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集美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2】10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评阅与归档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我校试卷评阅与归档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管理,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的第6-7周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检查各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3月5日—16日)
各学院依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开展自查。
二、学校检查(3月19日—30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的自查情况,抽查试卷(包括补考试卷)评阅与归档情况和2012届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情况。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届时向检查小组提供自查记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目录汇总表(补考试卷目录另外提供)和2012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过程的有关记录,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检查小组安排表
联系人:陈学坤
联系电话:6183451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检查小组安排表。
二O一二年二、三月份行政工作要点

9、做好201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10、做好新学期图书馆正常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2012年纸质中文图书招投标工作;
11、做好参加第八届“高教杯”实用英语口语大赛选拔和培训等准备工作,并做好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
12、做好2012年函授新生的入学注册工作;
4、做好2012年实训项目建设与教学设备费申报及划分工作;
5、完成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并根据评估专家反馈意见,修订专业建设规划,制订2012年专业调整意见;
6、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资金管理方案制定;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工作,并将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
学生工作
1、做好开学常规管理工作,稳定学生学习和生活秩序;
2、组织开展2011年度系部学生工作考评价,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素质拓展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调研并初步拟定2012级新生校服配备实施方案;
人事处、各系部
人事处
人事处
科产处
财务处、各系部
发展规划处、各单位
科产处、工程中心
校企合作办
资产经营公司
保卫处、各系部
二月
二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二、三月
三月
二、三月
三月
4、加强宿舍管理,做好机电系300余名毕业生返校住宿安排;
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教通[2012]30号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及“两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认真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和“两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1、毕业条件①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且成绩合格;②普通话过级达到学校规定要求;③全校性通识选修课达6门(专升本学生达3门)。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吉首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吉首大学素质通识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吉大素发[2010]1号)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对毕业、结业、肄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审核程序及要求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均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师范学院学生除外),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①5月1日前,各学院对毕业生的学籍成绩、毕业实习及各类过级考试成绩(包括大学英语四级、吉首大学大学英语三级、省和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等档案进行清理,确保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成绩与实际成绩一致。
②5月5日前,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务必上高校学生信息网(网址为:)核对学历注册电子照片信息和学籍信息,学生无电子照片或学籍有问题,均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学院汇总后统一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处理;同时要求学生上学校教务管理网(网址为:)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入学日期、层次等)和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并在下发的《吉首大学2012届预计毕业生信息核对表》(见附件1,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到各学院)上签名确认所有信息无误,材料于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者上报湖南省教育厅进行2012届毕业生预注册。
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O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所属各单位:今年我院共有3650名毕业生。
为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学院总体部署,现将我院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12届学生毕业离校工作以“安全、和谐、节约、服务”为指导思想,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准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使毕业生顺利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二、工作要求1、各系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的宗旨,切实落实好所负责的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全院学生管理部门、各职能处室要为毕业生做一件实事,通过为学生做好服务,让学生心怀感激离校,同时注意人性化安排毕业生离校办理手续,简化学生离校手续。
3、团委、各系部要指导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收集好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做好欢送毕业生的活动安排。
4、全院召开毕业典礼会议。
5、财务处要落实毕业生学费催缴工作,资助中心要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同时注意问题学生的处理方式。
三、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1、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要做到准备充分,耐心细致,正面引导,有的放矢,学工部门的老师和毕业班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中去,积极主动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要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本着对学生既满腔热忱又严格要求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生离校手续,由各班集体办理(6月13日-6月19日),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1日。
毕业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5月19日开始进行,如因毕业补考不及格而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再次补考将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
对已返校的学生各系要认真组织好系部活动、各班级联欢晚会和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等。
3、未进行毕业证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需查阅学院网站学工保卫处网页中《201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按照有关事项进行补照。
其它毕业信息需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离校信息()。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年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系、部
201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将于2012年4月9-11日进行。
具体安排入下:
一、打印补考名单,方法:进入正方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综合处理—毕业补考。
二、印刷试卷,各系按补考人数(含往届毕业生)于4月6日之前到教务处文印室(校本部)复印试卷。
三、补考成绩于4月18日前录入完毕。
四、补考时间安排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系在安排考试的时间段内自定。
六、各系所用教室安排(见附表一):
注:
1、时间地点若不够用请及时申请。
2、补考安排表(例表见附表二,请各系严格按照例表的格式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3、补考安排表于4月6日12:00前提交教务处(后附电子表格发至963162145@)。
并及时通知学生。
4、补考结束后交叉课试卷于4月16日上午交予教务处,各系下午到教务处领取。
2012-3-19。
