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4-24
深深房A: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6-08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0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宗德纯参加8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侯莉颖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周含军参加9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投票表示同意,并对3项以通讯表决方式审签的董事会决议签署表示同意的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7项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一)2009年2月11日在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上就选举周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部分高管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二)2009年4月22日在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三)2009 年8 月1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所属汕头市华林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长江支行申请中长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发表了独立意见;(四)2009年8月15日在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五)在2009年9月5日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对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发表了独立意见;(六)在2009年12月1日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告中对部分高管人员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七)2009年12月1日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对部分高管人员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湖南投资:2010年度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31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0-01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监事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在君逸康年大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晓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认真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塔牌集团: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2-09

2009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樊粤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大家好!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09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2009年度,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9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09年度,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情况如下:2009年董事会召开次数(次) 12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独立董事 姓 名 亲自出席次数通讯表决次数委托出席次 数缺席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樊粤明 6 6 0 0 3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关于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就公司200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09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讨论。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09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09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认为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以上全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与真实情况一致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8年第3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09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1)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2)参与了公司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业务和技术部分资料的审核;3)审查了公司高管及董事管理人员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4)对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5)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华天酒店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现将我们在2009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10 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应参加10次,实际参加10次;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应列席8次,实际列席8次。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后我们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在2009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六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2009年3月17日在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分别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09年8月13日在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09年9月28日在公司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09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上对公司收购株洲华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09年11月23日在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上对公司收购长沙华盾实业有限公司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一)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彭时代2009年度述职报告 2010-04-2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时代2009年度述职报告本人2008年7月25日增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5月21日续聘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人在2009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0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履行职责情况1、董事会出席及履行职责情况2009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6次)董事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决议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进行了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2、有关专门委员会出席及履行职责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2009年换届过程中,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沟通、交流,对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出席了2009年4月12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会议,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人作为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对拟任人选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主持召开了2009年6月1日的提名委员会会议,同意将拟任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08 年履行职责以及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提出了奖惩办法,对领取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和确认;讨论确定了2009年度总经理班子考核目标及考核办法,并同意提请董事会予以批准。
新亚制程: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5-25

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文)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亚制程”)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对重要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后,方才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0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2009年度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1、出席了公司2009年度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如下:1)公司于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3)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4)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5)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6)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09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间与其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作价公允,在交易中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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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湖南投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200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通讯表决方式会议1次),我们出席了本年度所有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及工作报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日常工作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现场办公15天,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进行现场调查,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查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年报编制的相关情况,听取了公司总经理皮钊先生关于公司本年度经营生产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财务机构负责人谢冀勇先生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现场沟通,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提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谨慎性原则如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2009年1月19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对有关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刘向伟先生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问题。
(二)2009年4月13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并沟通了初审意见;审查了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三)2009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对《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09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投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制订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业务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
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2009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08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0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460万元,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4%,为亚华控股担保总额为8,100万元,其中3,500万元已逾期,未解除公司担保责任;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担保6,360万元。
另外,为控股子公司——辐照中心担保2,900万元。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2009年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部分冲回2005年度或有损失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对《关于公司部分冲回2005年度或有损失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公司为其担保的中国建设银行华兴支行4700万元贷款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3400万元担保全部结清本息,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公司为其担保责任完全解除。
上述两笔担保公司已于200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计提或有损失8000万元,公司已在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冲回或有损失5000万元,尚有余额3000万元。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冲回2005年度或有损失余额3000万元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七)2009年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湖南投资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09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40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其中: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3,040万元。
另外,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公司担保2,800万元。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200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2009 年10月10日,湖南投资2009年度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终止合作的议案》,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丁强协商后拟提前终止原协议,采用由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玻纤项目”北向宗地,单独开发的方式,并同意将原合作协议中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得的项目回报计算日期截止至2009年3月31日,待转让土地完成后,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算退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投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终止与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受让“玻纤项目”北向宗地,不但可有效规避前期投资风险,确保前期投入回报如数收回,还将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投资。
(九)200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土地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2009年10月10日,湖南投资2009年度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土地的议案》,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3095.95万元投资,收购湖南中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玻纤项目”南(1)、南(2)宗地。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投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土地收购,可有效规避前期投资风险,还将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投资。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价:(一)规范运作情况:2009年,公司制订了《公司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规定,为进一步建立规范运作的现代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对外担保情况: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经核查,公司无违规担保行为。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除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无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以上是我们200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今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守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