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一般承担方式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不履⾏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合同没有订⽴,但⼀⽅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赔偿?不履⾏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和造成的损失不⼀致时,怎么计算赔偿额?双⽅既约定了违约⾦⼜约定了定⾦,违约时怎么适⽤?下⽂主要为您介绍合同违约须知法律常识。
不履⾏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580条规定,当事⼈⼀⽅不履⾏⾮⾦钱债务或者履⾏⾮⾦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可以要求履⾏,但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或者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
第五百⼋⼗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没有订⽴,但⼀⽅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赔偿⼀定条件下可以。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在订⽴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给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合同,恶意进⾏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原则的⾏为。
三、约定的违约⾦和造成的损失不⼀致时,怎么计算赔偿额?《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可以约定⼀⽅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付⼀定数额的违约⾦,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过分⾼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可以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就迟延履⾏约定违约⾦的,违约⽅⽀付违约⾦后,还应当履⾏债务。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一、违约责任条款1.1 双方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视为违约。
1.2 违约责任分为实质性违约和形式违约两种情况,下文将对两种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二、实质性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2.1 实质性违约是指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中重要义务的情况。
2.2 若一方发生实质性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以下补救措施:2.2.1 合同解除: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损失;2.2.2 请求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尽快履行合同,并向违约方索偿相应的违约金;2.2.3 其他补救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形式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3.1 形式违约是指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3.2 若一方发生形式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以下补救措施:3.2.1 提出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指明恢复合同履行的期限;3.2.2 要求支付违约金:若约定合同中存在违约金,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2.3 中止履行:在通知违约方履行合同的期限内,另一方有权暂停自己的履行义务;3.2.4 索赔: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因形式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限制4.1 在以下情况下,违约方免除责任:4.1.1 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违约,违约方不承担责任;4.1.2 法律规定:如国家法律法规对违约方责任进行了明确限制,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五、补救措施执行及纠纷解决5.1 双方应在发生违约或形式违约后的合理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互相通知对方;5.2 若因违约引起的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六、其他条款6.1 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只适用于约定的合同条款,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6.2 本条款适用于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的情况下,如属于其他法律管辖的合同,应根据相应法律进行处理。
合同付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同付款违约责任的承担⽅式有哪些在⼀般的买卖合同中,买家是需要及时付款的,卖家是需要及时发货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交钱,⼀⼿交货”的规则。
如果买家不付款的,是⼀种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合同付款违约责任的承担⽅式有哪些?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合同付款违约责任的承担⽅式《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式主要有:继续履⾏、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式。
(⼀)继续履⾏继续履⾏,⼜称实际履⾏,是指债权⼈在债务⼈不履⾏合同义务时,可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实际履⾏合同义务。
《民法典》规定,当事⼈⼀⽅未⽀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可以要求其⽀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不履⾏⾮⾦钱债务或者履⾏⾮⾦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可以要求履⾏,但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或者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
(⼆)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在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实际履⾏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情况要求债务⼈采取的补救履⾏措施。
《民法典》规定,当事⼈履⾏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损害赔偿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具体⽅式包括赔偿损失、⽀付违约⾦和适⽤定⾦罚则等多种情况。
1、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订⽴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论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论述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赔偿损失。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即违约方以金钱形式赔偿给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履行义务。
违约方可以履行其未履行的义务,以弥补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违约方能够履行但未履行的情况。
3. 合同解除。
当一方违约影响到了合同的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此时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 惩罚性赔偿。
在一些合同中,为了避免违约行为,通过加入罚款条款的方式规定违约方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费用作为惩罚。
5. 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等财务担保方式。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有些合同会约定违约方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以便在违约时作为守约方的经济赔偿或税收来源。
总之,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应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具体损失进行合理的分配。
违约责任与处罚

