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开发商有利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3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3篇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在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产证号:房屋地址:2. 房屋总价:人民币(大写)3. 总面积:平方米户型:4. 产权情况:产权年限:5. 交房日期:交房标准:二、支付方式1. 乙方已支付首付款金额:人民币(大写)2. 乙方将于(日期)支付首期款:3. 乙方将于(日期)支付尾款:4. 乙方选择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按揭贷款等)三、协议约定1. 乙方购房履行完毕后,甲方应立即过户房产证到乙方名下并办理相关手续;2. 乙方购房如需按揭贷款,需提供相关贷款资料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3. 若乙方未在约定日期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扣除已支付的首付款;4. 买卖双方应遵守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得违约。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2. 若一方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法院依法判决;3. 一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完毕止;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生效。
以上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内容,双方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并审慎考虑。
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及时沟通解决,以确保双方权益。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篇2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补充协议书,共同遵守。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 物权转移:经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确保房屋的无争议产权,双方同意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进行过户手续,签署过户书和相关文件。
2. 交付日期:商品房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交付,需提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延期协议。
3. 交付标准:商品房在交付时,应保证房屋的外观、结构等与合同约定的相符,如双方对房屋质量有争议,应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4. 税费分摊:房屋过户时,房屋产权已经缴纳全部税费,过户时买卖双方按照产权比例分摊相关税费。
5.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此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确认: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3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3篇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以下是心准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一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
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xx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的首付款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xx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xx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12篇)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乙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3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3篇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甲方(卖方):(个人或单位名称)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买方):(个人或单位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销售、乙方购买位于______的商品房交易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商品房基本情况甲方为该商品房的合法所有人,且该商品房的所有权证明齐全、无争议。
该商品房位于______,房屋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建筑结构为______,其产权性质为______。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房屋年限为______。
该商品房的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
二、房屋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商品房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商品房交易价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余款在商品房交付时一次性支付完毕。
3. 乙方支付定金的方式为______。
三、商品房交付时间及方式1.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
2. 商品房的交付方式为整体交付。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交付时间内亲自到场验收商品房,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其他约定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无法正常交付或交付延迟,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延期交付时间。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商品房交易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支付金额按日计算,逾期一天计算一天违约金。
3. 如本协议内容与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义务止。
甲方(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本补充协议共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就商品房买卖事宜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原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进一步明确的内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关于房屋交付1. 甲方应于原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完成房屋的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
2. 甲方在房屋交付前,应通知乙方进行现场勘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天内完成勘查,逾期视为乙方认可房屋交付条件。
二、关于房屋质量保证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结构安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标准。
2. 对于房屋的隐蔽工程,甲方提供不少于____年的质量保证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关于装修标准1. 甲方应按照原合同附件中的装修标准进行房屋装修。
2. 如乙方对装修标准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装修内容及费用。
四、关于配套设施1. 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时,小区内的基本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应达到使用条件。
2. 对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管理规定执行。
五、关于产权办理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2.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承担因产权办理产生的费用。
六、关于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应按原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如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七、其他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篇1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根据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以明确双方权益,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总则1. 双方一致同意,本补充协议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若存在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物业交付1. 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乙方。
如甲方遇特殊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2. 交付条件:商品房应当通过竣工验收并符合合同约定条件。
甲方应在交付前书面通知乙方验收的日期和地点。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购房款项。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项,应自行办理贷款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未能及时到账,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日期。
四、产权登记1. 甲方应在商品房交付后约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提供所需资料。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权登记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保修1. 甲方应保证商品房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如乙方发现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照约定进行修复或调整。
2. 甲方应对商品房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做出明确承诺,并在交付时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书》。
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商品房或产权登记延误,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精选篇1)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______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号;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为______结构;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2、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但过户费用不能超过5万,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1、双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交清应缴纳税费的税费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肆拾肆万零仟零佰元整(含原来乙方支付给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的叁万元整定金,由甲方向佳和桂宇房产信息部索要);2、乙方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后第二天支付剩余伍万元给甲方;第四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办理过户:1、签订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过户手续税费票据写乙方的名字,税费票据由乙方保管。
3、乙方只付办过户手续时的税费,如果办理过户前产生的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交清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税费,由于甲方过户前两证(房产证、土地证)的手续不合法或者欠交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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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甲:地址:乙:(身份证:)住址:出卖人(下称“甲”)与买受人(下称“乙”)于年月日就乙购买房屋(下称“该房屋”),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编号:,以下简称“《预售合同》”)。
经双友好协商,现甲、乙双依据《预售合同》第三十一条约定,就《预售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在签订《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已依法向乙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法》等依法应向房屋买受人出示全部规定及“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可证》)等文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示文本、《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以及或有之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设施、供热采暖系统及其节能设施、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其节能设施(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等文件,同时按照乙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照执行。
