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南开大学金融学培养方案.doc

学科门类:经济学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培养方案(二级学科代码:020204)一、学科概况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
它对一国和全球的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全局有着重大影响。
本学科是在原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保险学基础上调整形成的。
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外现代金融理论与方法的引入,我国金融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丰富和扩展。
二、研究方向我校本学科现设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等研究方向。
三、培养目标本学科致力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可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较高层次的金融保险管理实务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习期限为三年。
四、业务要求本学科学生应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金融学理论和较系统的金融专门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能力、货币政策实施能力和从事金融保险管理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五、学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累计修满65个学分,其中:德育教育12个学分,调研实习2个学分,教学实践1个学分,课堂教学50个学分。
金融理论与政策、微观金融与现代金融实务、金融工程研究方向课堂教学必须累计修满50个学分,其中包括必修课33个学分;选修课要求选满17个学分。
六、学位本学科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详见《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课程设置计划》及专业阅读书目。
金融学(含保险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院、系:金融系学科、专业:金融学(含保险学)专业阅读书目。
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专业:计算数学(专业代码:070102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专业知识,能为我国的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的计算数学专业的高级人才。
具有系统、扎实的计算数学理论基础,能够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毕业后可以独立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实际应用及教学工作,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的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1.微分方程数值方法;2.最优化方法;3.计算几何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培养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讨论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要求专业课程以课堂讲授、主题研讨为主,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口试、闭卷或开卷、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2.实践和科研训练要求鼓励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院系和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
学制三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注: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
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①内地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1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
跨学科专业硕士生一般应补修本专业3门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只登录成绩,不计学分。
②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硕士生在学期间,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其科研能力的全面训练,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综合能力和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鼓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南开法硕非全培养方案

南开法硕非全培养方案南开法硕非全培养方案背景介绍•南开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针对非全日制法学硕士学员的培养需求,提出了非全培养方案,旨在更好地满足学员的学习和工作的需求。
方案概述•非全培养方案是为那些在工作、家庭等原因无法参加全日制法学硕士培养的学员设计的。
•学员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课程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方案特点1.灵活安排–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安排。
–无需参加全日制的课堂教学,可以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进度进行学习,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教学资源–学员可以享受到南开大学法学院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教材、课件等学习资料。
–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教材,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上学习活动。
3.导师指导–学员可以选择法学院的导师进行指导和交流。
–导师会根据学员的需求和学习进度,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建议。
4.学位授予–学员修满相关课程要求并通过考核后,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招生要求•申请者应具备相应学士学位,并具备一定法学基础。
•申请者还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研究方向•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
•法学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提供多个研究领域供学员选择,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
学习成果•学员通过完成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获得相关学分后,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能力提升,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养周期•非全培养方案的培养周期较全日制硕士略长,一般为3-4年。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进度进行调整,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培养费用•非全培养方案学员需要支付一定的学费,具体费用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报名方式•学员可以登录南开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为南开大学法学院提供的非全培养方案的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拥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南开大学一直以来秉持着严谨、创新的教学理念,注重培养具备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围绕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展开讨论,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和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培养目标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宗旨是培养精英人才,具体目标如下: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2. 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 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能够快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和经济环境;4. 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和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各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袖。
二、课程设置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设计,结合实际需求,注重科学研究和学科交叉。
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
其中,必修课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写作、专业英语、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等,选修课和公共课则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设置。
此外,南开大学还注重学科交叉和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研究生在不同学科领域进行探索和创新。
三、实践教学南开大学非常注重研究生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论文答辩、研究生学术论坛等。
其中,实习是研究生培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重要成果,能够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进行科学评价。
研究生学术论坛则有助于研究生在学术上进行探索和交流,提升学术水平。
四、课程评价南开大学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其中,学业测评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要评价方式,包括课程成绩和综合考核。
此外,南开大学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比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对参加活动的研究生进行绩效评估。
综合来看,南开大学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方式全面、科学、公正,有利于发掘研究生的潜力和优势,并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优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评价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为研究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支持。
南开大学专硕商务培养方案

经济学院(131)专业:国际商务(专业代码:025400 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一、培养目标国际商务硕士旨在培养适应新世纪国际经济竞争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从事国际商务运作与管理,并且能开拓国际市场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1. 国际贸易2. 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3. 国际金融与风险管理三、培养方式及学分要求1.提倡学校与政府机关、经济产业部门等单位联合培养。
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实习基地。
2.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
授课内容少而精,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聘请实际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
3.实行双导师制。
每个学生配备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各一名。
校内导师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指导学生系统掌握国际商务理论和方法;校外导师则侧重于指导学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帮助学生制订自身职业规划,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4.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5.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
四、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但一般不超过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注:※专业必选课* 国际贸易方向必选课** 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方向必选课*** 国际金融与风险管理方向必选课六、实践教学通过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社会实践等方法,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提供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岗位供研究生选择和锻炼。
各岗位负责人要对实践者写出考核评语,合格者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七、学位论文要求论文选题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或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在导师组指导下选定。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规格要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让会主义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务实型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其基本规格要求为:⒈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等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⒉掌握比较宽广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变、判断、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并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⒋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处理外事业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⒌身体健康。
二、招生以招收有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管理素质的各专业大学毕业生为主,实行定向培养与委托培养。
具体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一般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专科毕业,一般有五年及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可以报考,参加全国组织的考试,结合工作业绩与通过复式择优录取。
三、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
全脱产学制为2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决定学习年限,但最多不超过5年,最少不低于2.5年。
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四、培养方式⒈提倡高等学校和经济产业部门、厂矿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联合培养。
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职培养,也可以在某段时间以脱产培养为主、而另一段时间以在职培养为主;可以安排部分时间在校培养,部分时间在企业培养。
⒉采取学分制。
学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本学位规定的学分(至少47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能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

