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

合集下载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为了全面评估公司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决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将于XX月XX日正式启动,考核周期为一个月,具体考核结束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本次考核将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业绩: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等;专业能力: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品德操守:员工的诚信、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式本次考核采取多维度评价的方式,具体包括:自评:员工需如实填写自评表,客观评价自己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主管评定:直接主管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评定;同事互评:同事间相互评价,促进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绩效面谈:员工与主管进行绩效面谈,就个人发展、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沟通。

四、考核标准为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司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评分规则,并对各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具体标准将在考核启动前向全体员工发布。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分类,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优秀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表现不佳者将接受相关培训或调整岗位等处理。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年度考核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个人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

通过年度考核,帮助员工认清自身优劣势,提升个人能力,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借此机会发现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谢谢大家的配合!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就!HR部敬上。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8•【字号】泰政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泰政办发〔2019〕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8年,各地各部门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规范,不见面服务网上实现率稳步提升,建成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基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取得突破,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数据开放力度有效提升,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全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开放各类共享数据目录与接口,形成全市大数据共享开放应用体系;政务公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主动对标政务公开先进理念和实践,在方式、内容、举措等方面探索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迈入全媒体微服务信息化时代。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个先进集体、丁晏等31名先进个人、市教育局等14个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一、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市科学技术局丁晏、司法局栾伟杰、规划局张力、交通运输局李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陆小云、统计局陈晶晶、法制办杨庆雨、审计局刘昂、靖江市XXX、兴化市闻敏、泰州医药高新区孙爱娟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周晓蕾、公安局毛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荣华、水利局沈秋琴、城市管理局唐佳韵、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韩冰、民防局邱锋、行政审批局唐有智、泰兴市张志敏、高港区彭铁官四、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先进个人市教育局翟俊杰、民政局邹卫彬、财政局林建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鑫、国土资源局沈红梅、环境保护局严兴祥、税务局徐海翔、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谢勇、工商行政管理局陈炳华、公积金中心盛凯五、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市教育局:汇聚正能量唱响“教育好声音”市公安局:创新建立行政监管全要素实时公开机制市民政局:民政信息公开“微”时代市国土资源局:打造不动产登记“不见面”线上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互联网+征收”创新阳光征收新举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探索政务公开服务新模式打造三位一体文化惠民互动平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力推进卫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助推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改革市行政审批局: 深化政务公开内涵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市税务局: 征纳不见面服务零距离靖江市:高质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高标准完善社区治理模式高港区:深化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民生姜堰区:“巧用、善用、活用”打造多元化政务公开泰州医药高新区: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审批再提速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8日。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通知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通知

通知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全面评估公司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决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年度考核安排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年度考核将于XX年XX月XX日开始,持续至XX年XX月XX日。

二、考核内容工作业绩:包括完成的任务量、任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中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技能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成长:包括过去一年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进步情况。

三、考核方式部门主管对下属进行综合评定,填写《员工年度考核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改进四个等级。

四、考核标准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态度积极,专业能力强,工作成长明显。

良好:工作业绩较好,工作态度端正,专业能力稳定,有一定的工作成长。

合格: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一般,专业能力尚可,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成长。

待改进:工作业绩不达标,工作态度消极,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成长缓慢。

五、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员工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六、奖惩措施对于获得优秀和良好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对于获得合格评定的员工,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能力。

对于获得待改进评定的员工,公司将制定个性化的改进计划,并监督其改进情况。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客观评价自己的表现,不断提升自我,共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祝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功!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浙教办函〔2019〕141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4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35号)要求,现就我省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2018年度报告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报告主体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实行校、省、部三级报告制度。

高校是年度报告的责任主体,全省所有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并在2019年继续安排招生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均须提交年度报告,2018年及以前已全面停止招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校今年不提交报告。

二、年度报告内容各高校严格按照《2018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的八个部分(学校情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社会贡献、特色创新、问题挑战、对策建议),全面、客观、准确撰写发展报告。

要求围绕对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反映2018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以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展现全省高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作为。

此外,撰写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数据详实,案例充分,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

鼓励高校以附件方式报送相关详实的特色案例。

三、报告工作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和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

发展报告要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后上报,同时向省教育厅提交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的纸质稿。

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年度报告质量排队分层,并以适当方式纳入对各校相关考核中。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考核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确定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县市区政府(管委)评估考核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实行量化指标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网上评估、查阅报送材料和日常工作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考核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实绩。

评估考核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工作评价情况对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根据提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原市国土资源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达到优秀等次;市农业农村局、原物价局、机关事务局等38个部门和单位达到良好等次;张舒洁、黄琪等16名同志被评为2018年度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详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以年度评估考核为契机,检验实力定目标,对标先进找差距,有的放矢抓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市级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总结完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牵头作用,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内商人函〔2020〕20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关于反馈2018年度考核综合情况的函》,我厅认真对照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上报,请审核。

