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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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民事纠纷上诉状的优秀范文

经典的民事纠纷上诉状的优秀范文

经典的民事纠纷上诉状的优秀范文导语:何为法,你为法,我为法,大家都为法!只要大家都守法,何愁世界无法!用法完善我们的生活,生活才变得更美丽!下面是[ 民事上诉状经典内容【模板一】:上诉人:赵某。

被上诉人:杨某。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改判婚生女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二、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判决,改判坐落于南昌市新建县解放路房屋归上诉人所有,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杨某相应房屋补偿款;三、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改判婚生小孩杨X、杨Y由上诉人抚养,被上诉人每月承担2000元抚养费用。

1、原审判决仅以婚生小孩杨X表示愿意随被告共同生活就将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该条规定,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意见,只是作为判决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判决唯一决定性的因素。

原审判决仅根据婚生小孩杨X 的意见,而完全忽视上诉人更有利于抚养小孩因素,将婚生女儿杨X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2、原审判决认定,综合考虑原被告的抚养条件及小孩生活、学习的实际情况,并从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这是原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歪曲法律条文、偏袒被上诉人的表现。

原审法院没有查明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抚养条件的事实,也没有查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哪方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事实,就以原则性、概念化的理由将婚生小孩杨Y判给被上诉人抚养,显然是错误的。

3、婚生小孩杨X、杨Y跟随上诉人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她们的健康成长。

民事上诉状的格式

民事上诉状的格式

民事上诉状的格式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

那么你知道民事上诉状的格式是什么吗?以下是关于民事上诉状的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诉状格式【1】X事上诉状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上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上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 人民法院(写明一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请求事项:(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此致XXXX人民法院上诉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本上诉状副本X份(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民事上诉状格式【2】上诉人(一审原告/被告)(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被上诉人(写法同上)一审第三人(写法同上)上诉人因一案,不服年月日收到判决/裁定书的人民法院( ) 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上诉请求1.撤销人民法院( ) 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2.改判……;3.两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诉理由(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一、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

二、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原裁判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收收贿赂,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上诉状范文

上诉状范文

上诉状范文导读:范文上诉状范文【篇一:民事上诉状范本】上诉人:魏某某,女,196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滨州市**区**办事处**村63号被上诉人:李某某,女,1978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市**区渤海五路622号被上诉人:高某某,男,1973年4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住**市**区新华街建行宿舍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2008年7月4日做出的*民二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2007年7月9日,被上诉人李某某与上诉人魏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上诉人魏某某出租渤海国际广场A1-C59房屋给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租赁期限为2007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7月9日止。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该房屋一直由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并且一审法院也认定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李某某应当在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但自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使用该房屋,并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截止到一审法院判决做出的2008年7月4日,至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还差5天,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被上诉人李某某使用房屋的一年时间里,该房屋的使用受益权都在李某某手里,李某某也一直在正常经营,并且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但被上诉人李某某一直未将该房屋返还给上诉人魏某某,其一直在使用收益。

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原则,而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被上诉人李某某155000元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我国无论是侵权法里的侵权责任还是合同法里的违约责任都始终贯穿着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损害填补原则。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3篇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3篇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3篇民事上诉状经典范⽂3篇 欢迎来到,下⾯是⼩编精⼼为⼤家整理收集的民事上诉状经典范⽂3篇,供⼤家阅读参考。

民事上诉状经典范⽂1 上诉⼈(⼀审原告):王xx,男,⽣于1xxx年12⽉x⽇,汉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xx市xx路xx号xx座xx室 被上诉⼈(⼀审被告):⼭东xx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xx村x号 法定代表⼈:xx。

职务:董事长 上诉⼈王xx不服xx市历城区⼈民法院xxxx年1x⽉21⽇作出的(xxxx)历城民商初字第115x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民法院撤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上诉⼈承担。

事实与理由: ⼀、⼀审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仅约定逾期办证退房退款,⽽未约定⽀付违约⾦为由,认定上诉⼈要求被上诉⼈⽀付违约⾦、增加违约⾦的诉求⽆法⽆据,属于适⽤法律错误,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庸置疑的事实是被上诉⼈在履⾏与上诉⼈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严重违约,在商品房交付使⽤后3xx个⼯作⽇内没有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上诉⼈的房产证⽆法在约定期限内正常办理,对此被上诉⼈应当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上诉⼈和被上诉⼈在xxx5年5⽉2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约定,出卖⼈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后的3xx个⼯作⽇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不能再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同意按以下第1项处理: 1、买受⼈退房,出卖⼈在买受⼈提出退房要求之⽇起3x⽇内将买受⼈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并按已付房价款的x.5%赔偿买受⼈损失。

