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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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年月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大纲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于年月起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进行起草,年月在北京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形成了《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草案。
年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大纲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及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年月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年月本大纲的报批稿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大纲考虑了目前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对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以达到规范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大纲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姜国锋、刘金山、刘育明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王乾武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章裕昆、缪富声电力行业电站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张传虎目录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附件理论知识………………………………………………………()附件实际操作技能…………………………………………………()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阀维修作业管理,规范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维修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维修人员的资格分为级和Ⅱ级。
(一)级维修人员,可以从事弹簧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重锤式)安全阀的维护、检修、校验等工作;可以在校验台上进行校验工作。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Lift Maintenance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7年1月1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其他相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颁布施行并与其协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对原《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紧急修订,删除了其中使用管理相关内容,对维护保养的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送审稿,并送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根据专家审议意见,对规则进行了必要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 年1 月16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乔强根据原规则进行整理;相关电梯型式试验机构、检验机构和生产单位人员参加了修订。
原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刘新华周沛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赵伯锐张弟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卫东张元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潘文筠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刘锡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姚良宏黄永盛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蒋灏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健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王志平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目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1)附件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附件B 液压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8)附件C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2)附件D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5002—2017— 1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G0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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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
TSG G0002-2010
第二十八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制造,确保锅炉产品的性能达到 设计要求,并且满足能效指标要求。任何单位不得制造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 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鉴定合格的设计文件安排新产品试制。工业锅 炉新产品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 不得投入使用,也不得进行批量生产。
锅炉设计说明书中应当明确锅炉设计工况范围、设计燃料要求、燃料消耗量、设计 热效率曲线、锅炉金属消耗量、配套的辅机参数、锅炉主要结构参数,以及排烟温度、 给水温度、过量空气系数等与锅炉能效有关的主要参数指标及其计算依据。
安装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包括系统设计与安装指导要求、经济运行操作说明。 第六条 锅炉排烟温度的设计应当综合考虑锅炉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对额定蒸发 量小于 1t/h 的蒸汽锅炉排烟温度不得高于 230℃;额定热功率小于 0.7MW 的热水锅炉排 烟温度不得高于 180℃;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 1t/h 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二章 设 计
第四条 锅炉及其系统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相应 标准的要求,提高能源转换效率,降低能源损失。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提高锅炉自动控制水平,以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的需求。
第五条 锅炉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说明书,热力计算书,烟风阻力计算书, 水动力计算书(适用于强制循环和复合循环锅炉)安装与使用说明书。
TSG G0002-20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设计………………………………………………………………………………(1) 第三章 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5) 第四章 使用管理………………………………………………………………………(6) 第五章 监督管理…………………………………………………………………………(9) 第六章 附则……………………………………………………………………………(1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一、总则1.1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线内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称特种设备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适用于特种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监察、管理等活动。
