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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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证监会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财金类)

2024年度中国证监会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财金类)

2024年度中国证监会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财金类)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财金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财金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

财金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 单项选择40题2. 多项选择20题(二)专业知识—财金1. 单项选择40题2. 多项选择20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 下列哪个选项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A:GDPB:NNPC:GNPD:NI答:(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 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B: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NPC: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NPD:国内生产总值简称NI答:(BCD)五、考查知识点(一)习近平经济思想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历史方位、指导原则、路径选择、鲜明主题、制度基础、战略举措、第一动力、主要着力点、重要法宝、重要保障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

(二)经济学基本原理1. 微观经济学供给需求与弹性、消费者选择、厂商行为、市场类型、要素市场与收入分配、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博弈论初步、市场失灵与微观经济政策2.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的基本指标、国民收入核算、产品市场与IS曲线、货币市场与LM曲线、IS-LM模型的应用与宏观经济政策、总需求-总供给模型、失业与通货膨胀、开放条件下的宏观经济、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三)金融基础知识1. 宏观金融货币与货币制度、现代货币的创造机制、国际货币体系与汇率制度、信用与信用形式、利率及其决定、金融中介体系、存款货币银行、中央银行与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金融脆弱性与金融危机、金融监管2. 微观金融财务报表分析、折现与价值、资本预算、风险与收益、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有效市场假说、资产组合与资产定价、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公司价值评估、股利与股利政策(四)证券基础知识1. 证券行业基础知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2.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金融市场体系、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股票、债券、金融风险管理3.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投资管理基础、权益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另类投资、投资管理流程与投资者需求、投资组合管理、投资交易管理、投资风险管理、基金业绩评价、基金的投资交易与结算、基金的估值、费用与会计核算、基金的利润分配与税收、基金国际化发展概况(五)期货及衍生品基础知识1. 期货行业基础知识期货市场概述、期货合约与期货品种、期货交易结算交割制度与基本流程、期货投机套利与套期保值、期权与期权交易、金融期货与金融衍生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2. 期货市场监管《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内容。

202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财经类专业考试大纲

202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财经类专业考试大纲

202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财经类专业考试大纲一、考试范围和考试形式考试范围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以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国家规划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考核会计基础、会计信息化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门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和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利用所学技能进行动手操作的能力。

考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均截止到考试上一年年末。

考试形式分为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项。

二、专业理论考试试卷结构(一)试卷内容比例会计基础约占30%,会计信息化约占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约占40%o(二)试卷题型与比例单选题约占35%,多选题约占25%,判断题约占20%,不定项选择题约占20%o(三)试卷难易度较容易题约占60%,中等难度题约占30%,较难题约占10%o三、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和要求会计基础(一)会计概述1.熟悉会计的概念,了解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2.熟悉会计对象,了解会计目标。

3.掌握会计的基本职能以及各职能间的相互关系。

4.掌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一一权责发生制。

5.掌握会计基本假设,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6.掌握会计的核算方法,了解会计的基本特征。

(二)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1.掌握会计要素的含义与特征。

2.掌握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与分类。

3.了解会计计量属性。

4.掌握会计等式的表现形式。

5.掌握基本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三)会计科目与账户1.认识会计科目与账户。

2.掌握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分类。

3.熟悉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4.掌握常用的会计科目。

5.掌握账户的结构。

6.掌握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四)会计记账方法1.认识复式记账法。

2.熟悉借贷记账法的原理。

3.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4.掌握会计分录的要素,熟悉会计分录的分类。

5.掌握借贷记账法下的试算平衡。

(五)借贷记账法下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1.熟悉企业资金的循环与周转。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修订)三十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修订)三十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修订)三十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主要税种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

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故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2024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24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24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是考生备考的重要参考,以下是大纲的主要内容: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本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基础、税收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范围与内容1. 经济法基础理论:包括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2. 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制度;3. 税收法律制度:包括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税收优惠等相关内容;4. 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内容;5.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相关内容;6. 金融法律制度:包括银行业务、证券市场、保险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7.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的基本概念、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和监督等相关内容;8.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等相关内容。

三、考试形式与答题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答题要求为根据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问题,并准确书写答案。