2、买受⼈不退房,出卖⼈按已付房价款的x.5%向买受⼈⽀付违约⾦。

依据合同的此款约定,在被上诉⼈办证期限违约的情况下,上诉⼈有选择退房的权利,但不能认为此条款是赋予了违约⽅在违约后有收回房屋的权利。

最新民事上诉状范文

最新民事上诉状范文

最新民事上诉状范文最新民事上诉状范文【1】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男,28岁,汉族,工作单位: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不服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2008)延民初字第4509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延吉市人民法院(2008)延民初字第4509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对本案进行改判,即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丧葬费10256.5元、死亡赔偿金22571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1400.75元、尸检费500元、证人出庭费用2286元、上诉人交通费、差旅费4732元(共计314885.65元);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原审法院不顾法庭调查的实际情况,甚至在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事实认定,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是对上诉人极大的不公。

原审法院事实认定上的错误有以下几点:1、原审法院认为“一路上,景区讲解员在车内广播讲解以及不断提示按景区内规定线路游览”,严重背离了事实情况上诉人提供的录音证据表明,景区讲解员在上山的大巴上,只有一句关于安全的提示,就是“长白山是火车喷发形成的,地表的土壤和岩石比较疏松,希望大家在游览过程中按照确定的路线行走”,并不是如原审法院所认为的那样,进行了不断地提示。

此外,无论是讲解员的提示还是门票的提示都是不科学、不充分的,因为这些提示仅仅告诉游客要按照“指定路线”行走,但并没有以任何形式告诉游客“指定路线”是什么,景区内也没有设置任何引导标识。

原审法院依据被上诉人提交的讲解词书面稿,认定讲解员进行了不断地提示是对被上诉人的有意包庇,因为讲解词仅仅是书面稿,并不能证明案发当日讲解员就是按照这个讲解词对被害人进行了讲解和提示,且这个讲解稿讲解的也不够明确,也没有告诉游客“指定路线”或“规定的路线”是什么。

民事上诉状7篇

民事上诉状7篇

民事上诉状7篇民事上诉状篇一原告:_________________a,男,汉族,年日出生,__________市职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号院,联系电子话: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b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1、依法撤销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元的民事行为。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_____万元及利息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农信借字(_____)第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以需要审查资料为由一直没有向原告支付该款项。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工作人员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_____万元及利息,原告因还没有借到该_____万元,故当场明确却拒绝偿还。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等,被告工作人员又多次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_____万元及利息,并且找原告单位领导,到原告单位闹事,给原告名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并且被告也向__________区公安局控告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员工迫于不能正常工作、由此可能被单位开除、被媒体曝光及可能被牵连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及被告的胁迫,故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迫向被告交了_____万元利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刑公初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原告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准民事上诉状范文

标准民事上诉状范文

Let the process speak, and the process is the only way to turn what is said into what is don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标准民事上诉状范文标准民事上诉状范文(一)上诉人(原审被告):赵______,女,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市,系______纺织厂工人,住本市______路______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吕______,男,____岁,汉族,______市人,系______机械厂工人,住本市______路______号。

为不服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法民字(____)____第___号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的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不准离婚。

上诉的理由:原判决认为: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不断争吵。

近年来女方毫无根据地怀疑男方别有所恋,经常到男方单位吵闹,影响工作,双方感情日益破裂。

男方迁居单位宿舍,夫妻分居已两年。

现男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

经调查,证实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和好,因此判决离婚。

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是不正确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与被上诉人的婚姻,虽由双方父母做主,但订婚后,双方不时约见,彼此相处和谐。

结婚时,被上诉人欢天喜地,绝无异议。

以上事实为亲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可证。

而且我们结婚已有十二年,生有两个孩子,多年来家庭和睦,这也为邻里所共睹。

根据这些事实,怎能认定感情无基础呢?况且,认定父母做主,必然无感情,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不能成立。

近几年来,只是由于被上诉人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对上诉人和子女照顾不够,始有争吵。

但就争吵的内容来说,毕竟是家庭琐事,原审判决也是如此认定的。

因琐事争吵而判决离婚,于法无据。

至于去对方单位反映情况,确有其事,方式上或欠妥当,但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家庭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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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范文|民事上诉状范文大全【精选】民事上诉状范文|民事上诉状范文大全【精选】【第1篇:民事起诉状范文】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10000415516被告: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