违约责任与处罚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与乙方拟订的合作协议,为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与处罚措施,特制订本违约责任与处罚合同。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约定:第一条违约责任的定义1.1 本合同所称违约是指在合作协议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1.2 未经对方书面允许解除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的行为也视为违约行为。
第二条违约责任的约定2.1 当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书面说明违约的事实和原因。
第三条违约责任的处罚3.1 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1)如以合同金额或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2)如无法计算合同金额的,违约金按损失的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3.2 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个:(1)要求违约方立即履行合同义务;(2)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以及合理的补救措施费用;(3)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的免除4.1 违约方在下列情况下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2)经对方书面同意解除合同。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5.3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
(以下为合同签字处,可添加对应的代表人签字栏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合同违约责任范本7篇

合同违约责任范本7篇篇1甲方(以下简称“违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守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了明确合同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特制定本合同违约责任范本。
一、违约情形本合同中,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 甲方或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陈述或其他不正当行为;4.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当。
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承担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1. 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 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3. 履行合同:违约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4. 其他合法方式:如双方另有约定,违约方应按照约定承担其他责任。
三、具体条款约定1. 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确保货物或服务的交付。
2. 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或费用,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____%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尽快完成支付。
3. 若甲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天内免费更换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若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违约责任是需要违约的⼈进⾏承担的责任,⼀般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就是⽀付违约⾦,但是往往⽀付违约⾦不能够挽回损失,那么还有没有其他⽅法进⾏违约责任的承担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继续履⾏1.继续履⾏的概念。
继续履⾏也称强制实际履⾏,是指违约⽅根据对⽅当事⼈的请求继续履⾏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1)继续履⾏是⼀种独⽴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般意义上的合同履⾏。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义务,这⼀点与⼀般履⾏并⽆不同。
(3)继续履⾏以对⽅当事⼈(守约⽅)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判决。
2.继续履⾏的适⽤。
继续履⾏的适⽤,因债务性质的不同⽽不同:⾦钱债务:⽆条件适⽤继续履⾏。
⾦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不存在履⾏不能。
因此,应⽆条件适⽤继续履⾏的责任形式。
⾮⾦钱债务:有条件适⽤继续履⾏。
对⾮⾦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履⾏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强制履⾏或者强制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3.继续履⾏的构成要件:(1)存在违约⾏为;(2)须有守约⽅请求违约⽅继续履⾏合同债务的⾏为。
守约⽅的请求⼀般应当明⽰地通知违约⽅,但通过主张抵销等⾏为,⼀般也应视为请求违约⽅继续履⾏。
(3)须违约⽅能够继续履⾏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论是法律上不能履⾏还是事实上不能履⾏,都不可以再发⽣继续履⾏责任的承担。
4.继续履⾏的表现形态:限期履⾏。
在拒绝履⾏、迟延履⾏、不完全履⾏的场合,守约⽅可以提出⼀个新的履⾏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在该期限内履⾏合同义务。
5.不适⽤继续履⾏的情况(1)不能履⾏。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行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就算⽤合同进⾏约束,现在很多⼈也会有违约的情况。
如果对⽅违约肯定是会给⾃⼰带来相应的损失,为此要能够清楚相应的违约⾏为,知道具体违约⾏为的事项,才能够依法要求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伤害。
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
有哪些常见的违约⾏为,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常见的违约⾏为常见的违约⾏为有以下⼏种:1、当事⼈由于⼀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履⾏合同,⽽是拖延履⾏或⼲脆不履⾏。
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周转不⾜造成逾期交货、“三⾓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债务拖⽋。
2、当事⼈由于⾃⾝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即虽有履⾏义务的能⼒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或拒绝履⾏,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拖⽋货款、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3、当事⼈履⾏的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标的不当。
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程项⽬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代理权等。
⼆、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式。
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1、继续履⾏(1)继续履⾏的概念。
继续履⾏也称强制实际履⾏,是指违约⽅根据对⽅当事⼈的请求继续履⾏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继续履⾏的适⽤。
继续履⾏的适⽤,因债务性质的不同⽽不同:⾦钱债务:⽆条件适⽤继续履⾏。
⾦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不存在履⾏不能。
因此,应⽆条件适⽤继续履⾏的责任形式。
⾮⾦钱债务:有条件适⽤继续履⾏。
对⾮⾦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
(3)继续履⾏的构成要件:①存在违约⾏为;②须有守约⽅请求违约⽅继续履⾏合同债务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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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一般承担方式《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某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其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这就是关于实际履行的法律规定。
