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室物品借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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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物品借用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物品借用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物品借用登记表借用单位借用日期
借用物品名称
(数量)
压金确认元整经手人
(教师)
联系方式
办理人联系方式
活动名称
归还日期年月日时(活动结束后两天内)
学院(部门)
意见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校团委意见审批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物品归还检
查验收情况
备注
1、借用物品必须提前三天到校艺术教育中心联系,详细阅读《浙江农林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物品管理规定》,凭借用登记表与管理员联系。

2、借用单位按规定交押金。

待使用结束后,由管理员检查物品是否合格,确认无问题,方可退还押金(其中,借用服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

3、要保持物品的整洁,不得转借或外借。

若出现破损或丢失现象,使用单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按有关规定赔偿。

此表格一式两份(校艺术教育中心、借用单位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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