地管理社会。
这一观点也对于现代国家的政治体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法家思想对于社会秩序的现实意义也非常重要。
在现代社会,社会秩序的维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法家思想提倡严明的法律制度,认为只有有序的法制社会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的破坏,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加以约束和惩治。
法家思想的社会秩序观点也提出了社会分层的观点,认为社会中应当有明确的阶层划分,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这一观点也对于现代社会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非常重大。
它在权力治理、社会秩序和法律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的观点,对于现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有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法家思想,从中吸取宝贵的思想财富,为推动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

古代法家思想观点总结古代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一支重要思潮,代表了一种理性主义的政治哲学,主张依法治国、法治为主,追求实用主义和权威主义的统一。
以下是对古代法家思想观点的总结:1. 法家思想的起源:法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国政治家韩非和秦国总理李斯。
韩非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事物的规律性和法治的重要性,李斯则提出法律应当是事前规定、公正有效的。
2. 一统百家:法家思想倡导一统百家,意即在政治上要实现统一,将百家争鸣中的不同学派整合起来,统一为一个理论体系。
这一观点激进而实用,主张采纳各种学说的优点,形成一个全面而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3. 法律至上: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律至上。
法家认为,法律是统治者的权威工具,能够促进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他们主张以法律为基础,通过严格的法制建设和执行来管理社会,使法律成为统治者和人民共同遵守的准则。
4. 重视秩序和纪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官员应当坚守纪律,任职期间绝对服从上级,这样才能实现治理的有效性。
同时,法家主张通过加强监察和惩罚,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5. 重视权威和权力集中:法家思想中有一种明显的权威主义色彩,倾向于集中权力。
法家认为,国家的治理应该由一人或少数人掌握,以确保决策的快速和统一。
他们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和规则,并对违反法律者严惩不贷,以加强统治者的权威性。
6. 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法家思想关注实际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指导。
他们倡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并推行以利为导向的政策,追求社会的效益和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这一观点在实践中强调注重现实情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
总体而言,古代法家思想倡导依法治国、法律至上,强调纪律和秩序,主张集中权力和统一决策。
他们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古代政治和法律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虽然法家思想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式微,但其中的一些观点仍然对现代社会治理和法律体系建设产生了影响,成为中国古代思想宝库中的重要遗产。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以法治官。
在古代中国的百家争鸣时期,法家是道家、儒家和墨家等诸多学派中的一支。
法家的核心思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法治国,即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二是以法治官,即通过法律来规范官员的行为,防止官员滥用权力,确保政权稳定。
法家首创了法律观念,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出了“法得天下者治”、“刑罚以威为本,道法以正为上”的理念,强调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法家认为法律是统治者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
在法家看来,法律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律应该公正客观,适用于所有人,无论贵贱贫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法律应该明确明白,简明扼要,确保人们都能理解并依法行事;三是法律应该严格执行,无论高官还是平民,都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和惩罚;四是法律应该形成稳定的制度,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法家的核心思想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战国时期,中国分裂为七雄,法家的思想成为战国时期统一中国的秦国的国策基础。
秦始皇依靠法家思想,推行中央集权制度,集权统一各国的法律和制度,奠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
而秦朝的法律制度也为后来的汉朝和后世的法制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然而,法家的思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议。
一些批评者认为,法家强调法律的权威和严格执行,可能导致削弱人民的权益和自由。
他们认为,法家过于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忽视了人情和人的本性,造成了法律的僵化和刻板。
总的来说,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以法治国、以法治官。