1.3 本规范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人员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注册管理办法》、《焊接、切割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锅炉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梯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及压力容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套使用。
二、术语、定义及缩略语2.1 术语和定义见《特种设备安全法》。
2.2 缩略语见《特种设备安全法》。
三、一般规定3.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和许可,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3.3 特种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鉴定、认证、监察、管理等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3.4 食品、医药、化妆品特种设备的管理及其监察,应当遵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特种设备制造4.1 生产企业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规范,在规定的生产区域内设置防火、防爆、通风、排气设施和废物处理设施等,严格遵守生产安全规章制度。
4.2 装配、焊接、铆接、钎焊、切割等工艺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制造规范进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3 特种设备装配前,应当对其所有安全附件及防爆、防火、通风、排气等措施进行检验、调试,并进行出厂统一试验。
4.4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进货、随工单、自检、互检、专检、总检等质量控制措施。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220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2-20××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Transportable Pressure Vessel(征求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年××月××日前言2016年8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订《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大移动容规》)的立项任务书,要求以原有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以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中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部分为基础,制定形成关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2016年8月23日,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大移动容规》制(修)订编制工作组(以下简称编制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编制工作组会议,讨论《大移动容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以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编制工作进行了分工,确定了各章节编制小组成员以及主要编制者,明确了编制工作进度时间表,同时讨论通过了《大移动容规》制(修)订编制大纲。
起草工作组和各章节编制小组在苏州、上海、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就总则、设计、制造、定期检验、安全附件以及规程附件的专项要求等召开多次研讨会,征求国内主要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检验机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
2017年10月26日,编制工作组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工作组会议,就《大移动容规》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讨论,并且就初稿各个章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2001.doc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2001-2015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规则Crane Manufactureand InstallationLicensingRegulation b5E2RGbCAP(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5 年月日前言2008 年 3 月下简称特种设备局7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 (2008) 质检特便字第1002(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以号文的形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将若干规范性文件统一转化为安全技术规范的工作任务。
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试行 )》 (国质检锅 [2003]174号)中起重机械部分转化为本规则,是其中的任务之一。
2008年7 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了转化工作的首次会议,讨论确定了本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内容和问题、结构框架,并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
之后,因对规则调整较大,起草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于 2012 年 5 月形成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2 年 7 月 31 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 2012〕46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征求意见结束后,起草组在南京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讨,对意见是否采纳进行了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形成了送审稿。
2012 年 10 月 24 至 26 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三大规则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意见,起草组又召开专题会议,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于2012 年 11 月形成了报批稿,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4 年,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内容,起草组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 年 10 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再次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征求意见。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Q0002
(三)主要零部件明细,至少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外购、外协)、制造日期、产品编号等;
(四)安全保护装置明细,至少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外购)、制造日期、产品编号等,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还需要合格证或者型式试验报告等。
第四十条司机室和工作通道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连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开启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应当不能工作。
第四十一条电磁起重机的起重电磁铁应当由专用供电电路供电。电磁起重机工作
时因失电,其吊运的物品坠落可能造成危害时,必须能保证电磁吸盘的供电。
第四十二条大车运行机构应当设置限位器(柔性组合式悬挂起重机除外)和缓冲器以及止挡装置。小车运行机构应当设置限位器(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悬挂起重机和柔性组合式悬挂起重机除外)、缓冲器以及其止挡装置。
第八条安装、使用、维护说明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性能参数及其结构说明;
(二)各机构和各系统的原理图及其相应的说明;
(三)基础荷载图及其相应说明;
(四)安装说明及其要求;
(五)操作使用说明及其要求;
(六)维修保养说明及其要求;
(七)保管、运输的说明及其要求。
第九条起重机出厂时,应当在明显部位装设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五十条钢丝绳应当符合GB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或GB/T 20118《一般用途钢丝绳》的规定。调运熔融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当采用金属绳芯或金属股芯等耐高温的重要用途钢丝绳。钢丝绳连接要求应当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相应要求。