南发字〔2005〕7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的通知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业经2005年7月11日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主题词:学生管理 研究生学则 通知(共印100份)南开大学办公室 2005年8月26日印制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勤于研究,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 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对研究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和研究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等提出建议;(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五)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以及研究生科研津贴;(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

专业:环境科学(专业代码:083001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在培养政治思想过硬、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发展、持续创新有力的高水平研究型人才的框架下,结合环境科学自身形成的学科特色以及南开大学文化底蕴的深厚积淀,基于社会和谐、能源清洁、环境健康及永动有序的发展理念,力尽培养的研究生在研究视野上做到国际化与中国化的有机结合,在研究方式上做到文、理、工交互促进,在研究的目标上追求天、地、人和谐统一,在研究精神上追求“允公允能、日新月异”。
二、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强调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可采用研讨式的教学方式。
总学分不低于32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9分。
三、主要研究方向:
1.环境化学
2.环境生物学
3.环境监测
4.生态修复
5.污染防治原理
6.环境评价与规划
四、学习年限:三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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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研究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学校决定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
研究生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分别为应用型硕士生和研究型硕士生。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以便于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前沿科学研究。
一、研究生分类培养总体要求
研究型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系、所组织面试)和录取,导师确认,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生前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并安排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如课程学习成绩及科研能力符合要求,并通过第二学年的中期综合考核,则在第三学年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如课程学习成绩或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可顺延一个学期(第五学期),修满应用型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一学年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第二学年将开设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型教学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学分要求
1、应用型硕士生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应用型专业选修课为19个学分,共计40个学分,学制为2年。
2、研究型硕士生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另需完成8个学分的理论性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经筛选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1、应用型硕士生
应用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也可以是规范的案例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的掌握,按我校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应用型硕士生论文进行评选和鼓励。
2、研究型硕士生
研究型硕士生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于第二学年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前期的课程学习。
四、分类培养方案的时间安排
研究生招生与录取方式不变,入学后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统一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校院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并完成专业方向主干选修课程的学习。
1、分类筛选
在第二学期期末,对申请进入研究型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学生进行考核筛选,通过者确定为研究型硕士生。
研究型硕士的人数不超过学院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的三分之一。
2、双轨分类培养(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
(1)应用型硕士生
进行剩余课程的学习,取得方案要求的学分;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完成答辩与毕业,应用型硕士生仍可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
(2)研究型硕士生
在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以硕士生身份与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同期攻读博士生培养方案第一学年要求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并参与适量的专业科研工作。
在第四学期中,如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表现出较好的学术研究发展潜力,并通过中期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一般安排在当年博士入学考试复试之前),并经录取导师确认,则正式获得下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
此后在博士研究生学制规定的3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余专业选修课程,并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科学研究,出版或发表专著和学术论文,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和完成答辩。
分类筛选后确定的研究型硕士在第二学年间中期考核之前可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第五学期内修满应用型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五、关于分类培养的其他说明
1、每名博士生导师最多只能接收1名研究型硕士生。
在分类筛选时不得报考兼职博士生导师。
2、各导师录取的研究型硕士生情况将在博士招生简章上予以公示。
六、本办法从经济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点实行。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和经济学院对此实施细则具有解释权。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2010年5月19日
附件2
关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一、研究生一年级时参加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与英国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在国外期间如参加分类培养考核,于每年5月20日-30日期间在经济学院网站下载《分类培养研究类硕士报名及考核审核表》,在“课程名称”栏目内填写“参加学校联合培养项目”,课程成绩不用填写,将《审核表》用电子邮件发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年级回校后参加专门为联合培养项目同学组织的转研究型硕士的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每年的9月上旬。
二、此类学生回国后在国外学习的课程学分转换成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分后不得低于17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不得低于9学分(三门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研究生外语课程可在第三、四学期补修完毕。
第四学期转博考核时,硕士课程总学分应达到29学分,其中必修课21学分。
三、此类通过分类培养转研究型硕士考核的同学可在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选修部分博士生课程,转为正式博士生后承认所修课程的学分。
四、本补充规定从2010级开始执行。
经济学院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