四、考试难度与评价标准难度系数根据考生对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基础、税收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而定。

评价标准包括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五、注意事项1.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反,将按照考场规则进行处理;2.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位置,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者将无法参加考试;3. 考生应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将无法参加考试。

以上是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的主要内容,考生可根据大纲进行备考,争取取得好成绩。

2024年江苏专转本财经类考试大纲

2024年江苏专转本财经类考试大纲

2024年江苏专转本财经类考试大纲一、考试概述1.考试目的:本次考试旨在通过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评估,选拔和录取具有良好财经专业基础和能力的学生,为其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

2.考试对象:具有财经类专科学历或相关学院、专业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

3.考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财政、会计、金融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能力测试。

二、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一:财政学基础(1)财政学概论(2)财政收入(3)财政支出(4)财政管理2.考试科目二:会计学基础(1)会计基础理论(2)财务会计(3)管理会计(4)财务报表分析3.考试科目三:金融学基础(1)金融市场(2)金融制度(3)金融工具(4)金融风险管理4.考试科目四:其他(1)微观经济学(2)宏观经济学(3)市场营销学(4)统计学基础三、考试形式1.笔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科目的笔试,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和问答题等。

2.实践能力考核:对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测试。

四、考试要求1.知识掌握:考生需全面掌握财经领域相关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

2.分析能力:考生需具备较强的应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

3.实践操作能力:考生需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财经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专业素养:考生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五、考试内容说明1.财政学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财政学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的掌握程度,包括财政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会计学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会计学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掌握程度,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财务报表分析等方面的知识。

3.金融学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金融市场、金融制度、金融工具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的掌握程度。

4.其他相关科目:除以上三个重点科目外,考生还需掌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和统计学基础等相关知识。

六、考试要点1.注重基础:考生需扎实掌握各科目的基础知识,深入理解其理论,掌握相关技能和方法。

2024年财政部初级会计考试大纲

2024年财政部初级会计考试大纲

2024年财政部初级会计考试大纲一、考试简介财政部初级会计考试是一项针对会计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在会计基础理论、财务会计实务以及相关法规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该考试由财政部组织,每年定期举行,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考试科目2024年财政部初级会计考试将继续沿用当前的考试科目设置,具体如下:1.会计基础:此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会计基本概念、原则、程序和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会计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财务会计:此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企业财务会计理论和实践的掌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3.成本与管理会计:此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成本和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和运用,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管理和业绩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此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掌握情况,包括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规制度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三、考试形式与题型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2.题型:各科目的题型将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等类型。

四、考试内容与要求(一)会计基础1.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2.掌握会计科目和账户的设置及运用;3.掌握借贷记账法及其应用;4.掌握会计凭证、账簿和财产清查的处理程序和方法;5.掌握主要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方法;6.了解企业会计循环的基本流程和账务处理过程。

(二)财务会计1.掌握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实践;2.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方法;3.掌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计量方法;4.熟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方法;5.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评价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大纲试题答案附后

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大纲试题答案附后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内容是()。

A、编制财务会计报告B、审核原始凭证C、填制记账凭证D、单位名称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记账的范围。

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回避制度中所说的直系亲属不包括()。

A、夫妻关系B、子女与父母C、配偶的堂哥D、配偶的父母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

根据规定,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选项A属于夫妻关系;选项B属于直系血亲关系;选项D属于旁系血亲。

3、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B、以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C、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D、以上答案都不对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选项A属于伪造行为,选项B属于变造行为。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A、5B、2C、9D、4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期限为()。

A、1年、3年、5年、10年、25年B、3年、5年、10年、15年、20年C、3年、5年、10年、15年、25年D、3年、5年、15年、20年、25年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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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熟悉会计档案管理4.熟悉内部控制制度5.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6.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7.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8.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

(二)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于1980年,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2)会计机构的设置;(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取得、审核、更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三、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会计法》对会计账簿的种类、登记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五、会计档案管理(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2)会计账簿类;(3)财务报表类;(4)其他类。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1.销毁程序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

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二)内部控制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

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4.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5.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对企业而言,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

(三)内部审计1.内部审计的概念与内容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2.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

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

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联系主要有:(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审计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4)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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