第五十一条钢丝绳的报废应当符合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的规定。
TSGD0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管道元件的制造以及管道的设计、安装(含现场制作,下同)、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应当执行本规程。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检部门)负责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七条本规程是管道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他规定(如技术标准、企业内部规定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
(三)灰铸铁和可锻铸铁用于可燃介质时,使用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50℃,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
第二十六条碳素结构钢管道组成件(受压元件)的使用除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碳素结构钢不得用于GC1级管道;
(二)沸腾钢和半镇静钢不得用于有毒、可燃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使用温度低于或者等于够的稳定性,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耐腐蚀性能以及应力腐蚀破裂的敏感性等;
(四)考虑在可能发生火灾和灭火条件下的材料适用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材料性能变化和次生灾害;
(五)材料适合相应制造、制作加工(包括锻造、铸造、焊接、冷热成形加工、热处理等)的要求,用于焊接的碳钢、低合金钢的含碳量应当小于或者等于0.30%;
(二)动力管道;
(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
(四)海上设施和矿井井下的管道;
(五)移动设备上的专用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
(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
(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
(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
(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pipesafetytechmologysupervisionregulationindustrialpressuer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tsgd0001200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二章管道元件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三节管道元件的使用11第一节基本要求11第二节焊接和热处理12第三节现场制作和安装13第四节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14第五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15第五章使用改造维修18第一节18第二节20第三节维护保养维修20第六章定期检验21第七章安全保护装置22第一节基本要求22第二节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24第三节阻火器与紧急切断阀25第四节26第五节检验和维修27第八章28附件a工业管道级别及其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29附件b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合格证32附件c压力管道设计文件33附件d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3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201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2—2013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Special Equipment Inspector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3年1月16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2-2013前言2004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修订任务书。
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北京召开首次工作会议。
2006年4月在北京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形成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初稿。
2011年12月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正式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12年1月,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12]3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12年4月,起草组在北京就征求的意见进行讨论与修改并且形成送审稿。
2012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13 年1月16日,本规则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考虑了目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主要对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试方法、项目和级别、考试方式与科目设置、换证方式与内容进行了调整,目的是根据实际情况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的考核工作。
参加本规则修订的主要单位和人员(按姓名汉语拼音排序)如下: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侯旭东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李宁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梁广炽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汪杰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检验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2)第三章考试方式与内容 (3)第四章考试机构 (3)第五章取证考试 (4)第六章审批发证 (5)第七章换证 (5)第八章监督管理 (7)第九章附则 (7)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9)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报考资历条件 (10)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11)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 (11)附件E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样式) (12)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含第1号修改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25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25-2004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细则Rule for Type-examination of Step orPallet Chain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一、概述 (1)附件1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附件2 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3)附件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4)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梯级或踏板链的型式试验,统一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开展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梯级或踏板链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四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细则附件1《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个长度至少为5个梯级距的试验样品,两端的形式应和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设备相适应。