法家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法制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尽管也存在争议,但法家的理念仍然对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法家思想的总结

对法家思想的总结法家思想,即法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种重要流派。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韩非、商鞅等。
与儒家思想追求仁爱、礼义的人性化理念不同,法家思想注重法治、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更加注重实践的实用性。
以下将对法家思想进行详细总结。
首先,法家思想的核心观点是“法胜于术”。
法家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法家思想认为,人性本恶,人们追求自我利益,在人与人的关系中难免会发生冲突和矛盾。
只有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制裁来限制人的行为,才能实现秩序的稳定和治理的有效。
法家思想还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广泛适用性,主张以法律为准绳,不以个人喜好或主观意愿来决定事务,减少人情、私情的干扰,避免任意和专断。
其次,法家思想重视政权的稳定和维护。
法家认为,政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政权的稳定和强大对于国家治理至关重要。
被法家视为政权底子的首要任务是统一各方势力,使国家内部形成一个统一强大的整体。
为此,法家主张加强君主的权力,推行集权制度,实行等级观念与等级制度,将国家组织成一个严密的等级体系。
法家思想认为,只有国家内部政权的稳定和强大,才能够对外平定战乱和维护领土安全。
再次,法家思想注重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富的积累。
法家思想认为,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经济的繁荣和资源的积累。
法家主张发展农业和商业,鼓励人们劳动生产,提倡勤俭节约,以实现国家财富的积累和社会资源的流动。
法家思想认为,只有国家财富的积累,才能够提供军事力量的支持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外,法家思想还强调严刑峻法,主张强化刑事惩治和法律制裁的力度。
法家认为,刑法的严厉和威慑作用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
法家主张实行笞刖之法,对罪犯实行重刑,以示警戒,使罪犯感到恐惧。
法家思想认为,只有通过严刑惩罚,才能有效降低犯罪率,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进而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
最后,法家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法家法律思想总结感悟

法家法律思想总结感悟法家法律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学派,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子等。
在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理论方面,法家法律思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对法家法律思想的研究,我得到一些总结感悟,具体如下:首先,法家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法家学派充分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国家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性。
他们不仅提出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还强调要以法律为准则来治理国家和社会。
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是普遍适用的,公正无私的,而不应该是根据人情主义或个人喜好而为之。
法家法律思想的这一观点对于现代社会的法治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其次,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家学派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应该平等,即使是君主也不能逾越法律的限制。
他们反对以人治代替以法治,强调君主应该遵循法律,而不应该凭借个人的意愿或权力任意做主。
这种思想对于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保护人权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法家追求效益最大化。
法家学派主张法律应该追求实际效果和效益最大化。
他们认为,法律制度应该以实际效果和社会效益为导向,不应该空洞地追求正义或理想。
在法家法律思想中,效益最大化被视为法律的终极目标,而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应该以此为准绳。
这一思想对于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司法实践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四,法家注重法律的执行和监督。
法家学派主张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效果。
他们认为,法律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消除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保证法律权威和公信力。
在现代社会,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法家法律思想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通过对法家法律思想的研究,我得到了一些总结感悟。
法家法律思想主张法治、平等、效益和执行监督,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实践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法家的思想在当代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借鉴,以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法家的思想总结

法家的思想总结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兴盛于战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李斯等。
法家思想强调法治,倡导以法律为准绳,规范人民行为,追求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国家力量的强大。