湖南大学关于公布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笔试课程安排在2012年5月5日--6日进行,请报名参加毕业前补考的本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于2012年4月11日起登陆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8042/student/)查询自己各门课程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并请互相转告),按时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二、考试地点南校区:复临舍北校区:二教三、《体育》补考需要补考《体育(1)》、《体育(2)》、《体育(3)》、《体育(4)》的学生请于5月8日下午14:30前往南校区体育馆参加考试。
联系人:体育学院教学办余老师,电话:88822463四、《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补考需要补考《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计算机概论》的学生请于5月8日下午14:30前往南校区综合楼负一楼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中心参加考试。
联系人:信息学院教学办易老师,电话:88822273。
五、其它非笔试课程的补考其它非笔试课程的补考教务系统没有安排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已报名补考的同学于5月7日(星期一)前与开课学院教务办或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补考时间和地点。
所有形式补考需在5月9日(星期三)10:00前全部完成。
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非笔试课程补考安排附后。
六、注意事项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无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按照湖南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由监考老师编排座次对号入座。
每位考生需在《考场签名单》中对应的签名栏内签名。
《考场签名单》中无名字的同学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即使参加考试也视为无效,成绩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考生拿到试卷后请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需补考的科目和内容相符,如有疑问,需在动笔作答前对监考教师提出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则视为有效试卷。
4、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并将其与书包、资料等物品放置在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
不得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放置在座位附近,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青教通字[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18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普通中学,各有关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按照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利于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为原则,现就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㈠考试科目和形式1.科目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在九年级进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5号)组织实施。
会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其中莱西市地理在七年级会考)。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初中学校组织。
2.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实行口语对话考试,其他考试和会考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㈡考试日期安排九年级考试、会考时间安排在2012年6月11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三),英语口语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五)至16日(星期六);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安排在6月17日(星期日),信息技术会考安排在6月18日(星期一)。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工作的通知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教务[2015] 25号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教学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工作临近,尚有部分学生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为做好这部分毕业生延期毕业、重修补考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遗留问题1、因成绩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可选择结业或延期修读。
选择结业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重修补考,符合毕业授予资格的颁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最近一次集中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9月12—13日)。
2、符合毕业资格,但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毕业或延期修读。
凡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者,如选择毕业,根据上级规定,不得再参加在校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只能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政字【2014】22号)第五条补授学位。
3、从2015年起,每年三次(6月、9月、12月)集中办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毕业证和学位证颁发日期按审核通过的实际日期填写。
4、申请延期修读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同意,教务处备案,可继续在校学习。
研修期以学年为单位,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延期修读需缴纳修读费,未修满学分在20学分及以下者,缴纳一学期学费; 20学分以上者缴纳一学年学费。
5、去年已申请延期修读但至今仍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如本次不申请继续延修,一律做结业处理。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凡申请延期修读及参加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补考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5日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各学院于6月8日前将学生申请延期修读审批表和参加9月补考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各学院务必将以上事项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包括往届延修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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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类别:部门发布点击次数:1357 时间:2012年05月04日部门:教务科研处
各系(院):
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的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总体安排
1.本次补考为2012届毕业生最后一次补考,补考时间每场90分钟,补考工作由教务科研处和各系(院)统一组织。
全院人文素养课补考由教务科研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6日;专业课补考由各系(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可结合本系(院)毕业生返校时间确定,但最迟不要超过5月30日。
2.参加补考的学生,需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补考收据参加考试。
凡存在学生证丢失、钢印不清晰、损坏等情况的,请在考试前补办。
3.因作弊、旷考及取消考试资格等原因,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系(院)同意后,方能参加补考。
4.山东省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不合格的2012届大专毕业生,须报名参加本学期6月份举办的山东省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统考。
二、毕业生成绩查看办法
1.各系(院)可登录CRP系统,在“成绩管理系统--补考、缓考、扣考与重修--毕业补考名单查询”下查看不合格学生信息。
2.学生可通过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学生)查看本人的成绩。
3.如对成绩有疑问,请联系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王晖)。
三、费用报送及有关事项安排
1.补考学生每生每科交纳考试及辅导费用20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旷考学生每生每科交纳30元。
各系(院)提前到教务科研处(927办公室)领取补考收据,考生凭补考收据和有效证件参加公共课补考。
所有补考费用(包括公共课)等专业课补考结束后以系(院)为单位缴至学院收费科,同时报送各班级补考明细表(注明考生班级、姓名、学号、补考科目及金额)。
2.公共课命题工作由课程承担系(院)完成,并将补考试卷电子稿于5月17日报送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王晖)。
3.各系(院)专业课补考安排要在考前三天报教务科研处(白坤海邮箱),专业课程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统计表加盖系(院)公章报送教务科研处(教学管理科王晖)。
4.从严治考,严肃考纪,确保良好考风。
对各类违纪现象切实做到不手软、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确保考试秩序井然,确保把考风作为我院特色来抓,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对于本次考试违纪学生,将按《淄博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附:补考明细表格式
教务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