第六条梯级或踏板链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附件2《梯级或踏板链型式试验方法》中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和本细则规定的梯级或踏板链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3)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书。
第九条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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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6003-2005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Water Treatment Operator of Boiler(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月日目录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1)附件 1 法规知识 (2)附件 2 基础知识 (3)附件 3 专业知识 (5)附件 4 安全知识 (10)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促进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从事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为Ⅰ类、Ⅱ类2个级别,允许作业的锅炉范围如下:(一)Ⅰ类,允许从事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的水处理工作;(二)Ⅱ,允许从事额定工作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锅炉的水处理工作。
第三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二)年满18周岁;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Ⅱ类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
第四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的笔试和实际技能的操作。
第五条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理论知识包括法规知识(见附件1)、基础知识(见附件2)、专业知识(见附件3),安全知识(见附件4),考核基本要求如下:(一)法规知识占考核总分的20%;(二)基础知识占考核总分的30%;(三)专业知识占考核总分的40%;(四)安全知识占考核总分的10%。
第六条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均应合格,其中理论知识笔试成绩60分合格,实际技能操作成绩70分合格。
第七条本大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大纲自2005年月日起实施。
- 1 -TSG G6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1法规知识一、法规知识(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四)《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五)《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六)《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七)《锅炉水处理监督检验规则》;。
(八)《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九)其它有关锅炉水处理法规。
二、锅炉使用环节(一)锅炉注册登记时对水处理的要求。
(二)锅炉水处理档案要求。
(三)水处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化验记录的要求。
三、锅炉检验环节(一)水质定期监测的要求;(二)垢量分析要求。
-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6003-2005 附件2基础知识锅炉水处理基础知识包括化学基本知识、天然水及其品质、锅炉基本知识、水质化验分析等。
一、化学基本知识(一)元素、原子、分子、分子式、分子量、原子量、化合价、物质的量、化学反应及化学反应方程式、酸、碱、盐、氧化物、络合物、浓度、溶解度、电解与电离等。
(二)化学平衡与平衡常数,影响平衡移动的因素。
(三)缓冲溶液、溶度积原理。
(四)水的离子积常数及pH值的概念。
(五) 浓度的基本计算及相互间的换算。
二、天然水及其品质(一)天然水中的杂质及其特点。
(二)锅炉水质指标和锅炉水质标准。
三、锅炉基本知识(一)锅炉的分类、结构及其简单的工作原理。
(二)锅炉燃烧、传热的基本知识及与水处理的关系。
(三)锅炉排污的目的、方式、要求和排污量的计算。
四、水质化验分析(一)化验室建设与化验室管理。
(二)化验分析的一般知识及基本操作。
(三)化验室常用仪器仪表。
(四)分析实验室用水。
(五) 溶液配制与浓度计算。
- 3 -TSG G6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六)分析计算与数据处理。
(七)滴定分析法。
(八)重量分析法。
(九)给水、锅水、蒸汽取样的方法及要求;锅炉水(汽)取样装置和取样冷却器的设置要求。
(十)水质标准中常规指标测定的原理和检测方法。
(十一) 水质化验记录的要求。
(十二) Ⅱ类人员还应掌握电化学分析法和分光光度法。
-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6003-2005附件3专业知识锅炉水处理专业知识包括水的预处理、锅内加药、离子交换的基本知识、膜处理、化学监督、锅炉化学清洗、停用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锅炉水处理Ⅰ类作业人员专业知识一、基本知识(一)锅炉水处理的目的及意义。
(二)天然水中的杂质及其对锅炉设备的危害。
(三)锅炉用水的主要指标及各项指标控制的意义。
(四)锅炉水处理方法的选择原则及对水质要求。
二、水质处理(一)锅内加药水处理1.锅内加药水处理的原理、特点及适用范围;2.加碱性药剂进行水处理的原理及加药量的计算;3.加磷酸盐进行处理的原理及加药量的计算;4.加综合药剂进行处理的原理及加药量的计算;5.锅内加药常用方法、设备类型及使用操作。
(二)锅外水处理1.原水预处理的目的及常用方法;2.离子交换树脂的种类、性能及选用原则;3.离子交换树脂污染的类型、原因以及树脂的复苏;4.离子交换树脂装填量、再生剂用量、周期制水量、盐耗等计算;5.钠离子软化处理的基本原理;6.软化-降碱处理的常用方法及其原理和要求;7.常用离子交换器的种类、结构、安装要求及运行操作;- 5 -TSG G6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8.离子交换器常见的故障及消除方法;9.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的设置方法;10.水的除盐处理基本原理及方法。
三、锅炉水垢的结生和清除(一)锅炉结垢的原因及危害。
(二)水垢的种类、性质及鉴别方法。
(三)常用的除垢方法及其适用条件和要求。
(四)锅炉化学清洗以及清洗的质量要求。
四、锅炉汽水系统的腐蚀及防止(一) 腐蚀的定义、分类及锅炉汽水系统中常见的腐蚀形式(二) 金属腐蚀的因素及腐蚀的防止措施(三) 常用的除氧方法及设备(四) 锅炉停炉保护的常用方法及选择锅炉水处理Ⅱ类作业人员专业知识一、水的沉淀(澄清)处理(一)胶体化学基础。
(二)水的混凝处理。
(三)水的沉淀软化。
(四)沉降原理。
(五)沉淀(澄清)处理系统及设备。
二、水的过滤处理(一)水的过滤过程。
-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6003-2005(二)滤池、过滤器。
(三)滤料。
(四)其它过滤方式。
三、离子交换的基本知识(一)离子交换剂的分类。
(二)离子交换树脂的命名。
(三)离子交换树脂的性能。
(四)新离子交换树脂的处理和贮存。
(五)树脂的变质、污染和复苏。
(六)离子交换原理。
(七)离子交换平衡。
(八)离子交换速度。
四、水的离子交换处理(一)离子交换软化处理。
(二)离子交换软化和降碱处理。
(三)一级复床除盐。
(四)一级除盐+混合床除盐。
(五)提高离子交换除盐经济性的措施。
五、离子交换设备及系统(一)固定床离子交换设备。
(二)连续床离子交换设备。
(三)除碳器。
(四)混合离子交换器。
(五)离子交换的辅助设备。
(六)常用离子交换器的运行操作。
(七)离子交换器常见的故障及消除方法。
- 7 -TSG G6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八)离子交换系统及设备的防腐。
六、水的其它除盐方法(一)反渗透。
(二)连续电除盐(EDI)。
七、凝结水的处理(一)凝结水的污染。
(二)凝结水的过滤。
(三)凝结水的混床精处理。
八、汽水系统金属的腐蚀及防止(一)腐蚀的定义、分类及原理。
(二)影响金属腐蚀的因素。
(三)给水系统金属的腐蚀及防止。
(四)锅炉水侧金属的腐蚀及防止。
(五)蒸汽系统的腐蚀。
九、锅炉的结垢及其防止(一)水垢和水渣。
(二)水垢的危害。
(三)水垢的形成及其防止。
(四)易溶盐“隐藏”现象。
(五)锅炉水的磷酸盐处理。
十、锅炉的蒸汽污染、积盐及其防止(一)蒸汽的污染。
(二)蒸汽流程中的盐类沉积物。
(三)获得清洁蒸汽的方法。
-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6003-2005(四)过热器反冲洗。
十一、锅炉的水汽质量监督(一)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二)锅炉的热化学试验和热力系统汽水查定。
(三)凝汽器漏水率的测定方法。
(四)锅炉割管检查结垢、腐蚀状况的方法。
十二、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停用保护(一)了解锅炉化学清洗的条件、一般工艺过程、清洗质量的要求。
(二)锅炉的停用保护。
- 9 -TSG G6003-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4安全知识一、作业安全要求(一)触电。
(二)误操作。
(三)烫伤。
二、化学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安全要求;(一) 灼伤(二) 中毒(三) 失火三、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