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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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纺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7月) 2010-07-29

新野纺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0年7月) 2010-07-29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强化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议事程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充分维护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中,“股东大会”指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指本公司所有股东。

第四条 本规则是公司股东大会及其参加者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股东第一节 股东及其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股东为合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与具有法定资质的证券经营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定股份保管协议,依据其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主要股东持股变更(包括股权出让)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有效证据。

第七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八)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九)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十)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新野纺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意见 2010-09-29

新野纺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意见 2010-09-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意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下列互保协议:(1)与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1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毕。

(2)与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3)与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的担保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新野纺织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1,500万元,占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5.93%;本次新增17,000万元对外担保之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58,500万元,占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6.55%。

在查阅了新野纺织的对外担保公告,审阅了本次签订的互保协议以及被担保对象的财务报表之后,中原证券认为:(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新野纺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的互保行为有利于公司扩大融资渠道,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3)中原证券对新野纺织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宋剑峰 贾广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年 月 日。

理事会选举办法

理事会选举办法

理事会选举办法一、按照有关选举法规定,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第一届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大会筹备组负责。

二、本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名额为15名。

包括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12名。

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大会筹备组提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选举大会实到会员超过应到会员代表基金额的2/3时,方可选举。

四、本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

选票按会员表决权金额不同分别设置。

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选举时每张选票上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时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时为废票;填写字迹、符号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六、选票的填写方法:同意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划“√”;不同意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划“×”;弃权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不同意的候选人姓名右方空格内划“×”后,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另选人姓名。

选票必须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填写时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填写。

七、大会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各2名。

由大会筹备组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八、选票由大会筹备组负责印制,并加盖“新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公章,无公章的选票为无效票。

九、投票前由监票人检查并封好票箱,投票结束,当众打开票箱,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人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十、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先由监票人投票,随后由会员依次投票。

十一、候选人获得实际到会正式代表基金额半数以上者为当选,不足半数以上者为落选。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新野纺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XXXX

新野纺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XXXX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保荐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就新野纺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一)内部环境1、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这些制度明确了各治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

凡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具体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专门工作:(1)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战略性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政策;(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新野纺织: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02

新野纺织: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02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49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详见2010年10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现场会议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9点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如期召开。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76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9.7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新疆阿克苏皮棉加工基地及纯棉精梳纱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经营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6,764,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野纺织:齐促新野迈上新台阶 谨慎推荐评级

新野纺织:齐促新野迈上新台阶 谨慎推荐评级
公司历史业绩的驱动力一方面在于 2006 年 IPO 募投纱线与面料技 改升级项目,2010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纱线增产项目,另一方面在于 棉价的上涨传导驱动。而未来业绩发展的驱动因素则在于:(1)产 能继续释放,包括①非公开募投纱线产能达产率不断提高,特种纱 线项目产能亦将陆续释放②3 万吨针织面料项目准备投建,初步规 划第一期 1.5 万吨;(2)产业链更趋完善,利于毛利率提升,公司 凭借原棉、纱线、坯布优势,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棉→棉纱→针织 面料→针织服装产业链;(3)地方政府在土地、税收、贷款、环保 等多领域给予公司大力支持。
公司研究报告 ● 纺织服装行业 2013 年 3 月 6 日
产能增量、产链完善、政策支持, 齐促新野迈上新台阶
投资要点:
公司为纱线、坯布生产企业龙头,位居棉纺织行业前 20 强,2012 年公司有棉纱产能 9.3 万吨,坯布 1.35 亿米;此外,公司另有色织 布 800 万米。综合毛利率在棉纺织上市公司中低于鲁泰、联发、百 隆、华孚,但高出常山、华芳、凤竹、华茂等,位居中等偏前位置。
盈利预测和估值。预计公司 2013、2014 年收入规模分别为 35.5、 42.3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12.5%、19.2%;净利润分别为 1.01、 1.28 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24.7%、26.4%;毛利率分别为 10.5%、 10.7%,净利率分别为 2.8%、3.0%;每股 EPS 分别为 0.19、0.25 元,当前股价对应的 PE 分别为 18.4、14.5 倍。给予公司“谨慎推 荐”评级。
市场数据
时间 2013.3.6
A 股收盘价(元)
3.57
A 股一年内最高价(元)
3.68
A 股一年内最低价(元)
3.38

新野纺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新野纺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002087证券简称:新野纺织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〇〇九年九月发行人申明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3、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00万股(含9,000万股),不低于5,000万股(含5,0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9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4.57元/股。

新野纺织200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野纺织2008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兰玉律师、王立律师出席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9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2009年5月6日,合计持有公司3.05%股份的五名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已于2009年5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分配转增预案》;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分配议案》之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5月16日上午九点在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9人,代表股份148555004股,占公司总股本23438万股的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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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0--024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6月1日上午11:00点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玉怀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监事会同意自2010年6月18日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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