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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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5)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 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丏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 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意识形 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 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 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我国社会主义 法治事业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的本质属性,贯穿于法治理念之中,是法治理念的核心与灵魂 (1)党的事业至上:坚持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 (3)公正高效权威 的司法 (4)普遍、严格守 法 (5)权力制约与监 督
依法治国-要求
1.发挥法律的 作用
(1)保障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法律在经 济关键领域的作用; (2)推动社会建设事业的完善:实现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及基层组织法律化 (3)创新社会管理形式:针对重点方面,构建“人民调 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陈毛路
前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全书共分上、中、下三编,初步回答了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编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 论,包括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理论渊源、实践基础和地位作用。 中编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 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方面的基本内涵。下编论 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法律监督、法学教育与研究以及党的执政等各领域的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国家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2年)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答案】A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答案】C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答案】B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答案】C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doc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doc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2012年考试试卷共四张,四张试卷中将采取不同形式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关内容。

其中,卷一以选择题形式进行全面考查;卷二、卷三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查;卷四将结合进行综合考查。

具体试卷结构是: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

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

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

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

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

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

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背概念)

2012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背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意:黄色内容为必背知识点以应对简答题方框及下划线的内容注意表述以应对选择题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三者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中,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宪法法律至上。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实践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的基本要求,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和司法必须严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西方资本主义法想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导师导师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念,对于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系统认识和见解。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以及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思想,以及人权和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思想,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理念的理论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关于执政党的领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

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2012年司法考试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评估和选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大纲是指导考生复习备考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考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以下是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的概述内容。

一、考试目的和要求2012年司法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具有良好法律素养、扎实法律知识、较强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考试要求考生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实务操作,具备一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2012年司法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科目:1. 宪法与行政法:考察考生对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民法: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要求考生掌握民法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

3. 刑法:涉及刑法总则、分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考察考生对犯罪构成、刑罚适用等的理解。

4. 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等,要求考生理解商事法律关系和规范。

5.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考察考生对民事诉讼程序、仲裁规则的掌握程度。

6. 刑事诉讼法:涉及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相关司法实践。

7. 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要求考生了解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关系。

三、考试形式和题型2012年司法考试通常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题型可能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考试内容不仅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记忆,更注重法律原理的理解和应用。

四、复习建议1. 系统学习:考生应系统学习大纲要求的法律知识,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2.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真实或模拟案例,提高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模拟练习:通过模拟考试,熟悉考试流程和题型,提高应试技巧。

4. 关注时事: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司法解释,及时更新法律知识。

五、考试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

考试机构会对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012年司法考试论述题讲义-理论法

2012年司法考试论述题讲义-理论法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新民主主 义革命时 期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民主建 国” ,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 年 9 月 20 日通过), 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创造性地阐释了一系 列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 马克思主 义法律观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 律观中国化的第二次重大创新。
法律 可能是
空白
漏洞







立法滞后 (空白
(四)法律局限性在法的要素中的体现
法律内容滞后 (僵 硬)
漏洞)
8
法律的要素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空白或漏洞
不确定
不确定
僵硬
【解说】 1.当法律规则空白漏洞的时候,法官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裁判案件,故需要寻找裁判案件 的标准,这时法官就可以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 “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 原则。 ” 2.当法律规则出现僵硬性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个案不正义,为了实现个案正义,法官 否则不得舍弃规则而是用原则。 ” 可以舍弃规则而适用法律原则:”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 (五)法的局限性在正式渊源中的体现
4.合理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二)坚持民主立法
1.立法为民:以人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 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兼顾少数人的利益。 2.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 3.注重扩大公众参与立法: (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 (三)坚持统一 (四)坚持体系完备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1.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依据法律的明确授权 2.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二)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1.平等对待 2.比例原则 3.正常判断:正常判断就是常人判断,以大多数人的合乎情理的正常判断为合理判 断。 (三)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 (四)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 权须赔偿。 )

2012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前资料.doc

2012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前资料.doc

2012卷四考前资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材料一:我国2012年7月卫生部、劳动社会保障部专门下文,禁止以“清凉饮料”代替“高温费”,对室外露天高温劳动者必须足额及时发放“高温费”;材料二:2012年7月3日,重庆市司法局和重庆市工商联签署协议,计划联手扶持当地民企,为重庆民营经济发展培土施肥。

材料三:针对近年来因离婚问题引发的房地产纠纷增多,某市定期在各区县举办“婚姻-房产”法律知识培训班,市民免费参加。

问题: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执法为民的关系。

【参考答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执法为民是统一的,执法为民理念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区别于资本主义,他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活动都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情感;维护正当利益;保护支持民主权利和社会权利。

2)引导人民学会用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手段处理事务,这就要求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保障改善民生,理性文明执法,切实便民利民。

以上3则材料共同反映了,在我国立法司法执法领域坚决贯彻“执法为民”,一切法律和决策制定的出发点是人民利益和意愿,一切执法行为是以人民根本利益为依归。

同时,国家要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引导人民学法律、懂法律、服从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有尊严得生活在法治社会。

坚持贯彻“执法为民”理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

只有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执法为民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在生活实践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更好的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刘某买了一处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满心欢喜搬进新房居住,不料,该房却是房主通过中介公司出租给他人,租房者伪造了全套房产材料,甚至骗过北京市建委,将房屋过户出售。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

2011年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义{图表整理}编者前话:自从司法考试中加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来,每年都会考不少的分值。

小编为考生们汇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讲义,并以图表的方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便于考生们的记忆。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基本概念法治法律之治,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是依法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法治的理性化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性化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

特征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各个的方面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理论渊源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马、恩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尤其是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是宝贵的理论渊源列宁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方式与法律权威,党的领导和公平正义、法的普遍约束力与制度建构等基本问题毛泽东、董必武等老一无宪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专门工作与群众论想相结合、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等思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证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文化资源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民为邦本;公正执法;礼法并用等思想有益借鉴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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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基本要求:
了解:法治理念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和提出的历史过程。

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析和评价法治实践和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传统法律思想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依法治国
基本要求:
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的时代背景和基本内涵。

理解: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熟悉并能够运用:依法治国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分析和评价有关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遍守法制约监督)
第二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作用(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建设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
第三章执法为民
基本要求:
了解:执法为民理念提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

理解: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和实现途径,执法为民理念与资产阶级“个人权利至上”的本质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执法为民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
执法为民的基本含义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理性文明执法切实便民利民)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第四章公平正义
基本要求:
了解: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

理解: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在法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
公平正义的基本含义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第二节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程序与实体、公正与效率、普遍与特殊、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之间的关系
第五章服务大局
基本要求:
了解:确立服务大局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地位、功能及其运行规律的深刻认知。

理解: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服务大局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服务大局的基本含义准确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大局的根本性坚持大局的统领性适应大局的历史性分辨大局的层次性)
第二节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第六章党的领导
基本要求:
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客观要求。

理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倡导、推动和维护作用,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党的领导理念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分析和评价有关法治实践和案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的基本含义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积极倡导者主要推动者坚定维护者)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
第二节党的领导理念的基本要求
突出和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权威始终坚持依法领导充分重视科学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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