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81268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图书馆的建设与管理,发挥图书馆在教育和科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肩负着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任务。
图书馆的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三条图书馆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图书馆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图书馆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全面负责图书馆的工作。
第五条图书馆设下列职能部门:(一)采编部:负责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采购、分类、编目、加工等工作。
(二)阅览部:负责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为读者提供阅览服务。
(三)技术部:负责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咨询服务部:负责解答读者的咨询,提供文献检索、参考咨询等服务。
(五)行政办公室:负责图书馆的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工作。
第三章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第六条图书馆开放时间应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
第七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文献资源建设制度,按照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合理配置文献资源。
第八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文献资源借阅制度,实行开架借阅,为读者提供方便。
第九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读者管理制度,对读者进行入馆教育,加强读者培训,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
第十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文献资源保护制度,防止文献资源的丢失、损坏和盗窃。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制度,加强图书馆网络建设,提供远程信息服务。
第四章图书馆的经费与财产第十二条图书馆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校资助、捐赠等。
图书馆应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图书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图书馆的财产是图书馆开展工作的物质基础,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保证图书馆财产的安全。
第五章图书馆的员工与管理第十四条图书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
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
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读者提供图书借阅、阅览和咨询服务的场所,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安全,监督读者的行为,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图书馆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进行劝阻、制止和纠正,并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条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损坏图书馆设施和文物,不得妨碍其他读者的正常借阅和阅览。
第六条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按要求办理借阅手续。
第七条图书馆的借阅、阅览等服务均为免费,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保护读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读者的借阅和阅览记录。
第九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提供丰富的文献资源供读者借阅和阅览。
第十条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明确服务时间,提供方便快捷的借阅和阅览服务。
第二章借阅服务第十一条读者在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时,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承诺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读者每次可借阅的图书数量和借阅时间,应当按照图书馆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读者借阅的图书应当按期归还,如需延期还书,应提前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四条读者损坏借阅的图书,应当照价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同样的图书。
第十五条读者丢失借阅的图书,应当照价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同样的图书。
第十六条读者借阅图书过程中如发现书页有损坏,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人员反映,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阅览服务第十七条读者在阅览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聚众交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
第十八条阅览区内禁止吸烟、饮食、乱扔废物等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读者在阅览区内使用图书馆的设备和资料,应当爱护并正确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四章其他服务第二十条图书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学术讲座,供读者参加。
图书馆管理规定(2篇)

图书馆管理规定一、图书馆借阅制度(一)借书制度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
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
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____册图书,借阅期限为____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____册图书,借阅期限为____天。
3、图书借阅____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____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____天。
(三)其它规定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
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____倍罚款。
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____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
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____元。
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____元。
图书馆管理制度(4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一、总则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教育资源,为学校师生提供图书查询、借阅、阅读等服务。
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阅规定1. 借阅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
2. 借阅登记(1)学生须持学生证和借阅卡,教职员工持教职工证和借阅卡办理借阅登记。
(2)首次借阅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之后可直接进行借阅。
3. 借阅期限(1)学生借阅期限为两周,可续借一次,每次续借为一周。
(2)教职员工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每次续借为两周。
4. 续借与还书(1)借阅者在借阅期限结束前一周内可申请续借,续借期限按上述规定。
(2)续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3)逾期归还图书的借阅者将被暂停借阅服务。
5. 罚款规定(1)逾期还书的借阅者,每天按1元的标准进行罚款。
(2)图书遗失或损坏的,借阅者需按照图书原价赔偿。
6. 最大借阅量(1)学生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
(2)教职员工最多可借阅10本图书。
三、阅览规定1. 阅览者学校师生均可享受图书馆的阅览服务,外来人员须经过登记并持有阅览证才能进入阅览室。
2. 进出图书馆的规定(1)学生须持学生证和借阅卡可进入图书馆。
(2)教职员工须持教职工证和借阅卡可进入图书馆。
(3)外来人员须持阅览证方可进入图书馆阅览。
3. 阅览时间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晚10点,周末及节假日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 阅览室规定(1)阅览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保持安静学习环境。
(2)禁止在阅览室内食用饮食。
(3)使用阅览室内的电脑、设备等需提前预约。
(4)禁止随意更改或移动阅览室内的家具设施。
四、图书馆行为规范1. 遵守秩序(1)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2)禁止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
(3)禁止在图书馆内食用饮食。
(4)禁止在图书馆内滋扰他人。
2. 文明礼仪(1)排队借书、还书、查询等,不得插队。
(2)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图书馆。
(3)不得随意翻阅他人借阅的图书或私自带出图书馆。
(4)不得涂写、撕毁图书馆内的书籍、设施等。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精选20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精选20篇)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篇1】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1、图书馆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馆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篇2】一、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篇)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1. 进出图书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或读者证。
未持有效证件者不得入内。
2. 在图书馆内静坐或学习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扰乱他人。
3. 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不文明行为。
4.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宠物或其他动物。
5.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图书馆内不得乱扔垃圾,应该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中。
7. 图书馆内的图书、设备和设施必须爱护、勿损坏,如果损坏应及时报告。
8. 不得私自带走图书馆内的图书、音像资料、设备等,严禁盗窃行为。
9. 借阅图书应按规定时间归还,超期归还图书将收取逾期费用。
10. 不得在图书、报刊、杂志上做任何标记、涂写或撕毁。
11. 图书馆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禁止在馆内售卖、推销产品。
12. 图书馆内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使用手机或进行大声通话。
13. 图书馆内禁止拍照、录像或进行其他未经许可的影音记录行为。
14. 在图书馆内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有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15. 学校或单位的教职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图书馆内使用指定的办公设备。
16. 图书馆内的座位不可随意占座,如长时间离座需将座位让给其他需要使用的读者。
17. 图书馆严禁有政治、宗教、色情等违法违规、有损社会公德的图书、音像资料的传播、阅览。
18. 图书馆内的活动如有需要,必须提前经过图书馆管理部门的批准。
19. 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借书时间等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时,应提前通知读者。
20. 针对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暂停借书、禁止进入图书馆等。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2)1. 办理借阅:读者凭有效的图书馆借阅卡在规定的借阅台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期限为一个月,若需续借,需要在到期前两天内办理续借手续。
2. 归还图书:借阅的图书在借阅期限内需归还到图书馆。
逾期归还的图书将收取相应的逾期费用。
3. 续借手续:读者可以在借阅期限到期前两天内续借,续借期限为一个月。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图书资源,提升读者满意度,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为广大读者提供信息资源、知识传播、文化传承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恪守职业操守,服务读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图书馆所有职工和读者,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图书馆馆长负责执行,馆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读者借阅图书、使用馆内设施时,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劝阻、警告、暂停借阅资格、甚至停止读者资格等。
第二章读者管理第七条读者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借阅证或者读者证方可使用图书馆的服务。
第八条读者借阅图书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期限借阅,逾期未还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罚款。
第九条读者在图书馆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馆内吸烟、喧哗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馆内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读者不得擅自携带宠物等动物进入图书馆,不得在馆内乱扔垃圾、涂鸦、损坏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读者若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图书馆确认,可被取消借阅资格或者读者资格。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秉公办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第十三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图书资源,维护图书馆设施设备,保证图书馆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四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对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解决读者的问题和困惑,提高读者满意度。
第十五条图书馆工作人员须依照规定服从上级领导安排,保守机密,不得泄露读者借阅记录等信息。
第十六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警告、记过、降职、甚至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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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一、入馆须知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
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
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
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
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
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
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
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
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1、外借图书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
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
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
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
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
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
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