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江西地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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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摘要本文结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论述如何对软件产品的销售、生产进行账务处理,阐述简要的退税流程,方便财务人员理解应用,企业达到真正享受政策优惠的目的。

关键词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账务处理退税过去的一年是国家放大招减税降负的一年,涉及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

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一项重大举措,减轻了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负担,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了更加实在的获得感。

因工作实务关系,这里笔者主要讲一下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的账务处理以及退税流程。

国家为鼓励技术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早在1999年11月2日的财税[1999]273号文件中就规定了“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

财税[2000]25号把原规定税负超过6%部分改为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经过财税[2005]165号和财税[2006]174号以及财税[2008]92号文件的完善,软件产品的退税政策规定更加具体和明确。

目前我们在执行的是财税[2011]100号文件。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财税[2011]100号文件,该文具体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部分:第一,企业自行开发和对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适用税率(2019年税改后税率为13%)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可享受软件产品优惠政策的有“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第三,享受优惠政策必须取得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必须是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目前《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已停止发放)。

第四,可退税额的计算为当月可退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应纳税额-当月软件产品对应的收入×退税率(即3%)。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即征即退增值税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增值税的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结转本年利润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然后收到增值税的退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应用范围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它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对于软件企业而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其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在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具体来说,软件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软件企业的销售额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软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单独核算,即对软件产品进行单独的会计科目核算,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和审计.
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软件企业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按规定缴纳税款、不进行虚假报税等行为,否则将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当软件企业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等.。

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

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

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随着国家财政政策的调整,即征即退税款成为了企业申请退税的一种方式。

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是指企业在缴纳税款的同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即征即退税款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1. 税务登记证: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是申请即征即退税款的基本证明,包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码、登记地址等信息。

2. 发票: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作为退税申请的依据。

发票应与申请退税的税款金额相符。

3. 销售合同:如果申请退税的款项来源于出口销售,企业需要提供与退税金额相符的销售合同。

4.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进口证明、征税凭证等。

二、填写申请表格企业需要填写税务机关提供的即征即退税款申请表格,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表格中通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退税款金额、退税原因等内容。

填写时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一同提交给税务机关。

可以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在线提交等方式进行。

不同地区和机关可能存在略微差异,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提交方式。

四、审批和核对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对。

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税款金额的准确性、发票的真实性、合同的合法性等。

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以确保申请的合理性。

五、退税审批通过初步审查和核对后,税务机关将进行退税审批。

审批通过后,企业将获得退税款的凭证,并可以领取退税款。

六、退税款领取企业凭退税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退税款。

具体的领取方式和地点可以在退税审批通过后向税务机关咨询获得。

值得注意的是,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此外,申请退税前应认真核对申请材料和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总结起来,即征即退税款审批流程包括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审批和核对、退税审批以及退税款领取等步骤。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税务办理流程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税务办理流程

1.4.8—02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事项名称】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设定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
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下的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
根据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要求,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软件产品销售,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以下是账务处理及退税操作的具体流程。

1. 账务处理:
企业需要先办理纳税人资格,开具专用发票。

在销售软件产品时,需要在发票上注明“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在企业的会计凭证中,对于销售软件产品所得的收入,应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方式入账,并进行相关凭证的制作。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预收税金的形式表列。

2. 退税操作:
企业在交纳增值税时,可以将所购进的生产原材料、应交税金等增值税进项税额在销售时一并退还,即增值税实际由产生税负的销售环节应纳税人负担。

具体操作如下: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退税操作。

该操作需要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相关的税务发票、明细账等证明资料,然后通过税务局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领取退税款项。

领取退税款项时,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退税款项将直接划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退税款项也需要进行与出口退税一样的跟踪核算,确保退税款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退税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以免影响退税的正常申领。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第一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及程序?软件产品增值税是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所形成的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施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证即退政策。

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二、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办事程序: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第二篇: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须知根据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凡企业有软件产品,请先办理税务认定手续,待审批合格后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手续。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一)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务认定需下载资料凡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的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软件产品已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京国税(2000)187号文件中明确的认定范围,需下载以下资料和提供相关资料,于每月25日前到各自税收专管员处,办理“软件产品退税”税务资格认定手续。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它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的软件产品。

一、软件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及基本条件1、政策(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依法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2、基本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非一般纳税人不享受退税政策。

(2)必须是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外购或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享受退税政策。

(3)必须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必须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要具备退税的基本条件,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收入”、“不退税产品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凡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销售,应纳入退税产品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设置与主营业务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对应,公司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成本”、“不退税产品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应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下设置“退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该明细科目根据材料、设备在购入和领出时进项核算。

4、产成品、库存商品科目设置公司应至少设置“软件产品”明细科目,记录软件产品的收、发、存,要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品种明细保持一致。

三、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的划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单独销售软件产品的企业应将所有的进项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相对应的栏目申报。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

软件产品采用依法进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来看看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的软件产品。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设置
公司应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收入”、“不退税产品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凡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销售,应纳入退税产品收入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设置
与主营业务收入设置的明细科目对应,公司至少设置“退税产品成本”、“不退税产品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设置
应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下设置“退税软件产品销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退税软件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

该明细科目根据材料、设备在购入和领出时进项核算。

4、产成品、库存商品科目设置
公司应至少设置“软件产品”明细科目,记录软件产品的收、发、存,要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品种明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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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江西地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
流程
一、标题: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四、办理部门:
暂时没有内容!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二、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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