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集下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5.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公布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具体如下:一、河南或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河南或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9G2WF95U;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6号瀚宇新城5号楼2单元4层403室;法定代表人:孟亚茹。

2023年10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河南或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13名劳动者2023年9月至10月劳动报酬10.9362万元。

2023年10月12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4年3月8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河南或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洛阳市根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洛阳市根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21711526234;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洛浦街道香榭里定鼎广场1幢1-1609;法定代表人:樊军章。

2023年10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洛阳市根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9名劳动者2021年1月至10月劳动报酬20.217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标准

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靠催促抓落实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文书岳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3年10月10日印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人和接待人分别签名;来电等其他形式举报由接待人直接记录并签名。

2、举报人超过1人的,另添纸逐一列明举报人情况并请签名。

3、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补正告知书岳市劳社监补告字〔〕号投诉人:我支队于年月日接到你关于的〔□来人□来函□电传□移送〕投诉。

经审查,你所提供的投诉证据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假设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告知你补正以下证据、材料:1、;2、;3、;4、;5、;6、。

请你按上述要求补正后,再向我支队投诉。

补正材料经初审合格之日,作为投诉受理之日。

:联系人:联系:年月日注:补正补齐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岳市劳社监不受字〔〕号投诉人:我支队于____年___月___日接到你关于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的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假设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经审查,你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此决定,可在接到本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或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__________起诉。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盖章〕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岳市劳社监询字〔〕号被调查询问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的情况。

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以下打“√”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监察员:_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_〕接受询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发布日期】2004-12-31【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腹有诗书气自华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以下统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劳动场所的日常巡视检查,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并按照现场检查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有关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的书面材料应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针对劳动保障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组织专项检查活动,必要时,可以联合有关部门或组织共同进行。

文书200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

文书2005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

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印发你们,自2006年1月1日起启用。

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使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文书的通知》(鲁劳社函[2001]147号)同时废止。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二ΟΟ五年十一月二日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2(一)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委托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受委托人:(事业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事业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年月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交事业编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3(二)劳动保障监察调查检查记录被调查检查人:法定代表人:职务:组织机构代码:劳资负责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邮编:经营/办公地址:邮编:社会保险登记号: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负责接受调查检查的主要人员:职务:电话:职务:电话:职务:电话:调查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调查检查地点:调查检查主要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员佩戴劳动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对被调查检查人进行调查检查,现将调查检查情况记录如下:被调查检查人对此次调查检查的意见:被调查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年月日注:本页如不够用,可用续页4(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首页)笔录起至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分笔录地点:被询问人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其他联系方式:询问监察员姓名:其他参加人:记录人:笔录内容:被询问人签署意见并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监察员签名:年月日注:本页如不够用,可用续页5(四)委托书:为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及委托权限如下: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代理人(1)性别:工作单位:职务:邮编:电话:代理人(2)性别:工作单位:职务:邮编:电话:委托权限:1、如实反映、提供我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2、签收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3、进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前陈述和申辩;4、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制作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制作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的制作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是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的基本载体,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重要手段,是对行政相对人产生影响的法律依据。

正确、规范地运用行政法律文书,能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使行政命令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面重点解说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文书。

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主要应用在调查取证上,是调查取证的重要手段,是查清案情的有效途径。

做好《询问笔录》是办案的基础,是办案质量的保障。

1、熟悉案情,拟好询问提纲熟悉案情,拟好询问提纲是调查取证做好笔录工作的第一要务。

案件的发生不外乎一是举报(包括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转送等);二是自己巡查发现。

这两类获知形式,办案人员都有时间熟悉案情,对案件的性质有起码了解和作出判断,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明确构成违法的要件,拟好询问提纲,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取证,查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

2、应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1)全面收集证据主要指:在证据的种类上既要收集证人证言又要提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还要做好现场笔录、当事人陈述等。

现场笔录的证明力强,要重视这方面的证据收集,把证据固定下来。

在证人证言的收集上,要尽可能多地收集知道案件真实情况人的证言,防止证据未穷尽,而原有证据又缺乏证明力而无法定案。

因为《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都规定在提起诉讼或复议后,行政机关不可再调查取证,导致案件的败诉。

所以证据多了无妨,证据少了则无法补救。

(2)客观、公正收集证据: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是指调查取证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要按照证据本来面目如实地收集证据,不能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弄虚作假、断章取义。

所谓公正地收集证据,一要遵循分别取证的规则。

面对众多的证人及行政相对人,在调取证据时,不宜采用集中询问、共同讨论,相互提示的形式,而应当分别单独进行,防止证人之间和当事人之间相互影响,降低证据的可信程度;二要遵循及时取证的规则。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及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第二章立案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案件审理科。

对于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监察科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于下一个工作日报支队领导审批,并录入电脑。

第六条信访科接到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报支队领导审批后移交监察科调查取证。

第七条办公室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指令书》移交案件审理科。

第八条对案件的调查检查,由支队领导或监察科长指定一名劳动保1障监察员为主办人员。

主办人员在办案中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办案人员应配合主办人员的工作。

主办人员实行一案一指定的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被指定为多个案件的主办人员。

第九条主办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具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处五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勤政廉洁;第十条主办人员职责:(一)负责提出对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方案;(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指导协调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办案。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全)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全)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式样1.卷内目录2.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委托人:(人力资源和保障行政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受委托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地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厅(局)委托经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名及文号)批准设立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称)以我厅(局)名义,并在属于我厅(局)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负责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印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一份交受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

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笔录时间:年月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住址:在场人:笔录内容:(首先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来意)(一问一答,认真记录,忠于原意)(被调查人应在每页末尾写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和注明日期,如是末页则在笔录内容结尾处顶行写)(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在笔录末页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共页第1页5.劳动保障监察不予受理通知书人社监不受字〔〕第号(投诉人) :您于年月日向我局投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经审查,您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受理,理由如下:同时,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告知如下:(若无可告知内容则本段可略)如不服本通知书,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盖印章)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时间: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一份交当事人。

6.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号7.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人社监询字〔〕第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调查检查事项)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于年月日到(调查地点)接受调查询问,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1.2.3.……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篇一: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交流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交流一、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社监询字[]号: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局需检查你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请你单位派人于年月曰时分前到三门县劳动监察大队(地址:三门县城关新兴街75号,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联系人:,电话3361716)接受询问,并请携带下列标记为“√”的材料(所提供材料如系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答复时不须携带);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原件;3、□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手册;5、□年月全体职工名册(须注明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进单位曰期、劳动合同起止曰期);6、□劳动合同书;7、□年月至年月的考勤记录;8、□年月至年月的工资表;9、□年月至年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10、□录用的登记材料;11、□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2、□13、□14、□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我局将依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知。

年月日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三劳社监证保字[]号:因你(单位)有,涉嫌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下列物品实施登记保存:编号登记保存物品名称数量备注保存时间:年月曰起至年月曰保存地点:登记保存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销毁或转移上述物品的,我局将按《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年月曰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曰监察员签名:年月曰三、听证笔录事项:案时间:年月曰时分起时分止地点:主持人:单位:职务:记录人:单位:职务:当事人:,男,,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执法证号:;,执法证号:;听证记录:书记员:查验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劳社监罚字〔〕第号被行政处罚人:
(案由)
(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根据(行政处罚依据)
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理决定。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