本文将对法家思想进行总结,以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首先,法家思想强调以法治国。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需要以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治理的效果。
法家强调法律的确立和执行,以保障政治秩序和社会正义。
商鞅曾提出了五罪三观的法律体系,将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制裁措施。
这种法律体系的建立,为后来统一中国的秦朝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次,法家思想追求权威主义的统治。
法家认为,国家需要强大的权力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的统一。
他们主张集权制度,通过强化国家的权威来实现社会控制。
法家提倡行政简单高效,反对繁文缛节,注重贵重实效。
法家的这种思想观点对中国古代政府的组织和管理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中国古代帝国在统一中国方面表现出强大的能力。
第三,法家思想追求实利主义。
法家强调国家利益超越个人利益,主张以国家利益为中心来追求政治目标。
他们提倡国家充分发展生产力,强调军事实力的重要性,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拓展国家势力范围。
法家通过简化手续,减少赋税,开放商业,实行重商主义政策,促进国家的经济繁荣。
这种实利主义的思想观点,为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四,法家思想注重教育和人才选拔。
法家认为,只有通过教育和人才的选拔培养,才能使国家的统治者具备治理国家的能力。
商鞅在秦朝推行了士族制度,把国家的管理权下放到县级政府,实施贤才制,使得有才能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进入政府管理层。
这种重视人才的政策和体制,对中国古代政府的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法家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以法治国,它强调政治秩序的建立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法家通过厘清法律范畴,建构法律体系,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同时,法家思想所倡导的统一权威和实利主义观念,使中国古代帝国在国内统治和对外扩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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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学院:信电学院班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01姓名:王鹏学号:110210108对法家的个人见解题目摘要: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关键词:法家、韩非、荀子、李斯一、法家诞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关系的变革导致了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当时的社会矛盾主要是私田主、国君与公田主即大夫之间的经济关系矛盾;国君的集权与重臣擅权的政治关系矛盾;以法治国还是以礼治国的治国方略矛盾。
在制度上是实行井田制和宗法分封制,还是实行私田制和君主集权制的矛盾。
在这种局面下,虽然有大批有识之士以满腔的热情一边深入思考,一边参与社会实践,视自己个人理念和社会价值为一体,纷纷提出自己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开始了后世学者所称道的先秦诸子之间的“百家争鸣”,但是对当时社会变革影响最大而又最切实际的还是法家了。
二、法家的思想渊源及确立法家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是吸收各家学说之所长,糅合自己的观点,从而形成独有的法治思想。
之所以将这些生活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且没有师承关系的人统称为法家,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政治主张: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不断发展的社会历史进化观作为变法的理论依据,以“法治”作为治国的方针,通过农耕和战争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鼓吹君主集权以至君主专制,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
他们的思想关于治国方略的,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等众多领域。
韩非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战国末期韩人,师从荀子,口吃。
韩非则结合了法、术、势,提出君权至上以及“三纲”。
他在对既往政治经验和百家思想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实现了法家思想的系统化。
这就充分说明法家思想是起于实践的,是总结性的,是相对晚熟的。
从源流上来讲,法家思想的来源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来自古人治理国家的政治经验;第二是来自儒家的"礼"制传统;第三是来自道家的方法论。
当然,法家还包容了其他学派诸如墨家、名家、纵横家等派的思想,但是这些学派相比前三种渊源的作用较小。
法家思想体系的最终确立应归功于韩非,韩非被称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就在于他综合与总结了以前法家所取得的成果及经验教训,建立起法、术、势相统一的法家思想体系,从而使法家思想系统化。
韩非兼收并蓄,融儒法两家学派,集慎、申、商三巨头思想为一体,将法家的理论规划为一个完整而鲜明的体系,达到了登峰造极的顶盛时期,并为后来秦赢政“扫六合,成一统”打下了完备的思想基础,因而怎样赞扬这位天才的法家人物也不为过。
法家的韩非思想可以说精粹之至,他包容了“法、势、术”三大板块,虽然源自慎、申、商三人,但比前者却更为深刻,更为精粹。
他提出的法、术、势三种理论观点,一直是封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理论依据。
所谓“法”,就是指法律、法令。
所谓“术”,就是指统治的权术。
所谓“势”,就是指权力,势力。
这三者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其中“法”是公开的,是约束公众的;“术”是统治者个人掌握的,要深藏不露;“势”是“法”和“术”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只有握有实权,有了巨大的权势,才可以推行法治,使用权术。
“重刑论”是韩非法治思想的核心,也是整个法、术、势理论的基本思想之一。
