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1.瓦斯检查员经有资质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坚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异常情况请示汇报制;按规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 %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调度汇报。
5.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6.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7.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 ~7 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8.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 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 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 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1、持证上岗,熟悉瓦斯检测仪、CO检测仪等使用方法,掌握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
2、带好瓦斯检测仪、温度计、瓦斯便携仪、CO便携仪(CO检定管、抽气唧筒)巡回检查图表、记录手册、记录笔、测杖等。
然后入井前进行手指口述:仪器携带齐全,性能检查完好,证件携带齐全。
确认完毕。
3、检查瓦斯检测仪等工具完好性。
4、交接班4.1 交接班地点:井下指定地点或瓦斯异常地点。
4.2 交接班内容:各测点检查情况;通风、防尘、防突设施完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4.3 交接班手指口述:本班工作交接清楚,可以交班。
确认完毕。
4.4 汇报:交接班人员分别向矿区调度汇报。
4.5 签字:分别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签字。
5、瓦斯检测仪换气5.1 在进风大巷、石门等与作业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对瓦斯检测仪换气。
5.2 换气时,接好二氧化碳吸收管,手压气球 5~6、次然后转动测微手轮,将仪器微读数盘回到零位,再转动调零手轮,将干涉条纹中第一条黑线与分划板零位相重合,对零后上好仪器护盖。
6、瓦斯检查6.1 进入检查区域后,按巡回检查图表所拟定路线及时间依次检查。
6.2 按照巡回检查图表对检查地点检查后进行手指口述:6.2.1 进风检查:进风流瓦斯浓度为***,系统正常。
确认完毕。
工作面(回风、上隅角)检查:工作面(回风、上隅角)风流瓦斯浓度为***,探头显示值***。
确认完毕。
6.2.2 其他测点检查:**绞车(硐室、变电所、高顶点)瓦斯浓度***。
确认完毕。
6.2.3 “一炮三检”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浓度***。
确认完毕6.3 一手将连接瓦斯入口的胶管用测杖伸向测点(距巷道顶板 200 mm 以下处)手压气球 10 次以上,待测气体进入气室,然后收回测杖,打开目镜护盖观察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的移动位置,同时调整测微手轮,使光谱黑线在分划板上移到靠近的整数位置上。
再观察测微刻度盘上指示的读数,将分划板上指示的整数与测微盘上指示的小数相加即为该点的瓦斯浓度。
瓦斯检查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工是指从事石油、天然气、煤矿等行业的瓦斯检查工作的人员。
由于瓦斯具有易燃、爆炸的特性,瓦斯检查工作涉及到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文将介绍瓦斯检查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岗前准备、瓦斯检查工作操作、瓦斯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
一、岗前准备阶段1.着装安全: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时,必须穿戴符合相关规定的防护服和防滑鞋,戴好防护帽和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2.装备检查:检查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校准。
3.授权培训:接受专业领域的培训,熟悉瓦斯检查工作所需操作技能和安全规程,掌握瓦斯的性质、危害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瓦斯检查工作操作阶段1.环境评估:在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时,首先需评估工作周围的环境条件,如空气中瓦斯浓度、氧气含量等,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2.仔细观察:对待检测区域进行仔细观察,寻找瓦斯泄漏的迹象,如气味、噪音等,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3.仪器检测:使用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报告记录:将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瓦斯浓度大小、检测时间、检测地点等信息,便于后续分析和处理。
三、瓦斯泄漏应急处理阶段1.瓦斯泄漏发现:在瓦斯泄漏的情况下,瓦斯检查工要立即发现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现场警示、人员撤离等应急处理措施。
2.防止火源:瓦斯具有易燃、爆炸性质,在发生泄漏时需要立即采取措施避免火源,如关闭明火、电器设备等。
3.隔离泄漏源:需要采取措施尽可能将瓦斯泄漏源隔离,如关闭管道、阀门等,以确保瓦斯泄漏不会进一步加剧。
4.疏散人员:在瓦斯泄漏事故中,及时疏散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事故处理后1.事故原因分析: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预防。
2.事故报告:将事故情况进行详细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调查。
3.整改和预防: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机制,提高瓦斯检查工作的安全性。
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瓦斯检查工作安全、高效进行,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进行,充分发挥检查设备和技术的作用,确保瓦斯检查的准确性和效果。
第二章工作组织第四条瓦斯检查工作应由专业的瓦斯检查机构或瓦斯检查人员负责,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六条瓦斯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应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瓦斯检查工作应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进行,防止瓦斯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八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其人身安全。
第九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环节和措施,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在瓦斯检查工作中,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检查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第四章技术要求第十一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瓦斯检查工作应使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手段,可以包括抽样分析、传感器检测等。
第十三条在瓦斯检查工作中,应按照相关的工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包括现场勘查、仪器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第十四条瓦斯检查工作结果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存在问题等。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在瓦斯检查工作中,如发现有瓦斯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第十六条在瓦斯检查工作中,如发现有危险性较大的隐患或问题,应及时上报工作组织者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工作组织者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措施。
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在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时,需要遵守以下规程:一、操作前准备1. 熟悉瓦斯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了解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 检查所需要使用的手持工具、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确认现场安全环境,在进行操作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或其他危险情况,确保操作是在安全可靠的条件下进行。
二、操作过程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2. 在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充分的检查,包括检查阀门、管道、连接件等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堵塞等情况。
3. 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步骤进行,确保操作的连贯性和正确性。
