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渣打银行完成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交易--央行上海总部

合集下载

cips报文标准

cips报文标准

cips报文标准10 月8 日,中国央行在其官网宣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System,以下简称CIPS)一期成功上线运营。

什么是CIPS?它有哪些功能,哪些优势,又有哪些制度?企业司库对此进行了一些整理,并对相关参与者进行了专访。

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取得了显著成绩,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人民币作为全球支付货币的排名上升至第四位,市场占有率达到2.79%,创出新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需求迅速增长,对金融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

此前,由于在海外市场缺乏独立的支付清算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一般都要指定一些商业银行代做支付清算业务,但这些商业银行用的基本都是各自独立的支付系统,并不统一。

如此一来,运行效率、安全保证等可能就会相对薄弱。

中国人民银行为满足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需求,自2012年4月12日决定组织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Interbank PaymentSystem,简称CIPS),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满足各主要时区的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于10月8日在上海成功上线运行。

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和基础设施,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开通当天,成功为宜家中国完成一笔从中国到卢森堡的人民币清算业务。

企业司库就此对宜家中国资金总监李娜进行了专访(详见封面故事——采访篇)。

这是渣打中国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客户完成的首单跨境人民币直接清算。

渣打银行在上线首日累计完成200多笔跨境人民币直接清算,覆盖中东、亚洲、欧洲和大洋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

与渣打情况类似,仅8日一天,汇丰中国作为直接参与机构就通过新系统处理了超过1000笔人民币跨境清算,包含汇入和汇出交易。

汇综发【2011】38号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11】38号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综发【2011】38号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1‟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展以来,境内机构向外汇局提出了各项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需求,外汇局以个案审批的方式批准了一些机构的申请。

为规范管理,推进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顺利开展,现就有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一、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操作境内机构(不含金融机构,下同)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照《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的要求,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或变更登记以及前期费用汇出额度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和外币混合币种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以及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改为以外汇形式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应按以下要求操作:(一)前期费用汇出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形式汇出前期费用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的额度登记(含变更登记)。

银行应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接投资系统)生成的额度表为境内机构办理前期费用汇出,并即时通过直接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备案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下同)。

(二)境外直接投资登记1、境内机构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

银行应依据直接投资系统生成的可汇出人民币资金额度表,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汇款业务,并即时通过直接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备案相关信息。

2、境内机构以人民币汇回其境外投资企业发生清算、减资或其向境外机构转让股权等境外合法所得,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可汇回跨境人民币额度登记。

银行应依据直接投资系统生成的可汇回人民币额度表办理收款,并即时通过直接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备案相关信息。

二、跨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操作(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外投资者以跨境人民币形式(含境外人民币资金及非居民境内人民币账户资金,下同)履行出资义务或向境内居民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标的企业应持商务主管部门注明以人民币出资或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核准文件等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银总部发〔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银总部发〔2015〕26号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自贸区分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上海市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现决定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4月22日起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

二、关于经常项下外币结算衔接安排。

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币结算业务时,继续遵循现行的企业名录和分类管理规则。

三、关于直接投资外币资本金结算的衔接安排。

金融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企业办理跨境直接投资外币资本金相关结算业务时,需补充报送以下信息:1、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币资本金结算的,或区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币资本金结算的,金融机构应按外汇管理的规定在外汇局的资本项目系统中为相关主体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2、外币资本金结汇后的境内资金划转外商直接投资外币资本金结汇后划转到境内使用,继续遵循相关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金融机构在向外汇局资本项目系统报送信息时,应参照外币资本金意愿结汇资金支付数据的报送规则,在境内划出申报数据的“发票号”栏目前三位填写“支出用途代码+FTZ+真实发票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银总部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4号)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上海市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上海市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上海市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市各支付机构: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切实防范风险,根据《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现就切实做好自贸试验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区内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

做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有利于为自贸试验区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市场环境;反洗钱管控措施有利于合理评估和有效控制自贸试验区业务可能隐含的洗钱风险;反洗钱监管的风险导向性和间接性有利于在保证自贸试验区经济活力的总体目标下提升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义务机构”)应充分认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对自贸试验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各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措施,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反洗钱工作经验。

中国渣打银行PPT课件

中国渣打银行PPT课件
…... …… ……
2020/3/28
6
2、透视渣打——中国渣打SWOT分析
Strength
Weakness
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服务 体制灵活,产品创新能力强 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网点少,经营规模较小 本土文化融合度不高,品牌影响力 不足
本土人才较缺乏
SWOT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未来贸易总额增加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 私人银行业务潜在市场巨大
2020/3/28
12
3、渣打战略——战略定位
聚焦化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
差异化战略
专注于贸易融资
2020/3/28
服务于中小企业
13
3、渣打战略——战略规划
业务结构规划:从原来业务全方位出击到突出以贸易融资为重点
公司资源
公司资源
个人银行
中小企业理财
其他商业 银行业务
个人银行
中小企业 贸易融资
其他商业 银行业务
不管是在大陆,还是在香港和 台湾,渣打都是通过绿地投资的 方式——直接建立自己的银行或 者分公司实现全资经营来打开市 场。
2020/3/28
9
2、透视渣打——进入中国的模式
优势
完全的控制权
企业的选址、投资规模、企业布局等方面。
更好地维护垄断技术、经营诀窍、商标信誉等 无形资产,降低机会主义成本。
政府对外资银行监管干预 银行业逐步开放,竞争激烈
Opportunity
2020/3/28
Threat
7
2、透视渣打——突出优势
立足中端
私人银行的对象定位在社 会中间阶层的企业家上
渣打的优势是能够把资金在 企业与私人账户之间进行合 法的转移,当企业需要资金 时,渣打可以把资金投入到企 业中去。

金融机构分账核算单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系统接入验收名单

金融机构分账核算单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系统接入验收名单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8
2015.8.28
宁波银行上海分行
39
2015.11.20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40
2015.11.20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1
2015.11.24
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42
2015.11.24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3
2016.5.20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
2016.12.26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51
2016.12.2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
52
2017.3.24
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3
2017.5.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4
2017.5.26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55
2017.6.14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6
2017.12.27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57
2019.1.3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8
2019.1.31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9
2020.10.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0
2020.10.29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1
2020.11.2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2
2020.12.21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7
2015.2.15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空间,便利境内机构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在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政策框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

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法人金融机构。

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此外,将外国银行(港、澳、台地区银行比照适用,下同)境内分行纳入本通知适用范围,除特殊说明外,相关政策安排比照境内法人外资银行办理。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9.07.03•【文号】银发[2009]212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本篇法规中第十六条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自2021年2月4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9〕212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附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办法》及本细则。

第三条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

境内代理银行在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时,应当要求境外参加银行提供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开户证明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填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备案表格式和内容由试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连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复印件、境外参加银行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渣打银行完成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交易--央行上海总部路透上海9月1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周五称,渣打银行(STAN.L: 行情)(2888.HK: 行情)上海分行日前为渣打银行(香港)提供了一笔100万元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这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中国发生的首笔跨境交易.
央行上海总部提供的新闻稿称,此笔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利率为1.55%,融资期限为27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进一步推动境内外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
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馀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馀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据央行上海总部介绍,规定融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主要是为了确保账户融资资金具有流动性,目的是为企业提供贸易结算服务;只要满足有关规定,境外参加银行都可以开展此项业务,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在利率、抵押等方面都可自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