韩非的国家学说以阐明君主权势为重点,集中讨论君主如何拥有,如何保持权势的问题。
在韩非的法、术、势思想中,“势”处于核心地位,其提倡的“主道”、“治道”和“独道”都表现出权势至上的倾向,主张以势服人;以势治国以势治天下。
恃势位而去贤智,认为应该以基本制度的改革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韩非是中国第一个明确提出矛盾之说的思想家。
他正视矛盾,肯定矛盾,分析了矛盾所包容的内因与外因;常与变的关系;肯定了矛盾双方的转化,重视转化的条件,韩非对形式逻辑、矛盾规律的阐述体现了先秦时期国家学说和哲学思维的最高水平。
韩非以"法"的思想取代了儒家具体的“仁”、“义”、“礼”的政治理想,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继承了儒家的人道和实践原则。
或者说,由于“仁”、“义”、“礼”的具体理想与政治和社会现实的冲突对立,儒家人道和实践的原则在战国后期的历史环境下,必然地表现为了韩非的"法"的思想。
即使荀子与韩非没有师承的关系,儒家思想与法家法治的思想在本质上和原则上也是一致而不悖的。
韩非在理论和逻辑概念上,取源于老子的道家,而荀子在战国后期最为老师,韩非作为荀子的高门弟子和战国末年最有才华的学者,在原则和本质、风格和识见上得力于荀子之处,也是直接而丰富的。
韩非还继承了老师荀子的人性恶学说,就是利用人的性恶来控制人,驾驭人,用各种办法和手段来役使人。
他认为人性之基本点就在于一种人人为自己打算的自为之心,人的一切道德、情感、行为都决定于对自己是否有利。
正是从人的这一本性出发,韩非主张用赏罚两柄来对待,用严刑重罚来治国,为他的法术势并用建立了人性论的依据。
都说韩非是进《存韩》而韩亡,著《说难》而以说身死,这实在是不能怪韩非子,诸位是知道韩非子天生结巴,天造的如何能更改之。
既然在那种时代无法靠做"说客",不能像苏秦与张仪一般光张嘴就可以横扫千军,也只好像他的老师那般著起书来。
韩非至少在荀子那里呆上过几载,有老师那般的毅力。
想当年荀子潦倒病死之前还在苦著书,其精神可歌可泣,韩非虽没继承荀子儒家学说,这著书方面倒是师徒二人有志同道同之处。
三、法家传统思想的现代反思现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传统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的时代意义的。
(一)反对礼制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
他们认为,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
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现在社会的"贵族"特权是什么?例如,人们出去吃饭总希望在饭店能有熟人,或者说自己是某某领导的朋友,这样可以得到优惠或者优先的照顾,这就是不按规章办事,不遵从次序,讲特权,这样的现象在官界更多,看看官车的开道车,看看领导视察的陪同人员规模,官应该是给老百姓服务的,应该比老百姓底,不应该是骑在百姓头上的现管,在这点上是民主的落后也是我们国家特权思想的表现,这样的思想需要从根本上扼杀。
因此在这我们还应该大力加强道德建设,,认真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水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重视法律的作用法家思想的核心就是强调法律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认识到了法治对一个国家盛衰的作用,开始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
没有健全的"法治"保障,"科学"和"民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文革的历史可以说是以血的教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反面例子。
正面的例子也有很多,比如创造了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奇迹的事实更加雄辩地证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腾飞主要靠的不是"民主政治",而是靠的相对独立完善的法治体系。
四小龙中的韩国我们暂且不谈,新加坡的法治之严是举世公认的,台湾的经济腾飞是在蒋氏父子的专制统治时期完成的,香港直到1997年之前总督都是英国任命的,毫无民主可言,就连回归前匆忙上马的民主改革,也是为了应付回归而提前出生的先天不足的早产儿。
韩非的法治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有一个巨大的差别,那就是韩非的法治思想理论是建立在权术理论之上的,换句话说,韩非的权术法治理论就是关于怎样成为一个会玩弄权术的皇帝的理论。
韩非的法家思想是以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管理的所有权都汇集在皇帝一人身上,并且把皇帝的意志等同于法律,任何人只要违背了这样的法律都杀无赦。
但韩非法家思想的一个致命缺陷是只能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的伤害。
换句话说,韩非的法治对于臣民来说只会受其害不会受其惠,就连韩非自己也无法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在他效命秦始皇的同时,却被秦始皇的大臣以权术诬陷致死。
所以韩非这样的权术法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受到臣民的反对。
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苛政猛于虎"的说法存在的原因所在吧。
(三)“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我们支持在现在的时期适当的使用法家的治理方式,给予法治部门,纪检部门绝对的权利,但是是否成功也关键是要先让这几个部门充分作到无冲突无私心,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我们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求民主,让每一个公民都热心投入到国家的建设中来,建立美好和谐的社会。
但是我们还很远,因为我们国民的道德素质还有待很大的提高,在权术思想影响下,有些官员上行下效暗中学习怎样玩弄权术。
以权术控制法治,本质上还是人治,这是韩非法治思想的第一个致命缺陷。
所以他们的思想是应该批判继承的,我们应该还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道路。
今天,我们在学习反思韩非法家思想的时候,首先必须彻底摈弃其中的权术思想其次要建立健全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律体系,尤其是要针对某些人特别善于钻法空子的特点,在立法时必须尽量严谨。
最后是必须将监督公正执法的大权从过去的极少数统治者手转移到广大的公民手中。
为什么过去的中国人喜欢告御状今天的中国人喜欢上访?其根本原因是他的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无法从地方政府那里得到妥善的保护。
所以只有将执法监督处于广大的民眼中,也就是处于公开透明的状态,才能使一切以权术玩弄法律的伎俩都无法起作用,也才能保执法的公正,才能使公民的合法权利不遭受非法侵害。
一旦遭到了非法侵害,也才可望能得到各级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