4. 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指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5. 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禁止违反规定的行为,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在操作过程中,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允许操作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例如吸烟、喧哗等。
7. 操作完成后,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保持设备的卫生和整洁。
三、安全预防措施1. 在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状态的正常和可靠。
2. 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设施周围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安全栏杆、安全标识等,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性。
3. 对于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应当提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例如加装防护网、设置告警装置等。
4. 在进行有关设备的操作时,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定和标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在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7. 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并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
四、操作记录和汇报1. 在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时,应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发现的问题等。
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㈠安全规定⒈必需按规定对所分管的采掘作业地点发展巡回瓦斯检查或者专人定点检查。
⒉要严格根据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发展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⒊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⑴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⑵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 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⑶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终一架棚向上 1 米处)。
⑷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 10 米以外的回风巷不与其他风流集合的一段风流)。
⒋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⑴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⑵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指风筒出口到巷口一段风流)。
⑶局部通风机先后各 10 米以内的风流。
⑷局部高冒区。
⒌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⑴采煤工作面放炮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 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发展。
⑵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 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发展。
⒍检查瓦斯的次数为: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 3 次。
采掘工作面瓦斯坚持巡回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匀称。
⒎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要求位置惹眼、内容齐全,检一次,填一次。
⒏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觉耽心全隐患,要先消退隐患再发展检查。
⒐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入检查瓦斯。
⒑实行现场指定地点 (回采面在回风巷巷口、掘进面在风机边) 的交接班制度。
下一班人员不到,上一班人员不走,以防空班。
㈡操作豫备⒈豫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温度计、手册、班报表、粉笔、圆珠笔等。
⒉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 (光瓦) 各部件发展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⒊检查药品是否失效,如发觉药品变色、失效,应当即将要求更换药品。
⒋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假如吸气球不膨胀复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
瓦斯检查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瓦斯检查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瓦斯检查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瓦斯检查工作的员工,涉及瓦斯检查的设备、设施和相关作业行为。
第三条瓦斯检查工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注重预防事故,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瓦斯检查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执行,相关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复审。
第五条瓦斯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二章人身安全第六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得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瓦斯检查工作前,应进行安全交底,了解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根据具体工作环境的需要,可能需要佩戴呼吸器等特殊防护设备。
第九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逾越安全警戒线,不得执行未授权的操作。
第十条瓦斯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隐患或存在危险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不能私下处理。
第三章设备设施安全第十一条瓦斯检查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二条瓦斯检查工作前,应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故障和泄漏等问题。
第十三条瓦斯检查工作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仪器,严禁使用损坏的工具和仪器。
第十四条瓦斯检查工人员应熟悉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点,不得随意操作并遵守设备设施的相关操作规程。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瓦斯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十六条瓦斯检查工作应先开展安全措施,包括通风、检测设备校验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佩戴等。
第十七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瓦斯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瓦斯检查工作人员应注意瓦斯管道和设备的泄漏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确保瓦斯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范本

瓦斯检查员作业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作业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瓦斯检查员在日常工作中的操作行为。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瓦斯安全知识与技能,并且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并按照规程的要求执行工作。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执行本规程时需要遵守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本规程的内容纳入瓦斯检查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内容。
第二章:瓦斯检查员基本操作规程第一条:着装要求1. 瓦斯检查员应当穿着适合的工装,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和工作手套。
2. 瓦斯检查员的工装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并且每天洗净更换。
第二条:工作前的准备工作1. 瓦斯检查员在进行作业前,应当详细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包括瓦斯设备的位置和特点,作业前需要进行的检查项目等。
2. 瓦斯检查员应当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和仪器,确保工作进行顺利。