附件: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5月18日2018年度商务厅领导班子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一、职能职责方面问题一:全区口岸过货量未完成同比增长6%的目标。

整改情况:2018年,全区口岸货运量9133.56万吨,同比增长4.9%,未完成增长6%的考核指标。

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煤炭产能调控政策规定,海关总署以2017年进口煤炭量为基数,对煤炭进口量进行技术性压减,口岸煤炭进口量大幅减少。

为此,艾丽华副主席专门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并派出工作组专门向国家外交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等有关部委汇报,恳请对中蒙煤炭贸易予以政策倾斜,组织呼和浩特海关、自治区外办、自治区口岸办、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商讨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考核目标还有差距。

2019年,我厅在推进口岸智能卡口、支持基层口岸货运通道建设、清理整顿口岸收费、提升口岸通关协作水平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最大限度降低煤炭进口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

压减煤炭进口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向自治区政府汇报,货运量不再列入2019年考核指标。

问题二:业务工作应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大外贸、特别是项目引进工作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稳外贸工作力度。

2019年,连续四周在6个外贸重点盟市举办了全区外贸政策和操作实务千人大培训,帮助外贸企业了解、掌握外贸政策和相关操作实务;继续深化包保责任制,及时掌握各盟市和重点外贸企业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分类指导;以加工贸易产业承接合作的方式引进外向型项目,组团参加了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推动参展企业和粤港等地的采购商建立联系。

关于做好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等工作的通知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股:近期,我股开始审批2018年考核晋升工资档次(级别)业务,为确保工资业务办理工作有序、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按通知要求办理,并及时通知下属单位经办人员。

一、人事信息系统最新数据的核对和上报1、数据核对:请核对人事信息系统的数据是否为本单位最新工资数据。

2、数据上报:审批结束后,请各单位把6.3版或6.4版人事系统最新数据按单位导出并上报到人社局工资股。

二、年终一次性奖金1、首先查看电脑的时间是否为当前的时间,用户可在电脑桌面右下角,通过双击电脑显示的时间,可弹出:日期和时间属性,查看是否为当前的时间,如2018年1月3日,如果不是,请调整为当前的时间,后按确定即可。

2、进入系统6.3版或6.4版主菜单→系统维护→年度处理→显示年度处理的内容,注意系统提示当前年度为2017(如果当前年度为2018年表明已作过年度处理,不能再作一次年度处理),此时点击[年度处理]→系统提示今天为2018年1月×日,确定是否进行2018年年度处理,点击:是(Y)→确定是否进行2018年度处理,点击:是(Y)→正在处理年度数据……年度处理完毕,请重新启动系统!点击:确定,这样就完成了年度处理。

注意:1、年度处理一年只能处理一次!!!如果再处理一次,系统会变成2019年度,数据会变成不准确。

3、年度处理后,系统默认每位在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请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入人员子集选择的年度考核进行修改。

4、关于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为工作人员2017年12月份当月的基本工资)的发放工作,对象参照基金本2017年12月份人头。

各单位登录福建人事信息6.3版或6.4版——工资处理——批量工资处理——年终奖金核定——(单击)单位名称选择单位——打印花名册(一式三份)——开始打印——退出窗口。

备注:1、年终一次性奖金要填工资基金核定申请表,放在一次性追加栏即可,其余栏不必填写。

关于开展xx公司部门年终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xx公司部门年终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xx公司部门年终考核的通知各部门: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标准的管理要求,将由企管部牵头,公司所有部门参与,参照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及部门月度/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领导评议,开展部门年终考核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一)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先行工程”为抓手,坚持强功能、抓基本、补短板、促提升,不断强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安全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生产引领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能够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公司党委及经营班子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公司发展规划,发挥部门整体优势及专项归口管理职责,业绩表现突出,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任务及部门经营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为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目标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全面完成公司科改示范行动各项任务,在深化改革中敢于啃硬骨头,善于创新突破,取得显著成效。

(四)自觉强化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开展对标管理提升及提质增效专项工作,部门精益化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成本费用管控效果明显。

(五)按照“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工作要求,部门风险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合规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六)大局意识强,注重部门间的业务沟通协同。

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员工队伍稳定,风气正,凝聚力强。

员工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不推诿扯皮,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七)发生以下相关事项的部门,均不具备评选为先进集体的资格:1.按照安全奖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原则。

2.工作责任落实:发生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者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形象、名誉等方面,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3.在公司改革发展、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成本管控等方面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以及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风险或潜在风险的单位,将按有关制度和办法进行问责和考核,追究主体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8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京教工发﹝2018﹞8号
各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各区(燕山)教育工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激发工会工作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北京市总工会2018年度工会工作考评办法》,现将市教育工会系统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考评对象为教育工会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高校附属医院工会和各区(燕山)教育工会。