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减少非违约方所受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町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重点解析]1.应该准确掌握这三大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对于第110条的可以不继续履行的特殊情形要掌握。
3.要对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范围好好掌握。
损失赔偿额除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外,还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即通常人们理解的间接损失)这里要注意应当是有违约方预见而不是由守约方预见。
预见的时间应是合同订立时。
三、违约责任的特殊承担方式1.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形《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违约,是指当事人双方分别违反了自身的义务。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是由违约方分别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各自独立地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2.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形《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重点解析]1.对于第120条和第121条这两种特殊情形,我们只需要记住谁违约谁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了。
至于违约之后的原因另行处理。
2.对于第122条,其实就是让受害人选择一个最能维权的途径。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就高不就低。
违约金与定金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重点解析]1.注意该条第2款的表述细节:“低于”的可予以“增加”,而只有“过分高于”的才可以“适当减少”。
2.第3款的内容注意结合工程实例掌握。
例如,承包商进度滞后,业主按合同约定要求承包商承担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可要求承包商继续施工。
2.定金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
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定金的约定是一种从属于被担保债权所依附的合同的从合同。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
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重点解析]1.定金是合同担保的形式之一,我们在《担保法》中还会学到,在这里只要掌握住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即可。
2.应当注意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只能选择适用,这个知识点比较容易以案例的形式出现。
3.应注意,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4.举例说明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的选择适用。
例如,在某合同中,甲方向乙方交付10万元作为定金,双方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
问:(1)如果是甲方违约,乙方应如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才能使自己更有利呢?答案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即要求甲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
但不要忘了乙方应将10万元定金返还给甲方,这样两相抵扣,甲方实际上还应向乙方支付5万元。
(2)如果是乙方违约,甲方应如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才能使自己更有利呢?请大家思考一下,答案能不能是20万元?正确答案仍是选择违约金条款,即要求乙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
尽管适用定金条款的“双倍返还”甲方可获得20万元,但其中只有一半,即10万元才是违约金性质的,另一半本来就是甲方自己的。
而如果选择违约金条款,甲方除可获得15元违约金外,还可要求乙方返还10万元定金,这样甲方可从乙方处获得的最大金额为:15+10=25万元。
掌握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一、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不能预见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
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
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
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2.不能避免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
例如,尽管当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预报,但是也无法避免地震的发生,这就是无法避免。
如果事件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3.不能克服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
例如,发生了地震,当事人无法将已完工程移离地震地区,只能任其坍塌。
如果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可以将损失避免,对于这部分损失而言,该事件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各国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更没有统一的规定。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如下情况:(1)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等;(2)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
(二)通知与减损《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免责,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合同履行义务。
1.约定的免责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参见1Z302032掌握无效合同。
2.法定的免责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重点解析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客观情况2.在《考试用书》中,“不可抗力的事件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两大类:一类是自然事件,如水灾、火灾、地震、瘟疫等;另一类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暴乱、武装冲突、罢工等以及政府法律、行政行为等。
”这部分内容仅作一般掌握即可。
3.应当注意,尽管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并不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就可以全部免责,有的时候会得到部分的免责。
例如,承包商承包的是一条公路,全长100公里,因其中3公里的范围内发生了地震导致承包商工期延误,则承包商只能就受到地震影响的局部免责。
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节典型习题1.2005年2月2日王海与李俊签订了一个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海将自己惟一的挖掘机租给李俊,租期为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
但是在2005年2月25日王海却将此挖掘机租给了李林,租期为2005年2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则(B)(A)王海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李俊在2005年2月25日即可要求王海承担违约责任(C)李俊在2005年3月1日方可要求王海承担违约责任(D)李俊在2006年3月1日方可要求王海承担违约责任2.按照合同,王海应当向李俊支付违约金50万元,但是李俊的损失只有50元,则(C)(A)王海可以只支付50元违约金(B)王海必须全部支付50万元违约金(C)王海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D)王海须支付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50元损失3.王海与李俊签订的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则如果王海违约,则李俊(D)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B)只能选择适用定金(C)可以既选择违约金,也选择定金(D)可以选择违约金或者定金4.下面的行为中属于违约的是(B)(A)建设单位在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B)因不可抗力导致承包商没能按时竣工(C)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D)建设单位未经验收就使用工程的合同的担保1Z302081 掌握合同担保的规定一、合同担保的含义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第三方以确保合同能够切实履行为目的,应另一方要求,而采取的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