第三条:作业操作规程1. 瓦斯检查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查,不得随意更改检查项目或程序。
2. 在进行瓦斯设备的检查时,瓦斯检查员应当仔细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记录任何异常情况。
3. 在进行瓦斯设备的检查时,瓦斯检查员应当正确使用检查工具和仪器,并保持其在良好状态下。
4. 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并协助进行处理。
5. 瓦斯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条:作业结束后的处理1. 瓦斯检查员在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工作场地,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2. 瓦斯检查员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并确保其保存完好。
第三章:瓦斯检查员应急处理规程第一条:应急处理的原则1. 瓦斯检查员在应急处理中,应当以确保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2. 瓦斯检查员在应急处理中,应当尽力避免或减轻瓦斯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第二条:应急处理的程序1. 瓦斯检查员在发生瓦斯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使自己和周围的人员远离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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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1.2 必须熟悉矿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1.3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及时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汇报。
1.4 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时,能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调度汇报。
1.5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2.1 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瓦检仪、检查棍或胶皮管(长度不小于1米)、瓦检记录手册及瓦斯检查记录表格等,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2 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3 检查瓦斯操作
3.1 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
3.1.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
3.1.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3.1.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接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就是二氧化碳浓度。
3.2 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测风员第49、50条执行。
3.3 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3.3.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2)工作面风流;(3)上隅角;(4)工作面回风流;(5)工作面回风流中有机电设备的壁龛,(6)瓦斯抽放钻场。
3.3.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掘进工作面有机电设备的壁龛,(5)局部冒高区。
3.2.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3.2.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3.2.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3.2.6设置有电动机(如水泵、小绞车、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站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3.2.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3.3 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3.3.1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3.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1)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2)掘进工作面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工作面。
(3)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至少检查3次,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停止生产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
3.4 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箱),并随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3.5 凡停风不超过30分钟或停风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且盲巷瓦斯小于3%时,可按照制定的临时停风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停风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局扇停风后巷道内瓦斯浓度达到3%以上或长期停风巷道排放瓦斯由救护队进行。
3.6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箱)的吊挂位置,对于采掘工作面设在回风巷距工作面0~100m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设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分区排风和总排风设在测风站处。
回风道中有机电设备的峒室和壁龛也必须设置。
3.7 瓦斯检查牌板(箱)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箱)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3.8 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3.9 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3.10 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4 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
4.1 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
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4.1.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
当局部积聚韵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 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
源,立即进行处理。
4.1.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
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4.1.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
到1. 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4.2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4.3 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执行“一炮四检”及“四人联锁”制度。
“一炮四检”为: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及装药过程中检查炮眼、装药及封堵情况;
“四人联锁”为:瓦检员。
放炮员、班组长、安监员一同检查并互相签字。
4.4 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
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4.5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5 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5.1 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5.1.1检查冒高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5.1.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5.2 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升井后应交发放室保
管。
5.3 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人进风,切断电源。
6 预防措施
6.1 防止触电及运输事故。
作业时必须认真观查周围环境,注意帮顶、车辆等情况,严禁闯红灯、跨越运行中钢丝绳,在皮带侧作业必须使用过桥。
6.2 防止中毒窒息事故。
6.2.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6.2.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只准在栅栏处检查,严禁进入无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