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20XX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

20XX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

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

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

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

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XX 年7月22日至20XX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

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

截止20XX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

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XX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

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XX 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XX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XX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XX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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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杜冬劲,(略)被上诉人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四川北路61号法定代表人:张维华,职务董事长上诉人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7年10月15日作出的(2007)浦民一(民)初字第6518号判决,故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如下:1、判令被上诉人履行《宽带接入服务协议》第三条第(二)项第3小项的约定,在接到上诉人故障申告后及时修复或者调通,如不能修复则给予正式书面通知并免收故障期间月租费;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公证费2000元,赔偿2007年2、3、4月的月租费600元,赔偿工商咨询费人民币40元,赔偿公证函邮递费人民币10元;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违约须以“存在宽带接入障碍为前提”,这是违反合同法和服务协议内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全面履行”,只要有合同义务没有履行,那就是违约。

在本案所涉的《宽带接入服务协议》中,被上诉人的义务不仅仅是“保障宽带接入无障碍”,还包括多项合同义务,包括在接到用户障碍申告时的及时修复及通知义务。

双方所签订的《宽带接入服务协议》中也没有规定被上诉人违约必须以“存在宽带接入障碍为前提”。

二、一审判决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违背生活常识,失之公平,并且格式条款解释严重有利于制订格式条款的被上诉人。

本案双方争议所涉的《宽带接入服务协议》是一份由被上诉人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当遵循如下原则:“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本案焦点争议的条款如下:“甲方申告宽带接入障碍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时起,8小时内修复或调通,不能按期修复或调通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

属于甲方终端设备原因造成电信服务障碍的除外”。

依照一审判决的理解,即被上诉人违反该条款约定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宽带接入障碍”。

也就是说,只有在确定存在宽带接入障碍的前提下,被上诉人才有义务自接到申告后及时修复、通知用户。

否则被上诉人就没有义务为此进行检修,也没有义务通知回复上诉人,这显然是荒唐的。

一审判决对这个条款的解释明显是违背常识、有失公平的。

众所周知,在电信提供各类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当使用电信服务出现障碍时,普通的公众用户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客观条件方面都不可能单方面首先鉴定并确定该障碍肯定是电信所造成的,用户所提交的各类“故障申告”永远只可能是某种“疑似故障”,是否存在故障以及故障如何解决那是需要电信在接到用户故障申告去检修确定的。

基于这个事实,对于上述格式条款的通常的合理理解应当是:该条款中的“故障申告”,应当是指“疑似故障申告”,而不是要求用户必须首先在申告前鉴定并证明这是电信宽带接入所造成的故障。

因此,即使用户无法完全确定故障是由电信的宽带接入故障所造成的,电信仍然应当按照这个格式条款的要求在接到申告后承担检修和及时回复通知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被上诉人没有承担证明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保障宽带接入无故障”的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对于上诉人的故障申告,如果被上诉人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保障宽带接入无故障”的合同义务,那么被上诉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被上诉人至少应当负有以下举证义务:1、在接到上诉人的故障申告后,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检查,并提供完整的检查记录以证明宽带接入方面不存在故障;2、或者提供因不可抗力原因的证据;3、或者提供因用户终端设备存在故障的证据;4、或者提供用户无法访问的网站本身设置的访问限制的证据。

但是,在一审过程中被上诉人没有提交任何这方面的证据,仅仅提供了证据证明上诉人还可以通过宽带访问部分其他的网站,对于为什么无法访问系争的那个网站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解释。

相对应的是,在一审庭审中,被上诉人明确承认曾经就上诉人提交的故障申告电话回复说这属于“非回复性原因”(一审判决书第5页第一段)。

依通常的文义理解,“非回复性原因”至少包括了两个方面的意思:1、查到了该故障的原因。

否则不会将该原因定性为“非回复性的”;2、故障原因拒绝告诉用户。

“保障宽带接入无故障义务”的证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应规定,被上诉人对此应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另行指出的是,如果是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电信宽带接入故障的,那么依照法律,电信仍然应当首先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四、一审判决以宽带“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通道并未断开”为由,认定“并无宽带接入障碍”,这一认定是错误的,并且违背了国际互联网使用的基本常识。

一审判决认定“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通道并未断开”的事实理由有两个:一是“原告依然可以顺利登录其他网站”,二是“可以通过设置代理服务器访问那个无法直接访问的网站”。