乙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项目外情况,清楚整个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第一条关于“乙信息”和送达式的补充约定:1、乙确认,《预售合同》所填写的乙名称、通信地址、等均准确有效,有效送达地址以《预售合同》中写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在该房屋交付后,则该房屋的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
《预售合同》有效期,如乙的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乙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甲,经甲正式签收确认后,变更为有效。
如因《预售合同》中乙通讯地址及等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而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造成甲任通知未能实际送达乙的,甲通知应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乙,未能实际送达的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损失,全部由乙自行承担,甲就此不承担任责任。
2、除《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给乙的所有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入伙通知书》等)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专人手递式送达,或以在网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等式送达。
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传真式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乙签收日为送达日[如乙拒绝签收,则已该通知留置于乙的住所或《预售合同》中载明(含乙有效送达变更情况)的地址之日为送达日];以挂号邮寄发出的,寄出后第7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发出的,寄出后第3日为送达日;在网络媒体或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发出的,则公告发布当日为送达日;多次通知或以多种式通知的,以第一次通知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
3、若乙为多人时,甲向其中任一人进行联系或发出任一种式的通知,即视为向乙全体发出通知。
第二条关于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1、乙须于年月日之前,向合同约定的按揭银行或该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交齐办理按揭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于年月日之前办妥按揭贷款手续,并于年月日之前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
上述时间,除因不可抗力和甲原因外,不得延期。
甲协助乙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自行承担,甲不因协助乙或按揭银行而承担责任。
乙未能按期提供前述资料或缴清相关费用,或未按约定的期限签署《借款合同》,导致乙没有按照《预售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全部房款的,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申请按揭贷款额度与按揭银行批准额产生差额,或者调整按揭政策,乙应在甲向其送达付款通知之日后7日自行向支付差额部分;或者在按揭银行公布新政策之日起7日补足按揭所需的首期房款及其余房款,以获得按揭银行按按揭的发放。
违反以上任一约定,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不按期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且致使提供按揭的银行要求甲履行担保责任的,视作乙违约,乙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可对回购的商品房进行销售,销售后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所有回购、销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乙支付的银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和损失)、违约金及使用费后剩余部分不计息退回乙,若销售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有权另行向乙追索。
4、乙承诺签订合同前已向按揭银行确认按揭贷款式的可行性,并已具备按揭贷款条件。
无论种原因导致乙未能获得按揭贷款而造成延迟付款、不足额付款等违约情形,甲有权要求乙在甲催告后7日付清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否则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关于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1、若乙逾期支付房款的,应按照如下式承担违约责任:(1)逾期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逾期超过日、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3)逾期超过日、不超过日的,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4)逾期超过日的,甲有权解除《预售合同》,并可对商品房进行销售,销售后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乙支付的银行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和损失)、违约金及使用费后剩余部分不计息退回乙,若销售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有权另行向乙追索。
甲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预售合同》继续履行,自《预售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乙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按日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千分之八的违约金,且在乙支付所延迟支付的购房款和违约金前,甲随时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乙选择按揭贷款付款式的,若乙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1、2、3、4项中任一项,第五条第5项,均应按照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有关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缴付的约定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未包含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
乙应在支付首期购房款时向甲交纳下述款项:1、房屋买卖税费:元;2、买卖合同印花税:元;3、他项权利费、登记费:元;4、房屋产权公证费:/ 。
若有关政府部门对以上1——4项税、费进行调整的,则乙应在甲书面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前向甲补足差额。
不论种原因合同解除的,上述各项费用若甲已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则由乙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退款手续,甲应予以协助。
第五条关于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1、《预售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该房屋交付时间为年月日之前,具体时间以甲发放《入伙通知书》载明的交房时间为准(不迟于上述日期),乙对此无异议。
2、该房屋的交付条件为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房屋交付时,乙应签署房屋交接单及履行领受房屋的义务,不得以房屋、装饰、设备不符合要求及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完善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按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执行(详见本补充协议第五条第6项),甲就此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甲发出入伙通知书的形式可以是、传真、信函、当地媒体报纸公告或网络媒体公告等形式。
乙应在甲《入伙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到房屋所在地或甲另行通知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包括签署房屋交接单、支付应付未付房款(如有)和该房屋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工本费等)。
如乙未付清前述款项,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有权拒绝交房。
4、该房屋交付时水、电达到一般使用条件。
5、乙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应付清全部购房款(包括乙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的所有款项已发放到甲银行帐户)、各项税费、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甲以书面形式告知乙的其他费用,乙逾期支付的,视为乙付款违约,乙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逾期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或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应向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且视为甲在《入伙通知书》送达之日的第日已经将该房屋交付乙。
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甲除根据《预售合同》规定依法承担保修责任外,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承担。
该房屋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均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承担。
房屋保修期自交付(包括视为交付)之日起计算。
双明确,该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验收合格。
乙要求整修的,整修期间不视为甲逾期交房。
7、如发生《预售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或以下情形之一的,甲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因城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屋延期交付。
(2)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行与该房屋所在项目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屋延期交付。
(3)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期延长。
(4)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延期交付。
(5)乙在房屋交付前仍有到期应付房款或其他费用(含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尚未付清。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
8、如发生本条第7项[第(5)小项除外]所述延期交房情况之一,甲应在发生该情形后30日通知乙,但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或乙原因导致甲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
9、甲自身原因造成未在《预售合同》约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乙,则:(1)乙给予甲日的宽展期。
宽展期,合同继续履行,甲无需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2)如宽展期届满后甲仍未将该房屋交付乙,自《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第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应按日向乙支付已交购房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五条关于房屋质量、装修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1、甲根据《预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对该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2、双确定,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房屋问题仅指该房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房屋地基基础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乙委托鉴定机构确认质量问题的,应当与甲协商并委托双共同认可之鉴定机构。
3、如该房屋存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质量或装修问题,经该房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属保修期开发商依法应保修围,并经甲复核确认的,甲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但乙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已交付,并按乙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执行(详见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5项)。
甲依照《预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的,保修期从交付或视为交付之日起算。
4、乙收房后该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经该房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确属保修期开发商依法应保修围,并经甲复核确认的,甲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确认,该房屋装修、设施标准以《预售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未提及的装修及设施不属于甲负责围。
双确认:装饰材料、设备品牌出现甲签订《预售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影响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倒闭、清盘、财务困难、运输延期、产品脱销、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时,甲有权更换为同档次、质量规格相当的其他品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