二、考评内容(指标)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推进工会改革,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工会十届二次委员(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2018年工会工作考核指标总体系中,职能部门突出对各单位工会组织网络、维权机制、服务体系、发展平台、传承载体和运行保障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考评,教育工会工作纳入工会特色考核指标,并分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进行考核。

(详细指标见附件1,附件2)
三、考评方式
采取定量考评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考核奖项按一定比例分别产生。

四、考评安排
考评分为四个阶段:
1.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阶段
自查自评:各单位对照市总工会的《2018年度产业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附件1,附件2),根据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填写相应自评表格(不涉及的项目视同完成)。

材料报送:各单位梳理全年工作,形成本单位年度总结书面材料并报送市教育工会。

(材料格式: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四号仿宋,字数在3000字以内,超出将酌情扣分)此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项创新亮点工作或品牌工作,形成相关工作经验的单独文字材料,用于申报“特色工作奖”。

(材料格式: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四号仿宋,字数在2000字以内,超出将酌情扣分)
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3日之前将电子版自评表和总结材料发送至bjjygh2008@。

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中注明单位全称及申报市教育工会奖项类别“先进单位奖”、“综合考评奖”和“特色工作奖”,否则不予评奖。

市总工会的奖项无需申报。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取消参评资格。

不申报奖项的单位也需提交自评表和本单位年终总结,并参加现场述职。

2.考评阶段(11月23日-12月20日)
教育工会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考评项目总分值为100分。

考评结果由三部分构成:
一是业务评价。

占综合评分的50%。

市教育工会拟定12月11日-14日集中组织述职考评。

采取被考评单位分组现场述职,市教育工会组织专家组及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考评指标现场逐项打分。

其中职能部门评价为80分,占综合评价的40%;教育工会专家组评价为20分,占综合评价的10%;凡达到量化指标,获该项满分,未达到量化指标的,该项不得分。

被考评单位述职时间为8分钟,述职人员一般为常务副主席,述职内容重点为2018年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简要概述2019年工作计划要点。

要求重点突出,特色明显,查找问题精准,计划明晰。

(具体述职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是会员评价。

占综合评分的35%,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根据会员人数,对被考评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形成会员对考评对象的评分。

(高校附属医院和各区教育工会不参与此项,分数权重计入“综合评价”)
三是综合评价。

占综合评分的15%,由市教育工会考评小组对各单位全年整体工作情况、各项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3.评定结果阶段(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10日)
市教育工会对上述三项评分进行加权计算,确定考评对象得分,同时确定考评对象的等次和奖项。

凡有以下情况者,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工作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

①本级工会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的;
②受到同级党委或上级工会通报批评的;
③涉及教职工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
④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⑤2018年无特殊原因未召开教代会的。

4.审议和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1月30日前)
根据考评成绩,经北京市教育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拟定市教育工会奖项表彰名单和市总工会奖项建议名单,并经市教育工会常委会确定。

获奖单位将在教育工会十届三次委员(扩大)会上进行交流。

市总工会有关奖项建议名单将送市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经验材料择优编印成册,供学习交流。

五、奖项设置及名额
1.市教育工会奖项及名额设置
(1)奖项设置
“先进单位奖”和“综合考评奖”
完成本年度全面工作并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一是足额完成当年工会经费上缴任务或逐年增长;二是会员信息采集率在95%以上。

“特色工作奖”
主要是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创新亮点工作经验文字材料,对独具匠心的创新工作、富有成效的特色工作以及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工作进行评比。

(2)名额设置
先进单位奖:20家
其中:985、211高校6~8家,非985和211普通高校4~5家,高职和直属基层工会1~2家,艺术类院校1家,高校附属医院2家,普教系统4家。

综合考评奖:20家
其中:985、211高校8~9家,其他高校和直属基层工会5~6家,艺术类院校1家,高校附属医院2家,普教系统3家。

特色工作奖:名额视申报情况酌定。

2.市总工会奖项及名额设置(评选范围仅针对高校和直属基层工会)
市总工会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其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市教育工会基层单位33家。

市教育工会将从获得优秀的单位中择优推荐6家“工会工作标兵单位”。

六、考评结果运用
1.北京市教育工会十届三次委员(扩大)会将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

2.2019年一季度,市总工会将向67家高校和直属基层工会的同级党委反馈考评结果。

3.2019年二季度市总工会将对获得“工会工作标兵单位”的工会给予10万元经费奖励。

市教育工会将对先进单位奖、综合考评奖和特色工作奖给予激励。

4.对67家高校和直属基层工会考评分数在后三位的单位,由市总分管领导约谈其工会主席。

附件1 2018年产业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部门)
附件2 2018年产业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教育工会)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朱京萍 65592785 蒋汶桐65592789
北京市教育工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2018年度产业系统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部门)
...
...
...
...
...
...
...
...
附件2
2018年度产业系统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教育工会)
...
附件1自评分:附件2自评分:自评分合计: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