这两个理由不仅无法证明“并无宽带接入障碍”,相反,恰恰证明了存在国际互联网通连上的某种障碍(虽然并不能以此完全证明是电信的责任,但是电信应当对自己的无故障承担举证责任),以下分别述之:(一)“原告依然可以顺利登录其他网站”1、法院这一认定与事实不符。

虽然本案只提交了一个不能直接访问的网站,但是事实上还有许多网站不能直接访问。

因此,从查清事实的角度出发,应当表达为“原告依然可以顺利登录其他部分网站”。

2、“原告依然可以顺利登录其他部分网站”,说明上诉人的电脑终端及宽带设备运行正常,并且不存在大面积的国际互联网事故(比如海底光缆断裂)。

并且,要访问的网站通过代理服务器可以转到,说明网站服务器端是正常的。

因此,上诉人作为宽带的普通用户,向被上诉人提出故障申告完全是合理的行为和选择。

(二)“可以通过设置代理服务器访问那个无法直接访问的网站”1、什么是代理服务器?代理服务器,其功能就是代理网络用户去取得网络信息。

形象的说:它是网络信息的中转站。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网络浏览器直接去连接其他Internet站点取得网络信息时,须送出Request信号来得到回答,然后对方再把信息以bit方式传送回来。

代理服务器是介于浏览器和Web服务器之间的一台服务器,有了它之后,浏览器不是直接到Web服务器去取回网页而是向代理服务器发出请求,Request信号会先送到代理服务器,由代理服务器来取回浏览器所需要的信息并传送给你的浏览器。

2、对于普通的家庭宽带用户来说,正常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设置代理服务器的,这是家庭宽带使用的常识。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按照通常理解,如果没有第三方的原因,那么接入电信提供的宽带,用户应当可以直接访问处于公网的、没有设置访问限制的、正常运行的网站服务器,而不需要另行设置代理服务器。

另一明显的常识是,绝大多数的家庭宽带使用者连什么是代理服务器都不会知道,更别说去设置了。

一审判决的解释,似乎把设置使用代理服务器理解为用户正常使用中国电信宽带接入服务的一种必备使用常识,这是不符合常理和事实的。

3、在本案中,通过设置使用代理服务器才能访问到,这是不正常的状况,说明从上诉人接入的电信宽带至该网站服务器的国际互联网通路中存在着障碍。

通常,对于普通网络用户来说,有两种情形下设置使用代理服务器是正常现象:1)局域网内的用户要访问局域网外的服务器,通过局域网内某台连接外网的具有代理服务器功能的电脑(代理服务器)转接;(2)公网(非局域网)的用户,通过某局域网内的代理服务器转接至内网某台服务器。

但是,在本案中,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形,该网站并不在局域网内(顶级域名、有公网ip,通过公网代理服务器可访问,在故障之前可直接连通,故障一段时间后又可直接连通,这些均可以表明其在公网内)。

电信提供的宽带接入,也是接入公网,电信从来没有声称过只是为用户接入某个局域网内。

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上诉人通过电信adsl理应可以直接访问该网站。

需要代理服务器转接,这已经说明宽带所提供的国际互联网通道存在了障碍。

举两个例子:1、国家公路整体上可看作是一个网络,当你不能从上海直达南京,而需要绕道其他城市(代理服务器)才能到达南京时,虽然也是用的国家公路网到达的,但你不能因此来证明国家公路网不存在障碍;2、固定电话也是一个网络,在上海用固定电话不能打通北京的电话,只能先打到广州亲戚家的固定电话(代理服务器),让他转打北京的固定电话传递消息,虽然也是用固定电话网完成了通连,但你不能以此来证明固定电话网不存在障碍。

综上所述,本案虽然披着互联网这种新兴技术的外衣,但其实质仍然是电信服务法律关系,在处理用户与电信服务消费的法律纠纷中,与普通的电信服务并没有实质的区别。

用户的故障申告只可能是“疑似故障的申告”,一审判决认为只有在用户确认存在宽带接入故障的前提下,电信才有义务去检修,才有义务及时回复用户,否则就不违约。

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的,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也是对某些垄断行业官商习气的纵容。

至于是否存在宽带接入故障,本应是被上诉人的举证责任,如其不能充分举证则应败诉,一审判决以“没有与互联网完全断开”就认定“宽带接入无故障”不仅是越俎代庖,而且不符合基本的逻辑和常识。

鉴于上述理由,恳请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维护电信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杜冬劲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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